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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青岛企业改革发展同行

宗和

宗和 :原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青岛市外经贸委副主任、电子仪表工业公司经理、市经委主任、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工委书记、崂山区委书记、青岛市副市长。

对外开放30年,我直接管理过企业,做过政府经济部门的主管,离开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工作岗位已10年了,每每回想起来,当年的很多事情仍然历历在目。

贯彻中央精神,实施双增双减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并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国家经贸委也出台了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基本规范共65条,并提出在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推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对全市国有企业进行摸底调查,青岛市1994年初确定了31户企业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单位。其间,我先后在青岛电子仪表公司(海信集团前身)和市经委工作,便结合中央精神组织大家认真学习贯彻。如何按照上级要求,推动这些企业从领导体制、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等各方面比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落实,是我经常要思考的事情。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这些企业的运行机制、产权关系、法人治理等方面都符合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有5户企业还列入了全省试点企业,青岛益青实业总公司列入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1995年,青岛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增加到40户。1996年,全市又选择了40户企业为试点企业,并由此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经过努力,企业的增资减债和减人增效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已由试点前的77.6%降至72.3%,分流安置了富余职工12000余人,占应分流职工人员的73.2%。这一初步成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信心。

依法实施企业破产,优化城市资本结构

1994年,我任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经过积极争取,青岛市成为全国第一批18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之一,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机遇,用足用好政策,以困难企业破产为主要抓手,大大推进了困难企业破产步伐。1994年,首先对青岛大飞轮厂、青岛无线电器件厂等3户企业实施破产;1995年,对青岛磷肥厂、青岛人民造纸厂、青岛红旗化工厂等12户实施破产;1996年,又对青岛阀门厂、青岛轻工机械厂、青岛吸尘器厂、青岛毛针织厂、青岛第二纺织机械厂等83户企业实施了破产。短短三年试点时间内,青岛市共对98户企业实施了破产,成为18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中破产工作进度最快、步子最大、实施数量最多的一个。

1996年以后,国家先以额度控制的形式控制城市兼并破产的总规模,后改为项目控制,每个拟实施破产的企业都需要向国家提报计划,经国务院联席会议通过后,方可批复实施。在这一阶段,虽然项目争取的难度越来越大,但通过积极沟通,随时掌握国家政策倾斜的行业导向,有的放矢地推荐项目,提高青岛市项目的批复率。到2000年,青岛市又有31户企业进入“国家破产计划”,实施了破产。

2001年以后,企业破产实行依法破产、关门走人,“国家破产计划”逐步淡出。没有了国家政策支持,迫使我们要闯出一条依法破产的新路。为此,我们研究政策性破产与依法破产的政策差距,从解决职工安置费用入手,明确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拍卖、收益用于安置职工的依法破产新路子,完成了向国家争政策、争额度到自己出政策、闯新路的转变。2003年,又对64户企业实施了依法破产。破产企业职工通过安置费补偿、开发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纳入社会保障、鼓励创业等一系列政策得到妥善安置。

从1994年到2003年的10年间,全市共有248户工交企业实施了破产,涉及资产56亿元,负债97.6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1.59万人。其中,市属工交劣势企业135户,涉及资产44.34亿元,负债78.71亿元,涉及金融呆坏账48.92亿元。破产建立了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淘汰了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改善、调整了全市的经济结构,提高了经济运行质量,促进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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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集团的前身——原青岛电

实施大企业集团和品牌发展战略

面对世界经济发展不断形成的大企业集团之间的对抗和竞争形势,青岛市从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适时把握机遇,在全国较早提出了实施大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多年来,无论是做企业负责人、任经委主任、高科园区负责人、区委书记,还是当副市长,我都特别注意围绕这一战略要求,坚持以发展大企业、大集团为主线,着眼于发展规模经济、推动结构升级,探索出一条有效培植、发展和壮大大企业集团的路子。

那几年,通过兼并、合并、划归、投资控股等方式,内联外扩,实施了低成本扩张、拉长优势、壮大企业集团的战略,更大规模地整合了部分优势企业和劣势企业的兼(合)并工作。青岛红星电器股份公司划归海尔集团;青岛盐业总公司划归青岛碱厂,组建了青岛海湾集团;青啤、海信、海尔、红星化工等企业集团,通过跨地经营、异地建厂、买断企业、参股、控股等多种不同的形式,迅速做大做强。1995年,全市累计组建企业集团83个,资产总值达220亿元。初步培植起海尔、海信、双星等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这些企业集团通过改革迅速壮大规模,形成各行业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了青岛市经济的快速发展。1996年全国500家大型企业中,按销售收入计算,青岛市进入500强的企业有9家。1996年底,全市十大企业集团实现的利润,已占全市企业利润的60%以上,并在全国市场上出现了颇具影响的行业明星企业集团。1998年,青岛市企业集团累计达到109户,形成了以海尔、海信、青啤等企业集团为代表的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有较大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为了扶持这些企业的成长,青岛市委、市政府还实施一个“名牌战略”,在全市开展了以“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为主要内容的争创“青岛市名牌产品”活动,通过技术创新、强化质量管理和扶优治劣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先后共认定青岛市名牌产品168种。海尔集团、港务局和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啤在全国质量管理奖中榜上有名,海尔集团和海信集团的31种产品被认定为中国名牌。 AOS0jn6oOrTtmYQ7eVZKSzyPmqWICBnJaA2aAk+EyZzjTJFARpd7pkgvcduMq0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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