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邓小平视察并发表南方谈话后,海南再次掀起设立特别关税区的研究和讨论热潮。
1990年2月,省体改办形成《关于如何进一步办好海南经济特区的三种方案》,并呈报省委。报告提出,海南建省办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是党中央一项正确的战略决策。海南经济特区如何起步?如何发展?人们有不同的议论,不同的要求。实践证明,若不能从体制、政策、规划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海南经济特区就会被各种难以解决的矛盾、困难和问题所困扰,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为此,省体改办分析并综合各方意见,提出进一步办好海南经济特区可供选择的三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1988〕24号、26号文件。这个方案在分析两年来实践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需要认真解决的四个问题。
(1)体制问题。按照国务院〔1988〕24号、26号文件的精神,根据实践中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在体制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三个:一是为使国务院〔1988〕24号、26号文件的主要政策落实得到根本保证,建议依据这两个文件精神,制定《海南经济特区基本条例》,作为法律或行政法规颁布执行。二是按照国务院〔1988〕24号文件规定,“海南省的改革可以有更大的灵活性,要在国家宏观计划指导下,建立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主要是市场调节的新体制框架”,应该允许并且明确海南要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宏观指导和控制下的特区经济模式。这个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目标,逐步建立同国际市场相联系的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运行机制。三是按照国务院〔1988〕24号文件规定,我们已初步在省一级建立了“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框架,为保证“小政府、大社会”得到正常的培育和发展,建议采取集合资金的办法,即请国务院把中央各部门应当给予海南的各种支持款项集中起来,每年一次性下达给海南;海南“小政府”的各个机构接受中央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凡涉及政策规定方面的问题,建议由国务院核准下达或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统一上报国务院。
(2)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从国务院〔1988〕24号、26号文件实际执行情况看,当时主要有三个问题要解决:一是按照国务院〔1988〕24号文件规定,海南省内属于中央统一管理的外事、公安、边防、税务、海关、金融、邮电、民航等方面的工作,需要制定专项管理办法;二是文件中规定的国家授予海南省的经济活动自主权,应继续予以保证;三是在财政、信贷计划、物资等方面,建议实行切块管理。
(3)优惠政策问题。为保证国务院〔1988〕24号、26号文件中主要政策得以落实,在政策上需要进一步明确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进出口贸易政策。例如,属于国际被动配额的销往港澳地区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建议每年切块下达一个出口计划额度(连同配额许可证指标),由海南省政府按出口管理原则自行审批,并组织出口;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产品(含汽车在内的机电产品),由海南省编制计划报国家主管部门核定总额度,在限额内自行审批进口。二是外汇留成政策。考虑到当时海南省出口贸易正处于起步阶段,困难还相当多,建议中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文规定海南出口收汇继续按照国务院〔1988〕2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1995年以前,海南省自产产品和用内地的原材料、半成品,经海南省加工增值20%以上的产品出口收汇,全部留给海南省。”三是土地政策。为保证“成片开发土地”政策的有效实施,建议国家根据外商对海南投资的实际情况,每年一次性批准外商用地,在这片地域内,由海南省根据投资项目实际需要自主审批,实行有偿出让。
(4)继续给予支持的几个具体问题。一是外汇贷款问题。按照国务院〔1988〕24号文件规定:在1995年以前,“中国银行总行每年给五千万美元的外汇贷款,支持海南经济开发”。为此,请求中国银行总行将此项支持海南开发建设的外汇贷款资金作为单列专项贷款指标下达,保证五年不变。二是对开发项目的支持问题。请求国家在“八五”计划期间,对关系海南发展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要的经济开发项目,予以立项支持;对于适合建在海南的国际援助项目和世界银行优惠贷款项目,请求国家尽快安排。三是人才引进问题。请求劳动部和人事部按照国务院〔1988〕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海南实际需要出发,尽快组织实施支援海南建设的人才引进计划。
第二种方案,即在贯彻落实国务院〔1988〕24号、26号文件前提下建立几个经济开发区的方案。这个方案同第一种方案的区别在于,它提出在整个海南经济特区贯彻落实国务院〔1988〕24号、26号文件的前提下,建立几个各具特点的开发区,实行更加特殊的政策。
(1)经济开发区选择模式的原则。一是开发区的开放程度高于国内其他经济特区和海南现行政策;二是要参照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办法和经验;三是要从海南各个港口及其腹地的特点、条件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模式。
