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桑塔格曾在一本全国性杂志上看过一篇介绍芝加哥大学的文章。校长是罗伯特·哈钦斯——一个英俊潇洒、能言善辩、生龙活虎的人物。他是一个“明星”,与当时的其他大学校长不同,他是一位激发公众想象力的教育家。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他先后做了八百多场公开演讲,为大学课程中经典作品的中心地位辩护, 为哲学至关重要的作用辩护。他认为,在一个专门化、学术训练加强化和分门别类化的时代,哲学已受到腐蚀。哈钦斯的理念是,大学应当成为那些在人文科学方面接受博雅训练的杰出思想家的家园。在一名把现代文丛中的巨作一路读下来的女生看来,这听上去肯定像志同道合的人呆的“别处的”那个世界。桑塔格后来说,她之所以选择芝加哥大学,原因就在于这所大学没有橄榄球队,学生在那里所做的一切就是读书。她最喜欢的一个教授——内德·罗森海姆——讲过,如果芝加哥大学在哈钦斯全盛时期有一支橄榄球队,那么,能当教练的也只能是亚里士多德了。
对所有北好莱坞中学的毕业生来说,芝加哥大学都是一个引人注目的选择。在许多南加州人的眼里,芝加哥大学代表了差劲的中西部——一个充满暴力的城市,降格为贫民窟的校园,由激进分子控制。要把从北好莱坞高中毕业的苏珊一下子送到有着恶劣的仲冬气候的芝加哥,米尔德丽德心里难受极了,到了最后一刻,她打退堂鼓了:“上芝加哥?在南边?那里,放眼望去都是共产党和黑人。”芝加哥大学有着学生运动和参与政治的传统,在这一点上,能与之相媲美的仅有纽约城市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了。
事实上,芝加哥大学要吸引并留住学生已经成问题,因为人们有类似米尔德丽德这样的忧虑。苏珊提出申请的时候,芝加哥大学已经遇到了注册量的严重滑坡。调查表明,有希望前来就读的学生担心素质每况愈下的邻里,城市本身当然从未改变其糟糕的形象,但是,大学的维护者对此则表示欢迎。“这是我们的城市,”内德·罗森海姆说道,“这座城市有一种倔强的品质,这一点在我们的大学里同样存在。这是一座能有所成就的伟大城市,她活力四射……她已经将大量的活力输送给了这所大学。”
学生对这种激烈的都市竞争,还有被他们视作哈钦斯式的、狭隘的、精英的经典著作的做法产生了畏缩情绪。哈钦斯几乎不理睬这种牢骚,他像桑塔格一样,反对青少年的这种想法。他指出,只有在美国,高等学校才表示要塑造学生的性格和培养学生的社交技巧。美国人对教育太多愁善感,教育不应当娇宠学生,也不应当指望给他们提供家庭价值观。实际上,他当年被吸引到芝加哥大学来,就因为这是美国惟一一所有着欧洲气息的一流大学。
对这些天才青年——有些甚至比苏珊还小——来讲,高要求的课程在他们心里产生了很大的焦虑,正如十三岁就上芝加哥大学的厄尔·肖里斯所说的,“得神经病的比例很高。”企图自杀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所有的大学校园——即使是大城市的——似乎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这会让用功的青年学生感到紧张不安,但是芝加哥著名社会学家戴维·里斯曼却对“芝加哥大学的小世界里学术事务所拥有的霸权”表示感谢。
里斯曼的话讲出了芝加哥大学对桑塔格所意味的东西。她希望拥有一个思想占据首要地位的世界。她小小年纪就不得不在那些思想中挣扎,这没有让她感到害怕,相反,这一挑战激发出她满腔的热情。她坦率地承认,现代文库中那些巨匠她并未都读懂,但是,成为思想巨人的想法却给她以动力。小世界的想法——许多学生视之为导致自闭症的原因——吸引住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曾给自己挖过洞,希望有一方完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
