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卿倒没想那么多,坦然介绍:“夏秋桐夏小姐,各报纸知名的女作家。”
又望向明秀,“我跟你提过的秀秀,我的——”
“未婚妻”三字尚未出口,手腕便被轻捏了一下。话锋一转:“……难为你有空亲跑一趟。”
秋桐恍若未闻,并不追问,落落大方伸出手:“这位……怎么称呼?贵姓呢?”
她不肯跟他一起唤“秀秀”,是表明一种态度,冷淡而礼貌地不愿亲昵。
明秀蜻蜓点水般与她握一记:“免贵姓明,明秀。我是《新报》的记者,夏小姐幸会。”
原来这就是让长卿牵肠挂肚的姑娘。乍一看没什么特别,梳瘦月式短发,身量单薄,唯独一双大眼睛清灵剔透,黑葡萄似的。报社记者?说来也算半个同行。但长卿愿怎么叫是他的事,与己无干。
秋桐轻车熟路地把花束插在床头的花瓶上,披肩滑落了半边,露出胸前挂着的玉兔璎珞项圈。
明秀的目光被那晃来晃去的玉兔挂坠牢牢吸住,还未及看清楚,又被挡住。她站在她身侧,盯着秋桐黑亮的青丝发呆。后来,秋桐好像感觉到她切切探究的目光,于是偏过头来瞥了她一眼。
目光刹那间交错,又若无其事地分开。
有时候命运真的很奇妙,总是在最不可思议的时机带来晦涩难解的谜题。
明秀终于忍不住脱口问出:“夏小姐可是镇江人?”
秋桐转过身,笑盈盈抚了抚发髻,说:“我老家在苏州呀,来上海多少年了,还带着点口音,明小姐耳朵真灵光。”
当时老派的大家闺秀多喜欢学苏州女子妆扮,自榆木上刨出每条寸许宽,一尺来长的薄片,折成四层,在瓷缸内用开水泡出胶,抿在头发上梳成“苏州橛”。髻子低低挽起亸在脑后,用珍珠发网兜起,未嫁的姑娘又在耳旁分出两束长发垂落肩膀。这样低垂的式样传遍大江南北,相当温婉宜人。
“哦……原来是这样。”明秀有点讪讪,找不出别的话敷衍,又不好直接问人家,你脖子上的项圈哪里来的?
一时陷入沉思。
秋桐放下果篮,毫不见外地揭开食盒盖子,蹙眉对长卿道:“剩了这么多?枪伤可不是闹着玩的,不好好补养怎么成?万一落下病根,以后遇着阴雨天就犯疼。”
长卿笑了笑:“家里新换的厨娘是川渝人,炖汤不撒盐,炒菜又总忘不了放辣子,说过多少回也改不过来,我吃着不大应口。”
“也是,辛辣刺激之物到底影响伤口恢复。”秋桐无奈,“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赶明儿我另做些清淡吃食送来吧。”又笑道:“别看我近年口味愈发淡了,小时候可是无辣不欢,总跟家里人吃不到一块儿去。”
长卿自是不敢叨扰,忙推辞:“千万别这么麻烦,倒叫我过意不去,横竖过不了几天就该出院了。”
明秀诧异地望她一眼,更加迷惑。秋桐美丽的脸庞和印象中的故人重合,怎么都有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再加上那玉兔挂坠……可惜秋桐一坐下就把披肩裹得严实,再难细细分辨。莫非真是自己眼花看错?记忆里的宁馨小姐从不吃辣,一碰辛激之物脸上便会长红点,严重时咽喉麻痹连呼吸也困难。曾有一回姆妈不当心,竟让小姐吃下几口带辣子的糟鹅掌,害小姐连夜被送到镇上救治,还惹老爷发了好大一通脾气。
又闲聊片刻,秋桐怕病人费了精神,嘱他好好将养便起身告辞,明秀主动提出送她出去,秋桐也没推拒。
一路无话,临别前,明秀若有所思道:“我小时候在镇江认识一个人,跟夏小姐很像。”
秋桐似乎对此毫不感兴趣,神情亦很平静,只随口回一句:“是吗?世上人有相似,也不稀奇。”淡淡道声再会,转身头也不回地坐上黄包车。
明秀目送黄包车远去,若有所思地吁一口气。她表现得太若无其事,倒显得刻意。
当天晚上,明秀就办好出院手续,拖着病体在报社埋头写了一宿,谁也劝不住。再又三天后,一则石破天惊的报道登上《新报》。
大方公司在租界私贩大烟土,且受到军方势力庇护。这一天大的丑闻被文量才堂而皇之地放在报纸头条。为保护明秀,他从报纸上撤下了明秀的名字。
吕道涵因此陷入前所未有的“麻烦”。但凡和他有所沾带的军方人士一力撇清,立即弃他而自保。迫于舆论压力,国民党当局不得不对牵涉此事的军方高层有所处理。戒烟所遭查封,大方公司上下活动,罚款缴了无数,大把真金白银只往火坑里填。所有生意都被拖进烂泥浜,已经签署的订单合约也被迫中止,又面临违约赔偿,损失难以估量。一时间风云动荡,人人自危。
上海哈同路寓所门外,来了个神秘的黑衣人。【哈同路,今铜仁路】
这是座老旧的公馆房子,周遭一片死寂。厚重结实的木门,在夜色中显得森然。浓云低垂,无星无月的夜幕铺天盖地压下来,教人喘不过气。
就这么所不起眼的旧宅院,却是大名鼎鼎的“壬申俱乐部”原址,文量才的住所。为了调动各界的爱国热情,他在这里发起组织了上海市民地方维持会,成员主要是爱国民族资本家及思想进步的知识分子。在时局还未紧张至此的辰光,俱乐部总是高朋满座。他们经常在此聚会,商讨对付日本侵略的对策,运用一切可调动的资本呼吁国人:“如果畏缩退避,恐仍未能保得身家财产,不如一起奋勇向前,抗战救国”。
电铃是坏的,怎么按也没动静。
黑衣人扣响门环,皮手套和袖口相接处,露出一抹白得泛青的皮肤。
好一会儿,响起几声咳嗽和迟缓的脚步声。才开一条缝,应门的老仆就被突然发难的黑衣人抵在墙上。铁钳般的胳膊肘压住脖颈,发不出半点声音。黑衣人熟练地扳住他的脑袋用力一拧,便是骨骼断裂的脆响。
老仆挣扎的四肢终于软软垂下,像个破布袋子被扔在墙角。
看院的狼狗很警觉,狂吠着从暗处扑来,却被早有准备的黑衣人拿药喷了一脸。
悄无声息地,局面已全盘被控。
房子不大,只有两进。黑衣人闪身绕到后院,一个女仆正捧着脸盆往外泼水,乍然被捂住嘴,枪口顶上脑袋,顿时吓得神魂俱散,双腿一软竟跪倒在地。
黑衣人像个哑巴,始终不曾开口,只用眼神示意:“人在哪间屋?”
