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文教授著书论述香烟或肥胖对美国人的困扰,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们分析双性恋问题,研究现实主义的专家们转而研究连环杀手。这是怎么了?
这里正在进行的就是“文化研究”,这是人文科学在20世纪90年代的一项主要活动。一些文学教授可能已经从弥尔顿转向了麦当娜,从莎士比亚转向了肥皂剧,而把文学研究抛到一边去了。这种现象又是如何与文学理论相关联的呢?
理论极大地丰富和激励了对文学作品的研究。不过,正如我在第一章里讲到的,理论并不是关于 文学的 理论。如果你一定要说这个理论是 关于 什么的“理论”,那么答案就是:它能“说明实践的意义”,能创造和再现经验,能构建人类主体——简而言之,它就像是最广义的文化。而令人吃惊的是,随着文化研究的发展,已经说不清它究竟跨了多少学科,对它的界定就像对“理论”本身的界定一样困难。你可以说这两者是一脉相承的,“理论”是理论,而文化研究是实践。 文化研究就是以我们简称 为“理论”的范式作为理论指导所进行的实践活动 。有些搞文化研究的人对于“高深理论”抱怨不止。不过这也说明了一种可以理解的想法,就是不愿对永无止境的、令人感到惧怕的理论大全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文化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在本书中讨论的关于意义、身份、再现及能动作用的理论论证。
不过,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从最广泛的概念上说,文化研究的课题就是搞清楚文化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里,在这样一个对于个人和群体来说充满形形色色的,又相互结合的社团、国家权力、传播行业和跨国公司的时代里,文化生产如何进行,文化身份又是如何构建、如何组织的。所以总的来说,文化研究包括并涵盖了文学研究,它把文学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实践去考察。但这又是一种什么类型的包含关系呢?在这一点上存在着许多争论。究竟应该把文化研究看作一个庞大的领域,从中文学研究能够获得新的动力和见解,还是说文化研究吞没了文学研究,并且也破坏了文学呢?要抓住这个问题的关键,我们需要对文化研究的发展背景有一点了解。
现代文化研究有着双重血统。它最初是20世纪60年代法国结构主义(见附录)的产物。结构主义认为文化(包括文学)即一系列实践。应该对这些实践的规则,或者叫程式加以描述。有一部关于文化研究的早期著作叫《神话论文集》(1957),作者是法国文学理论家罗兰·巴特。这部著作对许多文化活动进行了简单的“解读”,从职业摔跤、汽车及洗涤用品的广告到神话般的文化对象,比如法国葡萄酒和爱因斯坦的大脑,等等。巴特尤其感兴趣的是,通过说明那些在文化中看似自然的东西,其实是基于偶然的、历史的建构,来破解“神秘感”。在分析文化实践时,他指出潜在的程式和它们的社会含义。举例说,如果你把职业摔跤和拳击做个比较,你就会发现这里有不同的程式。拳击手被击中时忍住痛苦,而摔跤手却十分痛苦地扭动身体,夸张地扮演俗套的角色。在拳击当中,对抗的规则在标明比赛不得超越界限这个意义上说是存在于比赛之外的。而在摔跤比赛中,规则完全是存在于比赛 之内 的,因为程式扩大了意义的范围,而意义又可以被创造:规则为被打破(公开地被打破)而存在,所以“坏蛋”,或者恶棍就可以毫不掩饰地暴露他的邪恶和缺少体育道德,而观众也被煽动,充满报复的愤怒。如此说来,摔跤提供的首先是一望而知的伦理道德满足感,因为善和恶清清楚楚地形成对立。巴特调查了各种文化实践,从高雅文学到流行时装和食品。他的例证促进了对各种文化形象的内涵进行解读,对文化的独特建构的社会功能进行分析。
