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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是谁?”布立特尔斯惊慌地问,他没有把防盗链的搭钩拉下,只将门开了一条缝隙,一只手挡着烛光向外面看了看。

“开门,”外面的一个男人回答,“我是你们邀请的鲍大街的探员。”

听他这么一说,布立特尔斯放下心,就把门打开了。他眼前站的是个穿大衣的虎背熊腰的男子。这人什么也没再说,把鞋底在垫子上蹭干净,神色稳重地跨进门,仿佛这是他的家似的。

“年轻人,能派个人到外边替一下我的同事吗?”那位探员问。“他在车上看顾马匹。你们这里有没有可以让马车停五十分钟左右的车房?”

布立特尔斯回答说:“有。”并示意了一下外面的车房,彪形大汉再次走出去了,帮他的伙伴将一架双轮轻便马车在车房里安置好,布立特尔斯显得很佩服的样子,为两人照着亮儿。随后,他们返回屋子。进客厅之后,两位探员脱掉大衣和帽子,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叫门的是一个中等身材的壮实男子,五十岁左右;乌黑发亮的头发剪得短短的,两鬓留有半长的络腮胡子,一张圆脸庞,眼神显得很犀利。另外那个一头红发,蹬着一双翻口的高筒马靴,相貌委实不敢恭维,一个朝天的鼻子,看上去很阴险。

“跟你家主人说一声,就说勃勒瑟斯和达夫来了。”个头大的一个一边说,一边拂了一下头发,将一副手铐搁到桌上。

“哦!晚上好,先生。我想跟你单独聊聊,可以吗?”

这话是才现身的洛斯本先生说的。大夫请布立特尔斯到外面去一下,自己领着两位女士进来,然后把门关上。

“这位太太就是这里的女主人。”洛斯本先生将梅里太太介绍给警察。

勃勒瑟斯先生恭敬地行礼。梅里太太请他入座,他将帽子搁在地上,自己坐进一把椅子,并让达夫也坐下。这第二位先生看起来有些不习惯与体面人在一起,或者在这样的情景下比较放不开——两者必有一项是正确的推测。他手臂腿脚的肌肉抽风一般动了一阵之后才坐下,一时不知道做什么才好,竟将手杖的一端塞进自己嘴里。

“现在给我们讲讲这里出现的盗窃案,先生。”勃勒瑟斯说。“大致是怎么回事?”

洛斯本先生可能想延缓时间,在又一遍叙述的时候将经过讲得特别长,还加入了大量与此无关的话,勃勒瑟斯先生和达夫先生则看起来很有自信,是不是地看着对方点点头表示同意。

“当然,在没有调查现场的时候我无法作任何结论。”勃勒瑟斯说,“但目前据我判断——我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这案子不是阿乡干的,你觉得呢,达夫?”

“肯定的。”达夫表示同意。

“我给两位女士解释一下‘阿乡’是什么意思。据我所知,你想说的是,打算盗窃的不是乡下人?”洛斯本先生带着笑容说。

“没错,先生。”勃勒瑟斯应道。“有关本案的描述就这么多?”

“是的。”大夫回答。

“可是,佣人告诉我们你们抓住了一个男孩,这是怎么回事?”勃勒瑟斯问。

“那是没什么联系的,”大夫答道。“有一个吓坏的佣人突发奇想,认为那孩子与这件盗窃没有成功的案子有关系,但这是胡说八道,根本就没有证据。”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好办多了。”达夫说。

“他说得一点都没错。”勃勒瑟斯点头表示肯定,一面肆意玩着手铐,简直以为这是一副响板。“那孩子是什么人?他自己是怎么说的?他来自哪里?不会是凭空冒出来的吧,先生?”

“当然不是。”大夫答道,同时心神恍惚地向两位女士瞥了一眼。“我知道他的全部经历,不过这件事我们等会儿再谈也无妨。我想,二位先生首先要查看窃贼试图作案的现场,对吗?”

