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庆军
细读作品之后,我有一个强烈的感觉:王晓华先生的长篇小说《南京往事——老杆子的斜杠人生》是一部中国版的《在路上》;无论其思想、内涵的体量,还是其腔调姿态、写作方式,对于中国小说创作和中国当代文坛来说,都有其特殊的贡献。
这部书首先在气质上与凯鲁亚克的那部世界名著达到了惊人的一致:调侃、嬉闹、欢乐、劲爆的世俗生活,颓废的生命感受,变幻的情绪流动,以及对命运无常的绝望反抗、对宏大叙事的骨子里的蔑视,在这部书中随处可见;而那字里行间满溢出来的“混不吝”的玩世做派、“爱谁谁”般满不在乎的生活理念,混合着一种天生的、“南京式”的绝叫,还有那种敢与生活死磕的狠劲杂糅在一起的人间生存状态,这些都与被称为“垮掉一代”经典小说的《在路上》,在精神气质上无不相通、神似,遥相呼应。
《南京往事》的主人公“老杆子”是一个下乡“知青”,但却没有一点上世纪八十年代“知青文学”的味道:既不“伤痕”控诉,也不“反思”咀嚼;既没有酸文假醋的卖弄才情,更不会撒娇卖乖地“感谢生活”,而完全是赤裸裸的生活原貌和知青们荷尔蒙爆棚的横冲直撞。十几岁的孩子赶到乡下去,并不感到屈辱,也不自觉有什么高尚。他们想的只是如玩乐和闹腾,打架、嬉闹、泡妞,偷鸡摸狗、捞鱼摸虾,挥霍剩余的青春力比多,寻找被时代磨灭而只能由自己找回的生命存在感。《南京往事》打破了以往所有知青书写的模式,解脱了任何意识形态负担,书写了以“老杆子”为首的一群无知无畏的少年在那个时代原生存在的生活志与意识流。
像《在路上》的迪安·莫里亚蒂一样,“老杆子”是一个离经叛道的人物。他年轻的时候,到农村插队总不安分。他喜欢打架,民兵营长让他揍得服服帖帖,地痞流氓让他治得不敢轻举妄动;他也喜欢打抱不平,谁被欺负了,他二话不说替人出头。回城之后,更是不安分守己地过日子,从不走常人的路子,喜欢折腾和冒险,承包鸭厂,倒腾香烟,推牌九、玩虫子、斗蛐蛐、抽白粉他是样样精通,样样失败。他常常迷失自己,迷醉自我,不知道人生目标;他又常常义薄云天,肝胆相照,不断在豪情万丈中找回残存的良知。他藐视权威,无视传统,看不起那些吃官饭的人,更鄙视那些倚仗权势欺负弱小的家伙。他做事凭着个人好恶行事,不太计较后果,有股狠劲,有种不要命的气质,因此成为南京老西门一带的知名人物。当然,他也为此吃尽苦头,受尽折磨。但他还是不改初衷,始终保持着“老杆子”的本色和秉性,到老也不服输、不屈从,硬挺挺活出一个南京“老杆子”的“斜杠人生”。
这部作品同《在路上》的另一个暗合之处,在于小说的叙事腔调和行文方式。凯鲁亚克的的小说写作是反技巧、反故事的即兴式联想写作,以主人公和叙事者的情感流动为叙述主线,大量使用俚语、俗语和方言,许多篇幅让位于对美国社会风俗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叙述,以此凸显小说的文化意蕴和社会学意义。《南京往事》便以一幅南京社会风俗画开场,讲述老杆子在南京早市上闲逛吃早点、与铺面商贩打招呼啦家常的场景。他们的对话完全是南京方言、俚语,写老杆子路见不平想追赶抢包少年,却摔了个大跟头被送进医院的情形。小说的叙述语调充满诙谐,调侃,反讽,嘲弄,像是讲一个笑话,又似乎在说一个无厘头的故事,轻松欢快,娓娓道来。
最有地方特色和民俗风味的是,在小说的每一章前面作者总是放置一首或两首的南京童谣、谚语、俚语、俗语、地名歌、城门谣、顺口溜,甚至还有革命歌曲和解放区歌谣。这些童谣、俚语串入小说中,实际就是写活了一部南京的生活史、民俗史和城市变迁史;而这些童谣、俚语作为每一章故事的楔子,对人物命运、情节发展、小说氛围、叙述腔调起到了暗示、象征、互文性和隐喻性等功能,其艺术功能大有讲究。
