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论西方现代性是从强调秩序的理念开始的,这一理念首先是一种理论,而后它帮助形成了社会想象。这个事实对于一些读者而言带有“理想主义”的意味,认为理想主义在历史中是一股独立的力量。但实际上,因果关系箭头朝向相反方向。比如说,在对秩序的现代理解中经济模式的重要性,必须反映在实际生活中所发生的,例如,商人的涌现、农业的资本主义形式的出现、市场的扩大等等。这会给我们正确的、“唯物主义者”的解释。
我认为,这种反对意见是基于一种错误的二分法——把理念和物质因素相对立起来。事实上,在人类历史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系列人类实践,换句话说,既是人类在时间和空间里所进行的物质实践,经常是强制性维持着的,与此同时也是自我概念和认识模式。这些在社会想象的讨论中经常是不可分离的,正因为自我认识是对于那些参与实践者而言有意义的实践的基本条件。因为人类实践是那种有意义的实践,是由一些内在的理念支撑着的;我们无法为了询问什么是成因、什么是结果这样的问题来分清此二者。
唯物主义要变得有意义的话,就应该以不同的方式阐述,正如G.A.科恩在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精彩论述里所阐述的那样。 其大致的意思是:历史上有一些动因是占主导地位的,与物质有关系的,如经济方面的,与生活手段或权力相关的等等。这或许可以解释生产模式向“更高的”层次循序渐进变化的原因。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一个特定的模式需要一些特定的理念、合法的形式、约定俗成的标准,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众所周知,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全面发展的资本主义与封建制度下的劳动条件是不相容的;资本主义需要正式的、(在法律意义上的)自由劳动者,他们可以流动并能够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条件出卖他们的劳动力。
唯物主义者在此所陈述的观点是,在生产模式、合法的形式以及理念等要素中,前者才是最主要的解释性的要素。促使行动者采取新模式的潜在动机,也会促使他们去接受新的合法的形式,因为这些对生产模式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里解释的形式是与目的相关的,与动力因果关系无关。一种动因关系被假定并纳入基于史实的描述中:因为合法的形式促进了资本主义的模式(直接起因),而与此模式休戚相关的行动者就会被引导去赞成新的合法形式(即使起初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这是一种带有目的性质的解释,换言之,一种目的论的阐述。
必须指出的是,唯物主义,正如所阐述的,变得条理分明,却作为一条普遍原则以令人难以置信为代价。在许多语境下,我们都可以分辨出经济的动因是占主导地位的,并且成为采纳某些道德理念的原因。就像20世纪60年代的广告者,采用了表述个人主义的新语言,而最终被纳入新的理想中。但是,以经济术语来叙述宗教改革中因信救世的教义之传播,就显得不是很合理了。历史上唯一的总则,就是没有一个可以把一种动力的秩序当作一切驱动力的总则。理念在历史上总是为一系列的实践所包裹,即使只是一些杂乱无章的实践。但是,致力于采纳和传播这一系列理念的动因是很不相同的;事实上,甚至还不清楚的是,我们有一个这些动因的固定类型(经济的、政治的、理念的等等),这是在整个人类历史中皆为有效的。
但是,正是由于理念被一系列的实践包裹着,这样可能是有用的,也能驱散对理想主义的不安,并且可以去阐述新的道德秩序的理念是如何获得力量以至于最终可以让它构成现代性的社会想象。