(2)在不同开发区选择不同模式。当时,国际上类似自由港并与海关关境有关的经济特区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自由港模式:在本国领土上划在本国关境之外的独立关税区,一般以沿海港口为依托,实行人员、资金、货物自由出入的政策;二是自由贸易区模式:本国关境之外的隔离地区,与自由港区别在于,自由贸易区的本国居民不享有关税优待;三是出口加工区模式:在本国关境之内的免税隔离区,一般面积较小。此外,国际上还有一些经济性特区,在区内设立保税工厂或保税仓库,由海关监管进口免税物品,或实行出口退税。这样的经济性特区与国内其他地区并不隔开,或不完全隔离。
省体改办根据海南沿海各个港口当时的情况提出,近期内可以在洋浦、八所、清澜三个港口建立经济开发区。洋浦港处于新英湾、洋浦湾和北部湾三面水域围住的半岛顶端,可以选择自由港模式进行开发,称为“洋浦自由港”。八所港腹地是矿产资源比较集中的区域,莺歌海天然气资源也在附近,可以在此开辟以资源深加工为主体、实行自由贸易区政策的工业开发区,称为“八所工业区”。清澜港水域仅能停靠五千吨级的船只,但周围是著名的侨乡,劳动力充裕,可以选择加工出口区模式进行开发,称为“清澜加工出口区”。
(3)开发方式和封闭程度。对这三个开发区的开发方式和封闭程度,我们分别提出了相关建议。
——洋浦自由港采用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开发方式。海南已就洋浦港周围30平方公里的土地开发与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达成土地有偿承包开发的初步协议。洋浦选择自由港模式进行开发,决定了其封闭程度很高,必须利用半岛的有利地形,用铁丝网一线拉开,设若干通道实行全封闭。
——八所工业区周围资源比较丰富。我们设想八所港周围开辟50~100平方公里,采用土地产权和资源开采权折价为资产股份与外商投资者合资的开发方式。因八所工业区范围大且地形复杂,不可能达到封闭的程度,因此,为了使区内外有所区别,只能在港口、铁路、公路等交通要道上设立若干关卡,实行半封闭。
——清澜加工出口区的开发方式有两种构想,一是以土地产权入股引进外资进行较大面积的开发方式,建立大规模的半封闭的加工出口区,区内设若干保税工厂、保税仓库,突破国际上现有的加工出口区模式;二是学习台湾建加工出口区的经验,由我方投资建立若干小规模(面积为3~5平方公里)的全封闭加工出口区。
第三种方案,即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省体改办认为,这是一个使海南经济特区更加开放、更能实现中央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的方案。
1990年1月13—17日,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国家科委委托,以美国兰德公司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沃尔夫博士为首的兰德公司专家组来海南进行海南发展战略研究。17日,许士杰书记、刘剑锋省长(1989年9月后,刘剑锋任海南省省长)和鲍克明常务副省长在海南宾馆会见专家组全体成员。会见中,双方对海南的公共财政系统、对外贸易、金融和特区开发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咨询性建议。期间,我与美国兰德公司专家组交流了关于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方案思路。对此他们特别感兴趣,并邀请我们去兰德公司考察。1990年6月,应美国兰德公司副总裁莱昂博士邀请,我与省经济合作厅毛志君厅长陪同鲍克明常务副省长到美国进行考察,与兰德公司的专家就海南经济发展战略问题进行较深入的交流,其中重点讨论了海南特别关税区。
1991年2月,兰德公司向海南省政府提交了一份研究报告,即《海南实施市场导向政策的综合提要》。这份报告对海南的经济改革、部分新兴工业化经济区改革的经验与海南现实的比较、货币、外汇和贸易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等作了深入且详细的研究。
兰德公司这份报告认为,经济特区是作为“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混合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设计的,这个战略的核心是在内地实行进口替代的同时,力图发展出口导向经济。尽管如此,这个战略并不是要使经济特区成为与中国其他地区隔绝的飞地,而是要通过它来打开经济和技术合作的大门,并成为连接中国内地与外界的桥梁。所以,海南省政府的政策重点应当符合经济特区广泛的出口导向发展战略,集中进行与中央政府的政策相一致的市场导向型改革。
兰德公司的报告还简要地讨论了海南省是建成一个自由贸易岛,还是设立一个自由贸易区或是获得特别关税区地位的问题,并分析了各自的利弊。他们的研究结论是,在自由贸易岛与自由贸易区这二者之间比较,海南全省建成自由贸易岛要优于设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
1991年,在国家体改委陈锦华主任的大力支持下,国家体改委决定与海南省合作建立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称中改院)。至此,我的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该院的创建中。建院之前,我们就将中改院的办院宗旨确定为“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1991年11月1日,建院第一天,举行了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成立大会暨海南对外开放战略研讨会,重点研讨海南设立特别关税区的有关问题。
这次研讨会的规格很高,有中顾委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安志文,国家体改委副主任高尚全,中国科协副主席何康,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王梦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童大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明瑜,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华美国学会会长李慎之等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负责人;还有史维国、胡平、王珏、周叔莲、张卓元、陈吉元等著名专家学者;海南方面出席会议的有邓鸿勋、刘剑锋、鲍克明、李志民、王厚宏、曹文华、毛志君、李天相等领导同志。此外,还有中国石化总公司、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北京代表处官员出席大会。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各位领导和专家深入研讨海南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战略思路和实际措施。刘剑锋省长的发言主题就是“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走向大开放”。会议在海南引起很大反响,会后形成了《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成立大会暨海南对外开放战略研讨会纪要》。
