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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尊严的丧失
——孔乙己人生悲剧的另一种观看

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认为,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说都具有自己在世界中的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对自己的身份却充满了焦虑。这是因为,“身份的高低决定了人情冷暖”,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唯恐失去身份地位,如果觉察到别人并不怎么喜爱或尊敬我们时,就很难对自己保持信心”。(阿兰·德波顿,《身份的焦虑》)当这样的情景到了遭致怀疑甚至羞辱的地步,我们也就必然会失去自己的生存尊严。俗话说“树要皮,人要脸”,要想保持一个人的“自我”或“自我形象”不受损害,拥有生存的尊严才是最根本的,而这种尊严又只能源自外界对我们的尊敬,否则我们就只能陷于不断的痛苦之中,乃至命运的万劫不复之中。以这样的视角来观看孔乙己的人生悲剧,我们自然会获得一些新的认识。

从作品所描写的人物生活看,能够对孔乙己生存尊严产生影响的有这样几个因素:衣着打扮,从事职业,话语特征,为人方式。

一、衣着打扮

衣着打扮是人物性格特征的外显,它往往能够折射出人物的身份、职业、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生活命运等情况。鲁迅对人物的刻画是非常注意其外貌的,如他在《祝福》中对祥林嫂的三次肖像描写,不惜笔墨对其所穿的“蓝夹袄”“月白背心”等进行了反复的描绘,形象地刻画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妇女的悲惨形象;《故乡》中他描写“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的少年闰土与“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的中年闰土在形象上的极大反差,所体现出来的是人物在生活重压之下所呈现的状况,令人难忘。但祥林嫂和闰土的衣着打扮却不像孔乙己的长衫那样,具有极为非凡的意义。

孔乙己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一袭长衫。短衫代表贫穷与卑贱,长衫则意味着富裕与高贵,它往往成了一种身份的象征(有趣的是鲁迅自己也是着长衫的,我们看到民国时代许多知识分子的“正装”也都是一袭长衫)。可惜的是那件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是非常具有反讽意味的。如此之“脏”,当然可以认为他非常懒惰与邋遢,不修边幅却要充斯文,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不正说明了他没有其他衣服可以换洗,生活艰难与窘迫吗?如此之“破”,当然也可以说他缺乏基本的生活能力,连衣服破了也不会补,但不也可以说明他缺少家庭的关爱,生活孤独与凄苦吗?可如此不堪入目的长衫,他为什么还要穿在身上呢?这是因为他要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在所有的“短衣帮”和“穿长衫”的人看来,他的这一装束既无法理解,也令人厌恶;但对孔乙己而言,却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因为他想在社会上扬名立万,他想拥有一个与读书人身份相应的地位,他想引起别人对他的关注与尊敬。于是,他对一些有可能会影响到他身份及声望的不利因素(如穿短衫)就怀有极大的排拒乃至恐惧心理,而长衫却是可以为他带来一定的心理安慰的。不幸的是,因为贫困,他只能就着几颗“茴香豆”而“站着喝酒”;但为了自己的体面,他却必须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这是他在社交场合的“礼服”。这是他对自己的某种期望,也是对自我身份的顽固坚守,还是对自我命运的不屈抗争,以及对世俗眼光的不屑一顾。

毫无疑问,那些站着喝酒的“短衣帮”的生活情景在孔乙己看来,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他们的生活,是令他感到耻辱、肤浅、低贱或丑陋的,他想要同他们区分开来。他的生活中应该有更为重要的东西,而如果他缺乏了那些东西,就没有人会认为他值得尊敬,他也就不会过上心理上舒舒坦坦的生活。这在孔乙己来说必不可少的东西,正是按照传统文化习俗,少了它,就会觉得影响甚或损害读书人体面的长衫。没有长衫,则表示他已经穷到了丢脸的程度,更何况,一个人如果没有做极端的坏事,是不会那样穷的。这也就不难理解,鲁迅为什么在他最后一次出场时,特意交代一句:“穿一件破夹袄”。由于极度贫困,他不得不脱去了那件他视为自己脸面的长衫,而沦为了他自己不愿也不屑为伍的“短衣帮”。前后变化的对比,折射出他思想的无奈转变,他不得不在残酷的现实生活面前低下了那高傲的头颅。这是他贫困状态的最根本特征,也是他陷于贫困之后最感到痛苦的地方,他失去了体面,随之也失去了尊严,这使他产生了极大的羞耻感。所以,当酒店掌柜向他讨要酒债时,他是那样的“颓唐”;取笑他的时候,他“却不十分分辩”;甚至于他用“恳求”的眼色希望掌柜“不要再提”他偷窃的事情,因为那是对他良好人品的怀疑与否定。

鲁迅对孔乙己衣着的描写,充满嘲讽的语言背后是不堪的辛酸。孔乙己想拥有华丽的外壳,但却给他带来无尽的屈辱。他想借此换来他人的尊重,但其人格却受到了更大的践踏。一件长衫,既反映出孔乙己独特的心理状态,又折射出了文化习俗在人们生活中的巨大影响。

二、从事职业

孔乙己到底是干什么的?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楚。与众多的短衣帮相较,读过书,会识字,这是孔乙己引以自豪的事情。所以当有人竟“无知”到质疑他“你当真认识字么”的时候,孔乙己知道这是对他的轻蔑,而人在受到轻蔑时是非常容易受到伤害的,他要维护他的读书人身份,使其不受侵犯,这是他人生战场上的盔甲,于是他显示出了“不屑置辩的神气”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即使人们责难他“偷窃的事”的时候,他也用“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来捍卫读书人的荣誉。但他却没有取得读书人梦寐以求也是能够引以为傲的功名。这在一个精英崇拜的时代里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在势利者眼里,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人的价值之间是完全画等号的,而才识往往能影响或决定他在社会上的地位,换言之,一个人如果没有相当的才干,他不可能有较高的声望、优裕的生活。而衡量一个读书人才干的标志,就是“进学”,可惜的是孔乙己“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这是他人生的最大失败,也是他心中永远的伤痛。人们的这一谴责,击中了目标,他“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是随失败而来的耻辱感:他虽然尽力而为了,而且他也觉得这关涉他的自尊和成就感,但是最终他却没有能够使社会上的人们信服他的价值,并因此而自惭形秽。他不但没有达到读书人的职业目标,甚至没有能力养家糊口,“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这就使他完全丧失了自己应有的读书人的身份及其带来的尊严。这种情况同样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痛苦。