当代文化研究的另一个源头是英国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雷蒙德·威廉姆斯的著作《文化与社会》(1958),还有伯明翰现代文化研究中心的创始人理查德·霍格特的《识字的用途》(1957)都力图复苏并进一步探索一种通俗的、劳工阶级的文化。因为文化被等同于高雅文学,这种通俗文化在此之前没有引起注意。这是一项恢复湮没的声音,从社会底层追溯历史的工程。它恰好与另一种文化理论相遇——欧洲马克思主义理论,这种理论把大众文化(与“通俗文化”相对立)视为一种强制的意识形态的组合,视为某些意义,它们起着把读者或者观众置于消费者地位,并为国家权力的运转进行辩解的作用。这两种对于文化的不同分析——一种认为文化是人民 自己的 表述,另一种认为文化是强加在人民 之上 的——之间的相互影响在文化研究的发展上一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表现在英国,而后波及其他地方。
在这个传统意义上的文化研究受着两种力量的张力的驱使。一种是要复苏通俗文化的欲望,要使其成为人民的表述,或者为边缘群体的文化扬声;另一种是对大众文化的研究,认为它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压力,形成了压制性的意识形态。一方面,研究通俗文化就是要触及普通人生活中重要的东西——他们的文化,与唯美主义和教授们的文化相对立的文化。另一方面,又有一种强大的推动力要表明人民是如何被塑造的,或者说是如何被文化力量控制操纵的。人民在多大程度上是被文化形式和文化实践建构的主体,从而可以称他们 为 具有某种欲望或者价值观的人,或对此表示“质疑”? 质疑 这个概念源自法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路易·阿尔都塞。比如,广告称你为某种主体(一位会喜欢某种品质的产品的消费者),通过反复向你灌输,你便逐渐占据了这样一个地位。文化研究就是探讨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受文化力量的操纵,以及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或者用哪些方式使文化力量为其他目的服务,就像人们说的,发挥“能动作用”。(“能动作用”是流行理论的简略提法。这是一个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主体,以及我们貌似自主的选择在多大程度上是受制于我们所不能控制的力量的问题。)
文化研究存在于两个因素的张力之中。一方面,分析家的欲望是把文化作为一套代码和实践来分析,这些代码和实践将人民和他们自身的兴趣隔离开来,并且创造出人民逐渐形成的欲望;另一方面,分析家又希望在通俗文化中找到价值观的真实表述。一种方法是证明人民能够利用资本主义和它的传播业强加给他们的文化材料去创造他们自己的文化。通俗文化就是从大众文化中产生的。通俗文化是从与之相对立的文化素材中产生的,因此它是一种斗争的文化,是一种利用大众文化的产品来体现创造性的文化。
文化研究一直与身份的不确定性,与身份的形成、体验和传导的多种方式紧密联系。因此,对于不稳定的文化和文化身份的研究便尤为重要,这主要指那些少数族裔群体、移民群体、妇女群体等。他们在与较大的文化群体认同时可能会有困难,而他们又置身于这个较大的文化之中,这个较大的文化本身是一个动荡不定的意识形态的建构。
如此说来,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之间的关系便成为一个错综的问题。从理论上说,文化研究是包罗万象的:莎士比亚和打击乐,高雅文化和低俗文化,过去的文化和当今的文化。但是在实际当中,既然意义是建立在区别的基础之上的,那么人们就把文化研究 作为相对于 其他科目的研究来对待。那么相对于什么科目呢?因为文化研究是从文学研究中生成的,所以答案常常是:“相对于文学研究,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文学研究”。这种文学研究的任务是把文学作品作为作者的成就去解读,而研究文学的主要原因是那些巨著有着特殊的价值:它们的复杂性、它们的美、它们的洞察力、它们的普遍意义,以及它们可能会给读者带来的好处。