女仆浑身发抖,挪着步子默默把不速之客带到后进,指了指最左边的厢房。
黑衣人顿时明白,目标在内。
这次任务不容有失。刚一接到上级密令,哈同路寓所周围已部署了周密的监视,掌握所有资料。房子有多大,里面常住多少人……统统了如指掌。
失去价值的女仆被锁喉放倒在地,毫无幸免可能。
根据情报,这间房子里除了二仆人一犬,便只有文量才夫妇。文量才膝下尚无子嗣,只有一青梅竹马的夫人名唤沈秋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道人家,不足为虑。
黑衣人轻轻撬开房门,漆黑一片。从怀里掏出火折打亮,窗下有张很大的铜床。纱帐轻软,影影绰绰可见两个相偎的人形。
久经训练,眼神冷静的黑衣人握枪的手也渗出一点冷汗。越是到最后关头,越担心功亏一篑。
帐子有微微抖动,里面的妇人被微光惊醒了。她揉着眼欠身而起,揉着眼撩开纱帐,问:“是来喜吗?这么晚了,什么事?”
沈秋水唤的是家里女仆的名字,却不知来喜早已在屋外咽了气。
枪声马上响了。
“砰!”
妇人仰面倒地横死,惺忪的眼仍半张着。似犹在梦中,怪异地瞪着这从头到脚被黑布蒙着的死神。
帐内传出一声惊痛的大喊:“秋水!”
文量才扑在亡妻身上大恸,黑衣人抬起手枪指向他,开口发出指令:“闭嘴!举起手,转过身去!”
文量才仰面怒视,才知这杀手竟是个女人,听声音还很年轻。
谁也不知道他在枕头下还藏了把枪,更没察觉他几时把那枪偷偷擎在手,一通乱射。
终究还是迟了。黑衣人在高度戒备中,对方刚有异动便即倒地翻滚,堪堪避过致命的子弹,又立时反击。
文量才被打中脑袋,倒在妻子身上。
黑衣人踉跄起身,又朝他背心补了三枪,确保万无一失。
上峰有命,绝不留活口。杀手冷笑一声,怪只怪这厮自作自受引火烧身。冒大不韪披露军方勾结民商私贩鸦片,还频频在报纸上抨击政府,当局怎会放过这等不识好歹的迂腐之辈。
都说文量才笔杆如枪,如今死到临头,到底是枪比笔好使。
黑衣人做完这些,终于松一口气,摘下头套——果然是个女人乔装的。
她一手开启了电灯掣,下意识地扭头望了一眼床头菱花镜。镜子里映出秋桐精致绝美的容颜,和素日温柔的娇怯判若两人,是朵冷酷扭曲的花。
是非之地不宜久留。她麻利地撕下一片床单,把右肩的枪伤缠裹住,闪身融进夜色里。
过几天,文量才全家被灭门的惨状不知会被谁最先发现,是否会在《新报》占据头条呢?那个明秀或许会成为报道此事的主笔,总算又有了个难得的露脸机会。她潜回寓所,冷静地给自己处理枪伤,忍着痛恶毒地想。
对着镜子,嘴里咬紧毛巾,经过酒精消毒的刀片又薄又利,割进雪白娇嫩的肌肤里,就像快刀切豆腐。带血的子弹被挖出来,落在木地板上,连带一股鲜血汩汩涌出。
她痛得牙关紧咬嘶嘶吸气,双目圆睁,却不曾发出半声呻吟。
就这么靠在椅背上缓了好一会儿,牙关一松,被咬破的毛巾从嘴里落下。
直到下半夜,才进浴室清洗过浑身血迹,把染污的夜行衣全部烧毁。秋桐换好家常衣衫,像一只鬼,偷偷披上画好的人皮钻出来,憎恶每一个迷恋这虚假美艳的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