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与台湾的经济合作已有多年的议论,不管实际进展如何,各方面对两岛间经济合作的潜力和前景都十分看好。在这个背景下,两岛间可以以农业合作为先导,分步推进琼台经济合作。
我们当时提出,在琼台经济全面合作短期难以突破的条件下,能不能从农业合作上突破,因为台湾的农业无论是品种、技术还是市场对海南来说太重要了。
1992—1994年,是琼台农业合作较快发展的几年。在此期间,台商在海南的投资有“三多”和“三大”特点。“三多”是:台商投资海南农业项目增多;由餐饮娱乐转向农业投资的台商增多;投资海南农业的台资企业赢利多。“三大”是:台商在海南投资的份额大,占外资投资海南农业的首位;台商投资海南农业项目的规模大,当时5000亩至10000亩成片开发的台资企业即达20家,台资在海南已形成蔬菜、瓜果、水产养殖和加工、生物制品、花卉、观光农业,木器加工、畜牧养殖和高科技等十大“绿色生产基地”;台商“绿色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大,从台湾引入海南的优质品种已达50多个。
在此期间,台商投资农业开发已从低层次的投石问路向立体现代化农业新格局转化。例如,1992年以前,台商对海南投资的软硬环境、优惠政策不太了解,办企业是投石问路,小心谨慎。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们把眼光投向农业成片开发上,而且投资规模较大。如当时的千驹实业有限公司已由最初试种1000亩芒果发展到10000亩;当时台湾最大的农业开发公司“农友”公司的关联企业耀农开发有限公司已在海南创建五个台湾模式的农场,继1994年在三亚作试探性的小面积种植获得成功后,又要在三亚兴办大面积的热带旅游观光农业和高效出口创汇农业生产基地。有的产品已打入日本、东南亚和欧洲市场,获得了较可观的经济收入,企业尝到了在海南搞农业开发有利可图的甜头。
为促进琼台农业合作,中改院与有关机构合作多次召开琼台农业合作研讨会,台湾地区农委会前主委王友钊曾两次来海南讨论琼台农业发展。1994年12月,由中改院、香港科技大学、海南社会科学联合会和琼台(港澳)经济合作促进会共同举办的“海南现代农业发展研讨会”召开,来自台湾、香港、广东、广西、福建地区的100多位农业专家和代表参加。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加强琼台农业合作不论是对海南发展现代农业,还是对全国农业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我当时向会议提交了一篇题为《以农业合作为先导推进琼台经济的全面合作》的论文,并提出琼台农业合作的五个问题:
(1)现代农业对海南的全面发展具有全局性的作用,琼台合作以农业为先导,既符合实际又具有经济合作的全局意义。
——海南农业资源潜力巨大,真正优势在于农业。海南岛具有丰富的土地资源,素有“热带宝岛”之誉。海南岛易开发土地资源和人均土地占有量远高于台湾,目前开发利用的土地只占全岛幅员面积的55%。
——发展现代农业可以为海南旅游业、加工业和贸易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海南有着十分宝贵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条件得天独厚,海南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的发展。无论是旅游景点的设置、旅游设施的建设,还是旅游购物、旅游观光、旅游文化等都离不开农村和农业的发展。
——海南发展的实践证明,农业在海南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据统计,1993年海南农业创造的附加值是75.52亿元,工业创造的附加值仅为28.10亿元,农业在工农业所创附加值中所占比例为72.8%,而同年全国农业附加值仅为工业附加值的47%,农业在工农业总附加值中所占比例仅为31.98%。这意味着海南仍然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仍然是海南经济的支柱。只要我们对农业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投入,走出一条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农业将会有更大、更快的发展,对海南整个经济发展的贡献也会更大。因此,琼台合作以农业为先导,对两岛都是十分有利的好事。
(2)借鉴台湾的经验,在加快海南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绿色道路”。海南岛是世界上仅存的少数几块未受污染的“处女地”之一,没有污染,使海南拥有其独特的自然环境优势,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海南发展的绿色道路,离不开环境的优势,离不开海南热带农业的优势。
海南现代农业发展有充分的“环保意识”,与环境保护相结合,走“生态农业”的新路子,以开发海南独特的热带农产品以及热带农产品加工业为海南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方针。许多国内外专家在考察海南岛后都指出,海南走生态农业发展的新路子,充分发挥热带宝岛的独特自然优势,生产广大内地不能生产的东西,加快发展天然食品加工业,将占领内地,甚至海外市场,带来大大高于传统农业的经济效益以及长远的社会效益。海南在这方面真正做出成绩,走出一条在发展生态农业中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道路,海南就将逐渐闻名于世,并且会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因此,发展生态农业,保持海南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长远发展的大计。
(3)两岛农业合作条件有利,前景广阔。琼台合作最有利、最具条件的是农业合作,琼台农业合作是两岛优势互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正是加速琼台农业合作的大好时机,应当加强、加快、加大两岛的农业合作。
——琼台两岛自然条件十分相似,海南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初期,如何吸取台湾经济起步的经验十分重要。琼台农业合作有利于海南充分借鉴台湾农业发展经验。
——台湾农业发展面临着土地少、成本高、缺乏竞争力等困难。台湾运用自己的资金、技术、管理方面的优势,同海南的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等优势结合起来,加强台湾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对台湾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也是很重要的。
——海南农业开发有着中国大陆大市场的广阔前景。加强琼台农业合作,开拓大陆市场,这对双方农业发展是互惠互利的。
(4)琼台农业合作已有良好的基础。一方面,来琼投资农业的台湾企业日益增多,资金规模不断加大。到1994年底,投资海南农业的台资企业已有150多家,投入资金近9000万美元,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另一方面,政府将合力抓好琼台农业合作作为主攻方向。
