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菲利普不可能在山顶稀薄的空气中长期生活下去。他最初心中充满宗教的热情时所出现的情形,如今又出现了。由于他深切地感受到信仰之美,由于渴望自我牺牲的火苗在他心中燃烧,闪射出宝石般的光彩,所以他显得有些力不从心,难以实现自己的抱负。狂热的激情使他疲惫不堪。他的心灵突然奇特地变得毫无生气。他开始忘了那位早先似乎无处不在的上帝。尽管他仍然按时做礼拜,但只是流于形式而已。开始他还责备自己不该背弃信仰,而对于地狱之火的恐惧也促使他重新情绪激昂。但那股激情已经熄灭,而且,生活中其他一些使他感兴趣的事物也逐渐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他养成的读书习惯使他变得落落寡合。阅读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需要,因而在大伙儿中间待了一阵,他便感到厌倦和烦躁;他博览群书,获得了丰富的知识,为此相当自负;他头脑敏捷,又不善于掩饰,对同伴们的愚昧无知往往流露出轻蔑的意思。他们抱怨他骄傲自大;他们觉得菲利普只是在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上胜他们一筹,就含讥带讽地问他凭什么这样目空一切。菲利普逐渐产生一种幽默感,发现自己有一套挖苦人的本领,一开口就能触到别人的痛处。他说些尖酸刻薄的话,无非因为那会给他带来一些乐趣,几乎没有意识到这些话有多伤人,而等他发现受到奚落的人就此对他极为反感,他又十分生气。最初进学校时所遭受的种种羞辱,使他尽量避开他的同学;他始终无法完全克服这种畏缩心理;他仍然那样腼腆羞涩,寡言少语。可是,尽管他千方百计地跟其他孩子保持距离,实际上却真心诚意地渴望得到他们的喜爱,这对有些孩子来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他待在一旁,对这些孩子佩服得不得了。尽管他讽刺起他们来往往更加厉害,而且经常狠狠地拿他们打趣,但是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去换取他们的地位。说真格的,他甘心情愿跟全校脑子最蠢笨的学生调换位置,因为那孩子四肢健全。他渐渐养成一种怪癖,常常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喜欢的孩子,也可以说,是把自己的灵魂倾注到那个孩子的躯体里,用那孩子的声音讲话,学那孩子的样子开怀大笑;他想象自己做着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活灵活现,一时间竟好像自己真的成为另一个人了。他就是用这种方式,不时短暂地领略一番异想天开的快乐。
行过坚信礼之后,便是圣诞节假期。假期后的新学期开始时,菲利普搬进了另一间书房。同房间的孩子中,有个叫罗斯的,跟菲利普是同一年级的同学,菲利普对他总是既羡慕又钦佩。那孩子的模样并不好看:他长着一双大手,骨骼粗大,说明他将来肯定是个大高个儿。他样子粗笨,但两只眼睛却很迷人,每次笑起来的时候(他经常发出笑声),眼角周围的皮肤上就有趣地布满了皱纹。他既不聪明,也不愚蠢,功课倒还不错,在体育活动上更是出色。他是教师和同学心中的宠儿,而他自己也喜欢周围的每一个人。
菲利普被安排在这间书房以后,不禁发现同屋的其他人对自己相当冷淡。他们几个已经一起在这儿住了三个学期。他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外人,有些紧张不安。不过,他已学会了掩饰自己的情感,他们看到他沉默寡言,也不喜欢张扬。菲利普跟别的孩子一样,难以抵御罗斯的魅力,他在罗斯面前显得比平时更加腼腆、更不自在。不知是由于看到他这副样子,不知不觉地想要在他身上检验一下自己特有的魅力,还是完全出于一片好意,罗斯首先把菲利普拉进了他的生活圈子。一天,他相当突然地问菲利普是否愿意跟自己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得不快,跟不上你的。”他说。
“胡说,走吧!”