我已经提到过一种语境,在某种意义上,是这种秩序的现代理解之发源地,是理论家们以杂乱无章的实践去回应宗教战争所导致的破坏。他们的目的,是要寻找一个可以超越教派差别而存在的稳定的合法基础。但是,所有的努力,依然需要被置于一个更广阔的语境:可以被称为是对封建贵族的驯服或教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从14世纪末一直持续到16世纪。我所指的这种贵族阶级的变化,是从半独立的战争酋长——通常拥有大量的追随者,在理论上是忠于国王,而在实际上能够为各种目的而动用不受皇权限制的强制手段——变成王国或国家的臣仆,虽然可能经常拥有军事力量,但已经不再能独立动用此力量。
在英国,这种变化主要发生在都铎王朝时代。这一时代新兴的贵族是由在玫瑰战争中推翻前王朝的武士阶级的残余所组成。在法国,这一过程更加漫长而且矛盾更多,在老的佩剑贵族依然存在的情况下,逐渐诞生出一批新型的法官。
这一变化改变了贵族和上层精英的自我认识,包括他们的社会想象。这种想象并非是整个社会的,而是他们自己作为社会的一个阶级或一种秩序的想象。随之带来的是新的社交模式、新的理想以及为了完成自身的责任而需要接受培训的新理念。他们的理想不再是成为处于半独立状态的武士或骑士,拥有着相应的荣誉称号;而是成为朝臣,与其他人一起向皇权进言、为之效劳。新贵族要求的主要不是军事训练,而是可以帮助他成为民政长官的人文教育。民政长官的功用先是向其同僚、最终是向统治者进言和劝说,因而就需要培养自我表述的能力、雄辩的能力、劝说和交友的本领以及看上去既令人敬畏又随和、可亲的样子。旧贵族以他们的财产为生,一群扈从,也就是他们的附庸,围着他们转;新贵族则需要在法庭或城市里运作,这里的阶层关系更加复杂,经常是含糊的,有时至今都是不能确定的,因为娴熟的运作技巧可以刹那间把你推向顶点(而错误却可以让你突然跌入低谷)。
这样,对精英的人文培训就有了新的重要性。不是教你的孩子马背上的枪术,而是让他去阅读伊拉斯谟或卡斯蒂利昂的作品,这样,他才知道如何得体地说话,给人留下良好印象,在各种情况下说服他人。在新的社会空间里、在新的社交模式里,这种训练是有意义的,只有这样,贵族或名门出身的孩子们才一定会获得成功。这种新的社交模式,不是被礼仪化的格斗,而是在一种类似平等的语境下进行的对话,交谈,取悦,说服。我在这里所指的“类似平等”并非没有等级阶层,因为宫廷里充满了等级;而是等级制度要适当分类的一种语境,因为上述提到的复杂性、模棱两可性和不确定性。一个人要学会在既定的彬彬有礼的限制内与各种不同层次的人交谈,因为这就是所谓的取悦人、具有说服力的本领所要求的。如果你总是滥用职权而忽略那些职位在你之下的人,或者你总是结结巴巴不敢和你的上司说话,你是不会有什么发展前途的。
这些品质经常涵括在“恭谦有礼”的概念中,这一概念的词源帮助人们认识展示品质的空间。这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可以追溯到12和13世纪行吟诗人的时代,一直到15世纪欣欣向荣的勃艮第宫廷时代。只是它的意思已经改变。那些古老的宫廷是半独立的斗士们经常云集的、为王室成员表演马背枪术比赛和展示官阶的地方。但是,当卡斯蒂利昂写了他的畅销书《廷臣论》时,文中所写的是乌尔比诺公爵的城市朝廷,廷臣有他永久的居所,而他的职业是为统治者进谏。这样的生活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对话。
“恭谦有礼”在后来的意思中又逐渐和另外一个词“文明举止”联系起来。这个词同样包含着深厚的背景故事。
这个故事中重要的一点源自于文艺复兴时期的关于文明举止的概念,它是我们的“文明”之祖先,具有同样的影响力。这是我们所拥有的,而其他人所没有的一些品质。这些人缺乏在我们的生活方式中我们所重视的卓越、文雅以及重要成就。这些人都是那些“野蛮人”。正如我们从这些词可以看出,其中象征性的根本对比:一种在森林里的生活和一种在城市里的生活。