这次研讨会,与会代表从不同角度研讨海南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选择,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实行“大开放”的方针,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是海南的必然选择。研讨会上,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所达成的共识是: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综合改革试验区,在90年代要争取一个较大的发展,唯一的选择就是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坚定不移地实行“大开放”方针。
(2)海南实行“大开放”方针涉及的重要问题。
——政策基础。全面落实国务院〔1988〕24号、26号文件。由于这两个文件下发不久就遇到全国开始实行治理整顿,在服从治理整顿大局的情况下,文件中的许多政策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为此,专家建议,在三年治理整顿的基本任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实行更加开放的方针,其政策依据就是全面逐项落实国务院〔1988〕24号、26号文件。
——体制创新。海南现行体制并没有充分体现一个“特区省”所应该具有的地位,从而成为全面落实国务院〔1988〕24号、26号文件不可逾越的体制性障碍。在海南现行体制下,由于受条条管理限制,这两个文件中的许多条款在实行过程中必然与中央职能部门发生矛盾和摩擦,从而很难全面落实。为此,就必须进行体制创新,重大举措是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
——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在国家海关总署的指导下,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别关税区制度。海南省在中央统一领导和监督之下,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和更大的经济活动自主权,以及具有更全面的省内事务管理权。与此同时,要在海关体制、金融体制、货币制度、财政税务体制、外贸管理体制、物资管理体制、基本建设体制等方面进行与特别关税制度相适应的制度创新。
——基本条件。首先,海南四面环海,与大陆有琼州海峡相隔的天然屏障。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别关税区制度,其封闭成本低,具有较大的可控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封关进行对外开放的典型试验,对全国的改革开放具有其他特区所无法比拟的示范效应。其次,海南是一个贫困落后、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占全国经济总盘子的份额小,实行特别关税区制度所产生的震荡对全国经济的影响不大,因此降低了进行整体性改革的难度和协调成本。
(3)海南实行“大开放”方针,必须把经济体制、行政体制的改革结合起来。与会代表认为,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其优势在于开放。海南的改革必须紧紧地把握住是否有利于扩大开放这个主题,坚持以改革促开放、改革为开放服务的方针,大胆地推进各项改革。这个新体制是既适应海南的实际情况,又能按照国际惯例办事的、有利于逐步向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在这次研讨会上,我提交了一篇题为《海南要实行“大开放”方针》的论文,提出了四个主要观点。
(1)实行“大开放”的方针是海南的必然选择。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综合改革试验区,在20世纪90年代要争取一个较大的发展,唯一的选择就是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坚定不移地实行“大开放”的方针。什么是“大开放”?就是在对外开放的程度、范围、方式等方面都要有新的突破、有大的动作。根据中央建设大特区的要求,在海南实行比其他特区更特殊的政策和体制。
(2)海南实行“大开放”的方针,就必须提出与海南省情相适应的对外开放新思路和相应的政策设计,在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方面有新的突破。我提出,要使中央给予海南的各项优惠政策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就必须进行体制创新,实行中央对海南一个口子领导,因而要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
(3)海南实行“大开放”方针,必须把经济体制、行政体制的改革结合起来。海南的改革必须紧紧地把握住是否有利于扩大开放这个主题,大胆地推进各项改革,为海南建立有利于对外开放的新体制创造条件。
(4)海南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引进问题。一是海南的经济发展不仅要求有量的增长,同时要求有结构变化,要改变有增长无发展的状况。要加速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水平提高的进程;二是海南农业发展要发挥独特的自然条件优势,依据国内外市场需要,尽可能多的生产一些热带作物和反季节产品,以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满足市场对热带产品的需要,而不要片面强调粮食自给;三是海南对外开放不仅要着眼于高技术产品的引入,也要引进适合本岛生产的初级产品。
1992年初,深圳有同事打电话给我,告诉我邓小平同志在深圳视察的消息。我一听,马上兴奋起来,通过各种途径确定有此事之后,我中午12点左右到邓鸿勋书记的办公室,向他建议召开省委常委会讨论。他马上把当时的省委办公厅主任肖立河找来,说:“明天就开常委会,请迟福林做汇报。”我很高兴,组织省体改办的同事加班讨论,连夜准备了推进海南大开放的13条意见。第二天会议议程安排得特别满,直到11点半才轮到我汇报,我用了20分钟汇报,可惜的是已没有时间讨论。
