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身心发展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过程,它经历了由低级到高级、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具有顺序性的特征,幼儿的身心发展也遵循这一规律。如幼儿行走动作的发展依次经历:匍匐爬行、扶着能站立、独自站立、独自行走、行走自如等阶段。再如思维发展:从具体动作思维到形象思维,再从形象思维到抽象逻辑思维。
因此,无论是幼儿动作的发展,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行为和习惯的培养,还是情感与态度的获得都必须遵循这一基本规律,循序渐进,逐步推进。
幼儿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的不同特征,包括生理年龄特征和心理年龄特征,是幼儿在各个年龄阶段中形成并表现出来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发展特点。
1.3-4岁
心理特点: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逐渐摆脱“自我中心”,学习按指令行动。他们依然十分依恋父母和老师。移情能力有了很大的发展,开始能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感受情境。社会交往范围有了很大的拓展,开始认同、接纳同伴,但往往只是各玩各的。
身体发展:3-4岁的儿童喜欢跑、跳和踏小轮车等大动作,手部小肌肉动作的发展相对较迟,但双手协调能力有了较大发展。
认知发展:该年龄段的儿童认知范围逐渐扩大,喜欢向成人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思维大多由行动引起,一般先做后想,或者边做边想。他们只能根据外部特征来认识与区别事物,思维缺乏可逆性与相对性。除此之外,他们爱模仿的特点非常突出,通过观察和模仿,学习别人的经验,习得良好的行为习惯。
2.4-5岁
心理特点:这个阶段的儿童开始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在集体生活中,不仅开始表现出大胆和自信,而且规则意识逐渐萌芽。他们喜欢和同伴一起玩,在活动中他们逐渐学会了交往,愿意与同伴共同分享快乐。
身体发展:这个阶段的儿童身体动作更为灵活,手指动作比较灵巧,动作质量明显提高。
认知发展:该年龄段的儿童思维具有具体形象的特点,在理解成人语言时,时常凭借自己的具体经验。此时的儿童开始能对具体事物进行概括分类,但概括的水平还很低。其分类的根据是具体事物的表面属性。
3.5-6岁
心理特点:5岁以后,儿童的个性特征有了比较明显的变化,这一时期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主要体现在自我评价的能力上。儿童的自我评价从依从性评价向独立性评价发展,他们不再轻信成人的评价。5-6岁儿童的情感稳定性开始增强,大多数儿童在班上有了相对稳定的好朋友。在生活自理方面较之前更加独立。在相互交往中,该年龄段的儿童开始有了合作意识。儿童在规则理解和遵守方面还会表现出“自我中心”的特征。
身体发展:5岁儿童的走路速度基本与成人相同,平衡能力明显增强,可以用比较复杂的运动技巧进行活动,并且还能伴随音乐进行律动与舞蹈。手指小肌肉快速发展,儿童开始对自然现象的起源和机械运动的原理等产生兴趣。
认知发展:5-6岁的儿童开始能从内在的、隐蔽的原因来理解各种现象的产生。开始能根据事物的本质属性进行初步的概括分类。能综合自己所经历过的各种生活内容,概括和创造性地再现一般的生活情景。这一年龄段的儿童表现欲望强烈,他们会用多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
幼儿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呈现出不同的身心发展特点,同时也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这就要求幼儿教师和家长针对该年龄段幼儿的身心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符合年龄特征的教育目标,采用适当的教养方法,进行相应的教养活动。
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与成熟,表现出一定的互补性特征,这一特征在特殊儿童身上的表现尤为明显。有研究发现,有听力障碍的儿童的视觉补偿是相当强的 ;聋哑儿童视觉鉴别能力和对色彩刺激的视觉记忆能力较强,由于生理补偿,他们的视觉记忆和想象力有可能高于一般儿童 。
这一规律,为特殊儿童的教育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例如,对于听力障碍的儿童,除了使用语言交流外,还应增加非言语性材料的刺激,充分发挥视觉记忆的优势,进而获得更多的信息,如在听障儿童发音训练时使其观看说话人口型的变化。
幼儿的身心发展进程不是千篇一律地按照某一固定模式进行的,也不是按照相等的速度直线发展的。例如,同样年龄的幼儿,在身高方面有明显的高矮之分,在性格方面有内外向之分。再比如,有的幼儿有较强的乐感,但不善于运动,而有的幼儿擅长运动,却缺乏乐感。
因此,在教养的过程中,成人首先要尊重和顺应幼儿身上存在着的独一无二的特质,了解他的发展背景和实际需要,关注他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因材施教,促进其有个性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