百无一用是书生,孔乙己自然是“不会营生”的,而读书人的慵懒散漫的习性又深深地影响了他,所以他也必然是做不好抄书匠的。迫于生计,他竟无视自己读书人的身份,“降贵纡尊”地由上九流的文人而做起了下九流的偷儿才做的事——“偷窃”。这使他在“抄书匠”之外,又多了一个“小偷”的身份。这是极无自尊的一种身份。他的这一劣迹,并非为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也不是去努力缩小实际生活与对自身期待之间的差距,不可能得到人们的同情与悲悯。所以当他脸上带着如祥林嫂般大家以为耻辱的记号的伤疤出现在人们面前时,遭到了人们一致的苛刻而没有丝毫宽恕的指责与嘲弄。恐怕孔乙己至死也不会明白,读书人这一他努力维护的身份,不仅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荣耀,相反因为致命的失败,而受到了人们苛刻的品头论足,为他带来的只是羞辱;人们的这种对待失败的毫不宽容的态度,竟使得孔乙己的所作所为丧失了获得同情的权利。孔乙己应该明白:一个人的身份及由此带来的评价与德行有着紧密的联系,他要想获得人们的尊重,就必须面对人们的质疑——为什么他自认为从哪方面看都是优秀、聪明和有能力的,但却仍然那么贫困与痛苦,甚至做出为人所不齿的事情?

由此延伸开来,我们也就会对鲁迅在《药》中所刻画的康大叔有了新的认识:

驼背五少爷话还未完,突然闯进了一个满脸横肉的人,披一件玄色布衫,散着纽扣,用很宽的玄色腰带,胡乱捆在腰间。刚进门,便对老栓嚷道:“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

由于身份特殊、职业敏感,康大叔尽管穿戴如黑社会中的小混混,也谈不上“讲究”与“体面”,但与孔乙己不同的是他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优越感却很充分。这是因为,他所从事的虽然是一项为人所不齿的职业——杀人的刽子手,但由于所代表的是封建专制政权,以及所显现出来的横暴与凶残,人们除了“敬畏”,不会对他卖人血馒头这一残忍而愚昧的行为表示怀疑,相反还要如华老栓夫妇一样地对他感激涕零了。

三、话语特征

为了隐藏自己的失败,孔乙己只有夸大自己的优势。这是因为他的命运经常取决于他人的观点,而并不取决于事实,所以他时刻注意给别人留下一种很不一般的印象。这个优势就是他所掌握并运用的语言,“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这不是他说胡话,而是他生存的一种方式。可怜的是,像他这样自以为应该得到周围人们尊重的读书人,却连一个完整的姓名也没有,除了姓之外,就只有一个绰号。对人的称呼可以反映出一个人是否受到尊重以及受到尊重的程度,而鲁迅作品中有的悲剧人物,是没有完整的姓名的,典型的如阿Q、祥林嫂等,他们的卑微地位与悲惨命运可想而知。小说中没有具体说孔乙己对这一绰号的态度,但人们称其绰号时他没有反感,可见他是认可的。这“上大人孔乙己”“半懂不懂的话”与他的话语特征一脉相承,如出一辙。

他所说的在别人“难懂”“不懂”的话,在他正是自鸣得意之处。他充分运用这样的语言工具,这是他独有身份的象征,他想借此来炫耀自己的身份和学问;同时这又是他抵御外界进攻的武器,比如他用“君子固穷”之类做挡箭牌来掩饰他的失败,他有意混淆“窃”与“偷”的字面意义,为他的卑劣行为作辩解,似乎一有了读书人的身份,连“偷窃”也成了光明正大的事情。那些固化的文言语句,已成为他的“拜物教”。他不懂得这样的道理:“一些素质和技能在一个地方能够带来较高的社会地位,而在另外一个地方则有可能变得无关紧要或为人不齿。”(阿兰·德波顿语)文化修养对那些身份显赫的“丁举人”们、对那些以读书为业并以此能够过上体面生活的真正可以穿长衫的人而言,确实是一种值得称道的素质,但如果将它运用于以短衣帮为主的日常生活中,就显得迂腐不化和缺乏理智。在日常交往的场合,他不合时宜地运用了一些书面语汇甚至是已死去的语言,如他对小伙计说“回字有四样写法”,完全是一种吹毛求疵的说法;对一群孩子说“多乎哉?不多也”,则是一种不当的语言。这些不仅不能给他带来预想中的尊重,反而会遭致更多的嘲讽,给他带来更多的羞辱。

通过语言刻画来达到形象表现人物性格、更加细致地表现人物内心世界的手法,鲁迅用得是比较多的,手法也是相当高超甚至绝妙的,对此我们可以进行比较赏析。如他反复地让祥林嫂复述“阿毛的故事”,那“我真傻……”的讲述开头,既是她语无伦次的表现,更是她想通过自己的反复讲述,引起他人的同情与关注。虽然她的本意可能不是想引起人们对她的关注,但有人听她说话,听她倾诉自己的苦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她已成了一个话语中心,使她的心理得到了某种虚假的安慰,也使她的精神得到了片刻的满足。但她与孔乙己如出一辙,这种反复“咀嚼”的复述,除了开始所获得的一丝廉价的同情,后来就成了人们取笑与嘲弄的话头,换来的不再是愁容与泪水,而是厌烦与冷漠。