城市,伴随着古代文明,被看作是人类生活最好的和质量最高的地方。亚里士多德已经清楚地阐明,人们只有在城邦里才能使人性得以充分地发扬。“文明举止”一词和拉丁语中用来翻译“城邦”的词是相联系的。事实上,由此而引出的希腊语的表述也和密切相关的意思连用:在17世纪,法国人谈到警察国家,这是只有他们才有的,而那些野蛮人所没有的。(后面,我会谈到“优雅”社会之理想的重要性。)
因此,这个词所指的部分意思是政府的一种模式。一切需要有序的管理,统治者和地方官需要根据一定的法律行使他们的职能。因为在他们身上投射出“自然人”的形象,而野蛮人被认为是缺少这些东西的。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真正缺少的是我们所认为的现代国家的构筑,政府的一个持续性的工具,在其手中集中了控制社会的大权,因而政府可以在一些重要的方面重塑社会。 随着这个国家的发展,人们就会逐渐看到一个“警察国家”所具备的特征。
这种力求文明举止的政府模式也保证了一定程度上的国内和平。它与那些贵族少年或人群中的惹是生非、随意又未经过授权的暴力、聚众闹事等等是不符合的。当然,在现代社会的早期,有很多这样的事件发生。这就提醒我们,文艺复兴时代文明举止的地位和我们这个时代文明的地位有着重要的不同。当我们读到早报里报导的波斯利亚或卢旺达的屠杀或利比里亚政府的垮台时,我们会倾向于感到我们处于所谓文明的、安宁的环境中,虽然我们这么大声声张会感到有些尴尬。国内的一场种族暴乱可能会搅扰我们的安宁,但我们很快就会得以平静。
在文艺复兴时代,这一理想在精英中流传,他们都十分明白,不仅在国外缺乏这一理想,而且在国内也没有完全实现这样的理想。那些平常百姓,虽然不像在美洲的未开化的人群那样,甚至地位高于欧洲边缘的未开化的人群(如爱尔兰人和俄罗斯人) ,但也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甚至统治阶层的精英们也需要受制于每个新时代的条例,正如1551年威尼斯的公共教育法所提议的。 文明举止不是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中获得而后放松心态享有的,然而这正是我们通常理解文明的方式。
文明举止反映了从1400年左右欧洲社会所经历的转型,也就是我在上文中所阐述的贵族的教化。这种新的(或新发现的)理想反映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举个例子,如果我们拿英国贵族阶级在玫瑰之战以前的生活方式与在都铎王朝时代下的生活方式作对比,我们会发现二者有着惊人的不同:争斗已经不再是这个阶级正常的生活方式,除非是为了履行王室的义务而战。这一转型的过程持续了四百多年的时间,直到1800年才有一个正常的文明国家。它能够保证国内持续的和平,其中,商业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战争而成为国家的主要活动,这是政治社会所关注的。或者,至少可以说商业和战争一样的重要。
然而,这种变化并非未受到任何阻碍。年轻的贵族会突然寻衅闹事;狂欢在模拟的和真正的暴力之间是难以抉择的;土匪到处都是,流浪者可能是危险的;生活中令人无法忍受的一些因素,使得城市常有反叛、农村常有农民起义。文明举止在某种程度上应该成为反对这些现象的信条。
有秩序的政府是文明举止的一个方面,但是还有其他的方面:包括艺术和科学的发展,我们今天所称的技术(在此正如我们的文明);理性的、道德的自我控制的发展;同时,很重要的,还包括品位、举止和优雅——简而言之,合理的教育和有礼的举止。
但是,这些与有序的政府和国内的和平一样重要的发展,却被视为是纪律约束与教育培训的结果。 文明举止留给人的一个基本形象是,它是对原先野蛮的、未经加工的本性,进行培育或驯化的结果。这对我们来说,是先祖们惊人的种族中心论的基础。例如,他们并没有像我们今天所认为的那样,把他们与美国印第安人之间的不同看成是两种文化的差异,而是把这种差异看成是文化与本性的不同。我们是受过训练的、具有约束力的、受到塑造的,而那些人却没有。这就像是未经加工的食品和熟食之间的相遇。