为了让米尔德丽德高兴,苏珊同意一九四九年春季学期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到秋季再申请芝加哥大学。米尔德丽德希望伯克利校园会使女儿对芝加哥腐败而危险的世界不再痴迷,因为当时伯克利校园有着“晶莹的花岗岩和大理石光辉”的景观。
米尔德丽德没有搞错对象,伯克利的确值得她信赖。美国教育委员会一九三七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伯克利分校拥有二十一个名系,仅次于哈佛,哈佛多出两个。全美杂志的调查表明,伯克利排在前五名。桑塔格很喜欢这所大学。她师从像马克·肖勒这样的一流评论家,并旁听研究生课程。但接下来芝加哥大学也录取了她,她心想:“上芝加哥大学甚至会更好。”
一九四九年春的一天,当时还只是个在一家书店打工的伯克利分校低年级学生的哈丽雅特·索姆斯看到绝色美女苏珊·桑塔格走进书店。书店的男工作人员,包括诗人罗伯特·邓肯,都是同性恋。他们瞧瞧靓丽的苏珊,然后看看哈丽雅特,对她说:“去骚扰她一下。”哈丽雅特朝苏珊走过去,拿起一本《夜林》问道:“看过这个吗?”这是女同性恋寻找猎物搭讪的经典开场白,当年,哈丽雅特在北卡罗来纳黑山学院读书时有人就是这样对她的。
苏珊当然看过,而且,她还想象过自己是巴黎双性恋世界的一份子;朱娜·巴恩斯后来通过刻画令人捉摸不定的罗宾·沃特来描写这个世界,非常有名;男男女女都爱罗宾,但又都觉得他深不可测。该小说的叙述者能妙语说性事,是风格鉴赏家。有着坎普之风的奥康纳博士也是如此,他总能就一系列给人以深刻印象的话题抛出颇有吸引力的见地,如关于女同性恋,他评论说:“女人爱女人,究竟是怎样的对剧痛和母性的疯狂激情使人产生这种念头的?”
《夜林》已赢得如此忠实的读者,给文学新人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个中原因肯定是其坚持认为“人一旦创造了自己的生命,那么,它就是他自身所特有的”。这本书是那个年代女性读者得以观察女性被迫寻找自我的少数几部叙事作品之一。对于年轻人而言,这本小说不啻具有一种解放的作用,因为它破除了那些所谓明晰的分类和严格的区别等理论。奥康纳博士慷慨陈词:“我是上帝忘却的他者女人!”《夜林》是一本好书,完全是因为它的论述非常全面。
哈丽雅特在哪里出现都是发号施令、咄咄逼人的角色。对男友爱德华·菲尔德来讲,她“和勇敢王子长得一模一样,男孩气的端正的五官,褐色的披肩直发,留着刘海”。她六英尺高,走起路来是大步流星,信心十足,根本没有某些女性试图满足世人要求她们的低调而弄得含胸拱背曲肩。哈丽雅特欣赏“自己长相的戏剧性”。与苏珊一样的是,她知道自己长得具有戏剧性,引人注目;与苏珊不一样的是,她身上没有任何怯生生的成分。“她说话的声音也具有一种丰富而令人兴奋的质感,一开口,就溢满每个角落。”
如果说贾梅克·海沃特记忆中的苏珊是清心寡欲的,那么,哈丽雅特记得的则是一个孤独、脆弱、感性的苏珊。她的才思立即给哈丽雅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苏珊还是个“孩子,小孩子”。她聪明,却没有安全感。和哈丽雅特,以及别的大多比她年长的朋友看完一部电影,她会克制自己,先听听别人有何评价。在所有的知性谈话中,她都能讲出有分量的观点,但她竭力要做大人,反倒不时暴露出一份紧张。她年纪小,但也勇敢。
苏珊和蔼可亲,包容大度,但是,尽管这样的讨喜触动了哈丽雅特,让她非常喜欢苏珊,但是苏珊的迟疑不决又让她恼火。如果说哈丽雅特对苏珊十分严厉,那么,别忘记她也鼓励苏珊:“我知道苏珊会与众不同的。”哈丽雅特回忆说,有一次她们一起乘火车外出,身边有这么个聪明的美少女做伴,又正好有去什么地方的契机,这一切让她转身对苏珊说:“你会做出一番事业的!”哈丽雅特不清楚苏珊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她当然知道苏珊爱好文学,她们谈过托马斯·曼,谈过苏珊与一个中学男生的友谊,后者有着类似的文学感受力,但是,苏珊要成为作家这一点并不明显。和贾梅克·海沃特一样,哈丽雅特看到的苏珊大部分时间都在埋头读书。
