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导读:本章承上启下,介绍了商品交换的中介—货币的起源,目的是为了引出下文对商品名义价格,尤其是与之对应的真实价格的考察,因此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提请注意的内容。本章主要介绍了货币起源于交换的需要,最初的形态是实物,而随着交换便利的要求,逐渐演化为金属块,然后到铸币。拥有铸币权的君主,通常通过减少铸币中的成色来减少自己的实际债务量,因此铸币成色不断下降,债权人的利益不断受到侵犯,而社会财富也因此重新分配。
一旦分工广泛形成,一个人的劳动就只能提供他所需要产品的极小部分。他用自己的剩余劳动产品换取所需的其他大部分产品,这些产品同样是他人的剩余劳动产品。至此,每一个人依赖交换过活,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个商人,而社会也发展成为商业社会。
分工形成后,每个人依赖交换生活。
但是,在分工初期,交换在发挥作用时,常常受到各种限制和阻碍。我们假设,一个人拥有的某种商品的数量超过其自身所需,而另一个人却不够用;而且,前者乐于出售,而后者乐于购买剩余的部分产品。但是,如果后者不幸没有前者需要的任何产品,交易就无法实现。屠夫肉店里的肉自己食用不完,而酿酒师和面包师却很想购买。但是,如果除了他们各自的产品之外,他们没有任何东西可供交换,而屠夫当前需要的酒和面包已经得到满足,那么他们之间的交易就无法实现。屠夫做不成供应商,而酿酒师和面包师也做不了顾客,他们之间相互提供的服务很少。为了消除这种不方便,分工初步形成后,每个朝代都有有识之士尝试用一种新方法来经营业务。这个方法就是,除去自己的独特商品之外,他总是预备一些特别的商品,在他看来,用这些商品交换别人的产品很少会被拒绝。
物物交换的困难引发某种商品被选作货币,
可能史上有很多不同的商品曾被选作该用途。在原始社会,据说牲畜曾被用作商业中的一般交换媒介。尽管用牲畜做媒介非常不便,但是我们发现,古代许多商品交换时常常以牲畜的数量来计价。荷马曾说,狄俄墨得斯的铠甲值九头牛,而海神格劳克斯的铠甲值一百头牛。在阿比西尼亚,盐曾被作为交换媒介;在印度沿海地区,曾用某种贝壳作为交换媒介;类似的还有纽芬兰的鱼干、弗吉尼亚的烟草、西印度殖民地某些地方的糖、其他一些国家的兽皮和鞣皮;而今天据我所知,苏格兰某个郡的劳动者还常用铁钉代替货币交换面包或酒。
例如,牲畜、盐、贝壳、鱼干、烟草、糖、皮革和铁钉。
然而,所有国家的居民似乎由于某种无法抗拒的理由,几乎都会首选金属作为交换媒介。金属不仅在携带过程中不易磨损,比任何物品都抗腐蚀;而且,它们在分割成大量小块的过程中也不会有损耗,因为很容易就可以将小块金属重新熔铸还原。这个特性是其他同样耐久的商品所不具备的,是金属所有特征中决定它适于作为交换和流通手段的根本性因素。例如,一个人想要买盐,但是只有牛而没有其他物品用于交换,他只得一次购买与一整头牛或羊的价值相等的大量食盐。他不能少量购买,因为牲畜不能无损耗地分割成小份。同理,如果他想多买,他也必须购买双份或三倍的数量,即必须买与两三头牛或羊等值的食盐。相反,如果用金属代替牛羊来交换食盐,他就可以根据他的即时需要,非常方便地分割相应分量的金属,购买等值的物品。
由于耐久性和易于分割的特性,金属是货币的首选材料,
不同的民族曾将不同的金属用作货币。铁是古代斯巴达人交换的一般手段,古罗马人用铜,而那些富有的商业民族往往用金或银。
例如,铁、铜、金和银。
这些金属最初用作货币时,似乎是原本的条状,没有任何铸造或封印。普林尼引用古代历史学家提麦奥斯的话说,直到塞尔维乌斯· 图利乌斯时代,古罗马人购买所需商品时使用的都是没有任何封印的铜条,他们没有任何有封印的货币。因此,在这个时期充当货币的是金属粗条。
金属以这种粗陋的状态使用,有以下两种极大的不便。首先,不便于称重;其次,不便于化验成色。贵金属分量上的细微差别,在价值上却相当显著。准确称重它,需要非常精密的砝码和天平。称重黄金尤其是一项极其精细的工作。实际上,贱金属哪怕有称重的小误差,结果也不严重,无疑不需要太精确的测量。如果一个穷人每次买卖价值一法新的货物,他也要称重那个小铜板,就会非常麻烦。化验金属的成色则更加困难和繁重,必须把金属的一部分放在坩埚,用适当的熔剂将其熔解,否则化验的结果就极不确定。尽管如此,在铸币制度出现之前,除非经过上述困难复杂的程序,否则人们常常遭遇赤裸裸的欺诈。他们出售货物所得到的,往往不是一磅纯银或纯铜,而很可能是在外形上极其相似,但实际上却混合了大量贱金属的合金。为了避免欺诈,便利交易,刺激各种工商业的发展,所有国家的民众发现,有必要进一步改进交易媒介。方法就是,在购买商品常用的某种金属上加盖印章,标识其重量和成色。于是就有了铸币、造币厂,这种铸币制度的性质类似于此前的麻布呢绒检查官制度。所有这些制度都是通过加盖公印来确认市场上商品的品质和数量。
此后,用封印的方法标明重量和成色。
最初加盖到流通金属上的公印,主要是用于标识最难确认也最重要的金属的成色。当时,英镑上的刻印和今天在银盘和银条上的刻印非常相似;而西班牙式标记则常常刻在金块上,用于认证金块的成色而非重量,这种标记往往只刻在金块的一面,而不是把两面都覆盖。据说,亚伯拉罕称了四百锡克尔银子给埃夫龙用于购买麦比拉的土地。据说,当时用于商业流通的货币,与今天金块、银条的使用方法一样,都是只称重量,不数个数的。传说古代英格兰的撒克逊国王的税收,不是用货币而是用实物征收的,例如各种各样的粮食;是征服者威廉将货币征税的方法引入了英国。然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征收的货币在缴存国库时是用重量而不是用个数统计。
