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代偿: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老刘在一个研究所工作。十几年来,他为人正直,工作勤奋,逐渐成为该所的技术骨干,凡事总缺不了他。可是很多年过去了,他一直也没有如愿评上工程师职称。开始所里卡毕业年限,等年限够了,职称评定又冻结,解冻后又因名额有限没有赶上这班车。这使他的性格改变了。原来他对个人的事从不计较,现在逢人便谈职称的问题,表示如何的不公平。他的脾气也不是和和气气的了,因为一件小事可能就会粗着脖子大声嚷嚷。别人不与他谈职称,他认为人家有意不理他,有人说上几句同情话,他心里又难受。在单位有压力,回到家里不愉快,状态很不好。
他的同事老黄是与老刘一起分到研究所的,基本情况差不多,也是几次没评上工程师。老黄虽然也发几句牢骚,但情绪却比老刘乐观洒脱得多。他在日记中写道:一开始我也很苦恼,可是时间一长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几乎毁了我的生活,家里家外搞得好紧张。我从来没有不相信自己,这次也立志要发奋。几年来,我自费学习了英语,最近又在学商业知识。我想条件成熟后去搞民办科技实体。最近我还在撰写一部丛书。这使我有更多的话题去交更多的朋友。这时再看,那些先评上工程师的人,有的却已泄了劲,没有了压力,生活并不比我更愉快。
老黄的做法其实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心理代偿”行为。
心理代偿,生理学上的意义是指人体的一种自我调节机能,当某一器官的功能或结构发生病变时,由原器官的健全部分或其他器官来代替,补偿它的功能。相应地,当一种愿望无法得到满足,人具有用其他愿望来代替它,并转向其他活动的倾向。俗话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堤内损失堤外补”,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从心理角度分析,心理代偿可以分为自觉的代偿和盲目的代偿两种。自觉的代偿指知道自己的短处和缺陷所在,可以做到扬长避短。盲目的代偿并不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短处与缺陷,往往导致过分代偿,结果某些方面畸形发展,破坏了人格的协调统一,加剧心理冲突,造成适应困难和不良的人际关系。可见,心理代偿可以是建设性的,也可以是破坏性的,它有着两重性,既能使弱者自强,也能使他们自弃,关键看怎么运用。合理代偿的结果,得意的事可减轻失意的事所造成的焦虑与不安,利于心态平衡。
在上述案例中,老刘和老黄两个人遇到了同样一件事,一个苦恼,一个快乐。这除了他们彼此有不同的性格、志趣等因素之外,还与他们对待所遇障碍的态度有关。老刘只有一个寄托——评职称,而且是始终不可变更的。这就将他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千钧系于一发,整日为此担心发愁,错过了其他许多可能的机会。其实能否评上职称外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个人是无能为力的。他这样做,等于把自己喜怒哀乐的决定权交给了别人。
而老黄却有许多寄托——评职称、学习、办实体以及结交朋友。职称评不上,他还可以有其他的东西作为代偿。别人决定的事听凭自然,而他去做自己可做决定的事,去寻找自己的快乐,并向未来投资,使自己将来的发展道路更宽。
生活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成年人,都不可避免地遇到过失意和得意的两类事情。对于性格健全、心态平衡的人来讲,失意和得意时均会正确对待。而对于性格不健全的人来讲,得意的事可以接受,甚至趾高气扬,失意的事悲愤难忍、痛苦万状、精神萎靡、一蹶不振。为了防止心理失衡,在你失意的时候多想一些得意的事予以心理代偿。
代偿法有引导、宽慰、物质、精神四个方面。
引导代偿法,就是应用语言技巧、改变个体的思维方向,引导个体从失意的事态中解脱出来。解脱的方法,就是想自己所经历的、感觉到的值得庆幸的事。如事业上的成功、家庭的和谐、经济上的宽松等,以此冲散、代替心中的烦恼。
宽慰代偿法,是指应用安慰的语言以代偿心中的不满,达到心态平衡的一种方法。如运用一些“知足者常乐”“吃亏者常在”“失败是成功之母”“塞翁失马安知非福”“胜败乃兵家常事”等格言、谚语,以起到宽慰代偿作用。
个体在心态失衡时,想一想失去的,再想想得到的,包括荣誉、物质、金钱,等等,心态也就平衡了。
精神代偿法,是指象征性地满足个体心理上的一种欲望,以达到心态平衡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