他们正要出发,有个学生把头从书房门口探进来,要求罗斯跟他一块儿走。
“不行,”他回答说,“我已经答应了凯里。”
“别为我费心,”菲利普赶紧说,“我不会在意的。”
“胡说。”罗斯说。
他用那双温和的眼睛瞅了菲利普一下,哈哈大笑起来。菲利普感到心头起了一阵不同寻常的颤动。
没过多久,他们俩的友谊就像男孩之间的友谊那样,迅速发展起来,他们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其他同学看到他们俩突然变得这么亲密,十分诧异,有人问罗斯究竟看中了菲利普身上的哪一点。
“噢,我也不知道,”他回答说,“说真的,他这个人一点儿也不坏。”
同学们经常看到他们俩手挽手地上教堂,或是在教堂场地内漫步交谈;不久他们对此就也习惯了。无论在哪儿,只要发现其中一个,另一个也肯定在场。凡是有事要找罗斯的同学,总会托凯里传个口信,好像承认罗斯已经非他莫属。一开始,菲利普还颇为节制,不让自己完全沉浸在内心充盈的那种喜悦中而扬扬得意;但是没有多久,他对命运的怀疑就在狂热的幸福面前消失了。他觉得罗斯是他所见到的最了不起的人物。他的那些书籍如今变得无足轻重;当某种重要得多的事需要他去处理的时候,他就无法再在书本上花费心思了。罗斯的朋友们没什么事可干时,经常到他书房里来喝茶、闲坐——罗斯喜欢热闹,从不放过戏耍逗乐的机会——他们发现菲利普是个相当不错的人。菲利普满心欢喜。
到了学期的最后一天,他和罗斯商量好了假满返校时该坐哪一趟列车,这样他们就可以在车站上碰头,一块儿在城里用茶点,然后再回学校。菲利普心情沉重地回到家里,整个假期,他终日思念罗斯,脑子里生动地想象着下学期他们俩会在一起做的事。他在牧师公馆里都待得腻味了。到了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大伯照例用那种爱好打趣的口气问他那个老问题:
“哎,要回学校去了,你心里高兴吗?”
菲利普快活地回答说:
“那还用说!”
为了保证能在车站上跟罗斯见面,菲利普改乘更早的一趟列车回校。他在站台附近等了一个小时。等从法弗沙姆开来的那趟列车进站时,菲利普激动地跟着火车奔跑起来,他知道罗斯必须在法弗沙姆换车。可是罗斯并不在这趟火车上。菲利普向搬运夫打听下趟火车什么时候到站,又继续等下去,但他又一次失望了。他又冷又饿,只得穿过小街和贫民窟,抄近路走回学校。他发现罗斯已经待在书房里,两只脚搁在壁炉架上,正滔滔不绝地在跟六七个同学闲扯,那些同学东一个西一个地坐在能坐的地方。罗斯满怀热情地同菲利普握手,菲利普却把脸一沉。他明白罗斯早把他们约好要在车站碰头的事丢在脑后。
“嘿,你怎么来得这么晚呀?”罗斯说,“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来了呢。”
“你四点半就到火车站了,”另一个同学说道,“我来的时候看见你了。”
菲利普的脸微微泛红。他不想让罗斯知道自己竟像个傻瓜似的等在车站上。
“我得照顾家里的一个朋友,”他随口瞎编说,“他们要我送她一下。”
可是他十分扫兴,生起了闷气。他默不作声地坐着,有人跟他说话,他只是嗯嗯啊啊地勉强应付。菲利普打定主意,要等自己和罗斯单独在一起时,再跟他把话说清楚。但是其他人走了之后,罗斯马上走过来,坐到菲利普懒洋洋地靠着的那张椅子的扶手上。
“嘿,真高兴咱们俩这学期又住在同一间书房里。真是妙极了,不是吗?”
