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时,内隐地提取出书面文字的发音是一个自动的过程,然而这种转换也许并非不可或缺。语言到声音的转换通常又慢又没有效率。因此我们的脑经常会试着通过另一条更加直接的平行通路,来提取单词的意义,将字符串与我们心理词典中的条目直接联系起来。
为了让我们对直接的词汇通路有一个更直观的感受,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只能通过在脑海中读出文字发音来阅读的人所面临的窘境。对他来说,要区分同音的单词是根本不可能的,例如“maid”和“made”,“raise”和“raze”,“board”和“bored”,或者“muscles”和“mussels”。纯粹依赖声音的话,他也许就会以为“连环杀手讨厌玉米地”,或者认为“一克拉的钻石是某种橙色的奇怪形状” 。而实际上我们能够轻易地区分这些同音不同义的词,这表明我们并不是非要把它们的发音读出来。我们有另一个通路来帮助消除这种模棱两可,然后直达词义。
纯粹以语音为基础的阅读理论还有另一个问题:从拼写到语音的过程并不是一条无障碍的高速公路。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作用,我们往往不可能单单从字母顺序中就提取出单词的发音。例如“blood”这个词。它看起来显然就应该读成[blud],并与“bud”或“mud”这类的词同韵。但我们是怎么知道的呢?为什么“blood”不跟“food”或“good”同韵?为什么它的发音一点也不像“bloom”或“bloomer”?即使是相同的词根,发音也有可能不同,像“sign”和“signature”。有一些词更特别,我们根本看不出它的字母组成与它的发音有任何的关联,如“colonel”“yacht”“thought”。在上述这些情况下,如果我们不事先了解这个词,我们就无法得知它的发音。
英语中不规则发音的现象俯拾即是。实际上,书面语与口语之间的鸿沟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莎士比亚的《爱的徒劳》( Love's Labour's Lost )即是佐证。剧中的书呆子霍罗福尼斯(Holofernes)说道:
我痛恨这种荒唐的妄人,这种乖僻而苛刻的家伙,这种破坏正字法的罪人:明明是doubt,好吧,他却说dout;明明是d-e-b-t,debt,他偏要读作d-e-t,det;他把calf读成了cauf,half读成了hauf;neighbour变成nebour;neigh的音缩作了ne。这简直是abhominable(令人憎恶),可是他说起来又是abbominable了。此类错误读音令人发疯。
英语确实是一种让人憎恨的不规则语言。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曾指出,“fish”这个词的发音,用“ghoti”也可以拼出,只要取“enough”中的“gh”,“women”中的“o”和“lotion”中的“ti”就可以!萧伯纳痛恨英语的这种不规则性,他甚至在遗嘱中为一项竞赛提供了支持,竞赛的目标就是发明一种完全合理的“萧伯纳字母表”。遗憾的是,这项活动从来没有真正成功过,可能是因为这种字母表与现有的所有拼写系统都相距太远了 22 。
当然,萧伯纳的例子有点极端,没有人会真的把“ghoti”读成“fish”,因为字母“g”放在单词的开头时永远读[g]。同样,尽管有莎士比亚的存在,在今天的英语中,“alf”在词尾时总是发音为[af],例如“calf”和“half”。放在特定的上下文中,通常还可以看出一些更高级的规律,让字母和声音的对应更加简化。但即使是这样,例外仍是数不胜数,像“has”和“was”,“tough”和“dough”,“flour”和“tour”,“header”和“reader”,“choir”和“chair”,“friend”和“fiend”。对于大多数发音不规则的单词来说,提取发音就不是理解单词的基础,更像是理解单词的产物:只有识别出“dough”这个单词,才可以提取出它的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