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送葬队伍悄没生息地被黑乎乎的大门吞了进去。这太奇怪了,若是看守很要紧的货物,何以为了检查竟放闲杂人等入内。难道仅仅是为了怜恤亡者?他们要开棺查验?已经封棺的往生之人,未入土就曝露在光天化日下,是最大的亵渎和不敬。那帮送葬的亲属就肯轻易答允了?
明秀从包里掏出格莱弗莱克斯相机,对准这一幕诡异的场景。产自美国的摄影相机,比木座胶囊机体积更小巧,还有一个可拆分的弹簧后板,用于放置单个底片或胶卷匣,是整个报社最贵重的物件。这种相机的好处是拍摄时不需要点燃“火闪”,以免在特殊环境下引人注意。
又过了有半个多时辰,送葬队伍才重新启程,沿着乡野小道渐行渐远。送葬的人数一个没少,明秀却警觉地发现,原本抬棺的八名仵工变成了四个,多出的四人分布在队伍前后左右,有一下没一下懒洋洋挥撒纸钱。
棺材里的东西变轻了。可死人的分量是不会变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棺材里放的不是尸体。她为这个大胆的猜测悚然心惊。那副棺材绝对大有乾坤,为了掩人耳目,竟乔装成送葬队伍来运送。
越琢磨越觉不对劲,一个不小心,胳膊肘竟把身边一根圆木顶翻,沿着斜坡骨碌碌滑下去。明秀心跳狠停一拍,眼看那木柴垛失去支撑,开始接二连三地松脱滚落。
巡逻的士兵被动静吸引,目光齐刷刷望过。
藏身之处暴露了!
明秀忙把相机塞回挎包,扭头就跑。身后一阵叽里呱啦的乱叫,还没追到跟前,先放了几枪。
泥浆太滑,好几次险些摔倒。她喘不上来气,也不敢回头看。一脚深一脚浅,只顾往林子里钻。
一只手抓住了她。
斜刺里钻出来的男人,手劲很大,面孔在昏暗的雨幕里模糊不清。
“啊——”
明秀的尖叫戛然而止,是他。
在此时,此地,她见到他。蓦地有种骨血连心的感动。
长卿来不及说更多,拽着她往另一条小路上奔。灌木掩映处,藏着一辆黑色汽车。
枪声越来越紧,射入身旁的地面,溅起泥花。
明秀像个锈住了的木偶,磕磕绊绊地。潮冷的空气从嘴里倒灌进肺腑,呛得嗓子眼火辣辣地疼。一种奇异的刺激和恐惧,步步逼近,让身体惊跳、抽搐。
肩膀一热,锥心刺骨的痛,像被一记闷棍狠狠抽碎了半边身体。她踉跄一下,继续跑。
近了……就快到了,还有三百米,两百米……
长卿把明秀整个塞进车里,喝道:“快趴下!”他的声音有点怪,明秀未及分辨,或许是太紧张了。
一坐进驾驶室,马上打火。随着枪响,车窗玻璃砰然炸裂,碎片哗啦啦掉进车里,在明秀手背上划出血痕。她始终紧紧抱着怀里的相机。
车子终于发动,离弦之箭般蹿出是非之地。
追兵不甘地又朝车轮放了十几枪,没打中,只得悻悻收队。
渐渐听不到动静,只有车轮摩擦路面碎石泥坑发出的响动。远郊没有路灯,各种稀奇古怪的黑影刷刷掠过。
明秀心神恍惚地抬起头,“我们这是去哪儿……”
话未说完,车头突然撞上半截老树残桩。车灯骤灭,滚滚浓烟从发动机处冒出来。两人被惯性摔得东倒西歪,明秀再爬起来时,发现长卿伏在方向盘上,毫无反应。
她再顾不得那相机,扑上去把他扶起来。手里黏糊糊,又滑又热。凑近了看,是血。
子弹不知何时穿过他的身体。
长卿双目紧闭,嘴唇苍白得一丝血色也无。血花炸开,自腹部涌出。那黑色的呢子外套,贪婪地自伤口汩汩吸饱了血,颜色更深,反而看不出来。把前襟小心揭开,殷红早染透了衬衫。受了这么重的伤,长卿咬着牙一声未吭,直到带她逃离险境,才终于不支晕倒。
明秀颤抖着哭腔:“长卿!”
心上戳进几把刀子也没这么难受,魂儿都僵了。他的呼吸越来越微弱,怎么唤不应。
怎么办怎么办。明秀回忆仅有的一点急救法子,使劲掐他人中,在耳边一声声地唤。
喉头传来微弱的响动,长卿悠悠醒过来,第一句话是:“我没事。”
血还在流,再这么干耗下去不行,会把他拖死。
好在离城里已经不远了,可这大雨的黄昏,路上连半个人影也瞧不见,更别说找帮手。车子被撞得彻底熄了火,明秀也不会鼓捣。
左右四顾,拽过座椅上的一条开司米薄毯,咬开个口子撕成条,替他绑在腹腔上先略把血止住。手一直抖,连话音也是飘的:“长卿你再撑一会……我这就送你去医院……你要好好的,千万不能有事……”
她把相机包挂在脖子上,搀着长卿从车里出来。中了枪的右肩一阵剧痛,险些跪倒在地。
他步子已迈不稳,大半的重量都挂在她身上。明秀简直不知哪来的力气,硬是一肩扛住了。五内无可抑制地绞痛,血和泪被雨水冲得一塌糊涂,在脸上溶成一种绝望的颜色。
又冷又痛,反而更坚决。凄怆地,半拖半搀着他在雨中一步一步挪。这辈子没走过这么漫长的路,仿佛永远到不了头似的。
落入这步田地,反而不怕了。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若他死了,自己定不会独活。这辈子来不及说的话,没完成的约定……学校里齐先生教过的那些,统统被抛却九霄云外。留过洋的读书人都不大信鬼神,说阴曹地府是封建迷信,可就连他们也解释不清灵魂的有无。明秀只宁可信其有,究竟有没有来世,有没有黄泉路奈何桥?孟婆汤也不要喝,哪怕肉身湮灭,还有机会再相见。
……
两人双双摔倒在医院阶下,被值夜班的护士发现,赶忙唤人围了过来。
非常地渴,非常地冷。明秀连呼吸也觉费劲,五脏十室九空,再也榨不出一丝力气。廊下明晃晃的灯泡刺眼,人影纷至沓来。她死死揽住长卿的肩膀,十指几乎掐进肉里:“救他……先救他!”