看到菲利普,他似乎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菲利普肚子里的怒气顿时全消了。两人又热切地谈起他们感兴趣的成百上千的事来,好像分手还不到五分钟似的。
一开始,菲利普对罗斯向他表示的友谊简直是万分感激,从不对他提出任何要求。他一切顺其自然,日子倒也过得很愉快。但是不久,他看到罗斯无论对什么人都那么和蔼可亲,开始怨恨不满起来,他想要的是更为专一的情谊,以前作为恩惠所接受的东西,现在却当作权利来要求了。他妒忌地注视着罗斯跟别的孩子交往,尽管知道自己不合情理,但有时仍忍不住要讥讽罗斯几句。要是罗斯在别人的书房里花上一个小时嬉闹逗乐,那么等他回到自己的书房时,菲利普就眉头紧皱地板下脸来。他会整整一天都闷闷不乐;而罗斯呢,不是没有注意到他在闹脾气,就是故意视而不见,这使菲利普更加痛苦。他明明清楚自己实在傻气,但仍不止一次地硬要跟罗斯争吵,接着一连两三天,两个人彼此都不讲话。然而怄气的时间一长,菲利普又无法忍受,即便有时他相信自己有理,却仍然低声下气地向罗斯道歉。随后一个星期,他们又变得像过去一样亲密无间。可是友谊的高潮已经过去,菲利普看出来,罗斯跟他一起散步,往往只是出于原来的习惯,或者是怕他生气;他们已经不像当初有那么多的话要说。罗斯经常感到厌烦。菲利普觉得自己的瘸腿开始让罗斯感到恼火。
学期快结束时,有两三个学生得了猩红热。学校里一时风传要把他们都送回家去,免得疫病传播开来。结果患者受到隔离,也没有学生再患上这种病症,大家都以为猩红热的爆发总算被止住了。菲利普也是一个猩红热患者,整个复活节假期都住在医院里。夏季学期开始时,他被送回牧师公馆,去透透新鲜空气。尽管医生担保说菲利普的病已不再传染,但牧师仍然心怀疑虑,认为医生建议他侄子到海边来疗养恢复,考虑得实在不够周全,而他同意菲利普回家,也只是因为那孩子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菲利普过了半个学期才回到学校。他已经忘了跟罗斯发生争吵的事,只记得罗斯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明白自己以前太傻了,决心往后要通情达理一些。在他养病期间,罗斯曾给他寄来过两三封短信,在每封信的结尾处,都希望他“尽早返回学校”。菲利普觉得罗斯一定盼望他回去,那种期盼程度就跟他自己想要见到罗斯的程度一样。
菲利普打听到由于有个六年级的学生死于猩红热,学校已对书房做了一些调整,罗斯不再跟他住在一起了。这实在令他扫兴。可是一到学校,他就径自冲进罗斯的书房。当时罗斯正坐在书桌旁,跟一个名叫亨特的同学一起做功课。菲利普进门时,罗斯气恼地转过身来。
“究竟是哪个家伙?”他嚷道,然后看到是菲利普,“哦,原来是你啊。”
菲利普不好意思地站住脚。
“我想进来看看你身体怎么样。”
“我们正在做功课哪。”
亨特在旁边插了一句。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才回来五分钟。”
他们坐在那儿望着他,好像受到了他的搅扰。显然,他们期望菲利普快点走开。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这就走。你做完功课,可以到我房间来谈谈。”他对罗斯说。
“好的。”
菲利普随手带上门,一瘸一拐地走回自己的书房。他觉得极为不快。罗斯见到自己,非但一点也不感到高兴,反而几乎显得有些着恼,好像他们俩素来只是泛泛之交而已。他在自己的书房里等着,一刻也没有离开,唯恐罗斯正好那时前来找他,但他的朋友始终没有露面。第二天早上,他开始做晨祷时,只见罗斯同亨特手挽着手,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别人把他离校后无法亲眼看到的情形讲给他听。他忘记了,在一个学生的生活中,三个月是一段漫长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他离群索居,但罗斯却生活在现实的世界中。亨特轻而易举地就填补了这个空缺。菲利普发觉罗斯一直在悄悄地避开他。然而他可不是那种甘心接受某种局面,把话憋在肚子里不说的孩子;他等待时机,直到确信只有罗斯一个人在书房里的时候,就走了进去。
“可以进来吗?”他问道。
罗斯困窘地望着他,这种窘境使他迁怒于菲利普。
“行,你想进来就进来好了。”
“那真谢谢你了。”菲利普含讥带讽地说。
“你想要干什么?”
“听我说,自从我回来后,你干吗变得这么差劲?”