“没错,”勃勒瑟斯说。“我们先去现场看一下,之后再找佣人问话。这是办事的老规矩。”

此时灯烛都已安排妥当,勃勒瑟斯和达夫便在当地的警察、布立特尔斯、翟尔斯以及其他所有人的陪同下去了走廊尽头的那个小屋子,向窗外观察,再走过那片草地到屋子的外面,往窗内观察,接着这两位警探举起从窗口传过来的烛台察看窗板,而后又提着马灯到处搜寻脚印,最后还用草又扫荡了整个矮树丛。之后,其他人压抑呼吸忐忑地看着他们返回屋里。翟尔斯先生和布立特尔斯被请求还原现场,讲述他们昨晚的惊险遭遇。他们反复叙述了五六遍:第一次讲述时相互矛盾的关键点不多于一处,到最后一次讲述时也只有十来处。取得这样的结果之后,勃勒瑟斯和达夫从屋里去到外面秘密而慎重地交谈了很长时间,与此相比,几大名医为某个特别棘手的病例进行的会诊简直就是儿戏。

而这时,大夫在相临的房间里心烦意乱地来回踱步,梅里太太和露梓面露焦急的表情看着他。

“凭良心说,”飞快地走了好几个来回后,他停下脚步说,“我真的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说实话,”露梓说,“如果把那不幸的孩子的遭遇按实际情况告诉警察,肯定能够使他免罪。”

“我很怀疑,美丽的小姐。”大夫晃着头说。”我不觉得这样做能让他免罪,不论是讲给他们或者讲给更高级的司法官员。他们会说:他究竟算什么呢?一个逃出来的男孩。仅拿世俗观念和常理判断,他的故事是很值得怀疑的。”

“你不是相信吗?”露梓插了一句。

“我相信,虽然这故事很不合常理。我或许会因这件事而成为一个老傻瓜,”大夫说。“但我认为,这故事讲给资历深厚的警探听毕竟不合适。”

“怎么会不合适?”露梓问。

“我亲爱的审讯官,”大夫回答,“因为在他们的视角下来看,这里面不合理的地方很多。那孩子仅仅可以给对他不利的事情作证,而对他有利的事情则没有任何证实。那些讨厌的家伙一定要问这是为什么,那一定有什么目的,就是不相信别人说的话。你也知道,他自己也承认一起有一段时间和盗贼生活,他还被指控对一位老先生进行盗窃而进了公堂,之后他从那位老先生的家里出来,被绑架到某个地方,那个地方他既无法描述,又找不到位置,到底在何处他连最基本的概念都没有。后来他又跟着人来到丘特西,带他来的人似乎认为他价值连城,不管他是否愿意。他们把他从窗户塞进去,准备对一家宅院进行打劫,他正想叫醒屋里的人,因为这么做可以洗清他所有的罪名,谁知这时候那个破坏好事的恼人的管家闯进来冲他开了枪,仿佛故意不让他干一件对他有利的事!这下你就明白了吧?”

“我是清楚的。”露梓注视着对方着急的样子,克制不住地露出笑容。“但是,我依然不知道这些事怎么就足以给那不幸的孩子定罪?”

“说得对,”大夫说,“的确没有!愿上帝保佑女人那清透的眼睛!不论好坏,你们的眼睛永远只看到任何事物的一方面,而且永远都是最初看到的那一面。”

大夫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之后,两手往口袋里一插,以更快的速度在房间里往返。

“我越想越不放心,”大夫说。“如果我们让那些人知道了这个孩子的真实故事,麻烦和难题就永远都不可能结束。我肯定他们一定不会相信,即使他们最终不能把他怎么样,他们估计要拖下去,对这个案子提出各种各样的疑点并宣扬出去,那么,你们出于一片好心想救他脱离苦海的计划还是会有很多麻烦。”

“哦!那该怎么办呢?”露梓情绪激动地问。”天啊!天啊!他们请来这两个人想做什么?”

“没错,请他们做什么?”梅里太太也说。“我怎样都不会请这些人到这里来。”

“如今就剩一个办法了,”洛斯本先生最终坐下来说,他好似已经下定决心,“我们一定得努力把这件事干到底。我们的目的是光荣的,凭这一点就是可以原谅的。那孩子明显有热病症状,他不能再跟别人交谈,这是一个有利条件,我们必须加以充分利用。要是利用的结果还是于事无补,我们也算尽到心了。进来!”

