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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卫斯理
(1703—1791)

要了解约翰·卫斯理在历史上的地位,我们必须再次提醒自己,他和胞弟查理·卫斯理在牛津发起循道宗教派运动(1729年)时,英国的宗教正陷于比近代史上任何时期都要低落的低潮。上教堂的下院议员不超过6个人。英国国教的教士那时都接受理性主义,他们所有的著作几乎都基于推理。他们很少提到天堂或地狱,强调社会美德而非来世。正如伏尔泰描述的,英国人的讲道是“具体但有时枯燥无味的论说,向人们宣讲时既不带手势,也不带特殊高昂的声调”。只有在中产阶级的非国教派中,宗教才是活跃而热烈的。英国国教的教士几乎完全忽略了市镇的工人,“由最低阶层组成的广大群众,他们处在教育或宗教之外,他们没有宗教信仰,也从来没有人劝他们信仰任何宗教”,他们被遗弃在贫困之中,只有宗教的希望略为照亮他们。卫斯理和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强有力地恢复了清教徒的信念和伦理,并建立了循道宗教派的教堂。

卫斯理的祖先因神学和叛变而垮台。他的曾祖父巴托罗缪被免除其在多塞特的教区牧师俸禄,因为英国国教在恢复英国教会独占的地位后,他继续信仰非国教派的宗教。约翰的祖父约翰·卫斯理成了多塞特的一名牧师,他由于拒绝使用(英国国教的)祈祷书而遭到监禁,被革除他的教区长职务,并成了普尔的非国教派牧师。约翰的父亲塞缪尔·卫斯理把姓氏中的“t”字除去,靠自力读完牛津,放弃非国教派,结果受命为英国国教牧师,娶了苏珊娜·安斯利,成了林肯郡埃普沃思的教区教长。他的19个子女中有8个夭折——这充分说明了妇女的生产之苦,牧师们漫不经心的年轻活力及18世纪英国医疗卫生的水平。这位父亲在家里和在圣坛上都是严守纪律的人;他教养子女敬畏复仇心重的上帝,判决他的一个教区居民犯有通奸罪,而且强迫她穿上忏悔的长袍走过街道。他的妻子在严厉和虔诚上并不比他逊色。在她最有名的儿子29岁时,她向他说明了道德训练的哲学:

我坚持要及时驯服孩子们的意志,因为这是宗教教育唯一强大而合理的基础,如果不这样,告诫和榜样都将无效。只有在这项工作彻底完成时,一个小孩才能受他父母理性和虔诚的管束,直到他自己的悟性成熟为止……在年满1岁时,他们(她的子女)受教以畏惧责罚、低声哭泣。这样,他们便可能免去他们很可能会挨受的许多纠正。

她的长子塞缪尔·卫斯理成了诗人、学者和反对弟弟们的循道宗教派的英国国教牧师。排行第十八的是查理·卫斯理,他以6500首圣歌强有力地辅助约翰传道。约翰排行第十五,1703年出生于埃普沃思。他6岁时,教区住宅焚毁;他被遗弃迷失在火焰之中,但他出现在二楼的一个窗口,结果由邻居垫在另一位邻居的双肩上予以救下。此后他称自己是“从火中拣出来的燃木”,而且从未克服他对地狱活生生的恐惧。在他父亲家里,任何无法解释的声响都被解释为超自然的魔鬼或神的展现。

11岁时,约翰被送进沙特尔修道院的公立学校,17岁进了牛津的基督教堂。他靠不屈不挠的散步、骑马和游泳战胜了身体的羸弱,而活到88岁。他涉猎广泛,阅读时仔细做笔记和摘要。在所有的书籍中,他偏爱杰里米·泰勒的《神圣而生与神圣而死》和托马斯·阿·肯皮斯的《效仿耶稣》。甚至在大学时代,他就开始撰写——一部分是密码和速记——那本英国文学和新教虔诚信仰的名著《日志》(Journal)一书。1726年,他成了林肯学院的研究生。1728年,他被任命为英国国教牧师。

