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菲利普不可能在山顶稀薄的空气中长期生活下去。他最初心中充满宗教的热情时所出现的情形,如今又出现了。由于他深切地感受到信仰之美,由于渴望自我牺牲的火苗在他心中燃烧,闪射出宝石般的光彩,所以他显得有些力不从心,难以实现自己的抱负。狂热的激情使他疲惫不堪。他的心灵突然奇特地变得毫无生气。他开始忘了那位早先似乎无处不在的上帝。尽管他仍然按时做礼拜,但只是流于形式而已。开始他还责备自己不该背弃信仰,而对于地狱之火的恐惧也促使他重新情绪激昂。但那股激情已经熄灭,而且,生活中其他一些使他感兴趣的事物也逐渐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他养成的读书习惯使他变得落落寡合。阅读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需要,因而在大伙儿中间待了一阵,他便感到厌倦和烦躁;他博览群书,获得了丰富的知识,为此相当自负;他头脑敏捷,又不善于掩饰,对同伴们的愚昧无知往往流露出轻蔑的意思。他们抱怨他骄傲自大;他们觉得菲利普只是在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上胜他们一筹,就含讥带讽地问他凭什么这样目空一切。菲利普逐渐产生一种幽默感,发现自己有一套挖苦人的本领,一开口就能触到别人的痛处。他说些尖酸刻薄的话,无非因为那会给他带来一些乐趣,几乎没有意识到这些话有多伤人,而等他发现受到奚落的人就此对他极为反感,他又十分生气。最初进学校时所遭受的种种羞辱,使他尽量避开他的同学;他始终无法完全克服这种畏缩心理;他仍然那样腼腆羞涩,寡言少语。可是,尽管他千方百计地跟其他孩子保持距离,实际上却真心诚意地渴望得到他们的喜爱,这对有些孩子来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他待在一旁,对这些孩子佩服得不得了。尽管他讽刺起他们来往往更加厉害,而且经常狠狠地拿他们打趣,但是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去换取他们的地位。说真格的,他甘心情愿跟全校脑子最蠢笨的学生调换位置,因为那孩子四肢健全。他渐渐养成一种怪癖,常常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喜欢的孩子,也可以说,是把自己的灵魂倾注到那个孩子的躯体里,用那孩子的声音讲话,学那孩子的样子开怀大笑;他想象自己做着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活灵活现,一时间竟好像自己真的成为另一个人了。他就是用这种方式,不时短暂地领略一番异想天开的快乐。
行过坚信礼之后,便是圣诞节假期。假期后的新学期开始时,菲利普搬进了另一间书房。同房间的孩子中,有个叫罗斯的,跟菲利普是同一年级的同学,菲利普对他总是既羡慕又钦佩。那孩子的模样并不好看:他长着一双大手,骨骼粗大,说明他将来肯定是个大高个儿。他样子粗笨,但两只眼睛却很迷人,每次笑起来的时候(他经常发出笑声),眼角周围的皮肤上就有趣地布满了皱纹。他既不聪明,也不愚蠢,功课倒还不错,在体育活动上更是出色。他是教师和同学心中的宠儿,而他自己也喜欢周围的每一个人。
菲利普被安排在这间书房以后,不禁发现同屋的其他人对自己相当冷淡。他们几个已经一起在这儿住了三个学期。他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外人,有些紧张不安。不过,他已学会了掩饰自己的情感,他们看到他沉默寡言,也不喜欢张扬。菲利普跟别的孩子一样,难以抵御罗斯的魅力,他在罗斯面前显得比平时更加腼腆、更不自在。不知是由于看到他这副样子,不知不觉地想要在他身上检验一下自己特有的魅力,还是完全出于一片好意,罗斯首先把菲利普拉进了他的生活圈子。一天,他相当突然地问菲利普是否愿意跟自己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得不快,跟不上你的。”他说。
“胡说,走吧!”