邓小平南方谈话公布后,海南省委省政府把研究设立特别关税区问题重新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1992年5月7日,《海南日报》头版刊登我的署名文章《海南特别关税区:希望与出路的选择》。
在我当时看来,海南已经具备设立特别关税区的基本条件。一方面,海南具有设立特别关税区的独特地理条件和资源优势,一不需要投资,二不需要时间准备,这是内地和其他地区无法取代的。另一方面,海南岛地处亚太腹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具有沟通我国与外部世界经济联系的有利条件。此外,经过近四年建省办经济特区的实践,初步具备了设立特别关税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和体制、管理条件。由此,我提出要解放思想,抓住时机,尽快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文章的主要观点是:
(1)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是一个经济管理权限的概念。海南作为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不仅有得天独厚的封闭条件,而且有条件成为亚太经济圈的桥梁和纽带,这是内地和其他地区无法取代的。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实行有别于内地的关税制度,目的是落实小平同志建立更大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进一步加快海南开发建设步伐。
(2)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是海南特区更加开放的战略决策。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有一个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问题,也有一个以重点地区开发带动落后地区开发的问题。但是,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在尽快建立特别关税区的前提下,通过对重点地区的开发,进而带动全岛的开发建设。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仅仅是选择一两个地方搞开发,很难带动全岛的开发建设。搞不好,还会把中央赋予海南特区的优惠政策倾斜在一两块地方。如果造成这样一个格局,海南大特区就有可能徒有虚名。
(3)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有利于海南和内地经济的共同发展。建立特别关税区,可以创造一个适合国际资本进入海南的经济环境,既有利于海南特区更多、更快、更高层次地引进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又有利于内地通过海南参与国际经济的循环,沟通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促进内地经济的发展和海南的繁荣。
(4)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只要管理跟得上,是不会出大问题的。首先,经过四年来建省办特区的实践,干部素质已有了较大的提高,各方面的管理条件大体具备;其次,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是一个逐步过渡、分步到位的过程,可以在管理体制、干部素质等方面逐步创造条件,从而为全面实行特别关税区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再次,即使出现一些小的乱子,只要相应的管理工作跟得上,就会使其得到迅速治理,把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5)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不会影响其他特区的发展。海南地理位置特殊,面积大,经济基础薄弱,这与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以及上海浦东开发区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在海南办经济特区之初,中央根据海南的情况提出对海南实行比其他特区更“特”的优惠政策。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正是这些特殊政策能够得以真正落实的保证。可以说,设立海南特别关税区,不仅不会影响其他特区的正常发展,而且会形成海南与其他地区的优势互补。
中改院成立后,就把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作为重大研究课题之一,并由我牵头组成“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研讨组。1992年5月,研讨组形成《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报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过程和背景;第二部分,关于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基本含义,提出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重大体制和政策问题;第三部分,分析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涉及的“一、二线”管理的若干重大问题;第四部分,从五个方面分析海南设立特别关税区的条件;第五部分,概略地提出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几个需要统一认识问题。报告吸收了有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海南社会各方面要求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呼声。