四、为人方式

作为一个曾经的读书人,孔乙己拥有读书人的许多特点,如上文提到的穿长衫招摇过市,用自欺欺人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体面生活,求得名声并扩大影响;虽站着喝酒但仍然对短衣帮群氓们不屑一顾,来表示自己的清高与孤傲;说一些别人不懂的话以示有学问,来体现自己的高人一等、非同一般等。这些实际上也是他为人的种种方式,其行为上傲慢的背后藏着的无非就是恐惧。由于总是感觉自己不如别人,因此才要想方设法让别人觉得他不如自己。除此,他在其他方面也都是注意他的读书人形象的。比如他的举止是文雅的,“排出九文大钱”绝不是显示阔绰,而是一种不紧不慢的斯文,即如最后一次,也是“摸出四文大钱”,而非随便的“掏”“丢”“扔”。他的品行比所有人都好,因为他“从不拖欠”,虽然偶尔赊账,但也不会拖很长时间,即使无钱还酒债,也作出“下回还清”的承诺,并不再增加新的欠债。对他人的嘲笑,虽然也很气恼和沮丧,但除了为自己的“清白”气急败坏地辩诬外(那涉及对他的人格侮辱),他连高声大气也没有,尽管他生得并不弱小,他几乎早就明白“鸡同鸭讲”是无法讲清道理的现实,这又表现出他与人相处的和善与温顺。

小说中有两处写他不合时宜的举动,也是他人性闪光的一面:一是他在别人的讥笑声中分茴香豆给孩子们吃,这就注定了这一举动的悲剧性。似乎在与孩子们的分享中,他体会到做一个“施舍者”而受到的欢迎,但他没有能够充分享受这份愉悦,因为他的豆子“不多不多”,于是他的好意行为带来的是又一场哄笑。二是他知道不能与大人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殊不知孩子在那样的环境里,必然已沾染上了世故与冷漠。所以尽管他的态度是那样的“恳切”,情绪是那样的“高兴”,方式是那样的循循善诱、语重心长,但面对“我”的不冷不热,颇不耐烦,也只好“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而走开了。这使他倍加受伤,因为他自己似乎也已经知道,连孩子也把他作为一个“玩物”看待:孩子们关心的要么是有豆子吃,要么是他来了以后“可以笑几声”。几乎没有人把他当作一个读书人来看,甚至在很多时候,都不把他当作一个正常的人来看。

正如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所说:“对一个人最残忍的惩罚莫过如此:给他自由,让他在社会上逍游,却又视之如无物,完全不给他丝毫的关注。当他出现时,其他的人甚至都不愿稍稍侧身示意;当他讲话时,无人回应,也无人在意他的任何举止。如果我们周围每一个人见到我们时都视若无睹,根本就忽略我们的存在,用不了多久,我们心里就会充满愤怒,我们就能感觉到一种强烈而又莫名的绝望,相对于这种折磨,残酷的体罚将变成一种解脱。”《孔乙己》所反映的正是这样一种现实,它“写出了具有普遍人性意义的人与人之间的漠不关心,一种痛心的凉薄”(孔庆东语)。孔乙己为人方式的价值是什么?是他能给大家带来笑声。问题是他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并没有认真地听取人们对他可笑甚至带点可耻行为的合理批评,对人生的失败也不敢承担应有的责任,而仍然在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或孤芳自赏。他更不知道,周围没有人会愿意认真推敲对他的态度与看法,人们只是将自己的认识和评价建立在一些直觉、感情和习俗之上。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虽然“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的真正原因。这是鲁迅的高妙之处,因为他由此让我们了解和认识了“公众舆论”的缺陷与可怕。不仅孔乙己是这样,祥林嫂也同样如此,当“公众舆论”对她再也没有她所预想的同情与关爱,而相反是质疑、嗤笑甚至是指责的时候,她的人生命运也就走到了尽头,她的生存价值也就彻底地没有了。

还是阿兰·德波顿说得好:“很少有人只是一味地追求高雅情趣,也很少有人只是耽溺于奢华享乐,但我们每个人都渴求一种生存的尊严。”孔乙己的人生悲剧就在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竭力想拥有一个受人尊敬的身份,那意味着他能够获得别人的尊重,但他也许永远也不会明白,正是他对自我身份的顽固坚守,使他一直处于极度的焦虑之中,这种焦虑犹如一剂慢性毒药,一步一步、一点一点地侵蚀着他的生活、思想与灵魂,以致他陷于生存的绝境。这种焦虑带来的严重后果是,由于他赖以立身的事业上的致命失败,他遭致了别人对他的极大的不信任,这为他带来了许多的屈辱,使他的精神备受折磨。终至没有人关心他是否活着,没有人去倾听他的声音,没有人宽宥他的过失,更没有人照顾他的需求。总之一句话,他的生存尊严已丧失殆尽。 Nv2d8/rjf/CE02GRXwTIIFCzkssmV+CaUN3zfTnsSPKHRZte8OMLxRFxDDzlMpkh



[2]
情意表达的圆融周至
——《药》语言片段赏析

鲁迅是语言艺术大师,他的小说语言是叙事语言的典范。读他的小说,我们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取喻独特、生动形象,比如他笔下的孔乙己、阿Q,包括他在《故乡》中给杨二嫂取名为“豆腐西施”与“圆规”,甚至给代表不同生命力量的人物取名为“闰土”与“水生”,都充分体现了他语言运用的艺术匠心。不仅如此,他更多的是注重一些细部的描写,通过丰富、逼真、传神的语言,运用不同的表现手法,形象刻画出人物的特征,表达其不同凡响而深刻的意蕴。这在他的《药》中表现得特别充分。其中精彩的人物语言和丰富的心理展示应该成为我们引导学生重点赏析的内容。

关于赏析什么样的语言和如何赏析,叶圣陶先生曾经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路径:“第一步在对于整篇文章有透彻的了解;第二步在体会作者意念发展的途径及其辛苦经营的功力。”这样的“功力”体现在“使情意与文字达到个完美的境界”,就是“使情意圆融周至,毫无遗憾,而所用文字又恰正传达出那个情意”。(《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沿着这样的思路,我们在引导学生阅读理解《药》时,应该在品味语言、揣摩情意方面下功夫,让学生认识与把握鲁迅表达情意圆融周至的高超艺术。

