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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樱和路易士的隔空对话

炎樱是张爱玲的外籍闺蜜。路易士,后来又名纪弦,是画家和诗人。这两个人在1944年4月的上海遇到了,当时张爱玲也在场。三人分别后,路易士写了一篇捧炎樱的文章《记炎樱》,发表在当时的小型杂志《语林》上。

路易士在文章一开头就声明这“不是什么捧场式的‘访问记’之类,只是一种简单的印象的文艺批评而已”。诚然,辩证地说,不是捧场,正是另一种捧场也。这从字里行间自可以领悟,虽然态度不够庄敬,但心是善良的,对于炎樱也是颇具好感。当然主观意愿并不等于实际效果,路易士向女孩子献个殷勤,往往还要在文章中端自己的架子,这条“衔着板烟的鱼”(路易士自称)总是忘不了要表演自己的名士风。该文刊出后,炎樱不高兴了,利用假借致胡兰成的《一封信》,表达了她读路易士文后之大不满。

该文发表在《苦竹》上。

我的感觉是:拍马屁,这回不小心打在马蹄上,不但没讨到马喜欢,反而被踢了一脚,生痛。印度女子,野性未驯,说话可要小心。

不妨来看看两人的隔空对话:

路易士:炎樱是圆脸,神气的眼,会说话,中等的身材,其整体的感觉,不是“西洋的”,也不是“东方的”,而是“世界的”,是“现代化”的。当然,我说这话的意思,并非指“物质生活”的现代化,而是指“精神状态”的现代化。

炎樱:要是你(按:胡兰成),你是否喜欢被形容作“圆脸,微黑,中等身材,会说话”?听上去有点像一个下级动物(譬如说一只猫)对于一个人的虚拟的描写,或是一个植物学的学生在那里形容一只洋山芋:(一)它是固体的,圆形;(二)外皮是棕色的;(三)上面有细孔。结果一只洋山芋还是趣味毫无。我是完全同情洋山芋的,能够了解它的委屈。但是,兰你,我比可怜的洋山芋到底高一着,原来我“会说话”!它还会说话——多了不得呀!

恽按:看得出炎樱是敏感而自卑的。路易士并没有说她“微黑”,她却给自己偷偷添加了上去。诚然,印度人的肤色是黑的,好朋友张爱玲也说过炎樱肤色黑。但路易士没说,却偏偏要栽到他身上去。也许是不谙中文的误会吧,也许竟是自卑心理在作怪,总觉得别人不怀好意,嫌自己肤色黑。于是,就有了洋山芋的比喻,外皮也是棕色的,要命要命。

路易士:我没有看见过她的画(封面之类不算),不晓得画得究竟怎样,但是文章有这样的成绩,绘画的才能,想一定很高吧……她们(按:炎樱和张爱玲)问我为什么不画水彩呢,那是比较轻便些,也经济些的。我说:“不够表现,非画油画不可。顶好是拿大刷子在墙壁上扫来扫去,那才痛快。炎樱也是喜欢壁画的,听了我这句话,几乎要拍手了。

炎樱:我急于要告诉路易士先生——想想不说也行,免得言不达意,反生误会——我想告诉他我并不是一个多产的画家,但是自从十岁起,空白的墙壁就诱惑着我,一直我最大的愿望是让我有一堵墙可以尽情涂抹。然而,路易士说我听到他说墙壁上好画图,我闻所未闻,高兴得快要拍手了。——他佩服我要见见我,又说了许多好话关于我,我再这样地叽咕,实在我是个猪,但我并不是抱怨,不过是诧异得厉害。

恽按:平心而论,路易士说的没错,最多只是把炎樱的反应弄得幼稚了点。路易士并没说炎樱不知道壁画,只是说墙壁可以随意挥洒。而炎樱,或许真是言不达意,反生误会了:认为路易士在讥嘲她对墙壁上画画这件事,闻所未闻,高兴得要拍手。不过且慢,因为这封信是由张爱玲从英文翻译过来的,且她又是当事人,很可能她对路易士也有点不爽,所以在这中间使了小奸小坏,造成了炎樱的误解?

路易士:那天张爱玲的头发样子变了,卷上去,好像剪短了似的。因为我问,才知道是炎樱亲手替她打扮了的。炎樱有个理由,身材高的人,头发宜乎短些;反之,身材不高的人,头发宜乎长些。这话,我不十分赞成,而在这一点上,炎樱与我不同。她到底是个女孩子,不能完全看见我们男人的审美的世界,正如我是男人,也不能完全赞成她的理由一样。为了礼貌起见,当时我没有批评她,可是现在,我要说出来了。无论是身材高或不高的女人,头发总宜乎长长地披在两肩上,才有风致,而这风致,是天然的,不可把它破坏。为什么女人的头发应该长披及肩呢?因为长发披肩的感觉是温柔的、神秘的,而男人对于女人的看法,往往温柔第一,神秘也很重要。

炎樱:难道我真的说了“个子高的人应当头发短”?当真我以为如此,爱玲的头发早就会剪短了,也不会留到现在!

恽按:这是炎樱对等的答复,没有增加也没有漏缺。看来是路易士误会了炎樱的话,于是发了这么多议论,都落到了空处,误会了炎樱的意思,炎樱岂肯放过?

炎樱对路易士的《记炎樱》一文总结说:“被一个名作家所欣赏,被用作题材,是很大的荣幸,我非常感谢的,可是我无论说了什么都被歪曲了,那又是一件事。”言外是一派不适和愤愤,路易士岂不是吃力不讨好?

炎樱还不满足,她在《一封信》中还就路易士的身材,不点名地大大挖苦了一番:

兰你,为什么艺术家的长相都是瘦而饥饿的?去年夏天,我在一个朋友家遇到一位作家,天气非常热,也许他走了很长的路,无论如何他是爬了许多楼梯。他是偏于瘦的,此外也很正常似的,西装穿得整洁漂亮。因为热,他把外衣脱了,哦兰你,你应当看见他的!这样的削肩,使人惊奇他的衣服怎样能够挂在身上的。假使抓住他的头发把他拎在空中,他整个的身子会从衬衫口袋里褪出来了。

炎樱没有点这个作家的名,却直指路易士。路易士是高而瘦的,削肩,喜欢穿西服,什么都符合上文的描述。只是,最后一句有点说错,人应该从衬衫领口里褪出来,而不是口袋。

面对这样的讥嘲,当然是不点名而明眼人一看即知的形象,路易士还有什么话说呢?谁叫他手痒写了那篇惹是生非的《记炎樱》? nsj1S5I3/L6kyjyLdFs7lTz+CFILSPrPl+RZcfJUo29MG/xwXzv4eNrahmlekY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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