5月30日,中改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海南厅举办《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会。这个会议的层次比较高,会议由国家体改委副主任高尚全主持,中顾委委员、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卫生部原副部长胡昭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杰,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经叔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总干事吴明瑜、常务干事李伯溪,中华美国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李慎之,中国科协书记处原书记李宝恒,中国银行副行长周小川,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蒋一苇,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黄范章,经贸部国际联络司司长龙永图,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克农,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组组长蒋祖祺,国务院研究室研究员修培生等40余人出席了会议。特别令我感动的是,蒋一苇老先生抱重病参加这个会议,并且在会上讲了很长一番话,给我们很大的鼓励。
在会上,我首先简要介绍了由中改院课题组起草的《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框架。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围绕报告,坦诚直言,各抒己见。大家一致认为报告阐述的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基本思路是正确的、可行的,并就完善这一报告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主要是:第一,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大突破,将对全国改革开放的全局产生重要影响。第二,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完全符合中央关于海南建省办全国最大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现在已经到了全面贯彻落实的时候了,不能延误,再失良机。第三,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不仅不会影响洋浦开发,相反将会有力地促进洋浦开发。第四,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是一个需要决策的紧迫问题。专家们强调,海南应当抓住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抓紧设立特别关税区的各项准备工作,促使早日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
于光远 原中顾委委员、著名经济学家
胡昭衡 卫生部原副部长、海南开发促进会副会长
高尚全 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周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吴明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总干事
李慎之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经叔平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信公司总经理
蒋一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改革》杂志社社长
周小川 中国银行副行长
杨守正 原中国驻苏大使
龙永图 经贸部国际联络司司长
李克农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
蒋祖祺 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组组长
修培生 国务院研究室研究员
李宝恒 中国科协书记处原书记
李伯溪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干事、发展部部长
陈锡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黄范章 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郭树清 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树林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会长
罗肇鸿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
赵人伟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张卓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所长
张根生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胡平 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仲周 经贸部国际联络司处长
肖灼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赵宝煦 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教授
王峻岩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肖育才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聂高民 国家体改委处长
何佳声 暨南大学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所长
冯玉忠 辽宁大学校长
G.罗斯(GabridRoth)美国马里兰州服务集团合作性区域官办有限公司总裁柯梅胡(KlassH.Meenhorst)荷兰海关税则专家
D.兰登(DavidAllanLandan)美国Interproject公司副总裁
N.斯各特(NormanScott)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主任
朱传矩 美国斯坦福国际咨询公司总裁顾问
黄枝连 香港亚太二十一学会会长
资料来源: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R],1992-8-3.
