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是近代英国经验主义心理学的创建者和联想主义的倡导者。他出身于乡村律师家庭,父亲是个清教徒,曾参加国会派反对王党的革命活动。1652年20岁的洛克进入牛津大学学习,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学位。后来,他还学过医学,但未结业,于1666年放弃了学医。1667年他结识了自由主义政治家沙甫茨伯利伯爵,曾担任伯爵的秘书和家庭教师多年。伯爵是辉格党的领袖。1684年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怀疑伯爵搞政治阴谋活动,洛克受到牵连,他们一起逃到荷兰。1688年“光荣革命”胜利,1689年他们回到英国,洛克在君主立宪的新政府中担任要职,但他代表了一种妥协的力量。在科学界,他和波义耳、牛顿等人都很友好,洛克自己在医学上也偶尔进行实验。在心理学上,他的最大功绩是批判了笛卡儿的天赋观念,开创了感觉经验论的心理学思想理论。
洛克逐条批判了笛卡儿的天赋观念。他指出,有人说,上帝这个观念是人人天生固有,不学自会的;其实有些部落的人就没有上帝的观念。有人说,善与恶的判断也是良心固有的;其实是小时候教育感化的结果。即使是全世界的人都有某一观念,如火的观念,也不能作为天赋的固有观念。有人认为,那种不证自明的观念或原则是天赋固有的;其实,这是一种先入之见、人云亦云的东西,他并未好好地论证过。其实,所谓的理性直观、不证自明的观念,是早已在他心灵中留下的经验,过去没有认真地去认识它,现在才认识到了。例如,“同一物不可能既存在又不存在”,这条原则以及数学公理就是这种情况。他争辩说,如果由于理性认识而明白的数学公理是天赋的,那么由这些公理推论出来的定理、定则也就都是天赋观念了。所以,一切观念,甚至像上帝、数学公理等所谓不学自会、不证自明的天赋观念,都是由于成人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学会的,并不是真正天赋固有的。恰恰相反,人的心灵,最初好像一张白纸,或一块白板,没有任何观念。那些无限多的美妙图画和全部知识观念都来自感觉经验,是后天获得的。
洛克阐明他的感觉经验论的主要观点之后,随即提出简单观念的两个来源,即外部感觉和内部反省,并对此加以论证:前者如色、香、味、形状、大小和数目等;后者如知觉、思维、意志等。指出一切复杂的观念都是这些简单观念的联合或联想。
以上这些思想,就形成了洛克感觉经验及其联想心理学的理论基础,并为今后英国的联想主义心理学开辟了一条研究途径。1690年出版的洛克《人类悟性论》阐述了上述观点,这本书也就成为具有历史意义的世界名著。但是,洛克的著作中没有说到心灵和人脑、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因而在感觉的真实性上留下许多遗憾。例如,他说,来自外部感觉的形状、大小和数目等是物体第一性质的观念,它们是符合客观事实的,是真实的;而关于色、香、味等感觉是第二性质的观念,它们不是物体的肖像。后面这些观念是上帝把它们同一些并无相似之处的运动联系在一起,就像“把刀片割我们肉的运动与同它毫无相似之处的痛苦的观念联系在一起一样”。
洛克把色、香、味和痛这些感觉观念说成是主观的,它们不是客观物体性质的反映,是不真实的,是感觉的第二性质。在这里,洛克把哲学上的认识论和心理学上的认知过程混淆了。从心理学上说,人们认识客观物体时必须有人的主体成分参与其中。例如,光是一种电磁波,在自然界并无颜色,是由于进入人眼的视觉器官而产生颜色的,只要经过科学的分析就会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在洛克那个时代,科学还达不到那样的认识水平,洛克则用认识论的观点去观察评议,因而怎么也说不清楚。这就引起了德国莱布尼茨的批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