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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儒门“叛徒”

如前所述,战国至秦汉相关文献评介先秦显学时,往往儒墨同称、孔墨并举。其实,近代学人亦多有“儒墨相用”之说。这种情形与墨子的思想渊源息息相关。从传世文献记载与《墨子》文本主体论域看,墨子极有可能原出儒门,其思想的形成与儒家有明显相因相承的一面,但从每一论题的具体观点和结论看,墨子与儒家又多是针锋相对甚至水火不容。儒家所要解决的诸多课题,都是墨子一生所批判反思的课题。这一点,既是我们了解墨子其人的关键,也是我们进入《墨子》总体思想的最佳切入点。

1.受业于儒

早在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结构的大调整,一向被传统贵族垄断的所谓“官学”也随之衰落,开始走向民间,“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社会上出现了学术知识逐步下移的局面。

古代知识本为贵族专利,各类专业知识都垄断在贵族官员手中,此即所谓的“官学”。但由于春秋之世社会结构的大调整,使得官学随着一部分贵族的没落而流散,于是,大量原本为贵族垄断的专业知识进入民间,使得下层的平民有了接受这些专业知识的机会,从而在社会中形成一个由没落的贵族成员和新进平民组成的阶层,这就是在春秋战国时代叱咤风云的“士”阶层。他们“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四处奔走游说,兴办私学;加之新兴统治阶级因竞争需要而出现的对人才的渴求,从而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追求知识学问的热潮。春秋末年的私学讲学规模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相传孔子创办的私学就有弟子三千,身通“六艺”者72人,这在当时恐怕是最大的求学团体,其影响自然非比寻常,这就是影响中国社会两千多年最为有力的学派:儒家学派。

家道早衰、自称贱人的墨子之所以有了受教育的机会,应该正得益于这一思想知识演进的大格局。而据《淮南子·要略训》记载,墨子早年接受的教育,正来自于孔子开创的儒家“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

当然,墨子和孔子并不同时,他不可能直接从孔子那里受到教育,我们根据对《墨子》一书中关于墨子与儒门弟子交往、论辩的大量记载推测,他极有可能曾从学于孔子的一位再传弟子或与其同时代的儒家学者。但这位再传弟子或儒家学者究竟是谁尚不清楚,不过根据《吕氏春秋·当染》篇的记载,他可能是精通古代宗庙礼仪的史角的后人:“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恒王使史角往,惠王止之。其后在于鲁,墨子学焉。”史角是春秋时周天子的郊庙之官,专司祭祀礼仪,一贯注重周礼传统的鲁国将举行郊庙祭祀活动,便将史角特地从周天子那里恭请而来,并最后把他留在了鲁国。此后他的后代便定居于鲁国,墨子应该就是跟随其中一位学习儒学的。

早期儒家的教育都是以礼、乐、射、御、书、数,即“六艺”作为基本课程,同时以《诗》《书》《礼》《易》《乐》《春秋》六部经典,即“六经”作为基本教材的。“六艺”主要侧重于六种技术能力的掌握,而“六经”则主要侧重于六种理论知识的掌握。

而墨子早年学习的内容应该就包括了以上这些技术知识。《淮南子·主术训》即认为,墨子和孔门弟子一样:“皆修先圣之术,通六艺之论”,说明他是一位身通“六艺”之人。

不仅精通“六艺”,墨子对“六经”也是相当熟悉且极有心得的。这从《墨子》一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墨子》书中对《诗经》《尚书》中的文字多有引述,而《春秋》中的人物典故也随处可见。同时,对于“六经”中记载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圣王,墨子也是再三致意,多次表达其推崇景仰之情。当然,墨子对于“六经”记颂娴熟,达到随口征引的地步,这与他自身的好学、勤学有关。如同孔子的“博学多闻”,庄子亦曾说墨子“好学而博”(《庄子·天下》),诚如斯言。

《墨子·贵义》篇记载的一个故事颇能说明问题:墨子南游到卫国去,车中装载的书非常多。他的学生弦唐子见了之后好生奇怪,便问道:“老师您曾教导公尚过说:‘书不过用来衡量是非曲直的工具罢了。’那么,现在您带了这么多书,又有什么用处呢?”墨子说:“过去周公旦早晨读一百篇书,晚上见七十士。所以周公旦得以辅助天子,而他的美善嘉德也传到了今天。我上没有承担国君授予的职事,下没有耕种的艰难,如何敢抛弃这些书呢!”墨子以西周初年政冶家周公为榜样,在出游的路上也不敢荒废读书。可见墨子确实是把刻苦读书、勤奋钻研作为自己的本分的。

