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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者

重农主义者为资本主义立下理论根据时,莫雷利、加布里埃尔·马布利和兰盖则在鼓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知识阶级由于放弃了对天堂的希望,以尘世的代用品来自我安慰。富者无视于宗教的禁忌,沉湎于财势、酒色和艺术中。平民则憧憬着无论聪明才智者、平庸者、弱者、强者均能分享世上益处的一个理想国度,聊以自慰。

18世纪并没有社会主义者的运动,没有克伦威尔时代英国的平等主义者,或耶稣会那样的固定团体。依“格拉古”巴贝夫(“Gracchus”Babeuf)所说,只有个别的到处叫嚣,成为将来法国大革命的因素之一。我们记得让·梅利耶(Jean Meslier)这位身为牧师的怀疑论者,在他1733年的遗嘱中,呼吁一个国家的财产能被平均分享,男女可以任意结合与分离的共产社会。同时,他建议杀掉一些国王以利社会。在这篇宣言付梓前7年,卢梭在他的第二篇论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中指责私有财产为文明所有邪恶的根源。虽然如此,他否认曾有任何社会主义计划,而且1762年以前他书中的主角们还拥有相当的财产。

在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同年出现了一位籍籍无名的激进分子写的《自然法则》(Code de la Nature),对这个人我们除了他的书和名叫莫雷利外,几乎一无所知。大家切勿把他和另一位《百科全书》的撰稿人莫雷莱(André Morellet)混为一谈。莫雷利首先以描绘共产主义的国王的一本书《一位伟大国王的素质》(Traité des Qualités d' un Grand-Roi,1751年)惊动了知识界。1753年,他把梦想以诗的形式表现出来,如《浮岛的破碎》(Naufrage des îles Flottantes)。在诗中,这位好国王也许是读了卢梭的第一篇论文《论科学与艺术》,又引导他的臣民恢复简朴而自然的生活。莫雷利的《自然法则》(1755—1760年)是共产主义理想最完善的解说。许多人认为那是狄德罗所作,阿尔让松公爵则宣称这部著作比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还好。和卢梭一样,莫雷利认为人性本善,他的社会本能使他倾向于行善,而法律的成立与保护私有财产破坏了他的本性。他赞扬基督教倾向于共产主义的成分,而为教会认可财产感到惋惜。私有财产的设立造成了“虚荣、昏庸、骄傲、野心、卑鄙、虚伪、邪恶……一切的邪恶都出于这些微妙而毒恶的因素,即占有的欲望”。而诡辩家们断言是人的天性使共产主义无法存在,而且就真正的因果来说,是共产主义的干扰败坏了人的天然美德。假如不是私有财产酿成了贪婪、自私、敌对和怨恨,人类必可以像兄弟一样和平相处、合作无间。

重建的途径必须以清除一切自由讨论道德和政治的障碍开始,“给予智者充分的自由以攻击主张拥有私有财产的错误和偏见”。小孩子该在6岁时离开父母,由国家予以抚养,直到16岁再归还他们的父母。同时,学校将训练他们只为公益着想,而不营求私利。私有财物应只限于属于个人的绝对必需品。“所有的产品都将收集到公家仓房,再分配给所有的国民,以满足生活的需要。”每个身体健全者必须工作。21岁到25岁的人必须在农场上从事耕作。没有所谓的清闲阶级,但每个人到了40岁都可以自由退休,而国家将负责妥善地照顾他晚年的生活。国家将划分为有商业中心和公共住宅区的花园城市。每个社区由50岁以上的长老议会管理,而这些议会将选出一个高级元老以管理和联合所有的议会。

也许莫雷利低估了人的天生利己主义、占有的本能力量和因暴政而维持不近人情的平等产生的渴望自由的对立。虽然如此,他的影响力仍然不小。巴贝夫声称他的共产主义取法于莫雷利的《自然法则》,而夏尔·傅立叶(Charles Fourier)可能也是从这同一来源构成了他合作的“共同生活团体”(phalansteries)的计划(1808年),而这个计划又导致诸如布鲁克农场(Brook Farm)(1841年)之类的共产试验。从莫雷利的法则产生了著名的理论,后来激发并影响了俄国革命,从“各尽所能”到“各取所需”。

哲学家们通常认为莫雷利的制度不可行而予以排拒,他们认为私有财产是人类天性造成的必然结果。但1763年莫雷利找到了一位强有力的盟友兰盖——他是一位律师,抨击法律和私有财产制度。兰盖在被取消执行律师业务的资格后出版了一本《政治年刊》(Annales Politiques,1777—1792年),在这本刊物中,他猛烈抨击社会的陋习。他认为,法律已经成为维护并使最初由暴力和欺诈的手段得来的财物合法化的一种工具:

法律首先是注定保护财产的。因为我们从有产者手中取得的比从无产者手中取得的多,因此,很显然,法律是有钱人对付大多数人的一项保证。我们很难相信却可以清楚地证明,在某些方面法律是对付大多数人的一项阴谋。