看着他被抬上担架,血迹在地面拖出长长一道蜿蜒。
黑暗如同潮水,灭顶扑来。
至此人间何世——刚刚死里逃生过的人,睁开眼的一刹,总是恍惚迷离的。如新生的幼婴,脆弱,无依无傍,前尘往事都淡了。
脑中百音鸣放,先浮出的是一张脸。笑着的,严肃的,难过了会拧起两道英挺的长眉。然后是他的名字,长卿长卿。
明秀掀开被子跳下床,腿脚还是软的,扑通摔在地。守在门外的文量才和顾屺怀听见动静,忙推门而入,两人合力把她搀回病床。
右肩的子弹被手术取出了,半边身体却像失去知觉,沉重得连手指头也不听使唤。她挣不过,满心焦急道:“长卿他……”
几乎是同时,另一间病房里,他的眼睛也缓缓睁开了。失血苍白的面庞清削,如石膏雕塑。
长卿身中两枪,其中一颗子弹只在左胸靠下半寸,被肋骨挡了一下才偏转方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即便抢救过来,也是一只脚踏进鬼门关转了个轮回。
宋文廷一见明秀就没好脸色,刚要发作,长卿急得要起身,牵动伤口,疼得脸也扭曲。断续遮掩道:“这位……明小姐……是……是《新报》的记着,她帮我一起追查大方公司,我们有证据……”
宋文廷自是知晓明秀的来历,冷淡地哼一声。自矜身份,扭过头不再搭腔,只当房里没这个人。
陆氏待她倒温和,也只客客气气地把人请回去“休息”。
藩篱仍在,尘世有尘世的规矩。明秀无奈,恋恋不舍地回头张望,直到病房的门咣一声关上。
再又五天过后,长卿度过危险期,宋公馆的人不再那么往来频密。这次受枪伤牵扯到大方公司的密案,非同小可,宋文廷吩咐不许张扬,把消息封锁得一丝不漏,也就省去许多闲杂嚷扰。
前来探病的冯文才两边病房来回跑,身兼鹊桥重任,负责给他俩从中传话。
终得见面,她鼻尖一酸,眼泪突地落下两颗。
长卿下意识伸手去拭,还差一点够不着,有些无奈地笑了,清瘦的面容愈发温柔:“你坐近些。”
明秀不答,也不好意思靠近,垂下头匆匆擦掉,见他那手还孤零零悬在半空,忙按住:“还扎着针呢,别乱动。”
他就势反手一握,掌心便牢牢贴合在一起。
冯文才在窗前假装看风景,说话也不是,不说话更尴尬。挤出几声咳嗽,打哈哈道:“你俩这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以后定能顺顺当当。”
以后?隐秘被揭破,眼看将要掀起新一轮的腥风血雨。
明秀相机里的照片都被洗出来了,把前因后果相合,不难得出结论:大方公司在为军方私贩毒品从中牟取巨利,好处是能靠军舰运送货物。
大方公司毕竟是以实业起家的纺织业大户,下三路生意不敢明目张胆地染指。根据冯文才带来的线报,如雨后春笋冒出的那些干着以戒烟为名贩烟之实勾当的“戒烟所”,十有八九是吕道涵在幕后操控。
他压低声音,严肃道:“兄弟给你交个实情,兹事体大,巡捕房管不了。我劝你俩也别硬碰,就当……就当不知道吧。”
明秀和长卿无声对望,从彼此灼灼的眼神里读出了相同的心意。
外面突然响起轻而密的脚步声,像高跟鞋在空旷走廊里发出的回音。紧闭的门响了三下,冯文才看了他俩一眼,起身去开门。
亭亭玉立的夏秋桐,提着果篮和鲜花意外地出现。
明秀的手乍然从他掌心抽出。
她见到夏秋桐了。之前早就久闻其名,报纸上也曾登过女作家模糊的黑白照片,真个离那么近彼此打量,还是头一遭。
那么出挑的一个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吸纳目光的焦点,任谁也不会忽略。因是探病,秋桐打扮得十分清雅素净,鹅黄底旗袍角斜伸出秋海棠色花枝。脸上未擦粉,肌肤是皎皎透明的,似一块豌豆黄,带点淡淡的甜。
冯文才的尴尬不亚于明秀。想当初自己癞蛤蟆惦记天鹅肉,还追求过她呢。如今自己早早成了婚,连孩子也快一岁了。要是媳妇儿也在,该怎么介绍?都不知如何下台才好。
冯文才延她入内,借口巡捕房有事,略打个招呼便匆匆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