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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前言

刘小枫

舍勒思想的确立,首见于受胡塞尔现象学激发而作的《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的价值伦理学》( Der Formalismus in der Ethik und die materiale Wertethik ;倪梁康中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这部大部头著作于1913年问世,史称与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鼎足而立的现象学经典论著之一,实际构成了现象学哲学从《逻辑研究》到《存在与时间》的演化轨迹。与胡塞尔的《逻辑研究》探究现象学哲学原理不同,舍勒的现象学注重的是凭靠施展现象学方法解决时代面临的思想问题,试图通过重构基督教的“身位论”来回应现代自由主义伦理的挑战——该书附题即“伦理身位论基础新探”(Neuer Versuch der Grundlegung eines ethischen Personalismus)。在舍勒的现象学思想中,“身位”(Person,又译“位格”、“人格”)相当于后来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所分析的“此在”概念,或者说,海德格尔的“此在”现象学是对舍勒的身位现象学思路作出的反应。 《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的价值伦理学》这个书名表明,舍勒力图彻底清算并了结康德伦理学及其后学新康德主义的思考方向(该书的另一附题即为“特别涉及康德伦理学”)——海德格尔的《形而上学导论》瞄准的思想之敌同样是康德。然而,《形而上学导论》是海德格尔现象学转向的标志: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直观的目光转向了思想史的精神现象,把康德哲学误入歧途的根子溯源到柏拉图身上。反过来讲,就批判康德伦理学的哲学原理本身而言,舍勒的现象学批判已经足够彻底,海德格尔没有更多的话要说。

舍勒一生的思想基本上是在《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的价值伦理学》这部大著基础上的旁衍发皇。然而,舍勒的这部开山之作的理论意义要宽泛得多,它不仅是一部现象学哲学论著,亦是一部社会思想论著,试图提出共契主义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一争高下。 初看起来,舍勒提出所谓“实事现象学”(Sachphänomenologie),以“情性”(Gemüt)为基本审视现象,不过是对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的一次具体运用:即对康德的形式主义伦理学施行断头术,重新确立“情性”在伦理学中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地位。其实,舍勒的哲学意图涉及现代人心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正当性基础的现代转变。如所周知,康德的形式理性哲学及其伦理学撇开感性的价值偏好,试图为自由主义的人心秩序立法,与形式(程序)正义的法律秩序论相呼应。舍勒敏锐地看到,缺乏实质的价值秩序,人类生活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正义的人心秩序和社会秩序——形式正义取代实质正义,恰恰是现代性的一大痼疾。

在舍勒看来,确立具有实质价值的人心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正当性基础只能来自某种精神的共同体,即感性的价值偏好的理性秩序。从而,舍勒从“情性”现象学提出的实质价值伦理学具有重大的现实针对性,尽管其理论表述十分抽象,或者说十分现象学专业化。用舍勒的说法,情性在实际在性上是冲动性的,以身体为在体状态上的如是在性(Sosein)。如果从哲学上把情性视为非理性的东西切除掉,无异于切除了人之为人的如是在性本身——康德哲学就是这种对人的在体状态施行切除术的哲学。在舍勒看来,康德哲学的根本盲点在于,它没有看到,人的在体情性看似非理性,其实自有其理性秩序——“心有其理”是舍勒十分喜欢且一再引用的帕斯卡尔的名言。 在“情性”现象中,舍勒提出,应该区分两大类(细分为四类)法则各异的情感:即身体情感和精神情感。在精神情感现象中,精神与冲动处于同一个现象位置,在此位置上,纯粹个体化的精神与在体状态上无个体差异的肉体的结构关系极为复杂。尤其重要的是,身体情感和精神情感具有在体上的差异,所谓“血气心知,有自具之能”(戴震语)——用现象学术语来表达,精神情感是所谓的“意向性情感”,舍勒的“情性”现象学就基于对这种“意向性情感”的现象学直观。

康德的形式伦理学对伦理意识结构的现代转变产生过决定性影响,对康德的形式主义伦理学的批判,是检审伦理意识的现代性问题的必要步骤。因此,舍勒的情感伦理学对康德的形式伦理学的批判,具有重大的思想史意义。本辑选录的“形式与先验”一节乃《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的价值伦理学》一书的关节:针对康德的形式先天论,舍勒试图论证“情感先天论”。情感是个体生活及其伦理行为的基本质料,理解舍勒的“情感先天论”是理解其思想立场的基础。

通过对康德形式伦理学的现象学批判,舍勒确立了自己的思想立场,其基本论点成为他综合现象学哲学和历史社会学审视现代伦理意识及其与社会制度的关系的哲学基础。近代以来,自然科学观宣称自己对人的精神生活法则的认识比哲学认识更为优越性——《现象学与认识论》(1916)一文对这种迄今仍然有影响力的观点施展了现象学式的批判。自然科学观在世界观和认识论上的扩张,是现代性的重大事件,胡塞尔现象学是对这一事件作出的哲学反应。该文虽显出舍勒与胡塞尔的师承关系,凭靠现象学方法抵制近代以来自然科学的世界观和认识论扩张,但舍勒对现象学的基本理解已不同于胡塞尔,其现象学是实事的现象学,走向生活世界、尤其是生活伦理的现象学。

《自我认识的偶像》(1913)一文充分显出舍勒现象学的独立关注方向:剖析人的内在感知和体验法则,批判近代哲学基于自然科学知识原则提出的人的自我认识论,打破近代哲学营构的封闭性的人与世界关系论。在当今的社会理论和文化研究中,自我认识问题已成为探讨现代性的重要关节点。舍勒的这篇论文堪称从现象学哲学角度探讨现代性与自我认识问题的经典文献,与时下不少相同主题的论文稍作比较,就不难见出其思想深度——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的价值伦理学》从批判康德的形式理性论入手,进而论析情性的合理性秩序,再延伸及个体身位和群体身位论的现象学论证,最后落脚于共契主义的社会理论,成功地实现了现象学哲学与社会理论的结合。从海德格尔的“亲在”(Dasein)现象学转向以及胡塞尔晚年转向所谓“生活世界”的现象学转向来看,舍勒现象学在现象学史上的意义,迄今尚未得到恰当的认识和评价。对于推进现象学哲学思想而言,舍勒实有广泛建树。舍勒现象学哲学的重要文献还有《三种事实的学说》( Lehre von den Drei Tatsachen ,原文70余页)、《理念论与实在论》( Idealismus und Realismus ,原文200余页)等,因篇幅所限,未能入选。

现象学伊出,欧洲思想为之大变。但若只有对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研究,没有对舍勒现象学思想的研究,现象学的哲学穿透力和精神意向以及在现代思想史中的意义究竟何在,恐怕也还不易搞清。

刘小枫
1998年5月于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
2013年8月重订于
中国人民大学古典文明研究中心 9tC/IdRJ09PqNdMzvp6HWmVJItU/qhMm+Je/8xI12jFO8w1tGQ79WKcU851Ua1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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