比如,第十五章《进了预审科》的童谣是:“矮子巴,打电话,打不通,放洋嗡。”小说解释道:南京人过去喜欢“抖嗡”,就是抖空竹,发出“嗡嗡”之声。后来出现救护车和警车,拉的警报声就被叫作“放洋嗡”。警车警报一响,就预示着要抓人,在这里暗示老杆子要出事,俚语“放洋嗡”实际也是一种象征,象征着老杆子与执法机关将要结下不解之缘,也隐喻着老杆子将吃官司的命运。第四十九章《“就怕你不打我”》引用的童谣是:“三角蛤蟆裤,省钱又省布!挑个芭蕾舞,屁股包不住,精屁股郎当过马路,稀屎拉一裤。”预示着老杆子玩世一生,退休后在医院当保安,依然不安分守己,不向命运低头;他横行一世,不过是“拉稀屎一裤”的反英雄。而这些民谣又暗含着时代氛围、世俗社会的时尚潮流。不同时期的“民谣”最能反映时代风向的转换、民间好恶的标准以及社会情感的传递。民谣里既有民间隐痛,也有真情流露。《南京往事》里的近百首民谣谚语的引入,实际为小说凭添了厚重的文化含量,使得小说在叙述故事的时候,人物形象在那些民谣的吟诵和感喟中更加生动鲜明,摇曳多姿。
王晓华先生是著名民国史研究专家,在中国历史第二档案馆辛苦爬梳多年,熟稔有关南京的各种正史资料、闻人掌故、野史笔记,此前曾在央视、凤凰卫视以及其他卫视讲述军统秘史,颇受欢迎,而写小说则是晚近的事情。从这部长篇作品来看,王晓华先生对小说技艺不仅不显得生涩,而且一上来就是个高起点,一出手就给我们一个惊喜。这部《南京往事》完全按照作者自己的观察和思考,信笔写来,毫无拘束。因为作者没有因袭的负担,暗合了凯鲁亚克的笔法,以反技巧和随性书写的方式,将自己对生活和社会几十年的观察集中在“老杆子”一人身上,以传记体加野史化的笔触,塑造了一个在南京土生土长、与南京这个城市血肉融合的草莽英雄和江湖大哥的一生。
“老杆子”无疑是一个“反英雄”的形象,也是在当代文学史上能够立得住的、不多见的典型之一。一部当代史,就这样经由“老杆子”形象串联起来,它带有明显的民间江湖气质,是当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层面。其既不属于国家主流文化语境中的市民社会或世俗社会,也不属于现在许多作家书写的所谓“底层”(其中多数为“伪底层”),而是介于国家权力控制下的市民社会与自发自足的民间世俗社会之间的灰色地带。在这个灰色地带中,国家权力管控力薄弱,民间世俗力量也没有完整的话语权。它自有其生存法则和发展规律,即所谓的“亚文化”。“老杆子”成长、生存于其间,他正是这种“亚文化”培养出来的草莽名流和狠角色。《南京往事》的独特之处,正是通过“老杆子”这一特异的形象揭示出了这个社会“亚文化”的隐秘存在。与迪安和萨尔等美国“垮掉一代”的文学形象相似,“老杆子”这一形象同样成为主流社会的叛逆者和虚伪文化的掘墓人。就此意义而言,王晓华一出手就给中国文坛带来了一个重要的文学典型,带来了一部南京味儿十足的中国版《在路上》。
作为史学专家,王晓华必然具有“考据癖”;而这一癖好必然影响小说的写作。在写到“老杆子”的父母亲如何相识相知的时候,即从第三十章到三十六章,小说信马由缰地来到“民国”——写了1923年土匪孙美瑶临城大劫案,写了国民党七十四师如何被歼灭,还写了1937年南京城破的各种往事,当然主要还是写“老杆子”的父母和祖父母的各种传奇经历。这些故事既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也为“老杆子”这个匪气十足的民间英雄形象找到了历史根源:原来他的祖辈、父辈都是黑社会青帮的重要骨干和头目。我认为,这样处理的确给小说带来了历史的厚重感和故事性,是不是还给这部小说的自在结构带来某种损失,需要进一步探讨。好在小说的内在气质与这段民国叙述毫无违和感,因为无论是现实还是历史,讲的都是民间传奇和社会夹层中的豪情壮举。如果这部小说的下半部分再充实和完善一些,也就说,如果在讲述老杆子退休之后的故事时再细致和深入一些,我想,这部小说就更加完美了。
2018年6月26日草于京北回龙观
注: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著名学者、作家与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