他们正要出发,有个学生把头从书房门口探进来,要求罗斯跟他一块儿走。
“不行,”他回答说,“我已经答应了凯里。”
“别为我费心,”菲利普赶紧说,“我不会在意的。”
“胡说。”罗斯说。
他用那双温和的眼睛瞅了菲利普一下,哈哈大笑起来。菲利普感到心头起了一阵不同寻常的颤动。
没过多久,他们俩的友谊就像男孩之间的友谊那样,迅速发展起来,他们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其他同学看到他们俩突然变得这么亲密,十分诧异,有人问罗斯究竟看中了菲利普身上的哪一点。
“噢,我也不知道,”他回答说,“说真的,他这个人一点儿也不坏。”
同学们经常看到他们俩手挽手地上教堂,或是在教堂场地内漫步交谈;不久他们对此就也习惯了。无论在哪儿,只要发现其中一个,另一个也肯定在场。凡是有事要找罗斯的同学,总会托凯里传个口信,好像承认罗斯已经非他莫属。一开始,菲利普还颇为节制,不让自己完全沉浸在内心充盈的那种喜悦中而扬扬得意;但是没有多久,他对命运的怀疑就在狂热的幸福面前消失了。他觉得罗斯是他所见到的最了不起的人物。他的那些书籍如今变得无足轻重;当某种重要得多的事需要他去处理的时候,他就无法再在书本上花费心思了。罗斯的朋友们没什么事可干时,经常到他书房里来喝茶、闲坐——罗斯喜欢热闹,从不放过戏耍逗乐的机会——他们发现菲利普是个相当不错的人。菲利普满心欢喜。
到了学期的最后一天,他和罗斯商量好了假满返校时该坐哪一趟列车,这样他们就可以在车站上碰头,一块儿在城里用茶点,然后再回学校。菲利普心情沉重地回到家里,整个假期,他终日思念罗斯,脑子里生动地想象着下学期他们俩会在一起做的事。他在牧师公馆里都待得腻味了。到了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大伯照例用那种爱好打趣的口气问他那个老问题:
“哎,要回学校去了,你心里高兴吗?”
菲利普快活地回答说:
“那还用说!”
为了保证能在车站上跟罗斯见面,菲利普改乘更早的一趟列车回校。他在站台附近等了一个小时。等从法弗沙姆开来的那趟列车进站时,菲利普激动地跟着火车奔跑起来,他知道罗斯必须在法弗沙姆换车。可是罗斯并不在这趟火车上。菲利普向搬运夫打听下趟火车什么时候到站,又继续等下去,但他又一次失望了。他又冷又饿,只得穿过小街和贫民窟,抄近路走回学校。他发现罗斯已经待在书房里,两只脚搁在壁炉架上,正滔滔不绝地在跟六七个同学闲扯,那些同学东一个西一个地坐在能坐的地方。罗斯满怀热情地同菲利普握手,菲利普却把脸一沉。他明白罗斯早把他们约好要在车站碰头的事丢在脑后。
“嘿,你怎么来得这么晚呀?”罗斯说,“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来了呢。”
“你四点半就到火车站了,”另一个同学说道,“我来的时候看见你了。”
菲利普的脸微微泛红。他不想让罗斯知道自己竟像个傻瓜似的等在车站上。
“我得照顾家里的一个朋友,”他随口瞎编说,“他们要我送她一下。”
可是他十分扫兴,生起了闷气。他默不作声地坐着,有人跟他说话,他只是嗯嗯啊啊地勉强应付。菲利普打定主意,要等自己和罗斯单独在一起时,再跟他把话说清楚。但是其他人走了之后,罗斯马上走过来,坐到菲利普懒洋洋地靠着的那张椅子的扶手上。
“嘿,真高兴咱们俩这学期又住在同一间书房里。真是妙极了,不是吗?”
看到菲利普,他似乎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菲利普肚子里的怒气顿时全消了。两人又热切地谈起他们感兴趣的成百上千的事来,好像分手还不到五分钟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