最先在牛津集合约15名学生和教师的小团体、决心有条不紊地彻底履行基督教教义的,是他的胞弟查理。他们的敌人嘲弄地称呼他们是“神圣俱乐部”和“循道宗教徒”。他们一起阅读希腊语《圣经》和古典文学;他们在每个星期三和星期五斋戒;他们每周接受一次“主的晚餐”;他们拜访囚犯和病人,给予他们慰藉和宗教的希望;他们陪着死刑犯走上断头台。约翰·卫斯理由于更大的热诚和奉献成了这个团体的领袖。他每天早晨4点钟起床——他一直维持这个习惯到老年。每天早晨,他有条不紊地计划每天每个小时要做的工作。他一年只靠24英镑过活,把其他的收入捐作慈善事业。他斋戒如此之勤,致使健康一时似乎遭到无法弥补的损伤。他步行去拜访威廉·劳,请求他给予忠告。威廉·劳的《对虔诚而严正的生命的严正呼吁》成了他精神上的指南。他的《日志》记道,从这本书里,“光如此强烈地照耀着我的灵魂,因而每件事都以崭新的景象出现”。

1735年,他和查理受奥格尔索普将军之邀,以传教士的身份陪他到佐治亚。由于他们的父亲已经去世,他们和母亲商量。她告诉他们,“如果我有20个儿子,如果他们全都有所作为,则即使我绝不会再见他们一面,我也会为之高兴”。我们这些放弃信仰的人将如何了解这种奉献之心?10月14日,约翰和查理跟另外两位循道宗教派信徒搭乘“西蒙兹”(Simmonds)号前往萨凡纳港。在船上,他们深为一些离开德国到美洲定居的摩拉维亚教徒(Moravian Brethren)的虔诚所感动。强烈的暴风袭击这艘小船时,这些摩拉维亚教徒面无惧色,他们以不屈的圣歌对抗大风暴。卫斯理兄弟觉得这是比他们自己的宗教更坚强的信仰。

抵达佐治亚(1736年2月5日)后,俩兄弟担任不同的职务:查理成了奥格尔索普总督的秘书,约翰成了这个新社区的牧师,偶尔到邻近的印第安部落传教。起初他称赞这些人渴望接受福音,但两年后,他形容他们是“老饕、窃贼、伪君子、撒谎者、弑父的凶手、弑母的凶手、杀害自己儿女的凶手”。我们听说,他“向印第安人传教并不成功”。白种人中有几百名流放的罪犯,他们不喜欢他的牛津腔调、傲慢的精神及他坚持严格的宗教仪规和纪律。至于洗礼,他要求完全和三倍的浸礼,做父母的一人反对时,他就拒绝为孩子洗礼。由于仍是一个“狭义上的国教教徒”,他在圣餐桌上驱逐一位自认是非国教派信徒却可敬的人物;他拒绝为不肯抛弃非国教信仰的移民诵读葬礼祈祷词;他禁止他教会的妇女穿着艳丽的服装或佩戴金饰;他也说服总督禁止人们在星期日钓鱼和打猎——那是他的教区居民唯一有时间钓鱼和打猎的日子。他爱上了萨凡纳首席法官18岁的侄女索菲娅,不过他的摩拉维亚教徒朋友不赞成这个姻缘。厌倦了他的犹豫不决,她嫁给了韦尔金松先生。在她拜受圣餐时,他拒绝她领圣体,理由是她在过去3个月里只领过3次圣餐,也忘了要她的牧师公布她的结婚预告。她的丈夫控告他诽谤他太太的人格;法院谴责卫斯理的行为和身为牧师的苛刻;他驳斥法庭审判他的权力;人们反对他的情绪大增。他逃往查尔斯顿,搭船返回英国(1737年12月22日)。

在伦敦,他恢复了严肃,希望这样能恢复他的信心。但前往美洲途中的摩拉维亚教牧师彼得·博勒尔向他肯定地说,他的信心仍然不够。无论他的品德如何完美,或是他的虔诚和仪式如何热烈,在他了解基督曾为“他”而死,也赎救“他的”罪恶之前,他会继续处于永劫状态;只有在这种信仰改变后,一个人才会没有犯罪的危险,而且确能得救。卫斯理在他的《日志》里追念最后的审判日。1738年5月24日,当时这种最后的改变幡然降临:

在晚间,我十分不情愿地前往参加阿尔德斯盖特街的一个集会,那里有个人正在阅读马丁·路德所写的《罗马书》序言。约8点45分,他正在叙述上帝透过对基督的信念引起信仰的改变,我觉得我的心奇怪地温暖起来。我觉得我确实相信基督,只有基督能够救人;我也确信,他带走了“我的”罪恶,甚至“我的东西”,也使我避开了罪恶和死亡的法则。我开始全心全力为那些曾以一种更特殊的方式轻视地利用我和迫害我的人祈祷。接着我公开向所有在场的人表明我现在心中初次感受到的一切。

简而言之,他扼要地重述了由信仰和工作获救到仅仅由信仰获救(路德)再到个人和神的启发获救(教友会)的基督教演进过程。他甚为感激博勒尔,而于1738年夏天来到德国,还在赫恩逗留几周,这是摩拉维亚教徒在琴岑多夫伯爵的领地上建立的撒克逊人村庄。

同时,查理·卫斯理在返回英国途中,也体验到类似的转变。他以较为温和的方式开始向纽盖特的囚犯传道,从每个他获准讲道的圣坛传教。然而,更重要的是,一个比约翰·卫斯理较不强悍的人物即将在循道宗教派运动中成为前导。乔治·怀特菲尔德于1714年生于格洛斯特一个客栈老板家中。有一年多的时间,他为父亲的客人打酒。他排除困难念完牛津的彭布罗克学院,也成了“神圣俱乐部”的创始会员之一。1738年,他随卫斯理兄弟前往佐治亚,但在那一年秋天返回英国,被任命为国教牧师。不满于给予他在圣坛上的机会,加以渴望唤起广大民众接受神灵的启示,他从1739年2月开始在布里斯托附近的旷野向不太敢或不太愿意进教堂的煤矿工人传道。他的声音如此清晰有力,因而它能传入2000名听道者的耳中;他热诚的演讲术如此感动这些冷酷而倦乏的人,因而他能够看到(他告诉我们)“他们夺眶而出的眼泪,滑下他们黝黑的脸庞”。这位新任牧师的声名,及他露天传教的报道激起了英国人的热情。怀特菲尔德走到哪里,哪里就聚集了广大的群众听他传教。

他的传道令人难忘。他不佯装博学多闻,但他宣称他曾与上帝亲密交谈。卫斯理说,他的言词倾向于“浓郁和热情”,利用一些骇人的意象,所以他说到基督“似乎在天父的愤怒中烤炙,因而适当地被称为‘上帝的羔羊’”。与皮特在国会中一样,怀特菲尔德在旷野将他表演的艺术发挥在他的演说中。他能够马上哭泣,而显然带有真挚的感情,他能够让他单纯的听众立刻强烈地感到罪恶,恐惧地狱而热爱基督。像博林布鲁克和查斯特菲尔德这样的演说家,像本杰明·富兰克林和休谟这样的怀疑论者,像加里克这样的演员,都承认他的力量。由于在各地都受欢迎,他使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和美洲成为他的教区。他13次横渡大西洋,12次跋涉到苏格兰。一周演说40个小时对他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50岁时,他疲惫不堪了。他减少他的时间表到“严格限制”的地步——他平常每天讲道一次,星期日只有三次——但已为时太晚。1769年,他第七度访问殖民地,第二年,他死于马萨诸塞的纽伯里波特(Newburyport)。

