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初,当时海南上上下下都比较兴奋,对洋浦开发的形势都比较乐观。但是,一场意料不到的风波突然袭来,打乱了原有的计划。
洋浦采取外商一次性承包开发30平方公里的土地,这在新中国史上还是第一次。所以,当时有全国政协委员认为,这是出卖主权。
1989年3月25日,以张维委员为代表的五人小组在全国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发言中指责洋浦模式是拱手将大片土地送给外商。随即,百余名政协委员联名向全国政协递交了提案,不少人将“土地大面积承包给外商”与殖民时代丧权辱国的“租界”联系起来,甚至将二者画上等号,由此引发了国内外关注的“洋浦风波”。
1.在中国本土上将又出现相当于旧北京城1/3面积的长时间的外国租借地,中国人民难以理解。中国人对过去满清政府各地赔款的屈辱记忆犹新……今突然又可能出现新的租借地,人们不能接受。海南省的做法如成为事实,一定会损害我国的主权,令人十分忧虑。
2.海南省是我国南疆的重要军事基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因此,从国防角度考虑,在未来相互竞争和斗争非常剧烈的西太平洋地区和南中国海这一地区的中心地带把大块土地长时间租借给外国企业,对国防是否有害?
3.我国即将收回香港、澳门,从此,中国人民一个半世纪的国耻将得以彻底清洗。现在海南省领导却又要将本土上大块连片土地租借给外国企业,我中华民族之尊严将何以维持?这又将对台湾统一大业产生什么影响和后果?如别的国家企业也要求以同样条件在中国本土上租借大片土地,我们还租不租?让不让?
4.洋浦港将因此失去依托部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任何一个港口在其毗邻之土地上均需建有大面积的仓库等设施。如今要把这片土地划进日方租借地之内,将来日方不建仓库,则此港将变成死港;若建仓库,以高价出租,则大量利润均将流入外商手中。现在规划中的铁路线和发电厂也都划在拟议的租借地带之内,连基础设施都交给外商建设和管理。这样,此港实质上也就成为日本控制全海南岛命脉,吮吸海南省劳动人民血汗的港口,这与七七事变前上海是帝国主义和资本家吮吸长江流域亿万人民财富的吸血港口有何差异。
5.以海南省目前干部水平来看,日方如在这块土地上建设污染性工业和精神污染场所,我方实际上怎么能监督和控制得了?
6.日方在这块租借地区上建厂,70年后,这些工厂的生产流程和工艺流程皆已老化,属淘汰型。期满后,即便由我方做价收回,也是近乎一大堆不堪使用之物。
7.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齐心协力下,我国的经济建设在二三十年内肯定会有很大发展,其中当然也包括海南省。难道我们对于这样一个预计,都没有信心么?在70年甚至140年的长时期,还要主要依靠外力开发海南么?
资料来源:张维等。海南省出租大片土地有损我国主权[J]。群言,1980-06-30.
就在张维委员发言的当晚,许士杰书记等约见新华社记者,就洋浦开发问题发表谈话。许士杰书记、梁湘省长并将事情来龙去脉向中央报告,说明事实真相。
1989年4月6日,“洋浦风波”发生后的第十天,中央工作会议在中南海召开,专门解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在两会中没能解决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有关部、委、办领导在座。许士杰书记对此做了充分准备,他全面阐述了海南开发洋浦、出租大片土地的理由和想法,并针对张维委员的发言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说明。许士杰列举了国际间买卖土地并不涉及国家主权的众多例子。他指出,洋浦开发区照样挂五星红旗,照样有人民政府,照样按中国法律办事,不存在违背人大和国务院对海南发展战略的指示精神,不存在沦为殖民地和租界的问题。
洋浦土地开发并无损国家权益,合宪合法,国家宪法已明确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中央、国务院24号、26号文件都提到可以让外资成片开发,也可以搞基础设施。海南省委的决策,采取“成片开发,综合补偿”模式,完全符合中央、国务院有关土地开发法律、法规的精神,也符合海南实际。
而且,洋浦协议中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限期满需续约或重议,这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外商必须按协议规划发展其产业和依法经营管理,海南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将代表国家行使其职权,包括向外商征税、治安管理,以及依法保障该土地上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重要的是,一旦外商有违法乱纪行为,还要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根本不存在所谓治外法权。还有,涉及这块土地的国际、外交、军事及治安均由中国管制,外人是不容干预的,行政、边防、边检、海关均在我国掌握之中,不会产生所谓殖民统治的一类丧失主权的局面。
资料来源:“洋浦风波”始末[N]。南方周末,2010.09-06.