但文学研究本身又从未就它在做什么这个问题上得出过统一的概念,不论是传统的还是非传统的;而且随着理论的出现和发展,文学研究越发是一个争吵不休、相互质疑的学科。在这个学科里,各种议题,不论是文学的,还是非文学的,都为争得大家的关注而竞争着。
因此,从原则上说,文学和文化研究之间不必一定要存在什么矛盾。文学研究并不一定要对文化研究批驳的文学对象做出承诺。文化研究就是把文学分析的技巧运用到其他文化材料中才得以发展的。它把文化的典型产物作为“文本”解读,而不是仅仅把它们当作需要清点的物件。反过来说,如果把文学作为某种文化实践加以研究,把文学作品与其他论述联系起来,文学研究也会有所收获。理论的作用一直就在于扩大文学作品可以回答的问题的范畴,并且把注意力集中在它们用哪些不同的方式抵制它们那个时代的思想,或者使其复杂化。从根本上说,文化研究因为坚持把文学研究作为一项重要的研究实践,坚持考察文化的不同作用是如何影响并覆盖文学作品的,所以它能够把文学研究作为一种复杂的、相互关联的现象加以强化。
关于文学和文化研究的关系方面的争论可以归纳为两大议题:(1)什么是“文学经典”:中学和大学里系统研读的作品,可以构成“我们的文学遗产”的作品;(2)分析文化对象的适当的方法。
1.文学经典
如果文化研究吞噬了文学研究,文学经典会成为什么样子呢?肥皂剧是否已经替代了莎士比亚?如果真是如此,文化研究是否应负有责任?文化研究鼓励研究电影、电视及其他通俗文化形式,而不是大力促进对世界文学经典作品进行研究,这难道不是在扼杀文学吗?
当理论提倡把哲学和心理分析文本与文学著作一同解读时,它也受到了同样的指责。因为它把学生从经典著作中拉走了。但是理论又给传统的文学经典增加了活力,开拓了更多的阅读英美“名著”的方法。从来没有过如此之多的关于莎士比亚的论文。人们从任何一个可以想象得出的角度研究莎士比亚,用女权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心理分析的、历史的,以及解构主义的词汇去解读莎士比亚。文学理论把华兹华斯从一位歌颂自然的诗人变成一位现代主义的重要人物。真正已经被冷落的是那些“次要”的作品。在文学研究“涵盖”不同历史年代和不同类型时,这些作品是要系统研读的。对莎士比亚的解读比任何时候都多,而且也更活跃,但是对马洛、博蒙特和弗莱彻尔、德克尔、海伍德以及本·琼森这些伊丽莎白时期和詹姆斯一世时期曾经活跃在莎士比亚周围的剧作家,如今确实是很少有人过问了。
那么文化研究是否也会有同样的效果,把学生从其他作品中拉走,而只为少数几本文学著作提供新的语境,扩大它们的议题范围呢?迄今为止文化研究的发展一直与文学经典的扩大相伴(尽管还不能算起因)。如今教授的文学面很广,包括妇女作品和一些历史上的边缘群体成员的作品。这些作品或被增补到传统的文学课程中,或被作为单独的传统(“亚裔美国文学”、“后殖民主义英语文学”)。它们通常被当作一种经验的再现,因而也是所谈到的人民的文化(在美国,通常是指美籍非洲人、美籍亚洲人、美洲土著人、美籍拉丁美洲人的文化,以及女性文化)来进行研究。尽管如此,这种作品还是把文学在多大程度上创造了被认为是由它表述或再现的文化这个问题提了出来。文化究竟是各种再现的 结果 呢,还是它们的起源,或者起因呢?
对以前被忽略的作品兴起广泛的研究,这一点在传播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传统的文学标准是否已经受到危害?挑选先前被冷落的作品是根据作品本身的“杰出的文学价值”呢,还是根据它们在文化方面的代表性?是“政治上的公正”(给每一个少数群体以公正的再现的欲望)决定选择对哪些作品进行研究,而不是具体的文学标准做出这种决定吗?