我们不应忘记在这样的对比中存在着矛盾,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许多人都趋于认为,文明举止使我们缺乏生气,把我们弄得精疲力竭。也许德性的高度在未受损害的本性中才真正得以发现。 当然,在整个持种族主义的立场者中,也有着令人崇敬的例外,例如,蒙田。 但是,在野生和驯养这组对照的范围内思考的那些人中,不管他们持什么观点,通常认为,从野生到驯养的过程涉及严格的纪律和约束。利普修斯把它定义为“瑟西的杖,它随意驯养着人与兽,凭此给各自带来敬畏与相应的顺从,而在此之前,他们都是野蛮和不受拘束的”。 “瑟西的杖”是一个非常好的文学形象,也使得约束容易理解,但是,这个词组的第二个部分表明,如此的转变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文明举止要求自我努力,不只是保持原样,而是需要塑造。它涉及一个重塑自我的挣扎过程。
因此,文艺复兴时期对“恭谦有礼”的重要理解类似于同一时期对文明举止的理解。 这两者的交汇反映了对贵族阶层的驯化以及在刚开始形成的现代状态下的社会内部和平(对外战争是另外一回事)。这两种德性指明了一个人为了在新的精英阶层里产生凝聚力应具备的品质:“由于恭谦有礼和仁慈博爱,所有的人类社会将得以维持和保存”,而“恭谦有礼的主要表现是沉静、和睦、认同、团体情谊和友谊”。那些促进社会和谐、整体和平,以及文明举止的德性包括“恭谦有礼、温和、亲切、仁慈和富有人性”。
如此对恭谦有礼的讨论,给我们指明向和平的精英阶层转变的第三个方面。恭谦有礼并非人类的自然状态,也不是容易获得的。它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去约束自己,去驯化未经加工的本性。孩子体现了“自然的”不受约束的状态,而同时又是需要被塑造的。
因此,我们对文明举止这一概念的理解,不仅仅要在驯化贵族阶层的语境下,而且要和更广泛的、更具有抱负的尝试相联系。这种尝试是以新形式的约束,包括经济的、军事的、宗教的以及道德的,来塑造社会里的各个阶层。这些约束至少从17世纪以来就是欧洲社会的显著特征。这种转变的动力既来自于对更加完整的宗教改革的渴望,包括新教和天主教的改革,也来自于国家想获得更多的军事力量的抱负,作为一种必要的条件,因而是一种更具有生产力的经济。事实上,这两者经常是相互交织的;改革中的政府把宗教看成是一个自我约束的良好来源,而教会则是一个便捷的工具。与此同时,许多宗教改革者把有秩序的社会生活看成是皈依的基本表现形式。
例如,根据清教徒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圣人被看作是新的社会秩序的主要支持者。因为反对僧侣、乞丐、流浪者和游手好闲者的懒惰和无序,圣人“致力于一种诚实的、适宜的行业,无法容忍他的感觉被闲散的风气所抑制”。 这就意味着圣人不是把所从事的行业仅仅看作是一项活动,而是看作他所献身的毕生的事业。“一个没有诚实的行业可从事、没有既定的方向需要奔赴的人,是无法取悦上帝的。”这是清教徒的宣道者撒母耳西伦所说的。
这些人是勤奋的、守纪律的,从事着有益的工作,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是靠得住的人。他们有“既定的轨迹”,因此,他们的未来是可相互预测的。你可以把一个牢固的、可依赖的社会秩序建立在他们彼此之间所立下的契约的基础上。他们不会被诱导搞恶作剧,因为懒散是万恶的温床。“一个懒散的人,他的大脑很快会成为魔鬼的商铺……城市里如果出现兵变或是对地方官的抱怨,没有比懒散更大的原因啦。”
有了这些人,一个安全的、有序的社会是可以建立起来的。但是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们那样。然而,清教徒的计划可以解决这一难题:那些敬虔的人是可以掌权的;那些不思悔改的是需要受约束和管制的。地方官,则应像巴克斯特所想的那样,必须强制所有的人“学习上帝的话语而后有序地、安静地行走……直到基督教信仰成为一种自觉的、个人的信仰”。 当然,这基本上和加尔文在日内瓦建立的秩序是相同的。
