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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墨家组织

与先秦诸家相比,墨家的一个显着特征就是拥有一个非常严密的、以“巨子”为首领,在其内部奉行严格的纪律的组织。而其组织在许多方面还体现出了类似宗教组织的特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巨子为首

墨家的首领称为“巨子”,下代巨子由上代巨子选拔贤者担任,代代相传,墨家众徒必须绝对服从巨子的命令,为实施墨家的主张,舍身行道。因墨家主张尚贤,巨子被认为是天下最具贤德、圣智、辩才之人。《庄子·天下》篇言:墨家“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至今不绝”,即是说,墨家巨子在其组织内拥有绝对的权威。《墨子·备梯》篇说禽滑厘子事侍奉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给使,不敢问欲”,即体现了这一点。并且后世的巨子为前世的巨子所指定,孟胜死难阳城时,即是指定宋国贤人田襄子为下一代巨子,而墨家子弟则无条件服从了这一指派。梁启超便将这一制度与各大宗教教主的产生方式相类比,他说巨子的选任制度“与基督教之罗马法王相类”,“又颇似禅宗之传衣钵也。”

2.墨者之法

墨家组织内有严格的“墨者之法”,且执法如山,不徇私情,即使巨子本人也不例外。《吕氏春秋·去私》篇记载,墨家“巨子”腹朜的独生儿子杀了人,秦惠王因腹朜年老无后,特加赦免。但腹朜以“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为由,大义灭亲。这足见墨者之法的严厉性。

3.绝对服从

墨家组织内部的一切事务皆由巨子操控。对于墨家内部各弟子的行动,皆由巨子统一规划和指挥。即使是组织内部的成员到诸侯国去做官,也由巨子统一推荐、指派,如《墨子·鲁问》篇记载,公尚过去越国做官,即是墨子所委派,《耕柱》篇又有墨子派耕柱到楚国做官,另外还有高石子去卫国做官,曹公子去宋国做官,皆是由墨子亲自指派的。而且,巨子在墨家弟子做官前,往往还会派相关人员前去游说铺垫,如胜绰去齐国做官与罢官,都是由其弟子如高孙子等人前去游说的。而墨家弟子已经做官后,也时时受到墨家巨子的掌控。而在外派弟子辞官离开诸侯国时,也要回墨家总部陈述离开的理由。如《贵义》篇载“子墨子仕人于卫”,“所仕者至而反”,要向墨子汇报辞官的原因。而如果派出的墨家弟子工作不力,则会迅速地将之召回,并严厉批评其工作不力的错误。如墨子怒斥胜绰并派人将其从齐国召回,即是因为他不仅工作不力,而且助纣为虐的缘故。而与之相应的是,墨家弟子对于首领“巨子”则是无条件的服从,即使“赴火蹈刃”,也在所不辞。

4.明确分工

墨家内部组织严明,其集团内部成员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分工。分工的原则是各尽所能、扬长避短:

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墨子·耕柱》)

即就像从事筑城工程一样,能筑墙的人去筑墙,能填土的人去填土,能挖土的人去挖土,必须明确分工。而对其弟子,墨子将他们分为三类,“谈辩”类,负责游说诸侯、出仕为官,以推行墨家的政治理想;“说书”类,负责记录、整理墨子的言行思想,并以此教授后学,以发展、传播墨家思想;“从事”类,负责研究守御器械,帮助弱国守城卫地,以实现“兼爱非攻”的墨家理想。

5.财产一体

墨家内部还实行一体化的经济制度。墨家成员本着“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墨子·天志》)的原则,要求出仕的墨家成员有义务缴纳部分薪俸给自己的集体。例如,耕柱子仕楚,一次捐献“十金”,并对墨子说:

后生不敢死,有十金于此,愿夫子之用也。(《耕柱》)

由此可见,墨家弟子出仕后需要上缴薪金给巨子,以供墨家组织统一支配。这种经济一体化的措施,更进一步体现了其组织的严密性。 pvUNIyO/6N1S19vo0rcwOCH9BKtT6Dc2uiWl3q00isXohuDAuB8M10lbtN3Yoh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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