对这样的问题有三种反应。第一种认为,哪些作品应该成为研究对象,从来就不由“杰出的文学价值”来决定。每一位教师并不是选择他/她认为属于世界十大名著的作品,而是选择那些具有某种代表性的作品,也许是代表一种文学形式,或者是代表文学史上的一个历史时期(英国小说、伊丽莎白时期的文学,或美国现代诗歌)。“最好的”作品是在要代表什么的语境中选定的。比如,如果你认为锡德尼、斯宾塞和莎士比亚是伊丽莎白时期最出色的诗人,那你就不会从那个时期的文学课中砍掉这几位诗人;如果你教授亚裔美国文学,你也同样会把你认为是“最好的”作品包括进去。在选择能够代表一系列文化经验和一系列文学形式的作品时,变化的是人们的兴趣。
第二种反应是,杰出的文学价值的标准在实际应用的时候一直受到非文学标准的干扰,包括种族的和性别的非文学标准。一个男孩子长大成人的经验(像哈克贝利·芬的经验)被认为是有普遍意义的经验,而一个女孩子的经验(《弗洛斯河上的磨房》里的玛吉·特丽弗的经验)就被看成是一个局限性很大的主题。
最后一种反应是,杰出的文学价值这个观点本身就一直是个值得争议的问题。它是不是把某一种文化的利益和目的神化了,好像只有它们才是评价文学优劣的唯一标准?关于什么样的文学作品应该算是值得研究的作品和它在文学机制中如何起作用一直是与文化研究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
2.分析模式
争论的第二个大题目与文学和文化研究的分析方式有关。当文化研究只是文学研究的一种叛逆形式时,它把文学分析的方法运用到其他文化材料的研究当中。如果文化研究成了占据主导地位的研究,而文化研究人员也不再来自文学研究人员,那么使用文学分析的方法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一部颇具影响力的美国巨著《文化研究》的导言指出:“尽管在文化研究中没有明令禁止对文本的细读,但它也不是非做不可的。”没有明令禁止细读并不能令文学批评家们感到安慰。摆脱了长期以来控制文学研究的原则(文学研究关注的要点正是每一部作品与众不同的错综性),文化研究很容易变成一种非量化的社会学,把作品作为反映作品之外什么东西的实例或者表征来对待,而对作品本身不感兴趣,而且这种研究很容易被任何诱惑摆布。
这些诱惑中主要的是所谓“整体性”。这个概念认为有一种社会整体性存在。各种文化形式都是这个整体性的表现或表征。所以,要分析这些就要把它们与派生出它们的社会整体性联系起来。现代理论界就是否存在社会整体性,即一种社会政治的结构这个问题进行辩论。如果存在,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与它是什么关系?不过文化研究热衷于直接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文化产品就是一种基本社会政治结构的表象。比如英国的开放大学开设的“通俗文化”这门课,从1982年到1985年共有五千人学习了这门课,其中有一个单元是关于“电视警察系列剧和法律与秩序”的,它从不断变化的社会政治形势的角度分析了警察系列剧的发展。
《格林码头的狄克逊》是围绕一个颇具家长作风的父亲形象展开的。他与他巡逻的街区里的工人关系非常密切。随着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经济繁荣,福利社会愈加巩固,阶级问题转化成社会关怀:与此相呼应便出现了一个新的系列剧《Z车》,表现身着警服的警察开着巡逻车像专业人员一样执行任务,但却远离他们服务的社区。20世纪60年代之后,在英国出现了争夺霸权 的危机,因为政府不能轻而易举地取得协调一致,所以它需要武装自己,以对付来自颇具战斗力的工会的反对势力,以及来自“恐怖主义者”和爱尔兰共和军的反对势力。这个被鼓动得更具活动能力的霸权在《闪电行动队》和《专业特警》这类警察故事中得到了反映。那些故事中的便衣警察打击恐怖主义的典型做法是以他们自己的暴力行为来对抗恐怖组织的暴力行为。
