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用道德秩序的重要概念来描述我们的现代社会想象,这一概念在我们有特色的社会实践中已经保留下来,并且形成了17世纪自然法理论的显著特征,在这形成的过程中,它又发生了改变。但是显然,秩序这一重要概念中的转变已经带来了一系列的其他变化。
我已经提到,现代社会的模式单独存在于世俗时间,缺乏超验行为的基础。现代社会想象不再把更大的跨区域实体视为不同于或更高于世俗时间里的共同行为。这在前现代社会里,情形却是不同的,正如我在上文所论述的。王国的等级秩序被视为是以存在巨链为基础的。部落单位被看成是根据巨链的法律而组成的,而法律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或者也许是到伊利亚德所说的在“原初时间”中起作用的某个创建时刻。回顾前现代革命,一直到包括英国内战在内,建立原始法律的重要意义,在于政治实体是超验行为的这一认识。政治实体不能简单地靠自己的行为去建立;相反,它可以像一个实体那样去行动,因为它已经被构建成实体。这使想要回归最初宪法的想法变得具有合理性。
17世纪的社会契约理论,是把一个民族看成由于一个自然状态而走到一起,这显然属于另一种思想秩序。然而,如果我上文的观点是正确的话,直到18世纪晚期,这种思考问题的新思路才进入社会想象中。美国革命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分水岭。它是在保守的风气下进行的,即殖民者为他们作为英国人既得的利益斗争。再者,他们在与国会相联系的殖民地的立法机构下斗争。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出现了“我们,人民”的重要说法。新宪法就是由人民宣布的。
这样就出现一种思想,即一个民族,或者在那时也叫作一个“国家”,可以在政治宪法诞生之前独立存在着。因此,这一民族可以在世俗时间里,以自己自由的行为,为自己设立宪法。当然,创纪元的行为很快就被赋予源自更古老的更高时间这一概念的形象。时代的新秩序,正如法国新革命的日历一样,大量引用犹太——基督教的启示论。宪法的基础被赋予了原初时间的动力,那是一种更高时间,充斥着一种高级的行动者,是我们应该不断试图去接近的。但是,一种新思路是广泛传播的。国家、民族具有独有的特性,可以远离先前的政治管理而统一行动。现代的民族主义的先决条件之一已经就绪,因为如果没有这一条件,对于国家民主自治的要求就没有任何意义。这是人民建立自己的宪法的权利,并不受历史上政治组织的限制。
为了要弄明白这一集体动因的新概念——“国家”、“民族”如何明确地表达成对时间的新认识,我要回到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十分有洞察力的讨论中来。安德森强调,对国家的新的归属感,是依靠在同时性的范畴内去理解社会的一种新方式: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在同一时间里有许许多多的事件发生,体现了其社会成员在这一时段的生活。 这些事件是同质时间的填充器。这种对于同时性清晰的、无模棱两可的理解,是从绝对世俗化的角度来理解时间的。只要世俗时间是与不同的更高时间交织着,就不能保证所有的事件能够处于同时性和连续性的不含糊的关系中。宗教节庆时刻在一方面是与我的生活以及我朝圣的同伴的生活同时发生的,但在另一方面,它与永恒、原初时刻或它所预示的事件是紧密相连的。
一种对时间完全世俗化的理解,可以让我们去横向地想象社会,无需和任何“高点”联系,在这些“高点”处普通的事件顺序和更高时间联系在一起。这样,就不需要去认可任何享有特权的人或行动者,例如国王或牧师,他们站在所谓的“高点”并居中调解。这种激进的横向性理解恰恰隐含在直接进入的社会中,每个社会成员“可以直接与全社会接触”。安德森无疑是正确的,他认为如果没有社会的发展,诸如印刷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会有这种认识的兴起的,但是,他不想说这些发展足以解释社会想象的更新变化。现代社会也要求改变我们自己看社会的方式。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能以离心的观点来理解社会,即不是属于任何个人的观点。也就是说,追求比我自己的更加真实、更具有权威的观点的做法,并不会导致我认为社会的中心就是国王、神圣的组织或其他的什么,却使得我有一个横向的、水平的认识,这是一个自发的观察者可能有的认识:社会应该是在没有特权节点的场景中布局的。现代社会之间有着密切的内部关系,包括它们的自我认识,以及“世界图像时代” 里代表的现代社会纵观全局的模式:社会是同时发生的事件,社交是非私人化的体系,社会领域就是它所标示的,历史文化就是博物馆里所展出的,等等。
过去的社会存在着某种垂直性,依赖于更高时间的基础,这在现代社会里已经不复存在。从另一角度来看,那也是一个需要有媒介才能进入的社会。在旧体制的王国,像法国,臣民们团结在一个有最高领导的秩序里,这个最高领导就是国王本身。通过国王,这一秩序与更高时间以及其他事物的秩序相联系。通过我们和国王的联系,我们是这个秩序里的成员。我们在前面的章节里提到,早期的等级社会趋于把权力和从属的关系个人化。