1992年7月1—2日,中改院在海口召开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国际咨询会。当时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来自省内外的领导和国内外专家学者约130人。例如,美国斯坦福国际咨询公司总裁顾问朱传矩、美国马里兰州服务集团合作性区域官办有限公司总裁罗斯(GabridRoth)、荷兰海关税则专家柯梅胡(Klass H.Meenhorst)、美国Interproject公司副总裁大卫·兰登(DavidAllanLandan)、香港亚太二十一学会会长黄枝连等海外专家应邀参加了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杰、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黄范章、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胡平以及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家体改委、经贸部、北京大学等方面的领导和专家学者也参加了会议。海南省委书记邓鸿勋、常务副省长鲍克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是中改院继5月30日在北京召开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会后又一次重要的会议,目的是就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听取国内外专家的意见。
在咨询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中改院形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从历史、现状、理论、政策等方面论述了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重要性、必要性、基本含义,对于设立特别关税区的条件也作了很详尽的论述。观点鲜明、论述透彻、论据充分、令人信服。主要内容包括:
(1)把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与当前的国际经济形势紧密地结合起来。从海南的建设如何吸引国际资金方面论述了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对海南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2)把改革和开放结合起来。报告不是仅仅讲对外开放,而是密切地结合着体制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问题作了全面的阐述。专家们认为,如果不深入地进行改革,要扩大对外开放是不可能的,必须把这两者结合起来。
(3)把经济增长与体制转换结合起来。报告不仅谈到加快发展的问题,而且提出要加快体制转换问题,并对如何加快体制转换作了详尽的说明。专家们认为,报告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新体制,这对于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非常重要。
(4)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条件。报告非常清晰地提出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各种阻力、障碍和不利因素。
(5)严格界定了一线管理和二线管理的办法。报告对一线管理的许多具体问题,如资金、物资、人员进出境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说明。专家们认为,这些论述,既有可行性,也有可操作性。
(6)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报告在论述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时,既注意到改善投资硬环境,同时也注意到改善投资的软环境和社会条件。
与此同时,与会专家对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一些重大问题发表了看法,并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特区货币自由兑换问题。专家们认为,鉴于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自由兑换只是个时间问题,因此特区货币自由兑换的具体方案,应当首先考虑通过放松乃至取消特区外汇管制来实现特区货币自由兑换,允许人民币在特区自由兑换其他货币,同时允许其他硬通货在海南自由流通。实行货币的可自由兑换,可以首先考虑以外汇兑换券取代人民币作为区内有限制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待时机成熟后,在全国率先实行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比较彻底地完成币制改革。由于人民币汇率几经调整,人民币的两种汇率的差价越来越小,人民币演化为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财政平衡问题。专家们认为,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由于关税的全面豁免,会减少一部分财政收入,但是就海南目前的进出口能力来说,关税收入是很有限的,每年只有2亿元左右,因此海南的关税豁免对中央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很有限的。相反,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由于经济活动增加和土地价格的上涨,来自非关税方面的财政收入肯定会大幅度增加,中央可以逐步减少甚至完全取消对海南的各项财政补贴。同时,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海南将根据经济发展国际化的需要,全面实行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新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政府机构,从而减少财政支出,实现地方财政平衡。
——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条件问题。专家们认为,虽然其他特区也提出设立特别关税区的要求,但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搞特别关税区,没有隔离就不可能完全“特”起来,不隔离就不便于给特殊的优惠政策。海南由于有琼州海峡这道天然屏障将其与大陆隔离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海南岛最具备设立特别关税区的条件。只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二线”,海南岛的对外开放就不会对内地产生冲击。
——特区经济发展中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专家们特别强调,海南与其他特区不同,3.4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中,有绝大部分是农村,670万人口中有500万农民,如何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保证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特区开发建设的展开不断提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将创造一个更加开放的、有利于全方位吸引外资的经济环境,推动特区各项产业的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特区经济发展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实现经济的全面起飞。
