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也频有一篇文章,叫作《一幕悲剧的写实》。这篇文章最初在1929年2月沈从文主编的《人间》第二期上开始连载,全文四万余字,1930年在中华书局出版了单行本。
作为“左联五烈士”之一的胡也频,其作品后来一再出版,但各书都没有收入《一幕悲剧的写实》这篇文章。因此,该文少有人提及,查查网络,似乎只有几位书话家有所涉及。
胡也频的这篇文章,是以日记的形式,写了一个已婚男人和他的房东太太的婚外恋。这篇名为写实的文章往往被归入小说,小说里很多日期也是写得清清楚楚,如不得已搬家,正是胡也频也同样经历到的1928年秋发生的故事,因此,我的看法是,这篇文章或许可以说是写实性的小说。文章里面的男人应该就是胡也频艺术性的化身,他写的就是自己的一页丁玲之外的浪漫史。
当年,沈从文是胡也频和丁玲的密友,1928年秋也正好在上海。他在《记胡也频》中回忆道:
两人(胡、丁)搬去了不久,又到了有眼睛的就应该放肆的流泪,有口的就应当骂人赌咒了,这原因就是那个女房东太好了一点。
另一个人也到了把感情散布到习惯以外的趣味时节,相随而来的,就是多少青年人的孩气。这些眼泪同盟誓,若果两人不迁出这个房子,是不容易结束的。
这故事,在也频一个中篇小说上,似乎描写到过一点点。人心原来全是脆弱不过的东西,何况又正当年轻的时节,温柔体贴的言语,都愉悦人的身体,摇动人的兴味,正如同一阵大风摇动小小芦苇,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因为这类事属于年青人的应有的一份,所以任何任性处,皆能使人觉得青春的力的可爱。在他们两人之间,没有比“任时间过去”一种方法来处置这事还好的方法,因为时间将使糊涂的成为清醒,先一件事已经有了明白的证据,同一事情可以希望在同一情形下结束,这是我预先料得到的。
但在另外房东那一方面,似乎不久也就有了眼泪同口舌了……
这是来自好朋友和旁观者沈从文的记述。他的意思是胡、丁的女房东“太好了”,好在哪里,他没说,不外是容貌举止和一颗心吧,她忽然对胡也频产生了感情,也许可以说是双方产生了情愫,要是不搬走的话,“是不容易结束的”。
也就是说,因为发生了胡也频与女房东的恋爱事,造成了房东一家的不和,胡、丁才被迫搬了家,搬到了萨坡赛路204号。沈从文还提到了那篇小说,指的应该就是《一幕悲剧的写实》。
这段故事被沈从文写进《记胡也频》一文,在《时报》连载后,丁玲随即致信沈从文,表示了她的不满,这封信的内容后来被沈从文写进了《记丁玲女士》一文:
《时报》上的文章我觉得你太主观了。尤其是关于《一幕悲剧的写实》那一段。当日也频写时原本全是臆造,我不愿小气,不同他计较。而你又忘却自己,用这作材料,无乃冤枉丁玲之至!
丁玲的看法是,胡也频这篇小说“原本全是臆造”,你沈从文却把这莫须有的情节写入书中,未免太主观了。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胡也频笔下的“一幕悲剧”,究竟与事实有多大出入?全是臆造还是真实发生过?在沈从文笔下,这是发生在胡也频身上完全真实的故事,而丁玲则认为这是臆造。由此,《记胡也频》出版单行本时,沈从文听从丁玲的意见,删去了上面所引的一节。
丁玲出于什么考虑要沈从文删去呢?是因为自己的颜面和碍于胡也频烈士的身份?不知道。
胡也频是写实还是虚构?我们相信沈从文的还是丁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