一、“笑嘻嘻”的背后

作为一个悲剧故事,小说中写华老栓夫妇“笑”的语句不多,主要集中在第三部分,其中有人物的观感和判断,也有直接的叙述。我们先来看人物的观感和判断:

“老栓,你有些不舒服么?——你生病么?”一个花白胡子的人说。

“没有。”

“没有?——我想笑嘻嘻的,原也不像……”花白胡子便取消了自己的话。

花白胡子根据以往的经验,发现华老栓神情与往常有所不同:“提着大铜壶,一趟一趟的给客人冲茶;两个眼眶,都围着一圈黑线。”华老栓天不亮就赶往刑场给儿子买“人血馒头”,回来之后就忙着烧给儿子吃,又要忙着张罗店里的生意,其身心疲惫的程度可以想见。不仅如此,因为儿子的病,他们夫妇一直经受着精神的折磨,最后狠心拿出了自己积蓄多年的“一包洋钱”,去买了传说中治疗“痨病”的“良药”。“人血馒头”的成功买得,给他带来了生活的希望:“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当儿子吃下那“乌黑的圆东西”时,他和妻子一边一个站在儿子的旁边,“两人的眼光,都仿佛要在他身上注进什么又要取出什么似的”。这就是他为什么会“笑嘻嘻”的内在原因,他仿佛看到了新的希望,而这种心理状态他又不自觉地显露了出来。读者完全可以想象得出,当花白胡子这样说老栓的时候,老栓的神情表现肯定是发自内心而带点得意的状态,这使花白胡子竟然很快对自己的判断进行了修正。而这也为后面康大叔的揭开“谜底”作了很好的铺垫。

直接叙述他们“笑”的内容主要出现在康大叔来到茶馆之后:

(康大叔)刚进门,便对老栓嚷道:“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

老栓一手提了茶壶,一手恭恭敬敬的垂着;笑嘻嘻的听。满座的人,也都恭恭敬敬的听。华大妈也黑着眼眶,笑嘻嘻的送出茶碗茶叶来,加上一个橄榄,老栓便去冲了水。

面对康大叔的喧嚷,华老栓和华大妈不仅对他表现得“恭恭敬敬”,而且还都“笑嘻嘻的听”。老栓夫妇对康大叔是发自内心地感激,因为他“信息灵”,为他们带来了“好运气”,可以买到为儿子治病的“人血馒头”。尽管他们为此付出了不菲的“信息费”,但善良的他们明白“知恩图报”的简单道理,所以对康大叔提供信息是非常感谢的,这让他们原先对康大叔特殊身份与地位的尊重或敬畏有了一层温情的光泽。华大妈虽然也与老伴一样因心事重重、睡眠不足而“黑着眼眶”,但她不仅为康大叔“送出茶碗茶叶”,还特地为他“加上一个橄榄”,这些看上去不经意的动作,都形象地呈现出人物的心理。尽管她因为听到“痨病”两个字,而脸色变得不好,“似乎有些不高兴”,“但又立刻堆上笑”,因为她无论从哪个方面去认识,都应该为儿子的“运气”,为儿子因此可能就会痊愈而高兴。

“笑嘻嘻”的背后,是他们的人生希望得以升起,生活幸福能够寄托,对愚昧的他们而言,儿子就是他们后半生乃至下世的物质和精神的依靠与安慰。为此,尽管是吃死人的血这种极端残忍的事,良善的他们也做得出来,并且不以为非,反而认为是自己儿子的“运气”,做得理所当然,做得心满意足,做得洋洋得意。这样的描写,可谓力透纸背,气足神完。

二、咳嗽声声蕴意深

次要人物华小栓,整体描写着墨不多,特别是正面描写的文字很少。但鲁迅先生却不惜笔墨侧重写了他的行为特征——一个得了“痨病”的少年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咳嗽。这些咳嗽声,可谓声声入耳,不断叩击着我们的耳鼓,给我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些咳嗽声,正可谓声声传情,既形象地说明了华小栓的病情及其发展变化情况,又预示了华小栓年幼生命、短促人生命运的悲剧结局,对故事情节的推动和小说题旨的揭示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

华老栓却在这时忽然起来了,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起床?他要干什么?鲁迅借他的老伴儿华大妈的口透露了一点信息:“小栓的爹,你就去么?”原来,他是要去做一件事情,但做什么事却没有交代。就在这时,“里面的小屋子里,也发出一阵咳嗽”,这“一阵咳嗽”在静寂的夜空里,是那样的清晰而刺耳,这既向我们介绍了华家的另一个成员,又使我们产生了疑问:这是谁?他怎么会发出“一阵咳嗽”?这“一阵咳嗽”与华老栓的行动有关联吗?当老栓接过老伴儿“掏了半天”的一包洋钱,预备出门但又走进里屋时,“那屋子里面……便是一通咳嗽”,由“一阵咳嗽”到“一通咳嗽”,绝非避免语言的重复,而是说明华家这一成员的咳嗽的非同寻常,其频率之高,其程度之深,都似乎在向我们暗示着什么。

开篇就连续两次写到咳嗽,实际上是要使老栓的行动与这咳嗽构成逻辑上的联系。从故事的发展部分,我们就可以非常明确地知道,为了医治儿子的咳嗽,怀着生存的希望和信心,在这样一个秋天的暗夜里,华老栓上路了。但有谁能够把他心头上儿子咳嗽的声音清除掉呢?可以说,是儿子的咳嗽声催促了他非常的行动,也是儿子的咳嗽又使得他的行动多少带有那么一份盲目。这就为刚开始的故事笼上了一层阴影,一个凄惨悲凉的故事就这样在咳嗽声中拉开了序幕。