1992年8月8日,海南省委省政府再次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请示》。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还形成了《关于请求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汇报提纲》。
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就是充分利用海南独特的地理条件和资源优势,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别关税制度,并相应采取世界上通用的自由港经济政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大量吸引外来资金,以高投入带动高增长,推动海南经济全面高速发展,实现中央把海南建成全国最大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
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问题在1988年初建省时中央即已提出。那年9月,中共海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作报告,正式提出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建议,1989年1月,省委省政府向中央呈送了请求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的报告。四年多来,我们就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论证。近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又广泛听取了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外专家的意见,形成了较为具体的操作方案。
特别关税区建立以后,海南省将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享有充分的经济活动自主权。省内属于中央统一管理的外事、海关、司法、边防等方面的事务,建议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海南省的特殊情况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其他凡涉及海南经济发展、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方面的问题,由海南省根据实际自主决定,并报中央备案。在国家宏观指导下,海南的改革开放有更大的灵活性,真正按照国际惯例办事。
——海关管理方面,海南特别关税区的海关是国家海关总署在海南的派出机构,同时担负特别关税区一、二线管理任务。总的原则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加强海上缉私。
——金融管理方面,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宏观指导下,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管理职能和作用,在总行资金切块的前提下,实现信贷资金的平衡,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在海南特别关税区内,实行有限制的货币自由兑换。其办法,可以将人民币作为有限制的可兑换货币;或者是用人民币外汇兑换券作为可兑换货币。积极稳妥地发展合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并允许其经营除居民储蓄之外的本币业务和外币业务。
——外经贸管理方面,海南特别关税区进出口基本放开,除属国际被动配额和少数限制进口的商品外,其余商品放开经营。出口所需被动配额,请经贸部切块下达,由海南按核定计划组织出口。外商在海南设立企业,由海南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际上通用的办法进行审批和管理。
——财政税收方面,在不增加中央财政负担的前提下,主要依靠发展经济,改革财税体制,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在“八五”期间,仍保持现行的财政包干体制,并请财政部按原定计划拨给海南开发建设资金。
——物资管理方面,海南按计划上调的物资和国家计划下拨海南的物资,上调下拨的方法不变。在海关监管下,海南生产和生活所需的内地物资,仍保持原有的流通渠道。
——基本建设方面,由海南省人民政府自主审批、安排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内联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国家计委已立项的基建项目,请继续予以支持。建议下放海南的建设用地审批权,以适应海南特别关税区基本建设和成片开发的需要。
——社会管理方面,从省一直到各市、县,建立和完善“小政府、大社会”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社会经济监督部门,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培训,积极引进人才,提高干部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严格社会管理,保证海南特别关税区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海南岛地处亚太腹地,是国际资本投资的重要区域,完全有条件通过扩大开放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海南有独特的地理条件和优越的资源条件,特别是经过建省办特区四年来的努力,目前在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在海南建立特别关税区、既有现实条件,又便于操作。
资料来源: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海南省体制改革办公室。海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实践(9):特别关税区[G],1993.
1992年9月15日,在北京召开的“发展中的中国经济区域——北京国际商务研讨会”上我作了题为“海南岛:向世界开放的岛”的演讲,提出三个问题:
(1)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四年多,坚持“以改革开放促岛内开发”的建设方针,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经济开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根据本地资本不足和岛内市场狭小的岛屿经济特征,确立了以大规模吸引外资、以国际市场为主导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并根据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大胆改革经济体制中一切不适应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经济交流的部分,在省一级实行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新体制,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建立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严格规范政府行为,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同时配合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搞活企业,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创造条件。所有这些改革,都有力地促进了特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发育。目前,海南经济运行中的市场调节范围正在扩大,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逐步实现,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已有相当程度的发育。现在,海南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基本上由市场调节,且资金市场活跃,建省四年外汇调剂量达20亿美元,国内资金拆进拆出累计达400多亿元。技术市场、劳务市场等也都有了很大发展,初步形成了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竞相发展的局面。