因此,当加尔文派的改革在界定何为真正的基督教的顺服道路时,似乎也同时为那个时代严重的,甚至是令人惧怕的社会危机,提出了解决的方案。灵性的康复和社会秩序的营救似乎是合拍的。
换言之,我们可以说当中世纪晚期的精英,当然还有教士,但是随着与日俱增的世俗的成分,在发展更加强烈的敬虔理想以及呼吁教会改革之时,这一精英阶层——有时还有其他人,有时是同一组人群——却在发展或修复文明举止的理想。这种理想呼吁去建立一种更加有序、暴力更少的社会存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张力,但又是共生的。他们逐渐改变对方,但彼此之间也有相互重叠的目标。
因此,在这样的处境下,事实背后存在着一种复杂的诱因,这一事实就是文明举止的理想发展了一种活跃的、寻求变化的目标。随着时间的推移,毫无疑问,这种目标因着对军队日益高涨的需求而变得具有动力,进而是财政和权力,而后是那些勤劳的、受过教育的和具有自我约束能力的人们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但是,一部分也是由于宗教改革的目标而带来的共生和相互的影响。借此进步被看作是一种责任,就像我们所看到的新斯多葛学派的伦理。
从消极的角度出发,一方面是试图拦阻对社会秩序产生的真正危险,另一方面是要对诸如狂欢节或混乱的欢宴等习俗做出回应,这些习俗在过去是被认可的,但后来却严重地妨碍了人们对新理想的追求。在此,宗教改革所带来的共生也再次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因为这种被邪恶扰乱的宗教情感,已经成为严苛的宗教良心的一种特征。
我们可以在性道德的领域里看到一些显著的例子。中世纪,在欧洲的许多地方都容忍嫖娼,因为它被认为是对奸淫和强奸的一种明智的预防,尽管这一切会带来混乱的结果。 就连康斯坦茨会议,也为大量涌进城市的人群设立了临时妓院。但是,敬虔的新流派倾向于强调单一的性行为,把主要的关注点从暴力和社会分裂的罪恶转移,那么对卖淫嫖娼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这样,支持卖淫就成为不可思议的事,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深深的烦扰。一种反对伤风败俗的风潮兴起,表现为要以不懈和广泛的努力去拯救那些堕落的妇女。人们不能任由事态这样发展下去,必须采取行动。
这样的结果是,在现代化的早期阶段,在这两种不同理想的力量影响下,精英们在很大的范围内越来越和大众的习俗相背离。他们对被看作是无序、粗暴和无节制的暴力渐渐无法容忍。那些先前是可接受的,如今却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甚至是令人反感的。早在16世纪以及后来持续的一段时间里,我在上文曾经描述过的复杂动因,引发了以下四种类型项目的实施:
1.颁布了针对穷人的新法律。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型,甚至和从前所倡 导的截然不同。在中世纪,贫穷的周围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环。这不是说,极端的等级社会,对处于绝对社会底层的贫穷者与无权者未曾有过自然的鄙视。但是,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穷人可以拥有成圣的机会。根据《马太福音》第25章里所说的,帮助一个有需要的人,就是在帮助基督。世上的权贵者要弥补他们的骄傲和抵消他们的过犯,他们所能做的一件事就是把物品分给穷人。因此,国王这么做了,修道院这么做了,后来富有的中产阶级也这么做了。富足的人们,在他们的遗嘱中规定要施舍前来参加他们丧礼的乞丐,这些人应该相应地为已逝者的亡魂祈祷。与福音书所记载的故事正好相反,天堂里听到的拉撒路的祈祷使得这些富豪们尽快回到亚伯拉罕的怀抱。