不过,随着墨子对于儒家学问的研习的深入,他凭着平民出身对于理论与现实关系的高度敏感,日益发现了儒家、特别是儒家后学教条化之后的思想的局限性和弊病,从而转向了批判儒学的立场。也正是在逐步深入批判儒学的过程中,墨子的思想渐渐彰明且成熟起来。某种意义上说,不理解儒家的思想,也很难领会墨子思想学说的真正意义。

2.叛出儒门

据《淮南子·要略》的记载,墨子对于儒学的反对是从他对“儒家的繁饰礼仪不仅无助于救世,而且劳民伤财”的认识开始的:

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显然,墨子对于儒家的批判,是建立在入乎其中、对其理论有深入理解的基础之上的,同时,这种批判也决不是墨子为了自立门户而排斥异端的结果。相反,这种批判是完全建立在维护广大劳苦人民的利益的立场之上的。换言之,匡时救世,是墨子叛出儒门的根本动机和最终目的。所以,墨子对那些繁缛的礼节及厚葬久丧之陋习深恶痛绝,并予以全面的抨击。与儒家推崇西周的典章制度不同,墨子高度赞扬夏朝的建立者大禹的自苦行义精神,这就是所谓“背周道而用夏政”。

应该说,儒墨两家都是针对同样的社会问题即春秋以来“礼坏乐崩”的社会乱局而生,也都希望通过政治、人伦的改造,达到变革社会,救治天下的目的。但是两者对于如何救世的方法和途径却有很大的不同,后来两家的相互驳难愈演愈烈,甚至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如果说,儒家礼乐烦琐而扰民、劳民,伤财害事,这是墨子最终走向反对儒家立场的契机,那么在后来他与儒门弟子程子的对话中,他进一步揭示了儒家“足以丧天下”的四种政治主张,即:儒家不信天鬼、厚葬久丧、弦歌鼓舞、相信天命(《墨子·公孟》)。当然,如果我们深入到《墨子》之中,便会发现还有很多截然不同之处,某种意义上说,墨子与儒家几乎在每一种重要主张上都是针锋相对的。也正因为如此,墨家被后来的大多儒家代表人物视为水火不容的异端,从孟子、荀子直至理学宗师朱熹,莫不如此。或许这也正是墨家自汉代后湮没无闻、由“显学”而成为“绝学”的最大原因。毕竟,儒家正是在汉代,才成为帝制中国意识形态的主导学说的。

根据前人的概括和我们的总结,我们可以看到,墨子思想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与儒学具有明显的不同。

第一,儒家亲亲,墨家兼爱。

所谓“亲亲”,就是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来决定付出道德情感的多少。《礼记·丧服小记》对“亲亲”有一个比较具体的解释: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所谓“杀”,就是“减”的意思。“上杀”,是由父到祖父,再到曾祖父,再到高祖父,共四世而结束血缘关系,一层远于一层,彼此的感情也层层递减。“下杀”则是由子到孙,再到曾孙,再到玄孙,血缘关系和情感也层层递减。“旁杀”则是由亲父到亲兄弟,由亲祖父到亲从父兄弟,由亲祖父到亲从祖父兄弟,一直到亲高祖父到从族昆弟,其血缘关系和彼此情感也是层层递减而至穷尽。“亲亲”是儒家宗法伦理的重要内容。而墨子则反对宗法制度,主张打破血缘关系上的远近亲疏之别,呼吁无差别的博爱,他认为唯有如此,才能打破大国攻小国、大家篡小家、强凌弱、众暴寡、诈谋愚、贵傲贱的社会不平等格局,这就是他所谓的视人如己的“兼爱”。

第二,儒家尊尊,墨家尚贤。

宗法制度体现在血缘关系是一种提倡差等关系的“亲亲”原则,体现在政治方面则为一种等级政治,即“尊尊”。“尊尊”指处于社会等级的低位者,都应该尊敬、服从居于高位者。孔子严辨君子、小人,孟子区分劳心、劳力,都是崇尚“尊尊”原则的例证。所以,尽管他们也主张任用贤才,但无不受到宗法格局的限制,往往使出身贵贱问题,主导了贤才的选拔。而墨子则明确提出如下尚贤主张:

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

这就将选才的范围扩大到了农夫、百工阶层。

第三,儒家繁饰礼乐,墨家非乐节葬。

对于儒家而言,不仅将礼乐视为其敦化世道人心的根本手段,更将实现礼乐政治作为其最大的理想。但究其底里,礼乐制度本身是维护“亲亲”、“尊尊”差序格局的前提。所以荀子说:

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天下之本也。(《荀子·王制》)

同时,作为“礼”的一个重要组成,丧葬活动在儒家那里亦得到高度重视。在儒家看来,丧葬既可达到慎终追远的目的,又可体现现实社会等级的差别,因此特别强调厚葬久丧,孔子即说: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阳货》)

而对于墨子而言,因为根本上反对世袭的等级制度,所以他只看到礼乐的经济后果,而将礼乐视为旷费时日、劳精伤神、徒费钱财的“无用之举”,必须予以废弃:

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当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民衣食之财,将安可得乎?即我以为未必然也。(《墨子·非乐上》)

而对于厚葬久丧,墨子认为它既费钱财,又败男女之交,因此也不利于人口的正常增长,因此专门作《节葬》一文予以反对。

第四,儒家耻言功利,墨家义利并重。

儒家以道德为人之天然情感,属于内心的本然“善端”,那么,就与外在的功利考量无关。不仅如此,过多的功利考量,恰恰是道德的对立面,所以儒家往往只言施与,不言回报。孔子即说: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

墨子重义,甚至自苦行义,自有其超功利的一面,但他并不耻言功利,相反,他还将“利”提高到了相当高的地步:

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墨子·兼爱下》)

当然,墨子这里所谓的“利”,乃是天下公利,而绝非一己私利。但儒墨两家对于“利”的态度差别,毕竟还是相当明显的。与儒家耻言功利相对,墨子每谈“兼相爱”,必以“交相利”并提。

第五,儒家敬天远鬼,不言祸福;墨家尊天明鬼,专言赏罚。

儒家认为,道德行为的根据在于人的内心,而无关于天意鬼神,祸福全由自招。孔子说:

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

都是将鬼神存而不论。孟子则云:

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孟子·公孙丑上》)

则是将人的祸福,限定在人自身的作为之上,而与天意鬼神绝缘。而墨子则从道德功效的角度,特别强调天志鬼神的赏善罚恶作用,如他说:

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天志上》)

当然,值得指出的是,墨子强调鬼神的赏善罚恶作用,更多的是针对约束统治者的行为而立论的,具有强烈的神道设教的色彩。

第六,儒家信命,墨家非命。

为了证明社会“亲亲”、“尊尊”的差序格局的合理性和永恒性,儒家以“天之所命”为根据。孔子说:“唯上智下愚不移”(《论语·阳货第十九》),子夏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即是说人的贫富贵贱死生,都是天命所为,非人力可改变的事实。当然,儒家以此立说,也是为了突出强调道德的自主性、自为性。但毕竟,安命、顺命,确实是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特色。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孟子说:“莫非命也,顺受其正。”(《孟子·尽心上》)等等,可以看出儒家对于“命”的强调和重视。而墨子基于他反对等级制度的平民立场,强烈反对“命”的存在,认为“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墨子·非命中》)。他担心,如果承认命运,则人就不会强力从事,为政者不从政,劳作者不劳作,社会必将趋于混乱。

通过以上几点,足以看出儒墨之间的巨大差别。考虑到墨子早年曾受过儒家教育,则墨子理论显然有与儒家针锋相对的倾向。当然,儒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不仅于此,在《墨子》一书中,有不少墨子与儒家学者进行思想交锋的实例。如在《墨子·公孟》篇中,针对教育方式问题,墨子反对了儒家学者“君子若钟、不扣不鸣”的观点,提出要主动大张旗鼓地宣扬自己的观点;而对于儒家后学一味崇古、以“古言古服”为当然典范的情形,墨子提出是社会公义而非古今才是判别嘉言令行的标准;也正因此,墨子明确反对儒家“君子述而不作”的观点,主张应当“古之善者则述之,今之善者则作之”,等等。 0s0RojpFAsg3jM3/TzP4xRDmuctkntcy0ps19Iq/xs/6JVLf59INIeGMntny59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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