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教师与家庭教育指导的关系是有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前提。帮助教师定位好自身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角色,对于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效率与水平有很大帮助。
家长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基本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大多数家长的教育方法、教育理念来自世代相传,即他们的父母如何教养他们,他们就会沿袭父辈的教养理念和方法,并用之来对待自己的孩子。其二,中国社会的信息化使得各类教育信息和资讯异常发达,相当一部分家长工作之余从教育书籍、杂志、网络上学来教育知识,使用在自己的孩子身上。一般而言,从网络上学习育儿往往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科学性、系统性,面对纷繁复杂的育儿信息家长往往无从下手,同时他们也容易被各类媒介中的错误信息、模糊信息和虚假信息所误导。
教育是一件系统而专业的工作,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从更专业的视角了解教育、了解孩子。帮助家长从具体的教育细节中抽身,站得更高一点看孩子的表现和自己的教育行为。例如面对初中生的叛逆与对抗,许多家长认为是孩子太不听话,甚至有些归结在自身太宠孩子,但从专业角度讲初中生的叛逆与对抗正是他们这个年龄段的重要特征,是他们走进青春期的重要表现,对其独立性与发展自我意识有重要帮助。一旦家长从更专业的视角了解了孩子的发展与表现,在应对孩子的时候就不会措手不及。
儿童进入学龄期后,特别是初高中阶段,与其他媒介相比(杂志、网络等),家长与学校的关系更为密切,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度也更高,因此,学校从现代教育理念出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利于帮助家长转变观念,确立现代教育观,真正理解教育不是把孩子培养成为应付考试的“两脚书橱”,而是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开放性、创造性。
首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亦是教师重要的工作内容。
能够承担家庭教育指导者重任的人员众多,包括一些教育专家、一些家长领袖。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些接触孩子较多的专业人士(教师、社会工作者、医护人员等等)则是当仁不让的家庭教育指导者。其中与孩子接触最紧密,家庭教育指导条件最便利的非教师莫属。
从国家政策看,2012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分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个维度。在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三个学段的专业标准中,“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协助学校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这两条都明确规定为教师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从教育实践看,柳华在《如何正确处理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中指出,指导家长是教师的责任,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是做好家长工作的前提条件。中小学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教师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承担更多。教师是承担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主要角色,首先,源于教师是家长在教育方面最信任的人,信任让家长更乐于接受老师的意见与建议,这是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特权”。其次,教师在每日的教学工作中了解每一个学生,在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时有较强的针对性与持久的关注度,在工作中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联系家长,这是教师在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时得天独厚的条件。最后,教师在多年的教育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了解各年龄段的孩子的特点,指导方式也更专业、更真实可信。
其次,教师不能越过家长做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在血缘基础上,以亲子关系为基本关系的一种教育,实施教育的主体是儿童的父母或者长辈,而教师要做的是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的水平,所以家庭教育指导的对象是家长而不是儿童。上海市教科院李洪曾老师的文章《家庭教育指导的目的、任务、性质、渠道》中,对家庭教育指导的性质作了阐述:家庭教育指导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组成因素,它是主要以家长为对象的一种成人教育,但必定又是一种业余教育,作为为家长提供对子女进行有效教育知识和方法的家庭教育指导又带有师范教育的性质。教师不能越过家长直接实施家庭教育,因为家长的教育角色是不可替代的。教师在做家庭教育指导时有必要提醒家长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最后,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才能取得最好的育人效果。
培养健康、快乐的儿童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共同的育人目标。而实现这样的培养目标,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合力育人。
教师在做家庭教育指导时要注意儿童所在家庭的家庭教育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指导,这样才能事半功倍,例如一位儿童的家庭是一个重视家庭教育的书香世家,那么给予家长教育方法上的多样化指导是合适的,否则一直从观念上强调家庭教育如何重要,让家长如何关注孩子的成长就非常不合时宜了。家庭教育也应配合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积极汲取教师在家庭教育方式及方法方面的指导与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在自己的家庭教育中。
与教师的看家本领——教育教学能力相比,家庭教育指导能力较容易被教师所忽略。同时,由于家庭教育指导是面向家长的成人教育,教师开展工作面临着许多不可控的因素,因而目前教育实践中也的确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针对教师群体的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培训的量也较少、质也不高。从学校有效推进家校合作的角度,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是亟待加以解决的教师专业发展新问题。
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本质区别。家庭教育独立而有个性,而学校教育集体性较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多从学校教师的立场出发,从帮助儿童成长的角度提升家长素质。
1.指导对象缺少针对性和层次性
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是指,教师针对儿童的具体情况而对家长的个别化指导。家庭教育指导的层次性,则是指教师根据家长及家庭的特点,对家长分层分类进行指导。
目前,学校教育在班级教学的现实条件下,无法完全做到面对家庭的“因材施教”。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是“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并以“集体指导”为主。每次的集体指导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主题内容由班主任及学科老师决定,家长集体参与学习研究共同的话题。集体指导便于组织,也有助于家长相互之间交流经验,却由于缺少针对性,家长的实际教育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家长的教育背景、文化程度等都有差别,不同的家长对自身教育能力的信心不同,不同的家长对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也不同。比如,文化程度低的家长以学习接受者的角色迫切需要学校的指导,而文化程度高的家长以教育合作者的角色需要学校教育的开放和支持。因此,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者对家长的指导较泛化,缺少层次性,没有照顾到不同教育素质层次家长的不同需求。