最初封印只是表明货币的成色,
准确称重这些金属是非常困难和不便的,这就引发了硬币制度的发明,在硬币的两面甚至边缘都铸上封印,既确认货币的成色,也标识货币的重量。因此,这样的硬币在交易时数个数就可以了,如同现今的使用方法一样,避免了称重的麻烦。
后来,硬币上也标识货币的重量。
从这些铸币的名称上就可以看出,最初是用于表明其中所含金属的重量或数量。塞尔维乌斯· 图利乌斯最早在罗马发明了铸币,在那个时代,一个罗马阿斯或庞多含一罗马磅的纯铜。它像今天我们的特鲁瓦磅一样,分成十二盎司,每盎司含一盎司纯铜。爱德华一世时期,英国的一英镑含一陶尔磅纯银。一陶尔磅比一罗马磅多一些,比一特鲁瓦磅少一些。直到亨利八世十八年,特鲁瓦磅才被运用于英国的铸币。在查理曼大帝时期,法国的利弗尔包含一特鲁瓦磅纯银。由于查理曼大帝时期,所有的欧洲民族都在特鲁瓦市集上交易,这个市集名气很大,渐渐地,那里使用的称量制度和手段为世人所知,并且得到了普遍的认同。自亚历山大一世至罗伯特· 布鲁斯时代,一苏格兰镑和一英格兰镑包含同样重量和成色的银。英格兰、法国和苏格兰的一便士,最初都含有一便士重量的纯银,它是一盎司的二十分之一,是一磅的二百四十分之一。先令最初似乎也是用于标识重量的。亨利三世时代的法律规定,当一夸特小麦值十二先令时,售价一法新的上等小麦面包的标准重量应当是十一先令四便士。尽管如此,先令对镑或便士的比例,不如便士对镑的比例关系那样稳定统一。在法国第一代君主时期,一法国苏或先令在不同时期有时含五便士,有时含十二便士,有时含二十便士,有时含四十便士。在古撒克逊时期,一先令有时只包含五便士,而且好像不像他们的邻居古代法国人的币值那么易变。从法国的查理曼大帝、英国的征服者威廉王时期开始,镑、先令和便士之间的比例关系就像今天这样比较稳定了,虽然两国之间的货币价值差别依然很大。我相信,世上所有国家的君主都是贪婪不公的,他们辜负民众的信任,会不同程度地减少硬币中最初标明的金属的实际含量。罗马阿斯在共和国后期,含铜量被减少到最初重量的二十四分之一,原含一磅纯铜,到了最后只剩下二分之一盎司了。与此类似,英国镑和便士的含量只及过去的三分之一,苏格兰镑和便士只及过的三十六分之一,法国镑和便士只及过去的六十六分之一。显然,通过这种方法,拥有铸币权的君主得以用更少的银子支付债务和履行职责。表面上看,好像只有君主的债权人被剥夺了部分权益,实际上,这个国家所有的债务人都从货币成色的下降中得到了好处,他们用新的价值较低的铸币偿还名义数量相同的旧债务,而这些债务在借取时,计值的铸币成色更高。因此,铸币成色下降常常有利于债务人,而不利于债权人。它有时会导致个人财富大量和普遍的重新分配,其后果甚至超过严重的政治危机。
铸币最初的名称是用于标识其重量。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货币日益成为所有文明社会的通用交换媒介,通过它,一切货物得以销售,实现相互交换。
我下面要继续讨论人们在以货物交换货币,或物物交换时所遵循的法则。这些法则决定了所谓商品的相对价值或交换价值。
下一个主题是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法则。
应当注意,价值这个词有两种不同的含义,有时它表示某种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它又表示占有该商品时所拥有的购买其他商品的能力。一个被称为使用价值,另一个被称为交换价值。有些使用价值巨大的物品往往交换价值很小;反之,一些交换价值巨大的物品有时候使用价值又很小。水的作用无法估量,但是用水什么都交换不到,人们也不会用任何东西去交换水。相反,钻石用处很小,但是交换钻石往往需要数量极大的其他物品作为代价。
价值既表示使用价值,也表示交换价值。
为了探究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基本规律,我将尽力证明:
三个问题:(1) 商品真实价格的构成因子是什么?(2) 真实价格的不同组成部分是什么?(3) 为什么市场价格会偏离真实价格?
首先,衡量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是什么?换言之,所有商品的真实价格包含的是什么?
其次,真实价格的各组成部分是什么?
最后,是什么原因致使价格的这些构成因素中的部分或全部,时而高于、时而低于它们的自然价值或自然比例?换言之,是什么因素致使商品的市场价格,即实际价格,有时与所谓的商品的自然价格不一致?
在接下来的三章里,我将尽力全面清晰地解释以上三个主题。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恳请读者耐心而专注。也许下文的某些细节显得不必要的烦冗,因而需要读者耐心地阅读。某些地方即便是我尽力给出最完全的解释,依然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显得含糊不清,恳请读者细心体会。为了确保表述清晰易懂,我往往不惮烦琐。但一些极其抽象的主题,即便我殚精竭虑,力图清晰表达,依然可能显得不甚明了。
将在下面三章中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