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良心也进行判断,也具有认识的或理性的特征。让我们看看我们是怎样做出道德判断的。我们知觉或思考一个行动,引起了义务的感情和赞成的感情。我们用语言表示这些感情说:这个行动是正当的,应当这样行动。这样就做出了一个道德判断。在此,这个判断是建立在感情上的。当我宣称一个行动正当与否时,我正在表示我对于它的感情。当我说一个物体是美丽的时候,我实际上是说它引起了我的某种感情(美感),我声称随地吐痰是粗鄙的,我也是在表示这个动作在我心里引起的一种厌恶的感情。假如这些被称作道德行为、美的事物和粗鄙动作的东西不激起我的这些特有的感情,我就不可能像我刚才那样做出判断。
一些哲学家强调良心的认识成分,所以把良心称为道德判断的能力。对他们来说,良心不是一种情感的能力,而是一种认识的能力、一种发现真理的能力、一种我们用以领悟道德真理的特殊能力。但是我们说,首先,这不是良心唯一的功能,我们绝不能忽略良心所包含的特别的感情成分和冲动成分;其次,我们做出 道德 判断的能力和做出其他判断的能力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区别仅仅在于判断的对象和产生判断的精神背景(感情和冲动)不同。判断就是判断,不管它是用于道德、审美还是礼仪。判断是一种包含分析和综合的基本心灵活动,当我说这所房子是红色的时候,我是在分析我看到的一个物体,选出它的一个特殊性质做出论断,而这所房子本身是一个具体的整体,我只是把它们分开用以判断而已。当我说这个行动不正当时,我实际上是在这个行动之外分析它在我心中引起的感情,叙述它对我的意识所产生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