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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章

岁月深长,纵骨肉都化作脓血,恩怨情仇仍在。留在这世间,继续折磨芸芸众生。

秋桐颓然地垂下胳膊,手枪哐啷落地。凉薄的月光从头泼到脚,她褪去杀气腾腾,被空虚和绝望浸满。

穷尽毕生精力浑身血肉,终于大仇得报,整个人都是昏沉幽乱的。

远处亦传来凌乱枪响,在静夜里清晰震荡。

宋文廷一人性命,怎抵得过宁家七十九口沉冤?

司机黄锦才载着陆氏和阿振,另挑了条小路遁行。没开出多远,便发现一辆汽车横在路当中,像是车胎被扎,四五个黑衣男子围在车旁正作势检修。

那些人见宋家的汽车开来,便挥手示意叫汽车缓行。

保镖阿振一眼认出,这车就是方才一直尾随不去的道奇,车牌却又换成了沪字第四十一号。

他沉声吩咐司机:“别管他们,冲过去!”

黄锦才皱眉:“过不去,路太窄了,只能往后倒。”

话音未落,前方的数名黑衣男子突然即拔出手枪将车轮全部射穿。

这些特务们所带的手枪都是大驳壳、盒子炮等强力式手枪,子弹洞穿力极强,能毫不费力地射穿宋家加固了门窗的保险汽车。

车子失控地撞上围墙,轰然熄了火,引擎盖下冒出滚滚浓烟。乱枪齐发,引起的动静不小。陆氏被甩出车内,额头被撞破,血流披面昏死过去。

乱枪齐发,引起的动静不小。黑衣人们速战速决,乱枪齐发打死阿振,在口哨声中作鸟兽散。

秋桐心里明白,在人聚集得越来越多之前,还来得及抽身。宋文廷伏诛的暗巷离她的住所不远,之所以选在此处下手,无非逼鸟入穷巷,每一步都经过精心设计。

只需抄近道潜回家中,把沾血的衣物统统烧毁,手枪丢弃,一切将查无实据,谁也怀疑不到她头上。可她一动也不想动,俯视着仇人的尸体,周身的温度也随之一点点冷下去:以后天地茫茫,无论何时何地,跟任何人在一起,她的心也无法获得真正的平静。

“宁馨!”

还有谁会这么叫她呢?都快忘了。大约是什么时候,在很遥远的过去,听过什么人这样叫她吧。

秋桐觉得头昏昏沉沉,耳中的声音也模糊起来。隔着几条巷子的枪声消失了,紧接着是脚步声混杂着呼喝声。她吃力地转过身去看了看身后,一个纤细的人影越来越近。

明秀气喘吁吁赶来,正看见惨白的月光下,死去的宋文廷和半死不活的秋桐。

或许这正是上天的安排,不迟不早。若再赶快一步又能如何呢,既不能阻止秋桐报仇,也无法替贼父明旺堂弥补明家对宁府造成的滔天祸患。不,或许是能的。她不再犹豫,捡起地上的手枪紧紧攥在手里:“宁馨……你走吧。”

她知道她是谁,她也知道她明白了什么。

“你究竟是我想不到的傻,还是太聪明?”秋桐张了张嘴,迟缓地问。

明秀哽住,没法给出回答。

想起多少年前,某个炎夏的午后,宁馨毫不犹豫拿过她的湿衣裳就往身上套,笑吟吟嗔怪:“你是聪明还是傻呀?要是被阿娘知道你又偷偷下河采菱角,还捞上来个野小子,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明秀打断她的回忆,跺脚道:“快走,人就要来了!”

真奇怪,锥心滴血地化作恶鬼修罗,手刃了仇家,却换不回想象中的的痛快。她有恨的理由,也有睚眦必报的能耐,要是把中间一段岁月抽掉——然而她已为这结局,彻底卖掉自由自在的光阴。

呀,真是不可理喻的噩梦生涯。

秋桐猛然醒觉,若是身份暴露,就意味着行动失败,身后的那个人也将大白于世……不不不,代价太沉重。

她本能地隐入黑暗,消失得悄无声息。

当附近的巡捕们赶到时,只有倒在驾驶室内的司机黄锦才一人侥幸生还,重伤被送入医院抢救。根据他醒来后的口述,各大报纸上登出的《宋理事长遇难始末记》记载道:“凌晨三时零五分,宋夫人所乘九二九年式别克汽车经翁家埠大闸口,遥见有一沪字四十一号车牌道奇一辆停于路中,车旁复站有黑衣男子六、七人,态度殊为可疑。忽闻吹哨一声,在车旁之六七暴徒,均以手枪及盒子炮,向汽车迎面射击,车夫黄锦才突见祸作,急俯身避弹,脚踏煞车,车划然止,适止于暴徒站立处。时子弹纷飞,车夫已首先中弹,保镖踣地而伤,夫人随亦着弹而卒。”

相隔不远的弄堂里,宋文廷身中六枪,扑地气绝。持枪行凶的女贼明秀未及逃脱,当场人赃俱获。

在恒久不可逆回的死亡面前,盛名财富都成了虚空。这件事,有多隆重就有多渺小。

属于纺织龙头宋文廷的时代彻底过去,他甚至不能死在自己手中。

敛尸布下的面孔憋得青紫,血从孔窍流出又干涸,表情错综迷离,似有满腔遗言来不及说出。他死在一场陈陈相因的横祸里,叱咤风云的前半生埋下的伏笔。若是寻常百姓,或许能在营营役役中老去,又哪会有这般曲折。