在对外开放方面,海南建省办特区,充分利用特区优惠政策,致力改善投资的硬软环境,努力做好引进外资的服务工作。四年来,海南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200多家,协议利用外资额1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7亿美元。199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海南建省以来最大的利用外资项目——洋浦经济开发区项目;8月,海南省政府和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签订了洋浦经济开发区30平方公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将在15年内投资180亿港元用于洋浦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在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内,将洋浦建设成为以技术先进工业为主导,第三产业相应发展的外向型综合工业区。洋浦的开发必将极大地带动海南的改革开放,加快海南开发建设。
改革开放已经给海南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1988—1991年海南年均经济增长率保持在10%左右,1991年国民生产总值(GNP)达到109亿元人民币,比1987年翻了一番,外贸进出口总值13.5亿美元,比1987年增长458%。人均国民收入1314元,比1987年增长79.5%,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现在一幢幢风格不一的高楼大厦在海口、三亚拔地而起,特区开发建设呈现一片繁荣景象。
(2)海南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是建立特别关税区。随着20世纪90年代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加强,东南亚国家利用外资规模的扩大,中国经济特区吸引外商投资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为了实现90年代海南的经济发展目标,加快利用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步伐,我们提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设想——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其核心内容就是根据海南独特的岛屿经济地理条件,并借鉴世界上岛屿经济成长经验,在海南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别关税管理体制和世界上最开放的自由港经济政策,建立一整套适应国际经营活动的自由贸易、自由外汇、自由经营企业的经济法律制度,全面实现资金、货物、人员进出自由,建立健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从而在海南创造一个有利于全方位吸引国际资本的宏观经济环境,大大提高海南经济的整体开放度,大规模吸引外资,加快海南开发建设。
世界岛屿经济体发展的经验表明,开放与经济增长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开放,就是在参与国际分工的基础上,使本国或本地区经济迅速加入世界经济循环,一方面为利用外资创造条件,一方面在内部建立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竞争机制,而这反过来又促进国内资本流动,推动经济发展。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比照世界自由港模式,在海南建立一种开放的自由贸易制度,并通过放松乃至取消外汇管制来实现货币的自由兑换,建立适应国际经济交流的市场经济新体制,进一步改善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竞相发展的条件,必须在海南营造一个有利于全方位吸引外资的宏观经济环境,由此真正开创一个外资大规模进入的局面,加快海南经济发展。
海南的改革开放已经为全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经验。如果说,“小政府、大社会”体制和成片开发模式代表了过去四年海南为全国改革开放提供的最具价值的经验,那么可以肯定地说,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进一步开放海南岛,加快海南开发建设,将为9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提供更加全面、更有价值的经验。
(3)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必将使90年代海南的经济发展再上一个台阶。海南岛地处南中国海,热带农业资源和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所属海洋渔业资源和油气矿产资源也很丰富,具有大规模利用外资发展旅游业、出口加工业以及国际金融贸易业的广阔前景。特别是热带旅游资源非常突出,是外商看好的投资领域。海南岛地处亚洲热带地区,年平均气温为22℃~26℃。在环岛海岸线上,沙质海岸占50%~60%,多数地方风平浪静、海水澄澈、沙白如絮、清洁柔软;岸边生态保护良好、空气清新,没有工业废气污染,海水温度一般为18℃~30℃,阳光充足,一年中多数时候均可进行海水浴和日光浴。国际游客向往的“回归大自然”,享受阳光、海水、沙滩、绿色、空气,这五大要素海南岛环岛沿岸比比皆是,有“东方夏威夷”的美称。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除烟、酒等少数商品外,进出口货物基本免征关税,必将使海南成为世界上又一个购物中心,从而极大地带动海南旅游业的发展,为特区现代农业和出口加工工业的发展提供可观的外汇支持。
海南建省办特区四年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50亿元,已经在电力、交通、通信等多方面建起了相当规模的基础设施,已经具备了大规模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建设的条件。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全面削减关税,解除外汇管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必将首先带动海南旅游业的发展,并使90年代海南逐渐发展成为以旅游业为先导,第三产业以及出口加工工业相应发展的新兴经济区。
海南岛是中国仅次于台湾的第二大岛,毗邻港澳地区,把这里的经济尽快发展起来,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两岸统一,都有着深远的意义。海南还是中国连接东南亚国家的前沿地区,把海南的经济发展起来,对于加快开发南海海洋资源,加强中国同东南亚国家经济合作关系,也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中国和东南亚国家都处在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在世界经济其他地区集团化倾向日益明显的今天,加强中国同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显得更为重要。建立海南特别关税区,加快海南发展,海南一定能够借助其同东南亚国家亲近的人文地理条件,同东南亚各国建立起更加密切的经济合作关系,并通过这种关系,在日益蓬勃兴起的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经济合作中发挥重要的中介作用,从而为中国经济发展和亚太经济的进一步整合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