但是到了15世纪,一方面由于人口增长和农作物欠收,导致了穷人涌进城市,因此,对穷人的看法有了根本的转变。一系列针对穷人的新法律被采纳,其原则是要鲜明地分辨出在穷人中,哪些是有劳动能力的,哪些是真正没有赖以生存的资源,只能依靠救济来生存的。前者要被赶出城市或者派去做收入十分低微的工作,而且通常是在苛刻的条件下工作。那些无劳动能力的穷人则获得救济,但是,也是在高度控制的条件下,最终常常是把他们限制在一些机构里,在某种程度上就像监狱。对于这些乞丐的孩子们,也做出努力,改造他们,教给他们一门技术,使他们可以成为有用的勤奋的社会成员。
所有的这些运作——提供工作机会、救济、培训和再教育——都需要制约的机制,这既是经济措施,也是控制的手段。这就开始了米歇尔·福柯所说的大禁闭时代,这种制约也包括其他阶层的无助者,其中最出名的是那些疯癫者。
2.全国性的政府、城市政府、教会权力机构,或者一些交叉的机构,经常对某些大众文化现象——瞎闹音乐、狂欢、混乱的欢宴以及在教堂里跳舞——进行严格管理。在此,我们也看到了逆转。先前被认为是正常的、人人预期参与的活动,但在现在,却被看作是完全应该受到责备的,而且,从某一方面来看,这些活动纯粹是扰民的。
有两个原因,让伊拉斯谟认为,他在1509年于锡耶纳看到的狂欢节是“非基督教的”。第一,它含有“古代异教徒的痕迹”;第二,“人们过于沉溺于放荡之中”。
伊丽莎白时代的清教徒腓利·斯脱勃攻击了“邪恶舞蹈的极度恶行”,认为它导致了“污秽的抚摸和不洁的触摸”,从而把人“引入奸淫之道、放荡之路,诱发不洁,赞美各种淫荡行为”。
正如伯克所指出的,教会人士数百年来一直在批评大众文化中的这些方面。
与从前所不同的是,(a)由于对神圣的空间具有新的焦虑,宗教的批评来得十分强烈;(b)文明举止的理想及其有序、优雅和文雅的规范已经使得社会的领军阶层要从这些大众习俗中分离出来。3.在17世纪期间,这两种行为被归入第三种:在法国和中欧,具有专 制主义或统制主义倾向的发展中的国家结构试图通过法令为他们的臣民创建在经济、教育、精神和物质上的福祉,这虽然是从统治者的利益出发,但也是为了改善臣民们的生活。从15世纪到18世纪,有序的警察国家的理想在德国是至关重要的。
在宗教改革的唤醒下,专制主义的活动得以推动。在这种情形下每个领地的统治者都要看到教会的重组(在新教教会的领地里),并且对此表示服从(在所有的领地里)。但是,这种控制的努力在下一个世纪得到延伸,并且包括了经济的、社会的、教育的和道德的目标。这些包括了我们曾经探讨过的相同的领域:对于救济的规定以及对一些传统节日和习俗的抑制。
而在16世纪,他们扩大了范围并且试图开设学校、提高生产力,向他们的臣民反复灌输更有理性、努力的、勤奋的和注重生产的观点。社会需要纪律和约束,但其目的在于培养自我约束。
简而言之,这意味着把文明举止的理想强制推行到越来越广大的人群中。毫无疑问,这里一个主要动机是,要去塑造一群人,在他们当中能产生顺从的、有效率的士兵,并且创造资源去供养和武装他们。但是,很多法令把进步和改善(就像他们所认为的)当作其目的。当我们跨入18世纪的时候,立法的目的越来越和启蒙运动的理念相结合,越来越强调人类活动中生产和物质的层面,这都是为了增进个人和整个社会的利益。
4.如果我们看着约束的模式、“方法”和程度在激增,我们会从另一 个角度来看整个发展的过程。其中,有些源自于个体的层面,作为自我控制的方法和个人智力或精神发展的方法;其他的是在等级制度控制的语境下被灌输和强制推行的。福柯提到了培训项目是如何在16世纪增加的。这些项目是建立在对体力运动详尽分析的基础上,把该运动分成几个部分,然后用标准的模式去训练人们。这些项目的主要所在地,自然是军队。军队开创了新的军事训练模式,但后来,其中的一些规则也被运用到了学校和医院,再后来,被运用到工厂里。
在致力于自身转变的有条理的项目中,其中最为有名的是罗耀拉的灵性训练法,通过默想达到灵性的转变。但是,这两个主要的观点,在一定方法指导下的默想,也在一个世纪后笛卡尔(他毕竟在拉夫赖士的耶稣会学校受过教育)提议的培训项目中出现。