“噢,别这么傻气。”罗斯说。
“真不明白你看上了亨特的哪一点。”
“这不关你的事。”
菲利普垂下眼睛,心里的话却无法说出口来,生怕蒙受羞辱。罗斯站起身来。
“我得上健身房去了。”他说。
他走到门口,菲利普硬从嘴里挤出一句话来:
“听我说,罗斯,别这么毫无情义。”
“哦,见你的鬼。”
罗斯随手砰的一声把门关上,让菲利普一个人留在房里。菲利普气得浑身发抖。他回到自己的书房,脑子里反复想着刚才的那场谈话。他现在痛恨罗斯,想要给罗斯带来一些伤害,又想到刚才本可以对他说点什么尖刻刺耳的话。他心情沮丧地琢磨着他们之间的友情就此终结,想象着旁人会在背后作何议论。他十分敏感,似乎从其他同学的举止中看到了各种嘲讽和惊讶的表示,其实他们压根儿没把心思放在他的身上。他想象着别人对这件事会说些什么。
“毕竟好景不长。真不知道他怎么受得了凯里,那个讨厌的家伙!”
为了显得自己对这件事满不在乎,菲利普突然跟一个名叫夏普的同学打得火热,这个他向来讨厌而且鄙视的同学是从伦敦来的,样子蠢笨,身材粗壮,嘴唇上面露出刚冒头的胡子尖儿,两道浓眉在鼻梁上方连在一起。他长着两只软绵绵的手,举止文雅得跟他的年龄很不相称;说起话来,带点儿伦敦口音。他属于那种极为懒散,什么体育活动都不参加的学生。为了逃避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活动项目,他心思巧妙地提出种种借口。同学和教师都隐隐约约地对他有些反感。而菲利普如今主动跟他交往,完全是出于傲慢自大。再过两个学期,夏普打算去德国待上一年。他讨厌上学,把念书学习看作是有失尊严的苦差事,而在长大成人踏入社会之前又非得忍受不可。他只对伦敦感兴趣,有关自己假期里在伦敦的活动,他有许多故事好讲。他说起话来,声音柔和、低沉,从他的言谈里好像隐隐约约地传来伦敦夜晚街头的市声。菲利普听了既心驰神往,又相当厌恶。凭着活跃的想象力,他仿佛看到了剧院正厅大门周围汹涌的人流;看到了收费低廉的餐馆和酒吧间里的耀眼灯光,一些喝得半醉的汉子坐在高脚凳上,正跟酒吧女招待闲谈;看到了路灯底下模模糊糊的人群,神秘莫测地来来往往,一心想要追欢逐乐。夏普把一些从霍利韦尔街买来的廉价小说借给菲利普,菲利普便怀着某种奇特的恐惧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看起来。
有一次,罗斯试图跟菲利普和解。他性情温和,不喜欢树敌结仇。
“听着,凯里,你干吗这么傻气呀?你不理睬我,对你又没有什么好处。”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菲利普回答说。
“嗯,我想不出你为什么不跟我讲话?”
“你叫我讨厌。”菲利普说。
“那就请便吧。”
罗斯耸了耸肩膀,走开了。菲利普脸色煞白(每逢他感情冲动时,总是这副样子),心儿怦怦直跳。罗斯走后,他突然感到悲苦万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回答罗斯。本来只要跟罗斯友好相处,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他为自己跟罗斯发生了争吵而感到遗憾;看到自己给罗斯带来了痛苦,他十分后悔。可是当时,他实在无法控制自己,就像魔鬼缠身似的,被迫违心地说了一些刻薄的话,其实,即便在那会儿,他也想跟罗斯握手言欢,主动迎合罗斯的意愿。但是那种出口伤人的欲望实在太强烈了。他一直想为自己所忍受的痛苦和屈辱进行报复。这是自尊心在作怪,而这种做法也是相当愚蠢的,因为他知道罗斯压根儿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而他自己却会备受煎熬。他脑子里忽然闪过这样一个念头:自己去找罗斯,并且对他说:
“喂,对不起,我刚才太粗暴了。我也没有法子。咱们俩和好吧。”
可是,他知道自己绝不会这么做的。他怕引起罗斯的讥笑。他不禁生起自己的气来。过了一会儿,夏普走了进来,菲利普一抓到个机会就跟他吵了一架。菲利普有一种揭别人伤疤的残忍本能,而且往往说出一些激起怨恨的话,因为那些话都是实情。可是这一次,最后说得他无言以对的却是夏普。
“我刚才听到罗斯跟梅勒谈到你,”夏普说,“梅勒说:‘你干吗不踢他一脚?那可以教他懂点儿规矩礼貌。’罗斯说:‘我可不想那么干。该死的瘸子!’”
菲利普蓦地变得满脸通红,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他的喉咙哽住了,几乎连气都透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