被视为能够给老栓一家“收获幸福”的“新的生命”——“人血馒头”买回来了。当小栓吃下那“自己的性命”一般的“全忘了什么味”的“人血馒头”时,他看到他的父母那专注企盼的眼光,“仿佛要在他身上注进什么又要取出什么似的”,不知怎的,小栓有了一种莫名的紧张。小栓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他知道父母对他的关爱,他甚至有点受不了父母那种急盼的爱怜的目光,于是他“禁不住心跳起来,按着胸膛,又是一阵咳嗽”。父母的爱心和抚慰,不仅没有减轻他的病痛,相反地对他产生了一种心理上的压力。无疑,小栓“按着胸膛”的不断“咳嗽”,成了老栓的心病,这也多少使老栓买“药”后的兴奋激动的心情冷却了些许,给他的心灵造成了更大的阴影,暗示了他愚昧行动的悲剧结局。

当康大叔对老栓夫妇卖弄地炫耀夸口“包好,包好!……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时,“里面睡着的小栓也合伙咳嗽起来”。细细推测,这“合伙”并非“呼应”和“附和”康大叔的嚷叫,而是对康大叔一种无言的抗议和反对,是对康大叔一种无言的讽刺。小栓的当即回应——咳嗽,也正说明了“人血馒头”的无效。

当一群游手好闲、麻木空虚的茶客,在茶馆里热烈地谈论着“人血馒头”时,小栓也“趁着热闹,拼命咳嗽”,他夹杂其间的声声咳嗽,与茶客们的热烈谈论虽极不相谐,却相映成趣,他不合时宜的咳嗽不时打断康大叔唾沫横飞的乱嚷乱叫。这阵阵咳嗽一声又一声,一声接一声,声声刺耳,声声令人揪心。无疑,小栓的病在这阵阵咳嗽声中渐渐加重了,他“两手按了胸口,不住的咳嗽”“拼命的咳嗽”,形象地预示了小栓病症的不可治愈,打破了康大叔的无稽谎言,宣告了老栓无知行为的彻底失败。一个年幼善良、无邪美好的生命,就这样被愚昧的人们令人痛心地葬送掉了。

统观全文,小说中对小栓咳嗽的描写,主要采取了“穿插进行”的方式,运用的是局部特写的手法,与人物的主观愿望形成了强烈的反讽,可谓匠心独运,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几分悲悯、几分同情、几分激愤的情绪中,艺术地再现了特定地域落后文化的不可理喻,人物命运不可挽救的惨痛景象,从而使“小人物”的命运与特定时代、历史命运产生了密切的联系,生动地表达了深广的主题。

三、夏四奶奶的“踌躇”与“羞愧”

来年的清明,夏瑜的母亲为儿子上坟,小说中这样写道:

小路上又来了一个女人,也是半白头发,褴褛的衣裙;提一个破旧的朱漆圆篮,外挂一串纸锭,三步一歇的走。忽然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他,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一坐坟前,放下了篮子。

“半白头发”,“三步一歇的走”,说明这是一个年老体衰的母亲;“褴褛的衣裙”与“破旧的朱漆圆篮”又告诉我们她的生活状况是如此的窘困,虽然那“朱漆圆篮”,包括人们称她为“夏四奶奶”,似乎还可以透露出家族以往的兴旺、富足与尊贵,但那已随儿子因“反大清”的“叛逆”行为被杀,而一去不复返了。按理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完全可以自由、尽情地宣泄出来,但她却在发现有人看她时显得“有些踌躇”,不仅行动上迟缓了下来,就连显示悲哀的“惨白的脸上”,也“现出些羞愧的颜色”,最后不得不“硬着头皮”走到非常“难看”的儿子坟头。那么她为什么会“踌躇”并“羞愧”呢?

儿子是被朝廷杀害的,因为他犯了“反大清”这杀头的罪名,而与朝廷、皇帝为敌,这在传统的政治伦理中是“大逆不道”的;对儿子所从事并因而献身的“革命”行动,她是无法理解的,既然儿子被广泛的社会舆论认为是“乱臣贼子”,她怎么会“光荣”“骄傲”与“自豪”得起来呢?由此而造成的“亲戚本家早不来了”的状况,孤立、冷眼、歧视甚至欺凌及其所造成的落寞与苦痛,长时间地咬啮着这位老母亲的苦痛的心。更何况,他们的家族地位原本不低,这从夏瑜的叔父人们都敬称为“夏三爷”也可看出,儿子死后应该安葬在有身份之人的坟地里,但现在自己的儿子只能埋在“死刑和瘐毙”者的坟地里,这又让她情何以堪?所以“踌躇”并“羞愧”就成了她自然的情绪表露。有人认为这是反映了夏瑜的革命“严重脱离群众”,应该动员他的母亲一起参加“革命”,这已经离开了特定的历史语境,现实中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当然,出于母亲的本能,她认为儿子是“被冤枉”的,是被包括叔父在内的人“坑”的,所以她自然会诅咒他们“将来总有报应”,但这不能视为她的“革命觉悟”,而是出于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朴素情感。“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尖圆的坟顶”,多多少少慰藉了她那颗伤痛的心。虽然她因之更加不明白了:“这没有根,不像自己开的。——这地方有谁来呢?孩子不会来玩;——亲戚本家早不来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新的不解乃至恐惧又围绕在她苦痛的心头,增添了她新的烦恼与忧虑。

四、华大妈“卸下了”什么“重担”

小说的结尾,有这样一句:

华大妈不知怎的,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担,便想到要走……

俗话说“看似平常却奇崛”,这是一句看似平常,其实蕴含丰富意思的话。每读至此,都不禁让人生疑:“华大妈有什么‘重担’”?

