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Little Southward
【页26眉注:道德律令并无自知之明。】
我以为约翰会继续询问,可这时,有个女人进入他们的视野。她走得很慢,他们很快就赶上她,问她好。她转过身来,是位年轻标致女子,只是略有点黑。她甚是友好,落落大方,不像杨花女那般水性。整个世界对两个年青人变得更是生机勃勃,因为有她同行。他们首先自报家门,她也说了自家姓名,名叫半途妹(Media Halfways)。
“你要去哪里?美德先生。”她问。
“满怀希望的旅行往往更胜似抵达。” 美德说。
“你的意思是,你只是出来散散心,锻炼锻炼。”
“当然不是了,”美德说。他有些语无伦次了,“我在朝圣。既然你非要我说,那我必须承认,我没什么明确目的。可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这些思辨,不会使一个人成为好行者(walker)。每天走三十里地才是大事。”
“为什么?”
“因为这是规矩。”
“呵呵!”约翰说,“这么说,你其实是信大地之主的。”
“一点也不信。我可没说,这是大地之主的规矩。”
“那是谁的?”
“是我自己的。我自己立的。”
【页27眉注:约翰决定追求审美体验。】
“可为什么?”
“好了,这又是一个玄辨问题。我尽自己所能,立最好的规矩。要是找到更好的规矩,我会采纳它们。同时,要有某种规矩并守规矩,这才是大事。”
“你去哪里呢?”半途妹转向约翰。
约翰于是讲了海岛如何让他魂牵梦绕,叙说第一次怎样看见它,又如何铁了心,为了找到它,放弃一切。
“那你最好跟我来,拜会一下我父亲,”她说,“他住在兴致市(city of Thrill)。 山脚下向左转,半个时辰就到。”
“你父亲去过海岛吗?他知道路?”
“他经常说起这号事。”
“你也跟我们走吧,美德,”约翰说,“因为你不知道到底去哪里,再说了,也没什么地方会比海岛更好。”
“我当然不会去,”美德说,“我们一定得人在旅途。我必须坚持不懈。”
“我不明白为什么。”约翰说。
“我敢说你不会明白。”美德说。
他们走下山,到了路口。大路左边,有条乡间小道,蜿蜒穿林而过。我想那时,约翰有些犹豫。可他最终决定踅入乡间小道,部分是因为太阳正红,路面碎石又硌得脚痛,部分是因为他有点恼美德,最主要的是因为半途妹已经上了那条路。他们跟美德告别。约翰拖着疲惫身躯,迈向下一座山丘,没回头望过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