2.指导观念与指导实践不合拍
从改革开放至今,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的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20世纪末,上海市编制并发布了《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家庭教育指导的观念渗透到包括学校在内的各个实施家庭教育指导的机构中。就学校而言,上海市在600多所学校设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实验基地,科学的指导观念逐渐播撒在学校的办学理念中。
但是真正的改变非一朝见成效。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浪潮中,学校教育在探索中前进,一方面需要改革现行的课堂教学理念与模式,另一方面也希望改革的理念能得到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尽管学校把家庭教育指导摆在了议事日程上,但往往受制于各种因素而将之放在靠后的位置上,学校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从教师层面来说,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理念,真正贯彻体现到每一位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指导内容的单一、狭隘
能够承担起家庭教育指导重任的场所很广泛,学校是学龄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场所。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优势在于:其一,教师与家长有较长一段时间的“交往”与“共事”,教师可以随着儿童成长的不同阶段给予家长具体的指导,这样的指导就完全不同于有些机构的一次性、随机性的指导;其二,学校作为教育公共服务机构,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公益性让与指导者与被指导者有着高度统一的目标——培养儿童健康成长。但是,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特色也衍生出了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一些不足。比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关注点集中在“儿童发展”,较少关注“家长成长”。即便聚焦“儿童发展”主题,很多学校常常重“儿童学习能力”发展,轻“儿童社会性及道德情感”发展。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的单一、狭隘严重影响到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效。
4.教师的指导往往受困于家长自身存在的问题
家庭教育指导的对象是家长,即已经形成固定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的成人。改变成人的教育观念,改进他们的教育行为往往是非常困难的。此外,教师面对的家庭教育指导对象多元复杂、层次不一、差异悬殊。比如,家长对子女的期望过高就会导致家长重视智育而轻视德育的倾向,因而大多数家长更加关注教学质量、孩子的学习成绩;有的家长对家庭教育不重视也不投入,往往是孩子遇到问题的时候才开始重视家庭教育,后期干预比较多;家长忙于工作而忽视儿童的成长,隔代教育现象比较多。如若家庭教育指导效果不佳,有时候不能单方面责备教师的指导不力,家长自身存在的问题往往是强大的破坏力。这也会影响教师实施家庭教育指导的主动性和自我效能感。
1.教师职前教育中基本缺失家庭教育指导内容
准教师在走上讲台进行有效的教育教学之前,首先应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这一过程主要在职前教育中完成,即通常意义上的师范教育。目前,我国师范院校开设的公共教育类课程主要是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而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课程相对较少。即使开设,这些课程也大多以选修的形式让部分感兴趣的学生选修。这种情况导致师范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前,不具备基本的家庭教育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理论知识。职前教育中的准备不足,让很多教师走入学校,开始自身的职业生涯时,与学生家庭进行沟通和指导时往往会措手不及。一些祖籍外省市的教师,面对海派家庭文化,他们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时也常有“水土不服”的文化冲突现象出现。
2.教师职后培养中较少专门涉及家庭教育指导内容
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曾开展过一项上海市中小幼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与培训现状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在受访的教师样本中,约有四成教师在职前学历教育中,完全没有接受过任何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课程学习;而在职期间,教师接受最多的相关培训是校本培训,只有较少部分教师参加过市级和区级的专题培训。目前,教师职后教育的任务大多由区级教育学院这一机构来担当。区级教育学院的师训部门针对本区域教师开展专门的、有较长学时(比如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培训相对较少。从教师角度来说,“学校教学及管理任务比较繁重,精力有限”是影响教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最主要因素,其次是“培训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再次是“培训内容和个人需求不对口”。
3.学校对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缺乏足够的支持
学校教师是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直接实施者,他们为学生家长服务,提供各类指导。但教师个体在开展这项工作的时候是需要学校的组织支持和校园氛围的。一些学校对于这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是“有虚无实”的,比如典型的支持不力就是学校还没有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范畴。这也就表明,学校根据相关的教育政策法律法规,要求教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但是教师是否指导、指导情况如何校方并不关心,使得这项工作渐渐沦为教师的个人行为。即使学校对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一定的要求,如果缺乏监督与管理意识,在实际过程中不对这项工作进行考核,不给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易导致教师步履维艰、孤独地承担这项工作。
4.家庭教育全员指导实施效果不理想
从全员育人的角度,学校所有的教师应该都有职责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全员包括学校里的校长、副校长、班主任、科任老师和所有工作人员。但实际上,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主力军是班主任、德育教导及部分分管的行政领导。目前,大多数学校没有专职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班主任承担了大量的指导与服务家长的工作,不仅时间长、任务重,更重要的是教师的指导素养跟不上。很多年轻教师本身就是独生子女,缺乏与家长、学生沟通的技巧,难以应付层出不穷的问题。尤其,面对学生叛逆、厌学、早恋等一些心理问题的时候,对家长给予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并不是每个教师都能提供的,因此,学校需要给予班主任教师适当的专业支撑,比如学校设置专业的人员、打开校门引进区域内的专家资源,以解决资源不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