约翰·卫斯理从赫恩归来,不太赞同怀特菲尔德忠告式的风格,也迟疑是否模仿他的露天传道。“我一生(直到最近)都执着于跟礼节和秩序有关的每一点……我应当想到:如果不在教堂里拯救灵魂,那几乎是一种罪恶。”但他克服了他的厌恶,也在田野和街头传教,“我甘愿在公路上显得低微”(1739年4月)。他的演说不及怀特菲尔德的热情,他的谈吐是学者和绅士的谈吐,不过他也诉诸听众的感情。他使一般百姓的日常生活似乎成为一出规模庞大而高贵的戏剧的一部分,他们的灵魂在这出戏里是撒旦和基督的战场。他们随着他进入一个凶兆和奇迹的世界,他们在他口中听到——就如他宣称的——上帝的声音。怀特菲尔德讲道过后就结束了,卫斯理在一个个的城镇把他的信徒组成“小团体”,还引导他们永久不变。他们的聚会唤回了早期基督徒的会餐——宗教欢乐和社群爱心的节会。他们彼此忏悔罪过,甘受道德生活的审视,参加祈祷和诵唱圣歌。约翰已经制作或翻译了一些动人心弦的圣歌,查理也开始着手他多产的赞美歌集。1740年,查理写下他许多美丽的圣歌中最有名的一首——《耶稣,我灵魂的爱人》(“Jesus,Lover of My Soul”)。

在这些虔诚的团体中,约翰·卫斯理训练凡人传道士在领袖们无法停留时继续传播新的福音。没有圣职给予,没有任何固定的教区,有或没有圣坛,这些“助手”散布在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给工人阶级带来对新教神学的畏惧和希望,也预为信仰振兴论者卫斯理和怀特菲尔德的来访铺路。卫斯理本人旅行——骑马、乘驿马车或步行——到英国最偏僻的角落,经常日行60英里,40年来平均一年走上4000英里路。他利用每一个机会传教:在监狱里向犯人传道,在马车上向同行乘客,在客栈向住客,也在驶往爱尔兰或来往于港口之间的船只上布道。在埃普沃思,被拒绝使用他父亲拥有过的圣坛后,他便在教堂的庭院,站在他父亲的坟墓上传道。

他传道时讲些什么?基本上是似乎受到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精神暴动惨重打击的清教教义。他拒绝了(怀特菲尔德则予接受)宿命论,步英国国教的亚米念派后尘,他坚称人有足够的意志自由以选择或拒绝上帝的恩典。他放弃一切对理性的诉求。他觉得,宗教超乎人为的逻辑之上,而依赖神的启示和内在的坚信。但他避开神秘主义,理由是这会将一切委给上帝,而未鼓励人们积极向善。他具有他那个阶层和时代大部分的迷信:他相信幽灵、神奇声响源自恶魔,巫术的存在和罪行。他辩称,拒绝相信巫术就是不再相信《圣经》。他不怀疑奇迹,他认为这些奇迹每天在他的信徒中间发生。头痛、痛楚的肿疡、剧烈的脱肠、断腿都由他或循道宗教派的祷告治愈。他曾说,一个天主教女孩每当阅读天主教的《弥赛亚书》时就双眼失明,但在阅读《新约全书》时视力又告恢复。他相信宣称见过天使、基督、天堂或地狱的妇女之说词,他也在他的《日志》中记下许多循道宗教派的反对者被神奇的处罚打倒的例子。

他的传道如此生动,以致听众中有许多人感动得歇斯底里与痉挛。《日志》记载罪人在听过他的布道后,肉体痛苦得在地上打滚,其他的信徒则跪在他们身边,祈祷他们摆脱附体的撒旦。卫斯理叙述了1739年在伦敦博文街(Baldwin Street)的一次聚会:

在一些人的呻吟和其他人的叫喊声中,我的声音几乎被淹没了……站在边上的一名教友会信徒……当他自己像被雷劈一样倒下去时,一点也不气恼。他所受的痛苦更是惨不忍睹。我们恳求上帝别让他担负愚行的责任,他很快便抬起头来高声喊道:“现在我晓得你是上帝的先知了。”

卫斯理引述一位见证人形容1759年在埃弗顿(Everton)循道宗教派信徒的一次聚会:

有的人尖声叫喊,有的大声呼号……最常见的是大声呼吸,就像半被扼住脖子而喘气求救的人一样。几乎所有的叫喊声确实像是垂死挣扎中的人类的呼号。许多人默默地饮泣,其他人像死人般躺在地上……我站上教堂的板凳,就像在对面座位上的年轻人,一个强壮、精神抖擞、健康的乡下人。但是顷刻之间,在他似乎没有想到其他事情时,突然跌了下去,其势之猛,令人难以相信……当他躺在板凳下猛烈地抽搐时,我听到他两脚就要踏破地板似的……几乎所有被上帝抓住的人,不是脸色通红就是几乎发黑……一位穿着体面,站在我对面的陌生人仰天倒向墙壁,然后双膝向前跪地,使劲扭自己的手,像公牛一样吼叫着……他起身冲向墙壁,直到科林(Keeling)先生和另一个人拉住他为止。他喊道:“噢,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噢,要一滴耶稣的血!”当他说这话时,上帝释放了他的灵魂。他晓得他的罪恶除去了,他身受的狂乱似乎大得不是人类所能承受。

卫斯理解释这些发作是将由神治愈的撒旦附体。他认为,这些事儿有时对行为或性格并没有长久的好处,但他觉得这些往往会洗净灵魂的罪恶,并展开新的生活。

循道宗教派在穷人中最为成功。传教士是具有普通学问、情愫与言词单纯的人,他们和听众之间并没有阶级或文化的隔阂。他们向农民、矿工和罪犯传达罪恶和忏悔的神示,虽然他们传布的是基于恐惧而非爱的信念,但他们给了无知无识的人一项伦理规范,这项规范共同促成了18世纪下半叶英国的道德重整。卫斯理几乎仇视所有的娱乐。他准许玩牌,但他认为赶庙会、穿戴珠宝或美服、看戏或跳舞是一种罪恶。在他设于金斯伍德的学校里,没有安排游戏的时间,因为“小时候玩耍的人长大后也会嬉戏”。但清教徒伦常和英国人的性格相符,强壮的男子和有耐心的妇女都能忍受,它也给了英国工人阶级一种自豪的上帝选民和使命感,用以支持他们容忍贫困,并使他们敌视任何质疑基督教的革命。保守派人士后来感激卫斯理防止英国穷人信仰自然神论和自由思想,也把他们的渴望社会暴动转变为个人的解救,由人世的乌托邦转向死后的天堂。

卫斯理本人在政治上倾向保守派。他在他的阶级中是鼓吹某些长久以来应有的改革的前进分子:他抨击“虽然衰落却仍有选举权的城镇”的制度、国会中代表的不平等、英国政治侵蚀性的腐败、奴隶制度的不人道及英国监狱的恐怖。不过,他认为社会的阶级构造自然而公正,他反对放宽任何对付天主教的法律,在美洲殖民地的暴动中,他完全支持乔治三世。

他在教义上仍然信仰英国国教,但他驳斥英国国教所说的只有使徒传统(Apostolic Succession)的主教才能有效任命牧师的看法,他自己任命了苏格兰和美洲的牧师。他说“世界是我的教区”时,他是打算在他所希望的任何地方传教,不需要教会的准许或指派。在此意义上,他和英国国教是分离的。但是他劝他的信徒参加国教的礼拜仪式,躲避非国教派的集会和教义,同时避免与国教牧师作对。起初有些国教圣坛对循道宗教派牧师开放,但卫斯理的凡俗传教士承当行圣餐礼的大权,而循道宗教派恢复中古强调地狱和清教徒的原罪说法时,国教牧师像伊拉斯谟退出路德派一样,不再支持他们。他们喜欢有条不紊的发展,把循道宗教派信徒赶出国教的圣坛。