葬礼十分风光。生平阔天阔地,死后哀荣尽享。

后事由独子宋长卿一手操办,治丧委员会全是宋家的族老亲眷。灵堂设了七天,血糊糊的尸体被粉饰打扮好,注射来自美国的防腐针药,遗容倒也安详。商界故旧,党国要员都亲自前来哀悼。

长生行的金丝楠木寿材,是宋文廷三十岁那年早早置备下的。出生入死商海浮沉都跌宕过,人到中年,就该准备寿木了。若没预备好,怕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便措手不及。

这副寿木,用4根整木方料打造,称“四角”,棺木内有一块由7颗星连成的“七星板”。材头正顶上琉璃雕成“安乐宫”,与棺盖紧紧相扣。浮雕古琴、鹿鹤同春、梅兰菊竹、桃榴寿果等吉祥图样。寿山福海四字,立粉贴金。

事死如事生,然而操办得再气派,死毕竟不是生。

一代大亨遭暗杀身亡,另一个大亨趁势崛起。

吕道涵手握绝大多数股权,将空有商会理事长之名的长卿彻底架空,在追悼会上漂漂亮亮哭了一场灵。

枪杀纺织业大的凶手被公开审讯,已是一个月后的事。

先有韩宣怀,后有宋文廷,上海两大亨之暴亡,都跟这个叫明秀的年轻女子有关。

纸包不住火,消息一经公布,举国皆惊。

证物被当堂呈上。凶器是一把勃郎宁M1900, 7.65口径,俗称“枪牌撸子”。行家常说的“一枪二马三花口”,指的便是“枪牌”、“马牌”和“花口”三种半自动手枪,其中又以勃朗宁最轻便小巧,射程也够远。

审讯的过程毫无波折,嫌犯明秀对着场面太熟悉。法庭几进几出,简直快成了家常便饭。

可这次不一样。山穷水尽,无心回头,她暗暗把牙一咬:“不必多说,人是我杀的。”

“围堵宋家汽车,枪杀宋夫人及保镖、车夫的一干人等——”

“不认识。总之宋文廷是我亲手所杀,我一人做事一人当。”

法庭角落,有个哭丧着脸的愚昧村妇,靠在墙根下神情木楞。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起来,她却穿得十分臃肿,破夹袄裹着身子,蜡黄的脸像糊上一张煤烟熏的壳。碎发帘后的眼睛却是活泛的,用一种坚持不被看的姿态来看人。

她看着审判席上那个疯狂揽罪的女人,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连杀人的理由,听起来都是那么离奇:“十年前,宋文廷根本不是什么纺织商人,是个杀人如麻的残暴军阀头子!这个人面兽心的畜牲,仗着手里有枪就狮子大开口,带一帮乌合之众四处搜刮粮食钱财,镇江各大户无一幸免。他贪得无厌,就因为宁家老爷一时半会凑不出巨款,竟被他屠戮灭门,连宅子也被一把火烧个片瓦无存!”

众看客屏息凝神,没人察觉那臃肿的农妇不知何时悄然离开。

教堂祷告室里,农妇迅速无比地更衣。扯下蓝布包头巾,脱掉斜襟夹褂。不消半刻,那个哭丧着脸的农妇便消失了。

苍白冷静的秋桐,推开门走了出来,一如脱胎换骨。

“我自幼无靠,全仗宁老爷善心收留。老爷待我恩重如山,我既侥幸逃过一劫,血海深仇也不敢忘。杀宋文廷,是为了给宁府上下无辜送命的人报仇。天不藏奸,这是他该得的下场,只不过迟到了太多年。”

当她听到此处,明白这不是明秀的故事,只是出现在明秀一生中,秋桐的故事。

哦不,彼时她还叫宁馨。

十一年前。

从灭顶之灾里逃得一命的,除了告假归家的明秀,还有宁老爷膝下年方十岁的独女。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深秋的一个晚上。明旺堂以家中有急事为由,替在府中给小姐做陪读丫环的女儿明秀告假,一大早便将其接走。

失去了日日同游共息的陪伴,宁馨很是孤单,睡得也不甚安稳。

那天夜里起了凉风,宁馨踢了被子,在寒意中悠悠醒来。值夜的姆妈不知去了哪里,许是跟做粗活的婆子们一起躲在厨下吃酒赌钱去了。她赤着脚走到屋外,踩着霜白的月光步下台阶。空气中幽浮着隐隐桂花的香气,偌大的庭院空无一人。

阆静的前院突然响起此起彼伏的狗叫声,不是家里养着看家护院的大黄,倒像是很多条凶恶的大狗一起狂吠。

她渐渐有点害怕,赶紧跑回房间,掀起被子蒙住头。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嘈杂更盛,身上也越来越热。整个人就像被捂在火里炙烤,就快要喘不上气。

被子突然被一把掀开,奶妈的脸在浓烟滚滚里被恐惧扭曲,一把抱起她就往外跑。

宁馨尚不知发生了什么,指着床头的兔儿笼撒起娇来:“我要带着雪绒儿!”

奶妈忙捂住她的嘴;“出大祸事咧!小姐听话,勿声张!”

怕孩子不好哄,只得揪出那笼里的兔子往小姐怀里一塞,撒腿逃命去。

奶妈妈是宁夫人从娘家带来的老仆,宁馨尚在襁褓便抱在怀里不错眼珠地看护着,情分自是非比寻常。

很多年后,死里逃生的宁馨才从孙歧人多方查获的证据里得知当年灭门横祸的始末。 UJoXgc6MPKKGmdnlnY/NjFPmmZCti6ZEyCqAQSd5U5L47N+pHmI/DKn9DOD+EY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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