“事情已经弄明白了,先生。”勃勒瑟斯走进屋子说,他的同事紧随其后;在开口之前,他先把房门关的严严实实。“这肯定不是一出接应双簧。”

“‘接应双簧’究竟是什么说法啊?”大夫不耐烦地问。

“女士们,”勃勒瑟斯说的同时转过身子面对她们,好像认为她们的无知值得可怜,然而对大夫的无知则表示看不起,“我们把有佣人与盗贼相互勾结的案件称为‘接应双簧’。”

“这件事我们没有人怀疑过他们。”梅里太太说。

“显然你们没有人疑心过,太太。”勃勒瑟斯接着说,“不过他们是有可能勾结的。”

“正因为怀疑不到他们,他们更可能勾结。”达夫说。

“我们觉得这件事应该是伦敦人干的,”勃勒瑟斯继续他的报告,“手段是第一流的。”

“干净利落,没说的。”达夫低声插话。

“是两人合伙干的,”勃勒瑟斯接着说,“他们还领着一个孩子,从窗户的大小就可以证明。此时我们能断定的就是这些。假如可以的话,我们想马上去检查一下你们抓住的那个孩子。”

“梅里太太,或许应该先请探员们喝点儿东西?”大夫说话时,脸色已经开朗了,好似想到了好主意。

“啊,说得没错!”露梓热心地附和道。“二位愿意的话,请喝点东西再忙。”

“你们想喝点什么?”大夫问,他紧跟年轻的姑娘往餐具柜走去。

“要是不太叨扰的话,来点儿烈酒就可以了,先生。”勃勒瑟斯答道。“从伦敦往这里赶,路上很冷,太太,我总感觉烈酒暖身子最有作用。”

这番很有道理的观点是对梅里太太说的,她十分礼貌地洗耳恭听。趁这个空当儿,大夫从屋子里溜出了去。

“哎呀!”勃勒瑟斯没有握着酒杯的高脚,而是拿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杯底把酒杯举到胸前。“太太,小姐,这样的案子我见的多了。”

“勃勒瑟斯,你对埃德蒙顿小巷的那个案子还有印象吗?”达夫先生引导他的同事恢复记忆。

“跟这一回有点儿相似,不是吗?”勃勒瑟斯说,“是大烟囱契克维德干的。”

“你总是将那个案子算到他的头上。”达夫说。“跟你说,那是家猫裴特做的。那件事和大烟囱没有任何关系。”

“你算了吧!”勃勒瑟斯打断了他。“我比你清楚得多。你没忘记大烟囱自己的钱被偷走的事吧?那才精采呢!比我看过的哪一本小说都有趣!”

“那是个怎样的案子?”露梓问,不管看到这两位不被欢迎的来客展现出什么心情欢快的征兆,她都用尽心思加以鼓励。

“小姐,这是一件原本谁都不会感兴趣的盗窃案,”勃勒瑟斯说。“那个大烟囱契克维德——”

