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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活与事业
(1952—1957)

戴维·里夫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波士顿出生。桑塔格自己的爱尔兰保姆罗丝·麦克纳尔蒂帮着带他。他们家住在哈佛园 附近一栋很小的房子里。戴维这个名字是根据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作品 来起的——意味着将成为杰作。桑塔格对他极为宠爱。后来她说,她不想“错过做母亲的伟大经历”。

戴维长到一岁半的样子,米尔德丽德来看这小两口。她对女儿说:“哦,他很迷人。苏珊,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孩子。”妈妈的话让桑塔格回想起自己孤独的童年,她因此决心为戴维提供一个更加温暖、更加利于他发展的环境。在怀孕期间,桑塔格看西蒙娜·波伏瓦的《第二性》,当然认真思考书里说的那些话:“每个孩子天生都是上帝……每个母亲都望子成龙。”“小孩,小孩怎么样?”戴维心焦的父母会经常询问对方。

桑塔格后来讲了个故事,概括了戴维对他们家妙不可言的、对修养要求很高的家庭气氛所作出的反应:

那是很久以前住在坎布里奇时发生的事情……我们当时邀请马尔库塞和我们住在一起。他太太刚去世。我们会不断地讨论哲学问题,有时谈到深更半夜,然后接下去一直讨论到早晨。我现在猜想戴维可能听到我们讨论黑格尔了,因为他下楼吃早饭的时候,他几乎就是冲到餐桌边上,嘴里说着“黑格尔,贝格尔,黑格尔,贝格尔”。 他当时肯定只有两三岁的样子。

一九五三年秋,桑塔格在位于斯托斯的康涅狄格大学注册,读英语研究生。她为何选择了这样一所大学不太清楚,尤其是从(小夫妻俩住的)坎布里奇到康涅狄格的斯托斯区间来回很不方便。桑塔格后来在哈佛获得硕士学位,哈佛应当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但是,一些两年就获得学士学位的芝加哥大学毕业生要被一流的研究生院录取是有困难的。康涅狄格大学的培养计划不如哈佛有名,但为桑塔格提供了一个助教的职位。她是个私下里十分自信的女子,是她所在系里最杰出的人才。与别的研究生一样,她也教英语写作课。她衣着传统,就是裙子,宽松的上衣,平跟鞋一类,而且不施粉黛。她给人的印象是有些乱;似乎很少梳理她的一头长发。她平时住宿舍;周末回到坎布里奇和菲利普、戴维团聚。

桑塔格发现康涅狄格大学的教育缺乏挑战性,教授们显得平庸。一年后,她没拿学位就离开了。在以后几年里,观察过桑塔格的人对她的印象是令人舒心的匆匆过客:她在布兰代斯旁听,在哈佛园散步,显露出不可抵御的性感、智慧和开放。

一九五四年秋,桑塔格开始在哈佛听英语课,第二年,她注册攻读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尽管有好多年,参考书上都把她列为拥有两个硕士学位的毕业生,但实际上,她只拿到过一个硕士学位,即哲学硕士学位。她师从像神学家保罗·蒂利克这样的名家,一九五六年(在她参加预考时),她所在的系把她排在“哈佛和拉德克利夫十九名博士候选人第一名”。在哈佛,她没有得到在芝加哥大学得到的那种指导。“哈佛是所一流大学,但也还是一所普通大学,有的是总菜单,没有‘对路子的方法’。”她后来对一位访谈者如是说。当然,哈佛大学的确让她了解到“一整套全新的教学角度……撰写长篇论文,请你的教授认真审读并进行评议”。

朋友们记得她是“一个喜欢切磋思想的人,出色、独到、无畏,她的理解极其迅速,和她在一起进行切磋是一大乐事”。桑塔格身穿褐色仿麂皮夹克,留着一头亮泽飘逸、又长又黑的秀发,她姗姗来迟,在教室前排亨尼·温卡特这个朋友为她留的座位上坐下。有一次,她瞥了一下温卡特文件夹上的笔记,埋怨道:“你总在笔记边上开什么购物单。”庸常的东西侵入思想领地似乎让桑塔格感到恼火。

