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早年熟读兵书,这些基础在被委任督造威宁王的坟墓一事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他运筹帷幄的谋略在统率民工的过程中也有了很好的实践。
这件差使完成得相当漂亮,使得朝廷的其他同僚对他的统帅才能都刮目相看。而王阳明自己也切实地感受到了统御之权的作用,能够掌握实权才能够用众、服众,才能够干成大事。
弘治十三年(1500),王阳明完成了督造威宁王的坟墓的任务,观政期满,被授予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一职。这个职位是有实权的,在明朝,最高一级的行政机关是六部,每个部又都设置尚书,左右侍郎,在这下面便是清吏司。做云南清吏司主事不是去云南,而是在北京的刑部分管来自云南的案件。当时处于边境的云南常发生暴力事件,王阳明进入刑部可以说是最能够察清民情的,却也是最能够感受到腐败的。
二十九岁正是王阳明处在踌躇满志,期待能够建功立业的年龄。当时的他对朝中碌碌无为的同僚们甚是反感,很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切实努力而有所作为。虽然是当官,不过道理其实和为学读书是一样的。如何做事?以何种标准来要求自己?这期间他也有深刻的感悟。公正判决、不徇私枉法等重重考验都要取决于执政者内心的想法和观念。
当时,刑部的设置中有提牢厅,厅中又设专管囚犯的狱吏数名,刑部的各司主事每个月都要轮流去提牢。十月,轮到王阳明。王阳明第一次巡视,正值牢狱晚饭时期,王阳明走了一圈后发现囚犯吃的竟然是伴着水的米糠。他很好奇,问随行的狱吏,狱吏回答说是缺粮。他又走了一圈,偶然听到了猪的叫声,走近一看,竟有一个猪圈,几十头肥硕的猪正争吃食槽中的白面细粮。王阳明顿时明白了,牢狱不是缺粮,粮食都给了猪,哪里还有人吃的?
其实这种情形在当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王阳明初入仕场,刚到刑部,见得少而已。从牢狱回来后,王阳明训斥了所有的狱吏,当场下令宰掉牢中养的猪,并分给囚犯吃。
这件事情如果从当时的官场来看,只道王阳明是个刚入官场的毛头小伙,不够成熟,但是从王阳明自身的思想来看,这便是他所提倡的良知。
王阳明的差使所要做的事情非常烦琐,尤其是秋决之时,各种变故弄得王阳明心力交瘁。一个月的当差结束后,他感到如释重负。
在刑部做事的第二年,王阳明被派往直隶、淮安等府与当地巡按御使一同审决重犯。他职位虽然不高,但由于是从刑部来的,属于中央官员,在审判囚犯时也有很大的决议权,其他审判官自然也都得尊重他的意见。这使王阳明能够按照自己的判断,做出裁决。对于这个差使,王阳明感到莫大的兴奋。一向做事严谨认真的他,总要反复对照证据和当朝的法律条文才会做出判决。他的这段经历被学生们记载为“所录囚多所平反”,看来一向公平公正的王阳明应该平反了很多的冤假错案。忙完淮北的公事之后,王阳明终于可以忙里偷闲来修身养性了。于是,他来到了九华山,一登上山,就立即陶醉于眼前的青山秀水中,远离了尘世的喧嚣、繁杂,内心极为宁静。寄情于山水,心情顿感愉悦,心性得以恢复,诗性也得以复归,他一口气竟写下三十多首诗赋。
无拘无束的大自然正好能够衬出官场的束缚。为政或为学,王阳明的内心一直都在左右摇摆着。游刃于二者之间,却也激发了他的思考与豪情。两样看似截然不同的事情,如此相得益彰,也算是人生一大快事。不过名士有时只是一种风格,终究不是职业。正如他下山时所写的诗句:“明日归城市,风尘又马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