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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知错位,内容失当

探究教学法的论文中,时常会有一些以“我教某某课”为副标题的文章。倘若文章的作者是名扬全国的教学大腕,则这样的内容安排无可厚非。因为,名师的课堂常常就是课改的风向标。由名师教学某某课时的教学设计或课堂实录,读者可以感知某种“应该采用”或者“可以采用”的教学技法,可以间接了解一段时间内的教学发展趋势,至少也可以学习名师在课堂上的起承转合技能。

如果作者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教师,这样的副标题便往往把文章引入了死胡同。最功利化的一个问题是,谁也不认识你,有多少人会关心你如何教某某课,又有多少人会想着从你的文章中学习到高明的教学技能?稍微理性一点的问题是,你所展示的这节课,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科教学规律,体现出足够的教育理性和教学机智了吗?

过去的十多年中,我曾写过数篇教学案例分析的小论文。我的解剖对象,正是这类“我教某某课”的文章。我发现,文章作者很得意的教学活动形式,未必符合教育教学的应有规律。很多看似精彩的细节,彰显的恰恰是作者的认知错误。比如,有些老师的课堂活动明显偏离了学科教学的应有课程目标,学生的活动内容既与本课时的学习内容无关,也与该学科知识的体系化建设无关。这样的“我教某某课”只会将读者带入学科教学的歧路。

用文章“兜售”错误思想、错误行为的例子并非个案。某些探究学校管理中的“精细化”行为的经验性论文,也常常会把一些扼杀个性和创造力的所谓“经验”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推介。这样的教育文字犹如毒草,只会损伤读者的思维。 5Pvl3t4XwauYknQex/G7HU/qo/iFrBGUAgNgqCTzJiXsJi48XiIt2d4OQsz5vo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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