在乍暖还寒的清明节,“杨柳才吐出半粒米大的新芽”,天明还不久,而来为爱子上坟的华大妈“已在右边的一坐新坟前面,排出四碟菜,一碗饭,哭了一场”,丧子之痛强烈地折磨着这位慈母的心,她“呆呆的坐在地上;仿佛等候什么似的,但自己也说不出等候什么”。此时的华大妈,触景生情,自然想起自己的儿子,她多么希望儿子再机灵活泼地站在她的面前,在她的幻觉中,似乎又在模糊泪光里化出儿子瘦弱的身影。她也许在设想儿子在“阴间”里的生活景象,她也许在设想她和老栓后半生的孤独而凄凉的生活该怎么度过……她在“等候”,她在企盼,盼望所谓的“神灵”出现,奇迹诞生,给她以惊喜和慰藉。

但不幸的是,非但没有什么奇迹的出现,相反地,与小栓的坟临近的夏瑜的坟上竟“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尖圆的坟顶”,那些红白的花虽“不很多”,也“不很精神”,但“圆圆地排成一个圈”,“倒也整齐”。相比之下,小栓的坟上“只有不怕冷的几点青白小花,零星开着”,这使得这位善良的母亲“不觉”吃了一惊,随即感到“一种不足和空虚”。她的内心多么希望小栓的坟上也有那“一圈红白的花”,以示神灵和自然对小栓的惠顾,但小栓竟没这样的好运!这无疑在这位悲痛的母亲心上扎了一刀!

华大妈原不知,也不识自己的儿子所吃的“药”竟是蘸了因“造反”而被杀死的革命者夏瑜的血,只是从康大叔口中才得知是“夏四奶奶的儿子”杀头的血。“夏四奶奶”是谁?她的儿子是谁?华大妈均不得而知。看着那位同样来上坟的女人“排好四碟菜,一碗饭,立着哭了一通,化过纸锭”,她便在心里断定:“这坟里的也是儿子了。”她怎么可能想到在坟场上遇到的这位“半白头发,褴褛的衣裙”的风独残年的老人,竟是夏四奶奶!当听到她的哭诉——“瑜儿,他们都冤枉了你”时,华大妈的内心极端地不安。她的内心虽有几分同情,几分悲悯,但更多的却是愧疚与苦痛,因为自己的儿子吃了人家儿子的血!这在善良的华大妈看来,未免太“残酷”了。她不知道怎么来面对夏四奶奶,如此残酷的现实在她的思想深处增添了难以言述的也是巨大的精神压力!

当夏四奶奶放声痛哭,企望死去的儿子“显点灵”——“教这乌鸦飞上”“坟顶”时,华大妈的内心则又增添了无言的恐慌和惧怕,她多么希望夏四奶奶的祈祷能够应验,因为这样好使那位老母亲得到些许心灵的抚慰;但她又极不愿意这个祈祷真的实现,因为如果那样的话,那就应了“他们将来总有报应,天都知道”的咒语。若儿子因吃了夏瑜的血,而再在阴曹地府遭受神灵的惩罚,那华大妈的慈心如何得安?极度矛盾的心理伴随着更大的创痛、忧惧、焦虑重重地撞击着她憔悴的心灵。

所幸的是,“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直至“许多的工夫过去了;上坟的人渐渐增多”也毫无动静。此时此刻,心情十分复杂的华大妈,方才“卸下了一挑重担”,心上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为避免再有令人惊恐的情景出现,她赶紧劝夏四奶奶:“我们还是回去罢。”心中释然却并非坦然。

这看似不经意的一笔,却极有层次地刻画出在特定背景和氛围中人物剧烈多变的心理活动的历程。华大妈的精神经受着难以言状的百般折磨,究其因,这正是黑暗的封建统治对不觉悟的劳苦大众的心灵毒害的结果。

当然,话说回来,鲁迅“不恤用了曲笔”在夏瑜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的情节,正如他自己所说,并非小说发展的必然逻辑使然,而是因为要能“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又因为“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而“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为了使自己的作品“与前驱者取同一的步调”,他自觉地“使作品比较的显出若干亮色”。(《鲁迅自选集·自序》)所以他就添置了这样一个“光明的尾巴”,充分显示了他执著于现实战斗,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而这样“平空”的神来之笔,却被鲁迅运用得毫无破绽,反而更助于他对人物进行细致的刻画。

清代魏际瑞认为:“诗文不外情事景,而三者情为本。”(《伯子论文》)“有情”之文方能打动读者、深入人心。阅读欣赏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让学生感受文中的蕴涵之“情”,就《药》而言,我们不能囿于陈说,机械、空洞、抽象甚至庸俗地去解构它,那只会走向感受与鉴赏的反面。因为阅读欣赏不是知识的判断,也不是科学的归类,而是透过事物的形式达到对语言情感表现性的把握。抓住语言进行欣赏,才会使阅读本身转化或提升为学生的审美体验。 Nv2d8/rjf/CE02GRXwTIIFCzkssmV+CaUN3zfTnsSPKHRZte8OMLxRFxDDzlMpkh



[3]
虚实交错,远近相生
——鲁迅小说中“流言”的织入技巧

市井生活的一个鲜明特征,是有许多的“流言”,特别是在资讯极为不发达的时代,人们获取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就是各种各样的“流言”。即使在现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虽然信息传播的途径有很多,方式也很丰富,但“流言”传播的本质并没有根本的变化,只不过有时换了一种方式而已。所以,写市井生活,也就离不开庶民生活的这一特色。对一个人而言,他人的生活总是充满了神秘,人们总想能够从其他人的口中探听到一些自己所不了解的情况,借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也似乎以此证明自己的存在。但作者会受所选择叙述视角的限制,这样就容易产生悬念。所以,写市井生活,也就必然牵涉到对“流言”的处理。鲁迅的许多小说,取材于城镇生活,这使他的作品带有浓烈的写实趣味,特别是他巧妙地把“流言”织入了小说之中,为其创作带来了非常新鲜的技巧。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江南小镇鲁镇上,镇上人有去酒店喝酒的习惯,这为人物故事提供了独特的场景——“咸亨酒店”,这是信息交流的一个非常合适的场所,为“流言”的产生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来“咸亨酒店”的人们,必然会在酒酣耳热之时谈论其他人的生活,不管是熟悉的,还是不熟悉的,人们都饶有兴趣地谈着,也都充满好奇地听着,然后再向更广泛的范围扩散。鲁镇人一些悲欢离合的故事,就在酒客们的口中演绎着,而孔乙己由于身份的特殊和行为的怪异而更成为“流言”的中心。从叙述角度看,受第一人称的限制,“我”的视角只限于“咸亨酒店”,加上“我”的年龄比孔乙己要小很多,有关孔乙己过往的事迹“我”无从得知,就只能从其他人的介绍中得知,这样才能解决悬念。如有关孔乙己的生平经历,“我”就只能从他人的“流言”中了解到:

人家背地里谈论 (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很明显,如果仅有“我”的观察,孔乙己的故事是不够完整的,呈现给读者的信息是不全面的,阅读者会对作品提供的内容有不满足感。而他人的“流言”与“我”的观察互为补充,就会对“我”的叙述起到丰富的作用,使叙述虚实交错,相映成趣。这段“流言”看上去是一种客观的叙述,其实隐含了“我”及其他人对孔乙己的主观情感与态度,因为这些流传的话语中,多为孔乙己的“劣迹”,属于一种“负面”报道,这也使读者对孔乙己形成了某种“恶感”。由此产生了一种疏远的效果,进而影响读者对人物的亲近态度,扩大了人物与读者的距离。

也正因为“我”的职业所限,除了对孔乙己的以往情况不太了解之外,“我”对在“咸亨酒店”之外孔乙己的行迹也是不太清楚的,也必然要借助于“流言”才能完成对人物的描述,这使人物故事得到了自然的发展: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 ,“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借助于一个喝酒的人的口吻,“我”填补了孔乙己行迹的一段空白,这一叙述的好处在于使“我”进一步得以远距离地了解人物,它与“我”对人物的近距离观察和认知以及历史上的远距离了解(主要通过“流言”)形成了呼应。由于“我”对孔乙己没有多少好感,尽管是对他人话语的转述,但仍具有鲜明的主体意识:属于一种不完全引述,筛选了人物的话语;用看上去冷静、冷淡、冷漠甚至带有鄙夷等具有情感偏向的言辞替代了具有孔乙己个性特征或情感特征的语言成分,并自然流露了自己的态度。至于孔乙己“偷书”“打折了腿”的真实情况如何,则无人得知;孔乙己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也无从考证。因为除了掌柜的记挂他“还欠十九个钱”之外,对这样一个在非常沉闷的空气中可以经常给大家带来“笑声”的人,没有人关心他的生活,没有人关注他的存在,甚至没有人在意他是否还活着,这样的叙述形成并加强了反讽的效果。如此“疏远”与“疏离”的叙述形式,完成了对人物的整体塑造,形象刻画了社会的“凉薄”,增强了同情感,使作品所表达的旨趣得到了形象的展示。

再看鲁迅在《药》中的叙述:

花白胡子一面说,一面走到康大叔面前,低声下气的问道,“康大叔——听说今天结果的一个犯人,便是夏家的孩子,那是谁的孩子?究竟是什么事?”

“谁的?不就是夏四奶奶的儿子么?那个小家伙!”康大叔见众人都耸起耳朵听他,便格外高兴,横肉块块饱绽,越发大声说,“这小东西不要命,不要就是了。我可是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连剥下来的衣服,都给管牢的红眼睛阿义拿去了。——第一要算我们栓叔运气;第二是夏三爷赏了二十五两雪白的银子,独自落腰包,一文不花。”

……

“包好,包好!”康大叔瞥了小栓一眼,仍然回过脸,对众人说,“夏三爷真是乖角儿,要是他不先告官,连他满门抄斩。现在怎样?银子!——这小东西也真不成东西!关在牢里,还要劝牢头造反。”

“阿呀,那还了得。”坐在后排的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很现出气愤模样。

“你要晓得红眼睛阿义是去盘盘底细的,他却和他攀谈了。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你想:这是人话么?红眼睛原知道他家里只有一个老娘,可是没有料到他竟会这么穷,榨不出一点油水,已经气破肚皮了。他还要老虎头上搔痒,便给他两个嘴巴!”

“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壁角的驼背忽然高兴起来。

“他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

花白胡子的人说,“打了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怜呢?”

康大叔显出看他不上的样子,冷笑着说,“你没有听清我的话;看他神气,是说阿义可怜哩!”

……

“阿义可怜——疯话,简直是发了疯了。”花白胡子恍然大悟似的说。

“发了疯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的说。

由于篇幅所限,短篇小说的场景是相对集中的,《药》的四个部分虽然分别写了刑场、茶馆、坟场,但其实是围绕“茶馆”展开的,也是围绕“药”的“购买”“服用”“谈论”和“药效”来展开的。这使笔墨得到了聚焦,并使叙述的内容受到了限制,作者不可能再花费笔墨在“药”的具体来源上,那会使小说的情节衍生枝蔓。就正面叙述华家的故事来说,“到哪里买药”与“买什么样的药”自然是需要有所交代的。所以插入茶客们的流言蜚语,弥补了叙述上的不足。同时人物的口头讲述,使故事的叙述具有一定的节俭性,并加快了叙述的速度,使叙述流较为顺畅地向前发展。

叙述者与读者共同欣赏了茶客们的一段闲言碎语,复原了一段不被人们所知的事实。虽然是第三人称叙述,但作者在此运用的是受限视角,也就是不超越茶客们的认知去了解事情、评判人物,所以围绕康大叔与其他茶客,作者客观地叙述了他们对事情与人物的认知、反应与评判,通过展现在外的语言、动作以及神态,形象刻画了他们内心里那些令人深思的东西。