苏珊有着照相机般的记忆力,她看什么书,什么书似乎就能锁进记忆。哈丽雅特认为她把整个图书馆都装进了脑子里。乍看起来,苏珊显得十分平静;实际上,她的平静中伴有知性的才华和优雅。看到这么小的女孩身上就有这样的结合,真叫人感到诧异。不过,哈丽雅特与苏珊走得很近,她看到的这一形象偶尔也会破碎,因为苏珊毕竟阅历尚浅,不能在复杂的成人世界里保护自己。苏珊爱哭,要拿住她并不需要发生什么大事,哈丽雅特刁蛮起来就够她受的。
在伯克利的那学期结束后,哈丽雅特和苏珊就分开了。她们还是朋友,但直到苏珊五十年代后期去欧洲的时候,两人才又联系上。在巴黎,她们又续上了在伯克利开始的交往,当然,是在苏珊结束了她的芝加哥之恋,也结束了与菲利普·里夫的婚姻之后。
一九四九年秋,苏珊·桑塔格到了芝加哥大学。她参加了新生编班考试,结果,本科生十四门学年课程她有八门得了好名次。这就意味着她可以选修研究生课程,而这类课程通常到大四才允许修读。
从一九二九年起,哈钦斯就是校长。尽管他享有很高的声望,也很受公众欢迎,但是,他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他轻视部门特权,维护推崇经典的莫蒂默·艾德勒,老师们对此一直持反对意见。但是,哈钦斯的个性对聪明绝顶、胸怀远大抱负的学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批评家乔治·斯坦纳记得:
对于想勤奋读书的学生来说,这所大学极其开放;对于想偷懒的学生,则会很没劲儿的。这不是一个你可以只想舒舒服服过日子的地方。首先,气候恶劣;其次,学校鞭策你快马加鞭,奋力向前。哈钦斯蔑视假期,蔑视休息。他是个工作狂,没有人会因为学他而感到羞愧。他憎恨做事马马虎虎,憎恨碌碌无为,憎恨胆小怯懦;他并不隐瞒自己的标准。因此,他树下许多仇敌。假使达不到要求,请你走人。别装样子。他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严格至极,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可以不对别人有同样严格的要求。哈钦斯是个偏激的柏拉图式的精英主义者——彻头彻尾的。
桑塔格也会成为这样的人。“柏拉图式的”是个关键词。首先是致力于思想——哈钦斯从来都不主张大学去提高周边邻里的素质。他超越了那种想法,超越周边环境,与之保持距离。
哈钦斯不赞同高等教育体制化,不赞同人们为了成为一个功成名就的知识分子而必须做的事情。他不喜欢考试等第和将课程分为一门门学科的想法。他标举精通——而非撰写论文和完成课堂作业这类苦差事。学年年终综合考试会展示学生所学到的东西。学生对所学知识精通与否一下子就能看出。对这一点的强调把一些学生逐出大学,但也将另外一些学生(如乔治·斯坦纳和苏珊·桑塔格)吸引进来。斯坦纳一年就拿到了学位,桑塔格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在芝加哥这个地方,你可以快马加鞭完成学业。
其他同学感到恐惧的东西——规定的课程,桑塔格却喜欢。芝加哥大学对求学有明确的规定,桑塔格一向遵守;毕业后她搬了二十次家,但她的课程大纲却一直保存着。
她埋头于这些课程,学习如何细读文本,花三个小时琢磨两三个句子,这样的课让她陶醉不已。她把哈钦斯的管理制度描写为一种“仁慈的独裁”。上课,听音乐会,听歌剧,看电影,她感到从来都没有这样幸福过。
桑塔格在学校戏剧表演中担任角色,并获得了舞台经历;她也在芝加哥大学参加由麦克·尼科尔斯导演的戏剧演出。通过这些经历,她无疑变得沉着。在课堂上,学生不只是回答问题,而是要进行辩论。桑塔格后来对记者莫莉·麦奎德说,这样的知识咏叹调会“持续好几分钟”,就像柏拉图对话一样。
桑塔格是从约瑟夫·施瓦布那里学到苏格拉底问答法 的;在她眼里,约瑟夫·施瓦布是芝加哥大学最了不起的老师。大一的时候,她听他的哲学课,拿学分;到了大二,这同一门课程她又旁听了一年。他是个伟大的喜欢炫耀的人,可谓是“课堂上的博加特”。他的一个同事记得:“他能一边讲,一边从烟盒里掏出一支烟来,他要让同学们绝对地沉迷,像被施了催眠术一样。”