这种分析当然很有趣,而且也很可能是真实的。作为一种分析法,它很有吸引力,但这种方法涉及从阅读(“细读”)到社会政治分析的转移。阅读就是对每一点叙述结构都保持敏锐的注意,并且着力研究意义的错综性;而社会政治分析则认为一个给定时代的所有连续剧目都具有同样的意义,都是社会结构的表述。如果文学研究被归入文化研究,那么这种“表征型解读”就可能会成为规范,而文化对象自身的特性就可能被忽略,同时文学使用的解读实践(在第二章探讨过)也会被忽略。悬置对直观可知性的要求,愿意探讨意义的界限,准备面对语言和想象创造出的出乎预料的结果,以及对于意义和愉悦是如何产生的怀有兴趣——所有这些做法不仅对解读文学很宝贵,而且对思考其他文化现象也很宝贵,尽管这种解读实践是在文学研究中产生的。
最后要讲的是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目的。从事文化研究的人常常希望当代文化的研究能够成为一种对文化的介入,而不仅仅是一种描述。《文化研究》的编辑们是这样说的:“文化研究因此而相信它自己的知识成果是应该,而且能够,创造变化的。”这种声明与众不同,不过,我认为它很能说明问题,即文化研究并不认为它自己的知识成果 将会 创造变化。如果那样讲,就无异于自吹了,更不用说有多么幼稚可笑了。它相信的是它的成果“应该”能改变现实。就是这种思想。
“对不起,先生。陀思妥耶夫斯基不该在夏天
从历史上说,研究通俗文化的思想和使一个人的成果成为一种政治介入是紧密相联的。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英国,研究工人阶级的文化就有一种政治内涵。英国似乎是一个民族文化身份与高雅文化的丰碑连在一起的国家——只要想想莎士比亚和英国文学悠久的传统就知道了,所以研究通俗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反抗的行为。而在美国就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个常常用 反对 高雅文化来解释其民族身份的国家。像任何能说明美国性的作品一样,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以哈克·芬为躲避萨莉姨妈对他的“文明开化”出逃到自己的“国土”为结尾。芬的身份是建筑在逃避文明文化的基础上的。美国人传统上就是逃离文化的人。当文化研究把文学作为上层精华诋毁时,很难把它与资产阶级平庸主义长期的民族传统区别开来。在美国,回避高雅文化而研究通俗文化算不上政治的激进,也算不上反抗的姿态,它倒更能称得上是一门大众文化学科。美国的文化研究与英国不同。它与激励文化研究的政治运动很少有关联,倒是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信息资料丰富的、跨学科的领域,但是仍然是对文化实践和文化再现的学术研究。文化研究“应该是”激进的,但是那种认为在激进的文化研究和保守的文学研究之间存在对立的想法缺乏依据。
关于文学和文化研究的关系的争论充满了对精英统治的抱怨和认为研究通俗文化将会给文学带来灭顶之灾的指责。面对一片喧嚣争吵,区别开两组问题会对我们有所帮助。第一组是关于研究一种或另一种文化对象的价值问题。研究莎士比亚而不是肥皂剧的价值已经不再是想当然的,而是需要论证的:比如说,在知识和道德观的培养方面,不同种类的研究能够取得什么不同的结果?要论证这类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德国纳粹集中营的指挥者们有的也是文学、艺术、音乐的鉴赏家。这就使要说明某一类研究能取得什么结果这样的尝试变得复杂了。不过,这类问题是我们应该迎头面对的。
另一组问题包括研究各类文化对象的 方法 ——不同的解读和分析模式的利弊,比如是把文化对象作为错综的结构去解读呢,还是把它当作社会整体性的表征来解读?虽然鉴赏性的解读一直与文学研究联系在一起,而表征分析的方法与文化研究联系在一起,但这两种方法对于两种文化对象也都是适用的。细读非文学作品并不意味着要对它做出美学的评价,而对文学作品提出文化方面的问题也不说明这部作品就只是一份某个阶段的记录文件。我在下一章将进一步阐述解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