(5)不失时机,加快行动,以农业合作为契机全面推进琼台两岛经济合作。琼台两岛具备多方面合作的条件,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为此,我提出了十条具体建议,旨在得到各方面的积极响应,合力推进两岛合作:一是尽快成立琼台农业开发促进会;二是开展琼台农业合作的交流活动;三是争取台湾对海南农业的援助;四是争取在海南采用和推广台湾的现代农业科学技术;五是建立琼台合资合作的农业开发区;六是加快琼台农产品加工业的合作;七是琼台合作开发海南农产品市场;八是积极推进琼台金融合作,以发达的金融业支持发展中的海南现代农业;九是积极推进琼台海洋捕捞业的合作;十是加强环保合作,使“绿色道路”战略得以实现。
我认为,努力争取实现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是海南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是极大促进海南现代农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琼台农业合作的重大举措。1997年1月,我在海南省政协二届五次会议上以《多方努力尽快促成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为题作了大会发言,并提出三点建议。
(1)争取实行免关税政策,为促成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创造条件。
——对台商用于在琼农业生产的农药、化肥、专用包装材料、农业设备等生产资料及农产品加工设备实行免关税政策,以鼓励更多的台商来琼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业。
——对台商以海南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在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具等实行免税政策。
——对进入海南的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在商检等方面给予方便条件。
——台湾的部分农产品及加工品可自由进入海南市场;相应采取措施,使海南的部分农产品及加工品能逐步进入台湾市场;对于台商在琼投资生产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视同海南自有产品可自由进入内陆市场。
——琼台合资组建捕捞队,发展海洋捕捞业,在海南周边海域从事海洋捕捞业视同关外区处理,对陆地配套所需生产资料,如生产设备、经营海产品加工业的加工设备可实行保税政策,合资开发的渔业产品可自由进入内陆市场。
(2)从多方面促进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
——采取土地低价政策,鼓励台湾参与海南农业开发区的开发或成立台资农业开发区、台商独资庄园、种植场、养殖场等。
——农业开发及农产品的加工需要较为雄厚的资金支持,因此争取琼台金融合作,合资兴办农业开发银行之类的金融机构。同时,率先在海南实行台币与人民币的自由兑换。
——争取设立“琼台农业开发基金”,利用投资基金引导台商在海南搞农业开发。力求上一些较大的项目。基金的发起人可以是台琼工商企业联合发起,允许在海南定向募集,以安全性和营利性为目标,并求尽早上市交易。
——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帮助海南尽快促成两岛通航。
——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帮助海南争取台湾对琼农业的资金、优良品种、技术援助,以便海南大范围地采用和推广台湾现代农业科学技术。
——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如目前台商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地方政府的行为问题等,必须下力气解决,创造良好的吸引台商的软环境。
(3)不失时机,加快行动,努力促成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
——建议省政协将“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作为重要提案上报,争取各方面的广泛支持。
——建议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制订出操作方案。尽快组织力量研究制定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方案,上报中央有关部门以取得政策支持,并允许海南通过各种渠道同台湾进行接触,尽快就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问题与台湾进行对话和交流,使这项合作进入实质性谈判。
——积极加快推进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需要双方强有力的组织去协调和推动。目前,十分有必要尽快成立一个较高层次的、有官方背景的、被双方认可的社会组织,就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问题进行直接的磋商与对话。
——推进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可采取灵活、务实的办法。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可以两岛进行,也可以两岛限定地区进行,还可以以海南与台湾的某一区域的方式进行。
1997年7月,由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全国台湾研究会、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在儋州联合举办了第六届海峡两岸关系学术研讨会。这次会议层次很高,我记得北京来了十多位部长级人物,杜润生也来了。我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实行琼台农业项下自由贸易的十点建议》的发言:第一,建议由中央政府宣布实行琼台农业项下自由贸易。第二,建议授权海南省依据“专项管理条例”同台湾方面进行具体商谈。第三,建议海南省制定相应的特殊政策,尽快形成琼台农业合作的新局面。第四,建议实行某些支持琼台农业项下自由贸易的金融政策。第五,建议琼台合资兴办农业合作基地或试验基地。第六,建议两岸支持鼓励农户或专业户自主、自由进入海南岛进行农业开发或农业合作。第七,建议台湾方面对海南岛的农业、渔业等给予一定的技术援助。第八,建议采取措施,加强琼台在海洋和旅游资源开发方面的合作。第九,建议琼台率先实现“三通”。第十,建议以民间形式进行两岛农业全面合作的规划。
这十条建议提出后,不仅在这个会上引起讨论,会后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例如,当时一位中财办的领导找我详细了解情况,并希望我向海南省有关领导汇报,尽快针对这个事情给中央写一份建议。这次会议在台湾地区报道得也较多。尤其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台湾农产品向东南亚出口遇到了阻力,进行直接投资又面临着动荡不定的经济环境风险。海南经济社会环境稳定,投资风险小,而且农业生产成本远低于台湾。在这个背景下,“实现琼台农业项下的自由贸易”的建议也引起台湾某些人士的关注。
在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下,1998年初,中改院专门组成“琼台农业项下自由贸易研究”课题组。3月,课题组形成《关于实行琼台农业项下自由贸易的建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