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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

一、侵权行为概念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侵权行为概念可概括为:侵权行为是指侵害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两个不同的侵权行为概念反映了侵权责任法与侵权行为之债法的区别。

二、侵权责任法与侵权行为之债法的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

侵权行为法是债法的组成部分。

侵权责任法不属于债法的范畴,是独立的法律。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不同

侵权行为之债法的责任方式是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八种主要的责任方式,各有其特定的内涵,不同于损害赔偿。

(3)体系不同

侵权行为之债法在民法典中作为债的组成部分,内容简要。侵权责任法作为独立的法律,分为一般规定和侵权责任类型的规定,内容较为充实。

(4)理论基础不同

侵权行为之债法的理论基础是债务与责任结合说,侵权责任法的理论基础是债务与责任区分说。

(5)法律名称不同

名与实相关联,不同的实需要用不同的名反映;不同的名反映不同的实。侵权责任法与侵权行为法的名称不同,反映了二者实在的差异。前面讲的侵权责任法与侵权行为之债法的四项区别,是采用侵权责任法而不采用侵权行为之债法的主要理由。另外,侵权行为法重在侵权人的行为和过错,实际上在一些情况下承担侵权责任的不是侵权行为人,而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其他人(雇主、监护人等),理论上称为“对他人侵权的责任”。在另一些情况下是因为饲养的动物、建筑物或者物件造成的侵害,对此在学理上称“准侵权行为”。随着工业和高科技的发展,社会风险增多,为保护民事权益,危险责任随之增多,并出现了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以及过错客观化的情况,出现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等新的侵权类型。为了充分保护民事权益,有必要采取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基金等方式分散风险,分摊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侵权行为人与承担责任的主体分离的情况,因此用侵权责任法比用侵权行为法的更为合适。 ySv892+n8yKE1tVQATsfwbl/ZWiQZehFZKWm4mVph2xaQ+z3amBiqn1z36tgjI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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