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共和国的兴起一般从公元前509年算起,那一年,王政时期的最后一位国王被贵族推翻,并被驱逐出罗马。罗马共和国的衰落一般认为到公元前27年为止,那一年,新立的元首制让手握实权的所谓“第一公民”成为事实上的皇帝。
图2.1罗马共和国的兴起
图片来源:©Mary Evans Picture Library/Yooniq Images,https://yooniqimages.blob.core.windows.net/yooniqimages-data-storage-resizedimagefilerepository/Detail/
当共和国建立时,罗马只是一个小小城邦,人口总共十二三万,从市中心到边界不过三四十里地。 到帝国替代共和国时,罗马城已成为古代地中海地区最大的城市,拥有近百万人口,比现代以前欧洲任何城市都大得多。它的势力范围急剧扩展,东至小亚细亚、西至英吉利海峡、南至埃及、北至莱茵河(见图2.2),公民规模达到六七百万(包括奴隶的话则超过八百万); 其影响力更可称无远弗届。这时“罗马公民”的概念不再限于居住在罗马城及周边的公民,而是包括了所有意大利的自由公民。
图2.2 罗马共和国末期的版图
图片来源: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52822029928247560/。
与规模同样经历了巨变的是共和体制本身。共和制并不是理性设计的产物,也不是个别伟人努力的结果。在长达约五百年的历史中,这个混合政体内的各种成分不断此起彼伏,演变动力来自持续、交织的内外双重矛盾:内部是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外部是罗马与邻邦的矛盾。
文艺复兴以来,史学家一般将罗马共和国的历史分为三个时期。
共和早期 (前509—前280)。在此期间,外部,通过征服与结盟,罗马从一个不时受到邻邦威胁的小城,变为整个意大利半岛的霸主;内部,平民与贵族展开长达两个多世纪的斗争,制度变动频繁。
贵族推翻最后一任国王后,当务之急是防止王政复辟。为此,设立了由两人担任执政官。在不再是君主制的意义上,这时的罗马政制也许可以称为“共和”;但除此之外,罗马政制其他方面的变化也许很小。当两位执政官齐心合力时,他们行使的权力与过去的国王无异。
早在王政时期,罗马社会就是一个二元社会,其二元性反映在两个相关概念上:一是“人民”(populus),一是“平民”(plebs)。前者与后者的区别在于,它还包括贵族(patricians)。绝大多数公民当然都是平民,但“人民”往往用来指称贵族,而不是平民。
在共和初期的罗马政制中,虽然君主制的成分被执政官制度的设立削弱,但平民仍然无处发挥政治影响力。这个二元社会只有一套贵族以“人民”的名义运作的政治体制:元老院是贵族的一统天下,贵族身份是担任官员的必要条件,公民大会中的各种投票由贵族把持。
围绕土地分配、债务负担以及参政权利,平民以各种方式与贵族展开了长期的斗争(所谓“等级斗争”,the Struggle of the >Orders),包括三次大规模的脱离运动(分别启动于前494年、前450年、前287年),以摆脱罗马、另立政治实体的姿态迫使贵族让步。
图2.3 罗马平民的脱离运动
图片来源:B.Barloccini的画作,http://www.copia-di-arte.com/a/perkins/thesecessionofthepeopleto.html;Public Domain,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7925356。
作为第一次脱离运动的成果,平民获得了从自己人中选举“保民官”(plebeian tribunes)的权利。大约20年后,平民的斗争取得另一项重大成果:在原有的库利亚大会(Comitia Curiata)和百人队大会(Comitia Centuriata)之外,单独设立排除贵族参加的“平民大会”(Comitia Plebis),并规定保民官由平民在这种会议上选举产生。大约与此同时,平民自己设立的市政官也得到正式承认。这样,在原有贵族主导的政治体制之外,又形成了一套平民政治体制。通过这套体制,平民可以选举自己的官员,做出自己的决议,制定自己的法律。起初,贵族主导的体制与平民体制并行不悖,偶有交叉。
