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供职的大学附近,新开了一家餐馆,店招赫然醒目:“吃文化”。
这个店名,着实让我“吃”了一大惊:真有想把文化一口吃了的?
也许,店主的本意是:本店追求吃的文化。但他却忘记了(或根本不懂),“吃文化”三个字既可以理解为“吃的文化”,也可以理解为“吃掉文化”。汉语就是这样,其妙无穷,没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就会出你的洋相。
如果店主的本意真不是为了吃掉文化,那么,他恰恰犯了一个缺少文化的错误。在钱变得可以通神的时候,有些人看不起文化、漠视文化、荼毒文化,那么,就请这种人远离文化。如果以为有了钱就可以附庸风雅,那么对不起,文化就会开你的玩笑,让你哭笑不得。
如果把店面比喻为一个人的脸,那么店名就是这个人的眼睛,它可以传神。所以店名是万万不可随便乱取的。而想要有一个好的店名,恐怕怎么也离不开文化。
写到这里突然悟到了什么:把店开在高等学府旁边,不正可以“吃文化”?
(原载于《文汇报》199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