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现代社会科学的第一大问题就一直是现代性本身:新实践与制度形式之间史无前例的融合(如,科学、技术、工业生产以及城市化),新生活方式的融合(如,个人主义、世俗化以及工具理性),以及一些令人不适的新形式的融合(如,异化、无意义以及社会即将解体的感觉)。
在我们今天的时代,需要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现代性到底是一种单一现象,还是我们要提到“多种多样的现代性”呢?这里的多种多样,是否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其他非西方的文化已经以它们自己的方式被现代化了,而我们如果试图用原本以西方的思维所设计的普遍理论去领会它们的话,将无法对它们进行适当的理解呢?
本书要探讨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我们能够对现代性的自我认识有一个更清楚的定义,我们就可以对先前的,以及当代的关于现代性的问题有一些了解。基于此观点的西方的现代性是离不开某种社会想象的,而要理解当今的多种现代性之间的差异,则需要通过各自不同的社会想象。
这一方法,与强调现代性的“理念”而反对其“制度”的方法是不同的。社会想象并非是一系列的理念,相反,它是使社会的实践通过被人理解而得以落实的。这一重要观点将在第三章具体阐述。
我的目标并不高远。我要概述那些作为西方现代性兴起之基础的社会想象的形式。我的重点是放在西方历史,并未涉及当今新出现的许多现代性。不过,我希望对西方特性的进一步界定,能帮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通往当代现代化的不同道路之间的共同之处。在这一部分的写作中,我显然是大量地借鉴了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的开创性著作《想象的共同体》,以及于尔根·哈贝马斯、迈克尔·华纳和皮埃尔·霍桑瓦隆等人的作品。我在本书会一一提到他们的论点。
我的基本假设是:社会道德秩序中的一种新概念,对于西方现代性是至关重要的。这种概念起初只是一些有影响的思想家的想法,但后来逐渐形成了层面宽广的,最终是整个社会的社会想象。这一概念现在对我们来说是如此的自明,以至于我们难以把它看作是许多有可能的概念中的一种。这种道德秩序转变为我们的社会想象,构成了某些特定的社会形式。也正是这些形式,构成了西方现代性的特性,例如,市场经济、公共领域和人民自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