现代横向社会的原则是绝然不同的。我们每个人与社会中心都是等距离的;我们与社会整体是无需中介的。这就描述了我们可以称之为一个可直接进入的社会。我们从一个带有个人化纽带的等级秩序转向一个非个人的平等社会;从一个垂直的需要通过中介才能进入的社会转向一个直接进入的社会。
在早期的模式里,等级制和间接性是连在一起的。一个阶层社会——用托克维尔的话说,是“秩序的社会”——像在17世纪的法国,等级制的存在是很显然的。但是,这也说明一个人是通过从属于这个社会的一部分来从属于社会的。作为一个农民,他是和地主相联系的,而地主依序推算是和国王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地方政府的成员,在王国里占有一席之地,或者在当时的最高法院里以合理的身份行使职权,如此等等。相形之下,现代的公民概念是直接的。不管我以多少方式通过中间机构和社会的其他部分取得联系,我的公民身份和这些机构是分开的。我从属于国家的基本方式并不依靠其他的从属关系,也不是由它们来居中调解的。我和其他的公民一样,与国家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国家是我们共同效忠的对象。
当然,这未必改变了一些办事的程序。我认识某人,她的姐夫是一名法官或议会成员,所以当我左右为难的时候,就给她打电话。我们也许可以说,已经改变的,是对规范的认识。但它的基础是,人们想象归属的方式改变了,没有这样的基础,新规范是不会在我们当中存在的。在17世纪的法国以及之前,有一些人对直接进入的概念是陌生的,认为是不可能理解的。当时受过教育的人有古代共和政体的模式。但对于其他许多人来说,他们唯一可以理解的与大社会,像一个王国或普世教会,相联系的方式,是通过更直接的、更能理解的重叠的从属关系,像与教区或贵族的关系,通过他们与更大的实体联系在一起。现代性在我们的社会想象中兴起了一场革命,当然还有其他的许多事情。这场革命把各种通过媒介联系的形式降到了最低限度,并且传播了直接进入的形象。
这是源自于我所描述的社会模式的兴起:公共空间,人们可以把自己看成是可以直接参与到全国范围的(有时甚至是国际的)谈论;市场经济,所有经济行动者都被看成是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其他人建立合约关系;当然,还有现代的公民社会。但是我们还可以想到其他的方式,用这些方式无中介性控制了我们的想象。例如,在时装的领域中,我们设计了新的款式并使其流行下去;我们也把自己看成是一些明星的世界范围的观众。虽然这些领域有着自身的等级差别——聚焦于类似传奇性的人物,但是他们还是给所有的参与者提供一个无需通过他们所效忠或依托的任何对象作为中介就可以直接接触的空间。同类的东西,伴随着更具有实质性的参与模式,在各类社会、政治和宗教运动中,也是可得的;这些运动是现代生活的一个主要特征,把跨地域和国际间的人们连接到一个单一的集体中介之中。
这些想象中的直接进入的模式与现代的平等和个人主义是互相联系的,实际上是它们的不同方面而已。进入社会的直接性废除了多种多样的等级依托关系。它使我们统一,这是成为平等的一种方式。(是否是唯一的方式,是我们今天围绕多种文化主义进行斗争的一个致命问题。)与此同时,多种中介的驱逐,降低了它们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个人逐渐摆脱了它们,成为自我意识不断提高的个体。现代的个人主义,作为一个道德理念,并不意味着中断人们的归属感,如果是中断,则是混乱和崩溃的个人主义,而是把自己想象成属于更广大的、更加没有个人色彩的实体:国家、运动、人类的社群。这样的变化,已经从另一个角度得以阐明,它是从“网状的”或“关联的”身份转向“范畴的”身份。
我们可以马上看到,从一个重要的意义上来说,现代的直接进入的社会比前现代的社会来得更加同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不同的社会阶层里,在文化和生活方式上的实际差别,要比几个世纪前的来得小,虽然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不同阶级的社会想象也更近地集合在一起。等级制的、需要中介的社会的一个特征是,在一个社群、一个村庄或一个教区的人们,对于社会的其他部分只有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他们对中央权力有一点概念,夹杂着一个好国王以及坏大臣们的概念,但是他们不知道如何去填实其他方面。尤其是他们对王国里的其他人和其他地区都只有十分模糊的认识。实际上,政治精英阶层的社会想象和理论与没有受过教育的或农村人的,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许多国家里,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相当近的年代。在这方面有清楚史料记载的是在几乎整个19世纪的法国,尽管共和国的领袖们自信地认为那是一个“统一不可分割”的国家。 这种分离的意识与直接进入的社会的存在是很不相融的。第三共和国最终带来了必要的变化,被大革命理论化了的现代法国第一次成为真正的、包容一切的国家。在社会想象里的这种(多方面的)革命变化,是韦伯在他的《农民变成法国人》中所叙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