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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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号,顾名思义即国家的称号。在中国悠久绵长的历史进程中,举凡拥土聚众、建立政权的统治者,不论其肇创的是局处一隅、割据偏安的小国,还是拥有中原、统御四方的一统国家,开国伊始,无不定立国号。国号者,从来就是家天下的标志,而且逐渐成为天命所钟、历数所在、万民拥戴的象征,乃至国家政治文化的符号。
国号是伴随着国家的形成才出现的。《史记·五帝本纪》:“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以章明德。” 而依据多数现代学者的研究结论,公元前21世纪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部落联盟首领禹最终传位于其子启,从此,由部落首领推选部落联盟首领的原始社会传统,转变为一姓世袭、父兄死后由子弟继承的君主制国家,即由“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转变为“天下为家”的“小康”之世。启所建立的,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家、国三位一体的国家,而启用作国号的“夏”,也正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可信国号。
一姓世袭王位(夏、商、周)或皇位(秦、汉以至大元、大明、大清)的制度 ,在中国历史上传之4000余年而始衰。在这4000余年中,出现了众多的国号。按某一姓帝王家族的延续统治,中国传统史学称为一朝或一代。一朝或一代,基本有着同一的国号。而国号的变易,也就大体意味着国家统治权的转移,即所谓的“改朝换代”。“改朝换代”有着复杂多样的形式,或者通过外部的军事征服,或者通过内部的和平“禅让”;又或者天下分裂、政权并立、诸方力争,最终定于一尊。要之,国号是家天下——某一姓帝王家族拥有国家最高统治权——的标志。不同国号的递嬗,反映着不同帝王家族的更迭;原国号尚在使用时,新国号的崛起,则显示了在国家母体里或国家范围外,新的国家的创立与新的帝王家族的出现。
帝王家族在中国结束于1912年中华民国创立,其标志性的人物是所谓“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中华民国以及后来取代中华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是全新意义上的国家。然而,无论是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阶级统治的机关——国家,既是国家,便仍有国号。国号终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只是国家的消亡、国号的消亡,尚在不可预期的未来,这就仿佛于国家的产生、国号的出现之有着久远的历史。
在这久远的历史时间段中——从公元前21世纪“夏”国号的出现至公元21世纪“中华人民共和国”繁荣强大的今天,在“历史中国”也就是1759年至1840年的清朝疆域范围里——这一范围,就是今天的中国加上巴尔喀什湖和帕米尔高原以东、蒙古高原和外兴安岭以南,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及其前身华夏族,各种非华夏族及非汉族,所建立的国家,所定立的国号,实在是纷繁复杂,难以胜数。惟显然可见的历史事实是:肇创时抑或发展后的国家,疆域有大小,时间有久暂,地位有高下,影响有深浅;连而及之的国号,其指称的空间、使用的时间,同样每有不同,至于其地位与影响,更或迥然相异。(见导言图1)
这些每有不同、迥然相异的大量国号,又有着诸多的共同点:国号的来源与取义,总有其具体原因与文化背景、历史传统,即便是因袭或雷同的国号,也自有其显明的意义与特别的缘故。有鉴于此,本编各章对于国号的研究,特别重在推源释义,并且释义包括了本义、引申义、变义、附会义等等方面;对于所论国号的使用时间、指称空间,也或有所辨析。 本编围绕国号所作的研究,视乎不同国号的地位与影响,或取或舍,取者也是或详或略。至于取舍、详略的标准,简要说明如下:
其一,取而不舍的国号,限于中国传统史学所谓的“中原王朝” 国号。在中国历史上,由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建立的王朝(皇朝)习称中原王朝(皇朝);汉族建立的统一范围较大、统一程度较高的王朝(皇朝)又习称中央王朝(皇朝)。非汉民族建立的王朝(皇朝),如果汉化程度较高,或主要建立在传统的汉族地区,或所统治的主要是汉人,传统史学也称之为中原王朝(皇朝);而如果统一范围和统一程度也较大较高,则也可以称为中央王朝(皇朝),如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满洲人建立的清朝。
其二,舍而不取的国号,大体包括边疆民族所建立的边区政权(国家)或自治政权(国家);天下分裂时代或天下尚未统一时期,不属中原王朝(皇朝)或后来并未成为中原王朝(皇朝)的地方政权(国家)、割据政权(国家);旧史所谓“盗贼”、“叛贰”,其实大部分为起义(其性质复杂,类型众多,如民族起义、农民起义、兵士起义、宗教徒起义等)、小部分为反叛(如宗室反叛、权臣反叛、军阀反叛等)所建立的政权(国家);某些特殊的傀儡国;中原王朝(皇朝)分封或控制(联系)的各级各类国家,如诸侯国、藩属国,等等。
其三,取且详论的国号,由远及近,凡14个:夏、商、周,秦、汉、新,晋、隋、唐、周,宋、大元、大明、大清。这14个国号,乃是名实相副的“天下”共号;它们所指称的国家,不仅是中原王朝(皇朝),而且是中央王朝(皇朝)——即统一范围较大,某种意义上取得了当时“天下”统治地位、又统一程度较高的王朝(皇朝)。这样的统一王朝(皇朝)以及统一王朝(皇朝)灭亡后仍被视为正统王朝(皇朝) 所使用的国号,地位远居其他国号之上,影响远较其他国号广泛、持久,它们是中国的典型国号与代表国号,它们既是中国传统史学纪年的依据,也是中国在相应历史时期的代称。
其四,取而略论的国号,基本出现在天下无主的分裂时代,其所指称的国家,则无一例外地都没有取得过统治天下、定于一尊的地位。换言之,这类国号皆非天下共号,如“三国”、“十六国”、“南北朝”、“五代”、“十国”等统称所包括的40多个国号,地位不低、影响不小,但毕竟不属天下共号的辽、夏、金三个国号。对于这些国号,本编大体摘录关键史料,简述国号得来的直接情形、表明有关来源取义的主要观点而已。
依据以上四条标准,本编取且详论、取而略论的两类约60个国号,已是4000余年中历史中国地域范围里的全部中原王朝(皇朝)国号。这全部的中原王朝(皇朝)国号,也是使用最为频繁、世人最为熟悉的中国国号。
最后还需特别说明的是,虽然已经不属传统帝制时代的中原皇朝、但是性质仍属国号的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国号,也在本编中立为专章,予以讨论,笔者之意在于贯通古今,而读者诸君视之为本编的两篇附录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