在以后两百年的岁月里,虽然平民与贵族之间斗争的激烈程度时强时弱,但几乎从未停息。斗争给罗马的政治生活与社会结构带来不少深刻的变化,如通过了一系列对平民有利的法案,对平民开放包括执政官在内的一些官职(随着疆域扩大和国家职能增加,设置的官职与官员数量不断增加),确立平民会议通过的决定对全体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做出决定之前需得到元老院的认可),富有平民变成新贵,平民上层通过担任执政官进入元老院等。
公元前287年,平民的最后一次脱离运动带来了一项重大政制变化:平民会议通过决定之前,不再需要得到贵族元老院成员的事先批准。这等于剥夺了贵族对平民的最后一项政治控制工具。这些变化使得原来的平民体制逐渐成为正式体制的一部分,但平民体制依然保留着抗衡氏族贵族的特色。随着世袭贵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被逐步打破,到公元前3世纪初,“平民”取得了与“人民”大致平等的法律地位,两者在词义上的差别因此也渐渐消失。
共和中期 (前279—前148)。对外,这是罗马共和国作战最频繁的时期,通过发动皮洛士战争、三次布匿战争、四次马其顿战争,罗马变成地中海世界的霸主;内部,作为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结果,原氏族贵族逐渐衰落,平民新贵(nobiles)势力逐渐壮大,两者合流,形成新的统治阶级。在共和中期,初期形成的各种制度已大致定型、相对稳定,没有出现重大结构性变化,只是因应领土的扩大,对已有政治机构进行了一些调整。
第一项变化是公元前241年,在原有29个乡村部落的基础上,增加两个新的部落,再加上城区四个部落,使部落总数达到35个。更重要的是,此后,部落的数量不再增加。领土扩张导致公民数量大增,但所有新的公民都编入原有35个部落,不过无产者与获得自由的奴隶只能在4个城区部落登记。这使得部落不再是按空间地域划分,变成了也许跨越好几个地域的行政单位。
第二项更大的变化是公元前241年对百人队大会进行的改革。作为该大会的组成单位,百人队原来主要按财产多寡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百人队的成员也许来自不同部落。改革把百人队与35个部落挂起钩来,每个百人队内的所有成员都来自同一个部落,各个部落的百人队数目则相等。
这两项变化与第三个变化也许相关,这就是部落大会(Comitia Tributa)逐渐取代了百人队大会,变为罗马政制中的主要机构,在立法、司法与选举官员方面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第四项主要变化也与罗马不断扩大的版图有关,即建立行省并任命其首长。在共和中期,罗马先后在地中海区域建立了9个行省,包括西西里(前241)、撒丁(前238)、山南高卢(前222)、伊利里亚(前219)、远西班牙(前197)、近西班牙(前197)、阿非利加(前146)、马其顿(前146)、亚细亚(前133)。
共和晚期 (前147—前27)。在此期间,虽然罗马继续对外扩张,但由于已确立在地中海世界的霸主地位,战事舒缓,不再需要大量士兵。过往的侵略与掠夺给罗马带来了巨额财富和大量奴隶,也导致罗马社会严重分化,各种内外矛盾交织在一起,并不断激化。内忧外患加剧了罗马上层精英内部的矛盾,改革与反改革势力争相出招角力,并动员裹挟下层平民卷入其中,这使得罗马政制在这个时期急剧变动,陷入风雨飘摇之中。最终,近20年的内战导致共和制的彻底崩溃。
关于共和早期的史料严重不足,很多史料来自几个世纪以后的学者的回顾性描述(如李维、狄奥尼修斯),很难排除把共和晚期的情况投射到共和早期的嫌疑。有关共和晚期的史料则相当丰富,其中不少是当时的记载,如波利比乌斯、西塞罗留下的文字,以及作为铭文流传下来的罗马法律。一般认为,共和晚期的主要制度特征可以追溯至公元前二、三世纪,而大部分对罗马政制的研究也试图排除那些发生在共和晚期的变动,聚焦罗马共和国在其鼎盛期(中期)制度运作的全貌。 因此,本章讨论的主要是共和中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