桑塔格师从芝加哥大学其他几位名教授(包括埃尔德·奥尔森、利奥·斯特劳斯和理查德·麦基翁——这三杰中的最后一位是个令人敬畏的人物)学习哲学和文学经典。麦基翁讲究完美。差那么一丁点儿,他就会抛出“回答得太蠢了”这种让人感到惶恐不安的话来。麦基翁和哈钦斯一样,相信精神高于物质。在一个很冷的教室里,他会说了半句话突然打住,对一个学生说道:“我要等你把外套脱掉再讲。”桑塔格对麦奎德说,她旁听他的课,但一声都未吭过。
学生从来不喊教授的名字,教授称学生为“某某先生”或“某某小姐”。学校不允许藐视学术权威。麦基翁也许把苏珊·桑塔格都吓倒了,但是,她从未对他表现得像神一样的权威提出过挑战——她将自己尊敬的老师奉若神明。关键是去学习。
桑塔格的另一个神明是利奥·斯特劳斯。他是欧洲犹太人,一九三二年离开德国,以逃离即将到来的种族灭绝大屠杀。他在法国和英国稍事逗留后,于一九三八年定居芝加哥。他表现出一个大师的风范与神秘,而这正是桑塔格日后在自己的学术生涯中极其夸张的仿效之处。“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在我的课堂上,(马丁·海德格尔)这个名字不会提到,他当然是绝对的无可比拟。现在,我们可以讲柏拉图的《共和国》了。”学问深奥的斯特劳斯身边开始围起了崇拜者。他给哈钦斯的经典选读课程以其所能得到的最有力的哲学支持,从而给予学生们不断研读的深刻理由——不仅仅是掌握思想,而且要成为大师。
尽管桑塔格没有选上人文学初、中级,但终究还是都旁听了。同时,她选了人文学高级,讲授这门课的教授将会对她的文学感受力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第一天上课,他把自己的姓——“伯克”——写在黑板上,接着便开讲他分析文学文本的方法。他讲的内容桑塔格听来很熟悉。课后,芳龄十六、腼腆的苏珊·桑塔格——她难得走近教授——小心翼翼地问他能否把名字告诉她。他问她为什么必须知道。她说因为她猜想他可能是肯尼思·伯克。大吃一惊的教授想弄明白她是怎么知道他是谁的。是这样,她已经看过他的著作,它们是《永恒与变化》(一九三五)、《文学形式的哲学》(一九四一),以及《动机的文法学》(一九四五)。“你真的读过?”他显然就讲了这么一句话。伯克不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即使是芝加哥大学那些早熟的学生也没有多少人知道,而她竟然看过他的书,这对他们俩来说,都不啻是“一个奇迹”!
正如多年后伯克对文学评论家斯坦利·埃德加·海曼所解释的那样,他发现了一名成长中的天才。他为桑塔格而感到自豪,其程度远远超过他在“他教过的最好的学生”身上发现的他本人的影响。苏珊后来在他班上花了几乎整整一年的时间,全身心投入在约瑟夫·康拉德的一部小说——《胜利》——的评注上,“逐字分析,逐个意象解释”,陶醉极了。伯克送给她一本自己的小说——《迈向更美好的生活》。这部小说提出自我指涉的小说理念,是一部关于小说创作及其作家意识本身的小说。
但是,伯克不仅仅是教桑塔格,他还培养她对文学生活的设计。她后来讲到,他告诉她“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他在格林尼治村与哈特·克莱恩和朱娜·巴恩斯合住一栋公寓——你可以想象那对我有多大影响”。她与伯克的联系不同于她对托马斯·曼的拜访,而是使得她头脑里的文学图书馆变得伸手可及,非常直接。尽管伯克在芝加哥大学是一名学者,但实际上,他只是那里的一名访问学者,不需要什么学术身份,属于十年后桑塔格渴望成为的那种自由知识分子。他是那些创造了“纽约作为一个抒情现代性和行走的都市传奇之城市理念”的作家之一。而且,他打通了后来桑塔格也希望打通的领域:“他既是政治的,又不太政治;他还热中于欧洲最新的美学讨论。”他是桑塔格的生活中第一个能平等地与女性生活和工作的男人,跟她讲自己如何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盛行于格林尼治村艺术圈子中激进的女权主义人物轻轻松松打交道的过程。成为社会主义者、女权主义者和艺术家——这三者原来是可以合而为一的。
