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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家的产生

一、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

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工具的革新,生产力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约公元前6千纪,人们逐渐使用金属工具进行生产。最初人们只知道使用铜制工具,纯铜的质地较软,并不适合做生产工具。于是人们又逐渐学会了在铜中加入锡,冶炼成青铜。青铜工具不仅锋利,并且坚硬,生产效率得到了较大的提高。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了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一部分人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手工业,于是出现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社会分工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率,使人们的劳动除了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之外,有了一部分剩余。当生产力低下时,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共同劳动,共同消费,这时候没有私有财产,也就没有私有观念。但当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剩余产品为私有制的出现提供了条件。氏族首领和家族长利用对公共财产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将公共财产占为己有,这就不可避免地促进了私有制的发展和公共财产的解体。

最先变为私有财产的是生产工具、家畜、农产品等动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组织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原来的集体劳动中逐渐分化出一些个体家庭的劳动。最初人们把农具放在自己家里,久而久之,它们就成了主人的私有财产。随后家畜和农产品也慢慢变为私有财产。家畜变为私有在财产私有制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家畜除了食用,还可以充当罚金以及在宗教活动中作为牺牲,是较为重要的私有财产。土地长期以来属于氏族的公共财产,但随着个体家庭在社会生产中作用的不断加强,属于集体的土地逐渐被个体家庭所占用,慢慢变为私有。土地,作为最重要的一种生产资料变为私有之后,私有制也就慢慢形成了。

私有制产生之后,阶级分化也就不可避免。先前部落之间血亲复仇的战争现在变成了掠夺财富的战争。战争俘虏之前由于没有经济价值,经常被杀死。现在人们认识到可以利用战俘来进行生产劳动,创造财富,剥削他们的剩余劳动,战俘此后不再被杀死。这些被剥削的战俘就变成了低人一等的奴隶,他们无偿为主人服务,出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阶级就出现了。

氏族内部财富的积累还引起了各家长制大家庭之间财富的分化。有的家族占有较多的土地、牲畜和奴隶,成为氏族部落贵族,而有的家族则日益贫困,成为穷人。这样,除了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差别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的差别。原始社会末期一系列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破坏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氏族制度,氏族制度逐渐瓦解。

二、国家的形成

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关系的变化也导致了上层建筑的相应变化。在氏族公社向国家转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制度,称为军事民主制。军事民主制可以以氏族为单位,也可以以部落为单位,但以部落为多。军事民主制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在形式上不同程度地保留着氏族民主制的因素,原来的部落组织如长老议事会、部落大会等等,虽然由于内部的分化而四分五裂,但仍然存在,在习惯上还具有一定影响;二是出现了军事首领的个人权力,但这种个人权力尚未达到国家统治权力的程度,个人权力受到氏族民主机构的限制。成年男子参加的公民大会,氏族贵族和长老组成的议事会及军事首长,是构成军事民主制的三大要素。

随着战争的日趋频繁和私人财富的日益增长,部落酋长和军事首长的权力日益膨胀,他们的权威构成了后世王权形成的基础。随着军事权威的日益增长,那些代表民意的机构如公民大会、议事会等的作用日益减弱,最终让位于以国王为首的官僚机构,国家也就产生了。

国家和氏族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国家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居民,而不再靠血缘关系,血缘关系对居民的维系作用越来越不重要;第二,国家对居民的管理不再是原始的民主制度,而是使用凌驾于全体成员之上的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包括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强制性的机构。

关于国家产生的途径和类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进行了精辟的论述。他认为国家产生的途径主要有三种:雅典式、罗马式和日耳曼式。雅典式国家是从氏族内部的阶级分化中直接产生的,没有或很少受到外来暴力的干涉,是最纯粹、最典型的形式。罗马式国家是在贵族和平民激烈的斗争中形成的。平民摧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建立了新的国家,贵族和平民都融合在新的国家之中了。日耳曼式国家是日耳曼人在征服了其他民族广大领土的过程中逐渐建立了国家,是使用了暴力,在军事征服中产生的。

世界上最早的国家出现在地中海沿岸的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稍后恒河流域、印度河流域以及希腊半岛和黄河流域也出现了国家。国家的产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重大转折,它标志着史前时代的结束和文明时代的开始。 oqYtR4BbDItJed6FAHSdt6NOXCTgE44y3AbkCVm+LHkOVo27yHDTmBv3wNUxRv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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