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1879—1942),原名庆同,官名乾生,字仲甫,号实庵。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旗帜,中国文化启蒙运动的先驱,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他不仅是一位政治家,更是一位学人。在五四运动前,他创办《新青年》,发表《文学革命论》;其后,他出版《字义类例》、《实庵字说》等。此外,陈独秀在诗学、文字音韵学以及书法上的造诣都是相当精深的。
人生在世,究竟为的什么?究竟应该怎样?这两句话实在难回答得很。我们若是不能回答这两句话,糊糊涂涂过了一生,岂不是太无意识吗?自古以来,说明这个道理的人也算不少,大概约有数种:第一是宗教家。像那佛教家说,世界本来是个幻象,人生本来无生;“真如”本性为“无明”所迷,才现出一切生灭幻象。一旦“无明”灭,一切生灭幻象都没有了,还有什么世界,还有什么人生呢?又像那耶稣教说,人类本是上帝用土造成的,死后仍旧变为泥土。那生在世上信从上帝的,灵魂升天;不信上帝的,便魂归地狱,永无超生的希望。第二是哲学家。像那孔、孟一流人物,专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一大道德家、大政治家,为人生最大的目的。又像那老、庄的意见,以为万事万物都应当顺应自然,人生知足,便可常乐,万万不可强求。又像那墨翟主张牺牲自己、利益他人为人生义务。又像那杨朱主张尊重自己的意志,不必对他人讲什么道德。又像那德国人尼采也是主张尊重个人的意志,发挥个人的天才,成功一个大艺术家、大事业家,叫做寻常人以上的“超人”,才算是人生目的。什么仁义道德,都是骗人的说法。第三是科学家。科学家说人类也是自然界一种物质,没有什么灵魂。生存的时候,一切苦乐善恶,都为物质界自然法则所支配;死后物质分散,另变一种作用,没有联续的记忆和知觉。
这些人所说的道理,各个不同。人生在世,究竟为的什么,应该怎样呢?我想佛教家所说的话,未免太迂阔。个人的生灭虽然是幻象,世界人生之全体,能说不是真实存在吗?人生“真如”性中,何以忽然有“无明”呢?既然有了“无明”,众生的“无明”,何以忽然都能灭尽呢?“无明”既然不灭,一切生灭现象何以能免呢?一切生灭现象既不能免,吾人人生在世,便要想想究竟为的什么,应该怎样才是。耶教所说,更是凭空捏造,不能证实的了。上帝能造人类,上帝是何物所造呢?上帝有无,既不能证实,那耶教的人生观,便完全不足相信了。孔孟所说的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只算是人生一种行为和事业,不能包括人生全体的真义。吾人若是专门牺牲自己、利益他人,乃是为他人而生,不是为自己而生,绝非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墨子的思想,也未免太偏了。杨朱和尼采的主张,虽然说破了人生的真相,但照此极端做去,这组织复杂的文明社会,又如何行得过去呢?人生一世,安命知足,事事听其自然,不去强求,自然是快活得很。但是这种快活的幸福,高等动物反不如下等动物,文明社会反不如野蛮社会。我们中国人受了老、庄的教训,所以退化到这等地步。科学家说人死没有灵魂,生时一切苦乐善恶,都为物质界自然法则所支配,这几句话倒难以驳他。但是我们个人虽是必死的,全民族是不容易死的,全人类更是不容易死的了。全民族、全人类所创的文明事业,留在世界上、写在历史上传到后代,这不是我们死后联续的记忆和知觉吗?
照这样看起来,我们现在时代的人所见人生真义,可以明白了。今略举如下:
(一)人生在世,个人是生灭无常的,社会是真实存在的。
(二)社会的文明幸福,是个人造成的,也是个人应该享受的。
(三)社会是个人集成的,除去个人,便没有社会,所以个人的意志和快乐,是应该尊重的。
(四)社会是个人的总寿命。社会解散,个人死后便没有联续的记忆和知觉,所以社会的组织和秩序,是应该尊重的。
(五)执行意志,满足欲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誉,都是欲望),是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始终不变的(此处可以说“天不变,道亦不变”)。
(六)一切宗教、法律、道德、政治,不过是维持社会不得已的方法,非个人所以乐生的原意,可以随着时势变更的。
(七)人生幸福,是人生自身出力造成的,非是上帝所赐,也不是听其自然所成就的。若是上帝所赐,何以厚于今人而薄于古人?若是听其自然所能成就,何以世界各民族的幸福不能够一样呢?
(八)个人之在社会,好像细胞之在人身;生灭无常,新陈代谢,本是理所当然,丝毫不足恐怖。
(九)要享幸福,莫怕痛苦。现在个人的痛苦,有时可以造成未来个人的幸福。譬如有主义的战争所流的血,往往洗去人类或民族的污点。极大的瘟疫,往往促成科学的发达。
总而言之,人生在世,究竟为的什么?究竟应该怎样?我敢说道:个人生存的时候,当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福;并且留在社会上,后来的个人也能够享受,递相授受,以至无穷。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虚度年华;另一种人,过着有意义的生活。在第一种人的眼里,生活就是一场睡眠,如果在他看来,是睡在既温暖又柔和的床铺上,那他便十分心满意足了;在第二种人眼里,可以说,生活就是建立功绩……人就是在完成这个功绩中享受到自己的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