如果我们把最后的两个方面综合在一起,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到,一种新的精英社交模式的发展与文明举止的概念是相联系的,其范式是,在准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对话。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文明举止从统治阶层拓展到社会中更广阔的领域。这和道德秩序的现代观念有着相似之处。以对话为主的社交性,表明的是一种相互交流的社会模式,而非一种等级秩序的社会模式,然而通过纪律和约束来改变非精英阶层的项目,可以意味着文明举止的特征不会永远只是某个阶层的特性,注定要被更为广泛地推广。与此同时,塑造人的真正目的,暗示着它脱离了对秩序的陈旧理解,以半柏拉图式的理想形式呈现,强调现实并注重其实现——或至少反对任何与之相违反的,正如这些因素表达了他们对麦克白罪恶的惊恐。它和秩序的概念是相吻合的,而秩序是一种以建设性的技巧来实现的准则,这正是现代秩序带给我们的。人类行动者通过契约组成了社会,但是上帝已经给了我们需要追随的模式。
这都是一些具有可能性的相似之处,但与此同时,还有其他的相似之处。例如,以对话为主的社会,可以给共和自治的理想带来新的相关性,就像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后来在北欧,特别是在内战期间及战后的英国那样。 或者,它可以在其他的社会转型的中介内部体现出来,“专制的”君主国。
把精英阶层的社会意识果断地推进现代社会想象范围的,似乎是18世纪出现的新社交模式的发展,尤其是在英国,他们开始这样的发展要早一些。这一时期见证了精英阶层的扩展,那些参与统治或管理社会的人们,包括那些在本质上具有经济功用的人们。这要么是因为那些已经是社会主导阶层的成员转变成为具有这些功用的人,例如,成为进步的地主;要么是因为大致有一个向商人、银行家和有产者开放的地方。
这些准平等的条件需要去弥合更大的差距。在尚未形成对平等全方位的现代概念的时候,对社会成员资格的理解已经拓宽,并且从特定的贵族或上层阶级的特征中分离出来,即使依然保留着贵族的语言。对文明举止的拓展理解,现在又被称作“礼貌”,依然指向产生和谐以及缓和的社会关系的目标,但是现在,它必须把不同阶层的人团结起来,并在一些新的场所对他们施加影响。这些地方包括咖啡屋、剧院和公园。 而在早期的对文明举止的理解中,进入一个讲礼貌的社会,包括拓宽视野以及进入一个仅仅比私人的更高级的存在模式。只是,现在的重点放在了仁慈的德性上,以及一种生活模式,不比早期的斗士或廷臣准则培养下的生活模式具有过度的竞争力。18世纪讲礼貌的社会甚至诞生了一种“敏感性”的伦理。
与等级相对疏远以及对仁慈的强调,使这一时代与上文所描述的现代秩序模式更接近。与此同时,把经济功用纳入社会,强化了文明举止与秩序的这种概念此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18世纪的这种转型,在某种意义上是西方现代性发展的一个重要转型。讲礼貌的社会具有一种新的自我意识,在某种新的意义上,人们可以把它称之为“历史的”。它不仅史无前例地意识到其经济基础的重要性;同时,对它在历史中的地位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把它看成是属于商业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是刚刚迈进的一个历史阶段。18世纪产生了一系列有关历史的新的冰阶理论,通过不同的阶段见证人类社会发展,用经济的形式来定义社会(例如,渔猎采集的社会和农业的社会),在现代的商业社会达到最高点。 这就让人们从一个新的视角,看到了我所说的对贵族阶层的教化的整个转型过程,以及现代社会里内部的平定。商业被赋予了一种力量,可以把尚武的价值观和军事的生活模式降到次要的地位,结束了自古以来军事在人类文化中的主导地位。 政治社会不再简单地被理解为是一成不变的,人们必须考虑到事件发生的时代。现代性是史无前例的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