然而,这种结合并非没有冲突。像伯克一样,桑塔格也寻找一种合成——即评论家克里斯蒂娜·斯坦塞尔所谓的“在为艺术而艺术与为政治而艺术之间,在寻求着现代主义运动制高点的美学主义与越发控制着那些仍旧是左派的作家的说教和意识形态诉求之间的第三条路”。
因此,伯克是以一个经历了令人激动、然而也令人胆怯的生涯的令人敬畏的公共文学知识分子形象出现的。当然,作家桑塔格要运用斯特劳斯和伯克这样的教授所教的东西,为时尚早,更别提将自己塑造成独立自主的“文学发动机”了。像斯坦纳一样,桑塔格也发现芝加哥大学的学习让人忙到废寝忘食的程度。她没有时间创作,也没有什么论文可交。试题都是单项选择,但是,每项选择都是最高级别的知识挑战。内德·罗森海姆——教桑塔格人文学高级的一位三十二岁的教授、退伍军人——提供了一个例子:“以下关于奥斯丁《爱玛》的说法中,代表典型的柏拉图立场的是——”
内德·罗森海姆对苏珊个人也产生了兴趣。他问到她来听他的课时穿的军装。她告诉他那是她父亲的军装,懒得跟他解释她指的是继父。苏珊没指望她的教授对她热心,或者对她感兴趣,但是,罗森海姆的关心让她感动。他没有教授架子,她非常喜欢他。她在内德·罗森海姆身上看到了什么?他本人低调的反应是:“我们实话实说,我想那肯定是我们边谈许许多多别的东西的时候她和我一起读的书。”
和教过她的其他教授一样,罗森海姆也影响了她,因为他教会桑塔格如何珍视伟大的经典作品,尤其是休姆、佩特和克罗齐的著作,他们帮助她磨炼了她的美学感受力。罗森海姆是个很健谈的人,他激发起了桑塔格的欲望:钦佩她阅读的作品并感到为之所拯救。正如罗森海姆以其典型的自我贬损的态度所讲的那样:“我们很可能都有点自以为是。”
桑塔格在课堂上反应快,却决不炫耀。她一头乌黑的披肩发,漂亮的脸蛋,十分引人注目,但她似乎并不故作矜持。在罗森海姆的记忆里,她也没有引起什么特别的注意。倒是她课后和他进行的讨论展示出她给人深刻印象的一面,因为她不断地思考作业以外的东西。
但苏珊·桑塔格是一个现象。当时芝加哥大学男生比女生多一倍,桑塔格的一个同龄人回忆说,芝加哥大学大多数女性和男性一样,长得都不迷人,而桑塔格长相出众。一个那时候留意桑塔格的人说,她长长的黑发勾勒出椭圆形的脸蛋,她会飘然而过,很少开口说话,一副神秘的样子。桑塔格另一个校友说她轻盈优雅,头发又黑又长,煞是可爱。在一个更日常的层面上,有个同学记得桑塔格是个对别人有威慑力的女孩,她到哪个班级上课,都是穿同一套衣服,格子呢衬衫加蓝牛仔裤。
桑塔格上课来去自由,因为芝加哥大学不强调出勤率;她可以旁听,选择到不同班级听课;有时候,同一门人文学高级课程,她会听两个不同的老师讲,比如听一节罗森海姆上的,再听一节伯克上的。从这种意义上讲,看上去严格的、规定的课程其实还是以学生这个消费者为本的。罗森海姆记得当时他班上有一些“蹭课族”,即那些即使没有正式注册也会出现在班上听课的学生。如果桑塔格听说哪个班或哪位教授的课听上去不错,那么,她就会去。她就是这样见到菲利普·里夫这位社会学讲师的。一九五〇年十二月的一天,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她出现在他的社会科学中级课程课堂里;那时,她上大二,已达到听《文明及其不满》和《摩西与一神教》的程度了,有人很肯定地告诉她,里夫精通弗洛伊德。
菲利普·里夫是芝加哥的产物,他一九二二年在这个城市出生,并在这里上公立学校。一九四六年,他从芝加哥大学取得学士学位;翌年,考取研究生,并当了讲师。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他也不管,看老就看老吧。体格上,他不是个魁梧的人,但他自有一种让人敬畏的、高人一等的气派。
里夫的父辈中有一位著名的拉比。他讲课要求学生细读文本,就像读《塔木德经》 的注释篇一样。可怕的里夫可以和伯克同样的深奥,和麦基翁同样的让人感到惶恐不安。那些能够顶住压力、有不俗表现的研究生便成为其信徒,而其他研究生——被他吓趴下了,心里恨恨的——把他看成是一个武断的独裁主义者。有时候,他会逮住一个学生逼问,他要搞清楚这个学生究竟搞懂了多少。他希望学生即兴发挥。有一次,一个学生——我们姑且称她为史密斯小姐——想把看过的注解冒充即兴回答,里夫悄悄地对其他同学说:“史密斯小姐现在要把她的眉批读给我们听啦!”
