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共和”概念的演化

在罗马人使用的拉丁语中原本没有“民主”这个词。在罗马共和国时期,没有任何罗马人用“民主”这个概念来解释他们的制度与行为。一直要等到13世纪下半叶,当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被译为拉丁文时,“民主”(Democratia)才进入拉丁语系。

“共和”(Res publica)则是罗马本土的概念,原意指与人民息息相关的东西,如公共事务、公共财产等,没有“共和国”的含义。虽然罗马时期的作者会将那时的政治体制称为共和制(Res publica),不过其含义与今人理解的共和国(Republic)完全不是一回事。例如,西塞罗说,Res publica可以是一人统治,也可以是少数人统治,或多数人统治; 按照西塞罗自己对共和晚期罗马体制的描述,那套体制几乎是纯粹的贵族制。 实际上,一直到罗马帝国时期,仍然有人称其为Res publica。

值得注意的是,当西塞罗(前106—前43)于大约公元前54—前51年以《论共和国》( Res publica )为题出版论著时,他脑袋中想到的希腊文对应词是Politeia(“政体”)。 Politeia在古希腊政治思想中是一个常用名词,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色诺芬、伪色诺芬等人都曾把这个词用在自己的书名中。虽然它有诸多歧义,却没有“共和”的含义。 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中频繁使用Politeia一词,造成极大的混乱。 混乱源自亚里士多德用同一个名词Politeia指两种相关但不一样的概念。一方面,这个词被用来作为各种政体的总称;另一方面,它被用来特指其中某一种政体。众所周知,亚里士多德进行政体分类的依据是两把尺子:一是统治者的人数,是一个人,少数人,还是多数人统治;二是统治的目的,是为了统治者自身的私利,还是为了城邦整体的公益。据此,亚里士多德划分了六种政体(Politeia):(1)君主制,(2)贵族制,(3)Politeia,(4)暴君制,(5)寡头制,(6)民主制。问题是,这里第三种政体与所有政体的总称是同一个字。亚里士多德使用Politeia的方式令研究其学说的历代学者们头痛不已,一直延续到今天, 以至于人们不知道如何翻译第三类政体是好。在英文中,有人把它译为“政治制度”(polity),但polity不过是政体的另一种说法;有人干脆把它译为“作为一种政体的政体”(regime called regime), 这种译法几乎等于什么也没说。

那么,政体(Politeia)或共和制(Res publica)与后来的“共和”概念是如何拉上关系的呢?

后世学者发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对政体进行分类后,对其中任何一类都不甚满意,混合政体于是成为一种选择。柏拉图的《理想国》原本也是以Politeia为书名, 他认为自己划分出来的五种政体(即贵族政体、寡头政体、荣誉政体、民主政体、暴君政体)都有毛病,都不是合适的选择。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也讨论了各种政体的缺陷。在他看来,创造一种杂有不同政体特征的混合政体是一条出路。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暗示,作为第三种政体的politeia实际上是某种包含有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政体成分的混合政体, 有人把这种混合政体称为“共和制”。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去世约两百年后,被带到罗马的希腊人波利比乌斯(约前200—前118)认识到,罗马采取的就是这样一种混合了君主、贵族、民主三种成分的政体。如果单看执政官的权力,罗马政体好像君主制;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元老院的权力上,它似乎又像贵族制;如果关注人民的权力,它看起来却似民主制。然而,罗马的政治体制并不是单纯的政体;恰恰相反,它将三种成分合成起来,不让其中任何一种成分过于强大。在波利比乌斯看来,这种政体就好比一艘装载均匀的船只,总能保持平衡。他把这种混合政体看作最佳政体,并把采取混合政体看作罗马之所以强大的秘密所在。

罗马本土思想家西塞罗在波利比乌斯去世后才出生,但后者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西塞罗以当时的罗马为例,力主最优政体只能是一种混合政体,因为它可以发挥君主、贵族、人民三方面的优势,同时克服他们单独执政可能造成的弊端。

这种混合政体就被后世研究者称为“共和”政体。

跨越一千多年后,在文艺复兴时期和启蒙时期,波利比乌斯与西塞罗关于混合政体的思想深刻影响了当时不少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维科、卢梭、康德。共和主义就是这种影响的产物。美国宪法设计的政体(代表君主成分的总统、代表贵族成分的参议院、代表民主成分的众议院)与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的政体(代表君主成分的国王/女王、代表贵族成分的上议院、代表民主成分的下议院)依据的也是混合政体的理念。

其实,严格说来,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任何纯而又纯的政体,所有的政体都是某种混合政体。现代西方国家总喜欢自我标榜为“民主制”,这让当今世界最权威的雅典民主学者之一、丹麦人莫恩斯·赫尔曼·汉森看不下去,他于2010年发表论文证明:西方所谓“民主”国家无一例外都是混合政体,包含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成分,只不过有的国家这种成分多一点,有的国家那种成分多一点。 它们充其量不过是共和制。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使用的“共和”概念特指上述混合政体,与今天理解的“共和”概念大不相同。

直到18世纪末,在探求理想政治模式时,欧美思想家关注的对象其实都不是民主的雅典,而是斯巴达共和国与罗马共和国,尤其是后者。 说到共和,除了罗马共和国以外,很多人也许还会想到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城邦共和国。因此,本章所说的“共和”以古罗马为范本,后面两章分别以威尼斯、佛罗伦萨为范本。 ZbxoFcanxy6KbOYWZ3fA+rQqzfPQPI70q7Hg3XjfFE/jrSia527/TajBYOS//TY7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