雅各布·陶布斯是最有人格魅力的教授,他深深地吸引了桑塔格。这个宗教学教授穿的西装皱皱巴巴,走路姿势难看,体格上不属于健美一族。他身高也许不到五点六英尺,下巴无力,一张精灵似的小脸,但是,他的双手富有表现力,讲起课来字正腔圆,无可挑剔,举止也让人着迷。他能脱稿讲课,似乎直接进入了他讨论的经典作家的生活。他在圣保罗、诺斯替教派以及早期基督教发展及教派研究方面颇有造诣。这个饱学之士能够突然将话题转到对一个当代作家(如让·热内)的讨论上来,并使得古代与当代世界的联系天衣无缝,让人惊叹不已。学生们觉得他具有控制他人生活的力量。他会盯住一个学生不放,告诉他可能喜欢波德莱尔的哪一首诗,不喜欢哪一首。他会为学生买一件礼物,比学生自己去买的还要称心如意。如果哪个学生不同意他的观点,陶布斯会肯定学生的立场的价值,然后,以此为途径来解释他自己的观点。正如有个学生所说的那样,“与陶布斯谈天气都像是讨论《魔山》某页的内容一样。所有的话题都是那么充满形而上的玄妙。因为你在那儿对他来讲所具有的意义完全不同于对别的教授。即使你想把雅各布·陶布斯从你的意识中抹掉,你也做不到。”局外人羡慕他有这么多信徒,但想到自己没有被吸进他的漩涡之中,心里倒也觉得无比的轻松。

陶布斯一九二四年生于维也纳,是维也纳首席拉比的后人,他本人后来也成为拉比,在巴塞尔和苏黎世修哲学和历史,并在苏黎世获博士学位。他先后在纽约的犹太神学院和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任研究员,然后又成为哈佛大学洛克菲勒研究员。他是名优秀教师,但也是个鲁莽的好色之徒。他热衷于和多个女人做爱。见人家第一面,才说了句你好,他就会以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对她动手动脚,令旁人惊讶得目瞪口呆。

他课上第一排坐着三个女人:都是一头长发,都穿着长裙,都妩媚动人——仿佛刚从内盖夫沙漠走出来似的。她们是苏珊·桑塔格、埃尔莎·弗斯特(日后成为纽约一流的精神病专家),还有苏珊·陶布斯(雅各布的太太)。苏珊·陶布斯是个可爱的美人。有人让陶布斯班上一个学生描述一下她的时候,该学生问道:“是哪部悲情片 中的哪个黑女郎?”两个苏珊尤其相似。她们俩小时候都很孤独,都不怎么对男孩感兴趣,也都不像其他年轻女郎那样沉迷于自己的外貌。她们希望“自己呆着,没人来烦”。两人都拒绝接受社会希望女人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的理念,她们探求自己的思想。

对两个苏珊,雅各布·陶布斯都讨论信仰什么的问题,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注入强劲的宗教与理性成分。他探索“诺斯”现象——对产生诺斯替教派寻求的一种独有的知识形式的精神真相的直觉理解。早期的基督教运用其“伊甸园堕落”的思路,展开讨论一种诺斯替观点,即人类已经将自身与自然相分离,与宇宙统一性相分离,而这种统一性恰恰是古希腊人所珍视的。陶布斯说,人类是在罗马帝国时期通过对作为流放者的自我体验而发现自我的。“诺斯”揭示了人与宇宙的分离。

陶布斯能够看穿诺斯替教派,并对之提出犀利的批判,但同时,他又照样引导人们注意该教派让人感到兴奋和激动之处。他对圣保罗反对诺斯替教派的观点十分着迷,但是,圣保罗教义中还残留了诺斯替式思维方式,对此,他也同样的着迷。他可以作为一个个案,自己是个具有宗教魅力的人,却告诫别人要警惕这类人。

从陶布斯那里,桑塔格吸收到一种对相反观点的想象性同情与同时进入有冲突的思想倾向之中的能力。比如,在《反对阐释》中所体现出的辩证思维上,陶布斯起到了主宰的作用,因为在该文中,她力求在关于内容与风格的不同观点之间保持某种张力。