在这里叙述者好像是相当客观可靠的,因为他所叙述的是当时人们对夏瑜之死的反应,其实正便于人物主体意识的充分体现,充分展现了封建威权专制时代里人们的思想状态。叙述者所借助的是当事者康大叔的口吻,其在人称和时态上跟叙述描写完全一致,康大叔对一位民主革命者的鄙视、嘲弄、仇恨,茶客们对大义凛然的夏瑜的气愤、对其遭遇的幸灾乐祸等荒唐成分与作品意旨显得格外不协调,从而增强了反讽的效果。这在读者和人物的话语之间拉开了一段距离,读者所希望读到的却没有在人物身上得到体现。且不谈康大叔,其他如年老的花白胡子、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其思想意识和情感取向也都指向了另一面,同样具有一种疏远的效果,烘托出独特的远近笔法,从而造成注解批判式的效果,使读者能以旁观者的眼光来充分品味人物话语中的荒唐成分以及叙述者的讥讽语气。这一艺术效果自然会对读者形成阅读干预,使读者对人物产生同情,并能够从中体会到作者的良苦用心,进而明白“改变他们的精神”确实是当时的“第一要务”。

在《祝福》中,由于正面叙写了祥林嫂死前穷困潦倒如木偶人的生活境况,特别是她对“我”的“灵魂”之问,已经暗示了她生命之灯的即将熄灭,再直接叙述她的死,就显得有点呆板。而叙述者“我”又想极力地躲避祥林嫂那紧接的生命追问,力图避开与她对话而可能担负的责任,尽力不去碰触自己的“不安”和“豫想”,所以借助于流言交代她的苦难死去,是非常明智而高妙的手法。

傍晚,我竟听到 有些人聚在内室里谈话 仿佛议论什么事似的 ,但不一会,说话声也就止了,只有四叔且走而且高声的说:

“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

我先是诧异,接着是很不安,似乎这话于我有关系。试望门外,谁也没有。好容易待到晚饭前他们的短工来冲茶,我才得了打听消息的机会。

“刚才,四老爷和谁生气呢?”我问。

“还不是和样林嫂?”那短工简捷的说。

“祥林嫂?怎么了?”我又赶紧的问。

“死了。”

“死了?”我的心突然紧缩,几乎跳起来,脸上大约也变了色。但他始终没有抬头,所以全不觉。我也就镇定了自己,接着问:

“什么时候死的?”

“什么时候?——昨天夜里,或者就是今天罢。——我说不清。”

“怎么死的?”

“怎么死的?——还不是穷死的?”他淡然的回答,仍然没有抬头向我看,出去了。

一个生活在自己身边的人乃至曾经的同伴,不幸在新年到来前悲惨死去,除了引来众人的几句谈论之外,竟然没有产生任何的反响,也没有换来半句的同情与怜悯,甚至还遭致了鲁四老爷的怒骂。特别是短工冷言冷语的回答,其话语的简洁、语气的淡然、态度的冷漠、情绪的不耐烦溢于言表,遂有无可言喻的凄凉讽刺意味,很显然,这样的讽刺效果是正面叙述所无法达到的。

面对人们的谈论,故事叙述者为此而“诧异”“不安”,乃至心情紧张,但其不是因为祥林嫂的死去,而是担心他们的谈话“于我有关系”,“我”试图撇清与祥林嫂之死的关系。事实上,祥林嫂的死所引起“我的惊惶却不过暂时的事”,因为一想到“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我”也就完全释然了。这使“我”与祥林嫂这一人物拉开了距离,祥林嫂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是昨天夜里,还是今天早晨?她又是怎么死的?是老死,穷死还是病死?不仅与短工无关,也与“我”无关了。这种距离也同样存在于祥林嫂与读者之间,因为读者从叙述者的口中无从得知人物之死的具体情况,这为读者的阅读想象和审美建构提供了极大的空间。

尽管如此,叙述者还是不自觉地透露了自己的情绪,他在直接叙述短工话语时,直接进入了这一人物的内心,表现了他对短工态度的某种不满,说明他在这群人中还是富有一定同情心的,所以他的叙述声音一定程度上有对祥林嫂的同情,这必然会使读者受到感染,从而引起读者的共鸣。而对“流言”采用基本无中介、生动有力的直接引用,与读者已有生活体验和基本价值判断形成了一定的冲突,叙述者的观点态度也就容易对读者产生一定的干预,使读者能够领悟和接受,并也容易对祥林嫂产生同情。

织入“流言”叙述人物的故事,这一手法很多作家经常用到,虽说我们有时找不到他们相互借鉴的证据,但传承和影响是肯定存在的。如师陀在《说书人》的最后部分,借杠手们的口吻,讲述了说书人悲惨的人生结局。杠手们漫不经心、冷淡而带有嘲弄的语气,让“我”也让读者不相信这竟然是有着高超说书艺术并给人们带来影响的说书人的最后结局,由此形成了强烈的反讽效果。对人物的远距离叙述,又同时与叙述者的近距离观察以及和杠手们的对话相连在一起,有助于叙述者惆怅、无奈、愤激、同情等思想感情的表达,容易激起读者的情感共鸣。

不仅在小说中,甚至在散文中,我们也可以见到“流言”的影踪,如杨绛在《老王》的结尾部分叙述老王的死去,同样采用了“流言”,表现了“我”、跟老王同院的老李等与老王关系的淡薄。“无意”中窜入的流言,其实是对一个“卑微者”不幸人生的独特观照,其“间离”艺术所折射的是人物之间情感的“疏离”,与老王临终前给“我”送香油和鸡蛋的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讽刺意味非常明显。杨绛通过记叙这样一个“历史上无足轻重的小人物”的悲惨命运,透露出一股对底层人的同情和理解。

鲁迅小说中“流言”的织入,丰富了叙述的内容,变换了叙述的形式,虚与实相结合,远与近相映照。这一艺术所表现的是“反讽”与“同情”这两种互为对照的叙述态度。这样的态度,无论叙述者持何种立场观点,均能较好地反映出来,因为它不仅能保留人物的主体意识,而且能巧妙地表达出叙述者隐性评论的口吻。 Nv2d8/rjf/CE02GRXwTIIFCzkssmV+CaUN3zfTnsSPKHRZte8OMLxRFxDDzlMp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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