因此,在有产者或资本家与必须竞相出卖劳力给予有产雇主的工人之间,必然会有阶级斗争。兰盖蔑视重农主义者所谓的“经济若能免于国家的控制,自然而然地就会繁荣”的说法。相反,那会加速财富的积聚。物价将会上涨,而工资更加低。即使在奴隶制度被法律“废止”后,“富人控制物价仍将使工资赚取者永无脱离奴隶境况的一日;所有他们(先前的奴隶)获得的会不断地受到恐惧饥饿的折磨,处于人类最低阶级的这些人的祖先至少曾免于这种不幸”;奴隶终年被豢养着。但在经济不受控制之下,雇主只要从工人处得不到任何好处,便随时陷他们于困境。这样,他使乞讨成为一种罪恶。兰盖认为除了共产主义者采取革命外,这一切都无法挽救。但他并未建议当时就采取革命,因为那可能产生不了公平,反而造成混乱,不过他觉得构成这种改革的环境正在迅速形成:

对于无产阶级而言,从不必如此普遍、残酷。欧洲在表面的繁荣中可能从未曾面临这一全面的大变局……然而,我们由一条全然相反的途径到达了这一地步,正犹如意大利发生由斯巴达克斯领导的奴隶起义,血腥弥漫了意大利,纵火屠杀已迫近世界统治者的大门时,面临的那种境况一样。

尽管他发出了忠告,法国大革命还是在他的时代里爆发了,因而把他送上了断头台(1794年)。

加布里埃尔·马布利神父在革命爆发前4年去世,因而保住了他的头颅。他出生于格勒诺布尔城的一个显赫家庭。一位兄弟名叫让·马布利,卢梭在1740年曾和他在一起;另一位兄弟名叫孔狄亚克,从事心理学的研究。还有一位著名的亲戚唐森主教,试着使他成为一名神父,但马布利只短期从事于一些次要的职务,即参加了唐森夫人在巴黎的沙龙,而倾心于哲学。1748年,他和主教发生了争执,终于引退,从事学术研究。因此,他一生中唯一的事是著书,而他所有的书都曾名噪一时。

在巴黎和凡尔赛的7年,他汲取了政治、国际关系和人性方面的知识,其结果是造成了他对社会主义的热望与悲观的怀疑主义的独特混合物(与马基雅维利正好相反)。马布利主张用之于个体的道德基准也应该作为国家行为的基准,不过他承认这需要一种可行的国际法的系统。与伏尔泰和莫雷利一样,他也是一个没有基督教信仰的人格神论者,不过他相信,除非有超自然的宗教的惩罚和报酬,道德无法被维持,因为大多数人的理性永远停滞于幼稚期。他喜欢斯多葛学派的伦常胜于基督教的伦常,喜欢希腊的共和胜于现代的君主政体。他同意莫雷利所说的人的邪恶非自天生而是因财物而起的说法。这是“危害社会的一切罪恶源头”。“致富的情绪在人的内心中不断地滋长,以致正义和公理被扼杀。”而“每当财富不公平的情况增加,这种情绪也随着强化”。嫉妒、贪婪及阶级的分化毒害了人类的友善天性。富有的人更加奢靡,穷人则受尽羞辱,堕落下去。经济奴隶的状态持续时,政治的自由又有什么好处?“每个欧洲人认为享受的自由,事实上只不过是换个主人的自由而已。”

如果没有所谓“你的”“我的”之分,人类将会多么快乐!多么完美!马布利认为在耶稣会生活下的印第安人比他那个时代的法国人要快乐。放弃了寻求荣耀与金钱,对适度的繁荣感到满足的当时的瑞典人和瑞士人,比征服殖民地和独霸贸易的英国人生活得快乐。他力言在瑞典,品格比名声更受重视,而谦和比巨富受到更高的评价。唯有不渴望致富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重农主义者提倡的那种社会将不会有快乐,因为人们总想与那些比他们富裕的人争平等,而且内心一直被这种欲望骚扰。

因此,马布利下结论说,共产主义是唯一能促进美德和快乐的社会形式。“共有财产制建立之后,地位的平等自然很容易建立,而基于这两种根基之上,人类的幸福自然而然就确立了。”但人类现在腐败到这等地步,这种共产主义如何能成立呢?于此马布利产生了怀疑,并沮丧地承认:“在今天没有任何人力可以重建平等,而不造成混乱,而这种混乱比原来希望要避免的还要大。”民主制度在理论上很好,可是由于大多数人的无知和利己欲的关系而无法实行。我们所能做的,是把共产制度当作一个理想,文明应该渐渐地、谨慎地朝着这个理想推进,慢慢地把现代人的习惯由竞争变为合作。我们的目标应该不是财富的增加,也不是快乐的增加,而是品德的增进,因为唯有品德才能带来快乐。寻求较好政府的第一步是召集一个由僧侣、贵族和第三等级代表组成的议会,而这个议会应该起草一部宪法,给予立法的议会以最高的权力。(这项工作在1789年至1791年成为事实。)任何人拥有的土地英亩数均应受限制,大的房地产应该分割,分配其所有权给农民,财产的继承应予以严格限制,像绘画和雕刻等“没有用的艺术”应予以禁止。

这些建议有许多在法国大革命中被采用了。马布利的《论文集》于1789年出版,1792年再版,1793年第三版问世。而大革命后随即出版的一本书中把爱尔维修、马布利、卢梭、伏尔泰和富兰克林依次列为影响这次革命的主要人物和形成新秩序的真正圣者。 2lO+aOmMpcvPPtyMwmmrbTw1YLh1a/J24mmmR7sXvHAWF+hCNtYnvnLe5gFmxU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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