桑塔格也在《弗洛伊德:道德家之心灵》(一九五九)上花费了时间和精力,这本书日后使菲利普·里夫声名鹊起。尽管苏珊不是正式的合作者,但是,这本书完全是夫妇俩合作的结晶,就和小戴维一样。夫妇俩将美学和知识糅合在一起,时不时提及尼采和霍桑、马克思和马修·阿诺德。弗洛伊德的女性观他们不敢苟同,认为他的厌女症不只是小瑕疵,而是现代哲学、文学和心理学界其他了不起的大评判家(如尼采和劳伦斯)共有的一个大缺点。与他们一样,弗洛伊德将感性与知性割裂开来,致使人们长期以来坚持认为,爱思考的女人不那么有女人味,而有着男性的头脑。

里夫骨子里是个保守主义者。在《弗洛伊德》第一版“鸣谢”部分,他将桑塔格置于传统女性地位,向她致谢,在她的名字后加上她说她本人从未用过的夫姓:“我妻子——苏珊·里夫——为本书做出了毫无保留的奉献……”多年后,在《老爷》杂志上,他写道:

我是个传统的男人。我认为结婚就要生子,婚姻意味着建立一个传统的家庭。我就是无法适应她要的那种家庭生活。你知道,有家庭,也有反家庭,我想,我们的家庭属于后者。

尽管对弗洛伊德表现出种种怀疑,但是,里夫对他抱有一种相当美妙、甚至崇敬的印象。他为作为男人和思想家的弗洛伊德而辩护:“弗洛伊德需要一个标准的犹太婚姻,在这一婚姻中,妻子是一个标准的犹太家庭的王后和管家。从这一传统的桥头堡,理论家弗洛伊德向整个腐败的家庭帝国发起进攻,但最终没有去冒最大的风险,把自己与忠实地实施家庭帝国的信条相隔离。”为了颠覆传统,弗洛伊德非得固守在传统之中吗?毫无疑问,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让人了解得更多的是里夫,而非弗洛伊德。

桑塔格希望在自己想打点行装、准备动身的时候,就能如愿(一如米尔德丽德·桑塔格的作风)。她希望把戴维随时托付给罗丝,或者菲利普,要不就是他的家人——就像她儿时被托那样:

我真的想过我要有几种不同的生活,但有一个丈夫却要过几种生活真是谈何容易——至少有着我那种紧张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婚姻是这样;我们俩整天在一起。要知道,你无法一天二十四小时和某个人在一起,年复一年,从不分离,然后,如果你愿意,还想同时有自由,去发展、去改变、去飞香港……这是不负责任的。因此,我才讲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你得在生活与事业之间作出抉择。

桑塔格说这番话的时候,也许是想到了诗人威廉·巴特勒·叶芝的著名诗行:作家需要作出抉择/在美好的生活与成功的事业之间。

桑塔格对自己的婚姻并不感到后悔,但是婚姻仅仅是她生活的模式之一。她发现婚姻过于束缚人了:“我十分幸运,年纪轻轻就结婚生子。我结婚生子了,现在不用再做这些事情。”她曾对采访者讲,婚姻期间,她一直忠实于里夫。坎布里奇谣传里夫未能在性生活方面满足桑塔格。桑塔格一个机敏的同学说那是“一桩复杂的婚姻”。

一九五七年,二十四岁的苏珊·桑塔格获哈佛大学哲学硕士学位。在保罗·蒂利克的力荐下,桑塔格获得美国大学妇女协会的奖学金,得以在一九五七至一九五八学年呆在牛津大学圣安妮学院,为撰写以《伦理的形而上学推测》为题的博士论文做准备。菲利普·里夫则获得同一学年斯坦福大学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的资助。戴维将由菲利普家人照看。

两人均未提离婚的事。这甚至都算不上是试分居。里夫和桑塔格似乎不允许自己有他们的婚姻就要走到尽头的想法。如同桑塔格的短篇小说《宝贝》中的那对夫妇一样,合,缘于强烈的情感;分,亦因为这份强烈的情感。小说中,夫妻双方同意:“人们时不时得分开一阵儿,这样有好处。” k6hIuiR2J5XFVcbYagIdPdPv6K8VTcfAvCk07auvUGRYl8JNOCWPExTpTd2F71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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