“大烟囱指的是大鼻子,尊敬的小姐。”达夫说。

“小姐肯定知道,是不是啊?”勃勒瑟斯先生说。“你这家伙为什么总要打断别人的话?小姐,这个叫大烟囱契克维德的人在决战桥大道经营着一间酒店,酒店有一个地下室,有钱的年轻人常到那里去看斗鸡、捕獾之类的把戏,都是些阔少。这些游戏安排得很有意思,我去看过好多次。当时他还没有加入那种贼帮。有天夜里,小偷把他装在一只帆布口袋里的三百二十七个畿尼都偷走了,听说是一个蒙着黑眼罩的大个子半夜时从他卧房里偷走的。那人先躲在床下,作案后从二楼的窗户翻出去了。他的速度非常快。但大烟囱的也相当快。他被响声惊醒以后,急忙从床上跳起来,朝那贼开枪的是一支大口径的短家伙,因此也惊动了邻居。他们马上展开了一场追捕。当人们在周围搜寻的时候,发觉那个贼中了枪,因为途中留下了血迹,直到有一段距离的一排木栅前才没了。无论怎样,钱还是被那个贼带着逃跑了,于是和其他破产的人一样,有售酒执照的契克维德先生的名字也被刊登在了公报上。那时给这个可怜的人筹集了许多救济和捐款,我都记不得总共有多少了,他在钱被偷之后一直打不起精神,在街上逛了三四天,拼命地扯自己的头发,好多人害怕他会自杀。有一天,他急急忙忙的去衙门里找地方法官秘密说了很久,之后法官打铃把詹姆·斯派尔斯唤过去(詹姆是个有能耐的警探),让他去帮助契克维德先生逮捕偷钱的那个贼。契克维德说,‘斯派尔斯,昨天上午我瞧见他从我家门口经过。’斯派尔斯问:‘你怎么不逮住他?’那个倒霉蛋说:‘我气得头昏眼花,不管是谁只要用一根牙签就能把我的颅骨打碎。不过我们一定能逮住他,因为昨天夜里十点到十二点之间他又从我家门口经过。’斯派尔斯听了他的话,马上将几件内衣同一把梳子装进衣兜,因为没准要待上一两天,之后同他一道儿回去。酒店的一扇窗户旁,斯派尔斯在那躲着,他头顶扣着帽子不摘下,自己则用红窗帘遮住,只要一声招呼,马上就能冲出去。夜里,他坐在那个位置抽烟,突然听到契克维德大声地叫喊:‘他在这儿!抓贼!救命啊!’詹姆·斯派尔斯急切地冲出去,只见契克维德在街上一边大喊一边飞奔。斯派尔斯跟着冲了过去,契克维德跑在前头。路上的人都回过头,全都在大喊:‘抓贼!’契克维德跟个疯子一样,一直拼命地叫喊。在他跑过一个拐角的时候,斯派尔斯的视线看不到他的踪影了,他赶紧转过拐角,发现那里聚集着一小堆人,就挤进去问:‘谁是小偷?’契克维德说:‘该死的!又让他跑啦。’这件事真奇怪,既然哪儿也找不到,他们只能先回酒店去。第二天清早,斯派尔斯还坐在那里,躲在窗帘后面寻找蒙着黑眼罩的大个子,最后看得他自己眼睛都疼了。他只好闭住双眼休息片刻,可才合上眼睛,就听到契克维德喊:‘他在这里!’斯派尔斯又一次冲到外面,这时契克维德早已在他前面有半条街的地方跑着。两人比昨晚多跑了一倍的路,可贼又没有踪迹了!这样的情况又上演了一两次。最后,有些邻居觉得,是魔鬼偷了契克维德的钱,魔鬼偷了钱后还在给他开玩笑;有些则觉得,可怜的契克维德先生因为太难过而疯掉了。”

“詹姆·斯派尔斯有一阵子什么走没有说,”探员接着讲下去,“他认真听着所有的动静,别人看不出来,这表明他确实行家。一天早上,他走到酒吧柜后面,掏出他的鼻烟盒,说:‘契克维德,我已经查到谁是小偷了。’契克维德说:‘是吗?喔,亲爱的斯派尔斯,只要能让我出这口气,就是死我也瞑目了!亲爱的斯派尔斯,在哪儿呀,那流氓?’斯派尔斯向他敬了一撮鼻烟,说:‘得了!别装啦!你自己干的事情你不知道?’的确是他干的,他借这件事捞了不少钱呢。如果不是他那样卖力把假戏真做,这件事永远不会被人察觉。他演得戏过火了!”勃勒瑟斯先生放下酒怀,喀嘟一声用手铐锁住了那位先生。

“太有意思了,”大夫说。“现在,如果你们两位方便的话,可以上楼去了。”

“要是你方便,先生。”勃勒瑟斯先生回道。因此,随着洛斯本先生,两位警探上楼去奥立弗的卧室里看。翟尔斯先生走在前方举着烛台替他们照路。

奥立弗刚睡了一会儿,但他的脸色比刚才还难看了,热度比刚才升得更高了。

他被大夫扶起来勉强在床上略坐片刻,对两位陌生人看看,根本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孩子,”洛斯本先生声音不高、但情绪激动地说,“由于顽皮无知,闯入这儿后边某个先生的庄园里,被弹簧枪打伤了。他今天早晨到这里来求救,没成想却被这位手里拿烛台的先生抓起来了,竟想入非非地用对待盗贼的方式来对待他了。作为一名医生,我可以证明,这个孩子的生命正是因为他而遭到了严重的危险。”当翟尔斯先生被这样介绍给他们的时候,勃勒瑟斯先生和达夫先生瞥了他一眼。不知何事的仆役长瞪大双眼望着他们,又看看奥立弗,再看看洛斯本先生,那种惊慌和困惑兼不知就里的表情可笑极了。

