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之交的广州城,原有内城和外城之分,各城门外曾筑有瓮城、月城、翼城等;又有老城和新城之分,老城区由观音山(今越秀山)起,经今日之越秀北路、越秀南路,向右转经文明路、大南路、大德路,再向右转经丰宁路(即人民中路)及长庚路(即人民北路)、盘福路,仍回返越秀山。新城区的原址为今日之越秀南路起,经万福路、泰康路、一德路,右转至太平南路(即人民南路)的太平桥止。实际上,民国元年(1912)广州府治范围是:东至大东门(今中山四路与越秀北交界),东南至小南门(今文明路与越秀南交界处),南至大南门(今大南路旁之玉带濠前),西至西门(今中山六路与人民中路交界),西南至归德门(今解放南路与大德路交界处),北至大北门(今盘福路北与解放北之界)、小北门(今小北路与越秀北交界),镇海楼(即五层楼)地处广州老城正北,扼守城垣边关。
当时的广州城,原属南海县和番禺县的分治地。南海县署设在通衙街,即今盘福市场内;番禺县署设在惠爱八约,即今德政北路之禺东、西街。两县的知县官,则是广州府属的地方官。
当时的广州为旧式城垣,最初的大马路(砌石条)只有西濠口至东堤一段,其余全是石泥混铺路面的内街窄巷,每街交界(主要街巷)设有街闸(闸门),晚间定时锁闭,天明始开,街闸处悬点油灯。入夜后街巷昏暗,社会秩序紊乱,而街闸又成了警察维持治安的障碍。老同盟会员陈景华上任省警察厅长后,厉行警巡制度,下令拆除全市街道闸门,并促电灯公司在全城内外各街交接处安装电灯。因此,旧广州街闸之拆毁、街道之有电灯,实是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建设之开端。
《民初之广州市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