英国国教对这种新宗教的迫害远不及无法容忍以新方式传布旧观念的一般民众。在一个接一个的城镇里,露天的传教士——像稍后传播新社会福音的人一样——遭到性好残酷而毫无畏惧的暴民的攻击。在蒙茅斯,一名凡俗教士头部被石块击中而死。在温斯伯利,一批群众砸毁循道宗教派信徒的住屋,辱骂他们的女人,同时殴打他们的男人。卫斯理出现时,群众高喊要他的血,而且称赞那些用棍棒打他的人。他大声祈祷,他们就放他走了。在博尔顿,他传道的地方遭到一批愤怒群众的侵袭。在石块、瓦片和蛋如雨般落下时,他继续讲道直到结束。在迪韦齐斯,一具抽水机对着查理·卫斯理的住宅扫射,犬狮狗冲向他的信徒。在埃克塞特,怀特菲尔德几乎被石头砸死。在霍克斯顿,一头公牛受到鞭策冲进一个循道宗教派信徒的聚会所。在彭斯福德,一头被钓饵激狂的公牛全力撞上约翰·卫斯理讲道的讲桌。这些传教士的勇气正投合英国人的性格,也为他们赢得宽容和支持。

卫斯理是个身高5英尺3英寸、体重128磅的小个子。他年老时的满头白发给人深刻的印象,但在中年时,他已经以他苦行的凹陷面庞和慑人的眼神引人注目。他自认为生来就是统治者,他神经质的精力和智力自然而然地使他居于领导地位,他无可置疑的自信有时会被斥为十分“自大的”傲慢。他不是容易相处的人,因为他的思想和行动快得其他人难以赶上。他于1751年结婚,他曾经和一位在病中照料他的护士坠入情网。有两年的时间,他的妻子随着他狂热地到处传道,然而她的身体和精神不堪负荷,她离他而去,就像一个人可能会从难以控制的马背上跳下来一样。他认为他的健康和活力得自他一年到头骑马或徒步的旅行,或许我们应当再加上一句,演讲也是一项促进呼吸的运动。1735年,他成了素食主义者。一年后,他和一位朋友决定只吃面包维生,“试验仅靠一种食物能否像靠多种食物那样好好维持生命。我们……不吃任何其他东西时感到更有精力、更健康”,不过他们很快结束了这个试验。

循道宗教派传道的结果如何?在一个世代里,在国教的尊严和自然神论的怀疑下似乎奄奄一息的宗教,成了英国人生活中一个点缀,而只臣服于政治和战争。卫斯理与世长辞时(1791年),他的信徒在英国有7.9万人,在北美洲有4万人;1957年,英国有225万循道宗教派信徒,美国有1200万,世界上有4000万。除了自身的教友之外,它还影响了其他宗派。因此,在排斥循道宗教派的国教里,循道宗教派的理想在18世纪下半叶引起了福音传道运动,或许也进入了19世纪的牛津运动(Oxford Movement)。在政治上,其结果为工人阶级之间的保守派让位,直到1848年。在道德上,循道宗教派改善了穷人中的个人行为和家庭生活,共同减少选举和官员的腐败,使许多地主阶级羞愧地放弃轻浮和恶习,并预先为英国人之突然反对贩卖奴隶铺路。在文化上,这项运动得到了负效果,它给了人们圣歌,却继续抱持清教徒敌视艺术的态度。从知识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个退步。它的教义建基于畏惧之上,仪式则依附于感情,还谴责理性是一种陷阱。在信徒与理性的重大冲突中,它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信仰上,而不相信知识和科学的进步。它忽视法国的启蒙运动。它认为生命唯一的目的和意义是逃避永劫,而达到此一目的所需要的是相信基督为救赎而死。

1790年1月,86岁的卫斯理在《日志》中写道:“我现在上了年纪,从头到脚都已衰败。我两眼黯淡,右手抖得厉害,嘴部每天早上都感到燥热,几乎每天都发烧不退……然而,感谢上帝,我未尝稍事懈怠。我仍然能够传道和写作。”两个月后,他展开了为时5个月的旅行演说,走遍了英格兰和苏格兰。一年后,他与世长辞(1791年3月2日)。如果我们以影响力来评断一个人的伟大,除了皮特外,他是当时最伟大的英国人。 7idRfz1EqePersDPDhyjY9Hab1h9pMYI2RAJ/P/OqBOjEfd+qB6i+50qZzO/r2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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