里夫是个刻板的人。去他家吃饭就意味着有个女仆身穿制服在门口迎接。他没有十分浓厚的宗教情怀。一个同事说到他,称他这个犹太人能“边吃威斯特伐利亚熏腿”边讨论犹太性的话题。里夫精通文学,执教一门以卡夫卡为中心的社会理论学期课程;卡夫卡是桑塔格的一个神。有个学生后来把里夫称为“知识之父”。得到他的认可就意味着成为他的独门学科中的一员了;里夫日后扬言,全世界只有十七个人看得懂他那本术语成堆、深奥艰涩的著作。
一九五〇年十二月的一天,桑塔格听里夫的课迟到了。她只好穿过教室,朝惟一一个空座位走过去——一个看上去颇具戏剧性的人的一次戏剧性进场。下课时,她最后一个离开。里夫已经拦在门口。她出门时,他拽住她的膀子,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开始道歉,说自己只是来旁听的。“不,我是问你叫什么?”他逼问,“你愿意和我一起吃午饭吗?”于是,她和他共进午餐。十天后,他们结婚。他二十八岁,她十七岁。
在里夫的课堂上,桑塔格极少发言,这使她变得更为神秘莫测。里夫讲课精彩生动,他自身也很神秘,因此,牢牢地吸引住了全班十五名学生的注意力。当然,桑塔格也意识到周围有一些闲言碎语。“嗨,听说了吧您?里夫娶了个十四岁的印第安姑娘!”班上有个学生窃窃私语。桑塔格黑发披肩,举止不凡,又是西部人的性情,因此,看上去俨然是一个高贵的野蛮人。
里夫想独占这个漂亮女子,但是,他要的远远不只是一个情人和妻子。他求婚的时候,提出了他的婚姻计划的梗概:“我是以我们俩的孩子们的名义向苏珊求婚的。”桑塔格喜欢“认真的、劲头十足的人”,她觉得他的求婚很诱人。
桑塔格嫁给里夫后,两口子住在校外的英格尔赛德大街六二二七号。他们就像歌剧中的情人一样,一刻不停地交谈。即使她急着上厕所,里夫也要跟过去,接着谈。桑塔格觉得里夫是第一个真正跟她讲话的人。她想,她会要一个合她心意的家庭。在芝加哥令人兴奋的氛围里,里夫那传统的求婚方式的种种涵义,以及他对传统的五十年代家庭结构的期望,她一概不放在心上——她甚至都未改用他的姓。正如她后来婉转承认的那样,“当时,这个社会要求你别再认为自己是个小女孩,要开始想自己是个女人了,这种意义含糊、模棱两可得有点奇怪的方式,我年龄太小,没有注意到,即使注意到了,也搞不明白。”
一年后,她刚满十八岁,“突然啜泣起来”。她第一次读《米德尔马契》 ,“意识到不仅我就是多萝西娅,而且几个月前,我嫁给了卡苏朋先生”。卡苏朋在顽强地写《神话大全解答》,多萝西娅起初以为他是个天才,而实际上他是个极端保守的老夫子。正如许多婚姻中一方或双方意识到他们的婚姻是个错误那样,过了好多年,桑塔格才消除这阴差阳错的痛苦。
一九五一年春,桑塔格获学士学位,里夫仍在写博士论文,他接受了布兰代斯大学一九五二至一九五三学年的助理教授职位。一九五二年元月,桑塔格有了身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