1989年3月的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海南省委省政府就听到了一些关于洋浦开发的异议。一天晚上,许士杰书记从北京给我打电话,要我立即准备一份关于洋浦和整个海南发展的材料。他同时提出,能不能请全国人大秘书处支持海南,开个新闻发布会,把这件事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个介绍。
于是,我与省体改办的同事连夜准备了近万字的材料,第二天赶到北京,找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杰同志,请他协助安排新闻发布会。两会期间,新闻发布会的安排有严格的限制。但是,当天半夜里,周杰同志协调后答复,给海南省安排了一场新闻发布会,时间就定在大会第三天。能争取到这个机会,相当不容易,也体现出全国人大对海南这个新成立的小省的关怀。
不料第二天,许书记又让我取消这个新闻发布会。我当时很愕然:“头天半夜刚落实的,怎么好取消呢?并且两会上有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海南有些议论,这时候开一个新闻发布会把事情说清楚多好啊。”但那时,许书记思量再三,最终还是决定不开了。于是,我又硬着头皮去找周杰副秘书长。尽管周杰副秘书长很为难,但在他的支持帮助下,半夜临时通知取消了海南省的新闻发布会。结果没过两天,张维委员在全国政协大会上针对洋浦的发言引发了巨大的风波。这时,许书记又找我问能否请周杰同志协助尽快安排开一个记者发布会。但这时,中央领导指示两会期间“洋浦问题不宜公开辩论”。
1989年4月28日,邓小平在《关于海南省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汇报》作出批示,“我最近了解情况后,认为海南省委的决策是正确的,机会难得,不宜拖延,但须向党外不同意见者说清楚。手续要迅速周全”。
1989年5月15日,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批示精神,以全国政协常委经叔平为组长的全国政协调查组来到海口,了解洋浦利用外资开发的问题。政协调查组与省委省政府领导许士杰、梁湘、姚文绪等同志交换了意见。调查组肯定了由外商成片开发洋浦的设想,同时对如何搞好洋浦开发区提出相关建议。
今天回想起来,当年的“风波”其实是一场误解。张维委员事后不但不反对洋浦开发,而且还在积极地为开发洋浦献计献策。作为1989年五位联名发言者之一的汪德昭委员事后也坦诚地说:“当时,我们对洋浦的情况确实了解不够。比如,我并没有实地考察过洋浦,更不清楚洋浦30平方公里土地出租后,涉及国家主权的军事、外交、海关、司法,税务等管辖权均在中方。所以,把洋浦与旧中国的租界混同了。”
199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海南省政府,尽快编制熊谷组成片开发洋浦的项目建议书,上报审批。5月8日,省政府成立洋浦开发区项目建议书起草小组,开始项目建议书起草工作。7月5日,项目建议书初稿基本完成。项目建议书除重申已确定的基本原则外,特别对开发商应该承担责任进一步明确。
9月16日,海南省政府与香港熊谷组在海口签署《关于投资开发经营洋浦开发区三十平方公里土地项目意向书》。
1991年9月27日,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呈报《关于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洋浦开发区三十平方公里土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1992年3月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海南省吸收外商投资开发洋浦地区的批复》,正式批准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这标志着洋浦经济开发区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一、原则同意你省吸收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洋浦地区约三十平方公里土地,建设洋浦经济开发区,依照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6号)的规定,与外商洽谈有关事宜。
二、原则同意你省向投资开发的外商一次性出让洋浦地区约三十平方公里土地的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5号),与外商洽谈并签订出让土地使用权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土地开发利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以及土地使用费等具体要求和条件。该合同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生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其地下资源和埋藏物仍属国家所有,如需开发利用,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洋浦地区地下水资源的开采,要合理规划控制。
三、土地开发可由一家外商单独投资或多家外商联合投资,也可以中外合资,并依法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受国家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四、洋浦经济开发区应建设成为以技术先进工业为主导,第三产业相应发展的外向型工业区。开发企业应据此编制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开发建设的总目标和分期目标、实施开发目标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开发后的土地利用方案。
五、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建设项目要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海南经济发展的要求,并应经我国政府批准。项目审批权限,按国务院批转《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纪要》(国发〔1988〕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开发区内外商投资项目,凡资金、能源、原材料和产品销售市场都不依靠国内的,由你省审批,其中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应先征得国家计委同意再审批。区内按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由你省组织审批。
资料来源: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吸收外商投资开发洋浦地区的批复(国函〔1992〕22号)[EB/OL]。中国政府网,2000.03-28.
1992年8月18日,海南省政府与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正式签署《洋浦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刘剑锋省长代表海南省人民政府与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于元平在合同和备忘录上签字。当时我在签字仪式现场,我记得参加签字仪式的人有很多,如国务委员李贵鲜,还有特区办主任何椿霖、外贸部长李岚清等十几个部长都参加了。
1992年10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该合同。1993年2月2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4月10日,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9月9日上午,洋浦经济开发区封关运作典礼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