“我想,你不是要否认事实吧?”大夫说着,同时极度小心地让奥立弗重新躺下。

“我完全是出于——出于一番好意,先生!”翟尔斯答道。“当时我真的把他当成是那个孩子了,否则我万万不会这样。我不是冷血动物,先生。”

“你当时认为他是哪一个孩子?”一个资格较老的探员问。

“我以为他是盗贼带来的那个孩子,先生!”翟尔斯说。“他们一定带着一个孩子。”

“那好!那你此刻还觉得是这样吗?”勃勒瑟斯问。

“觉得怎么样?”望着警探们,翟尔斯蠢兮兮地问道。

“是不是还认为他就是贼带来的孩子?蠢货!”勃勒瑟斯先生厌烦地说。

“我不晓得,我真的不晓得,”翟尔斯耷拉着脸说。“我不敢保证什么。”

“你是怎么认为的呢?”勃勒瑟斯先生问。

“我也不知道如何认为。”不幸的翟尔斯答道。“我认为那个孩子不是他。没错,我差不多可以肯定不是他。你们知道的,这是不可能的。”

“这家伙会不会是喝醉了,先生?”勃勒瑟斯转过脸去朝大夫问道。

“你呀,简直是个大糊涂虫!”带着极度的轻蔑,达夫冲翟尔斯先生说。

经过一番短暂的对话,洛斯本先生给病人把了脉,然后从床畔的椅子里站起来说,如果两位探员还对这件事不清楚地话,不如到旁边的屋子将布立特尔斯唤来问话。

按照这个提议,他们去了旁边的那间屋子。被唤去那里的布立特尔斯,把自己也卷进了那个矛盾、荒谬的事件中,可恶的是他比他的上司卷的更深,更说不清,除了证明他自己的头脑糊涂透顶这一事实之外,他什么也没有说清楚。不过他明确声明,就算把的确是贼的那个孩子放到他面前,他也不可能认出来,他把奥立弗当作那个孩子的原因,只是由于翟尔斯先生这么说,但五分钟前翟尔斯先生已在厨房里承认,他开始觉得十分担心——担心自己莽撞了些。

除了其他种种异想天开的猜测以外,这时有人提出一个这样的问题:翟尔斯先生到底有没有开枪打中任何人?当检查了与他昨夜用过的那支配对的另一支手枪以后,发现里边除火药和牛皮纸填弹塞外,并没有装上具有杀伤力的东西。这一发现让每个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只有大夫不在此例,因为就是他在差不多十分钟之前把弹丸取了出来。但是,受到震撼最大的还是翟尔斯先生自己。他由于担心自己可能使一个同类受到致命伤,已经烦恼了好几个小时。现在他急切地抓住这个新的设想不放,简直到了爱不释手的程度。最后,两名探员不再为奥立弗多伤脑筋,就让丘特西的警察留在宅内,自己到镇上去过夜,说是明天早晨再来。

言简意赅,在耗费了许多唾沫,又经过了进一步审问后,地方法官才准许梅里太太和洛斯本先生联名保释奥立弗,但务必要即传即到。得了两个畿尼酬劳的勃勒瑟斯和达夫返回伦敦,但他们对这个案件的看法却有不同意见:达夫先生对全部情节进一步反复思考之后,相信这个意外中断的盗窃案是家猫裴特干的;勃勒瑟斯先生却相信是大烟囱—─伟大的契克维德先生做的。其时,在梅里太太、露梓和好心肠的洛斯本先生的精心照看下,奥立弗慢慢恢复了健康。假如说,真心实意、满怀感激的诚心祈祷上天能听见的话,(要不然祈祷还有什么用!)那么,这个男孩为他们祈求的恩赐已浇灌进他们的心灵,化为平和与幸福。 dwm99+Z67n2sYM8mqtVM+28my9XfvN/brKnBkUkeSUzuhuaZ8srsayTAV+CpKw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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