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命小孩子学诗,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还要加一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没有这个“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上面的兴观群怨事父事君没有什么意义;没有兴观群怨事父事君,则“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也少了好些意义了,虽然还不害其为专家。在另一处孔子又有犹贤博弈之义,孔子何其懂得教育。他不喜欢那些过着没有趣味生活的小子。
我个人做小孩时的生活是很有趣味的,因为良辰美景独往独来耳闻目见而且还“默而识之”的经验,乃懂得陶渊明“怀良辰以孤往”这句话真是写得有怀抱。即是说“自然”是我做小孩时的好学校也。恰巧是合乎诗人生活的缘故,乃不合乎科学家,换一句话说,我好读书而不求甚解,对于鸟兽草木都是忘年交,每每没有问他们的姓名了。到了长大离乡别井,偶然记起老朋友,则无以称呼之,因此十分寂寞。因此我读了孔子的话,“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我佩服孔子是一位好教师了。倘若我当时有先生教给我,这是什么鸟,这是什么花,那么艺术与科学合而为一了,说起来心向往之。
故乡鸟兽都是常见的,倒没有不知名之士,好比我喜欢野鸡,也知道它就是“山梁雌雉”的那个雉,所以读“山梁雌雉子路拱之”时,先生虽没有讲给我听,我自己仿佛懂得“子路拱之”,很是高兴,自己坐在那里跃跃欲试了。我喜欢水田白鹭,也知道它的名字。喜欢满身有刺的猬,偶然看见别的朋友捉得一个,拿了绳子系着,羡慕已极,我害怕螳螂,在我一个人走路时,有时碰着它,它追逐我,故乡虽不是用“螳螂”这个名字,有它的土名,很容易称呼它,遇见它就说遇见它了。现在我觉得庄子会写文章,他对于螳螂的描写甚妙,因为我从小就看惯了它的怒容了。在五祖山中看见松鼠,也是很喜欢的,故乡也有它的土名,不过结识松鼠时我自己已是高小学生,同了百十个同学一路旅行去的,它已不算是我个人的朋友了。再说鱼,却是每每不知道它的名字,只是回来向大人说今天我在河里看见一尾好鱼而已。后来做大学生读庄子,又是庄子!见其说“俺鱼出游从容”,心想他的鱼就是我的鱼吧,仿佛无从对证,寂寞而已。实在的,是庄子告诉我这个鱼的名字。
在草木方面,我有许多不知名,都是同我顶要好的。好比薜荔,在城墙上挂着、在老树上挂着,我喜欢它的叶子、我喜欢它的果实,我仿佛它是树上的莲花,——这个印象决不是因为“木莲”这个名字引起来的,我只觉得它是以空为水、以静穆为颜色罢了,它又以它的果实来逗引我,叫我拿它来抛着玩好了。若有人问我顶喜欢什么果,我就顶喜欢薜荔的果了,它不能给人吃,却是给了我一个好形状。即是说给了我一个好游戏。它的名字叫作薜荔,一名木莲,一直到大学毕业以后才努力追求出来的,说起来未免见笑大方。还有毂树,我知道它的名字,是我努力从博学多能躬行君子现在狱中的知堂老人那里打听出来的,我小时只看见它长在桥头河岸上,我望着那红红的果子,真是“其室则迩,其人则远”,可望而不可即了,因为我想把它摘下来。在故乡那时很少有果木的,不比现在到处有橘园,有桃园,有梨园,这是一个很好的进步,我做小孩子除了很少很少的橘与橙而外不见果树了。或者因为如此,我喜欢那毂树上的几颗红果。不过这个理由是我勉强这么说,我不懂得我为什么喜欢它罢了,从现在看来它是没有什么可喜欢的。这个令我惆怅。再说,我最喜欢芭茅,说我喜欢芭茅胜于世上一切的东西是可以的。我为什么这样喜欢它呢?这个理由大约很明白。我喜欢它的果实好玩罢了,像神仙手上拿的拂子。这个神仙是乡间戏台上看的榜样。它又像马尾,我是怎样喜欢马,喜欢马尾啊,正如庾信说的,“一马之奔,无一毛而不动”,我喜欢它是静物,我又喜欢它是奔放似的。我当时不知它是芭茅的果实,只以芭茅来代表它,后来在中学里听植物学教师讲蒲公英,拿了蒲公英果实给我们看,说这些果实乘风飞扬,我乃推知我喜欢芭茅是喜欢芭茅的果实了,在此以前我总想说它是花。故乡到处是芭茅做篱笆,我心里喜欢的芭茅的“花”便是在蓝天之下排列成一种阵容,我想去摘它一枝表示世间一个大欢喜,因了我守规矩的缘故,我记得我没有摘过一枝芭茅。只是最近战时在故乡做小学教师才摘芭茅给学生做标本。
(原载一九四七年一月十八日天津《大公报·星期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