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受教育如此少的人怎会写出如此精深而广博的戏剧呢?其实并不尽然是博学。莎士比亚了解的《圣经》,仅得之于早年学生时代的一点机会,对《圣经》的爱好可以说是偶然而平凡的。对一切古典的学习也是不经意的,只局限于翻译作品。对异教的神祇,非常熟悉,但这很可能得自奥维德的《变形记》的英译本。培根永不会犯的小错误他犯了,比如称忒修斯为公爵,将公元前11世纪的赫克托尔和公元前3世纪的亚里士多德同时提及,《科利奥兰纳斯》剧中主角(公元前5世纪的人物),竟引用加图(Cato,公元前1世纪的人物)的话。
他不太懂法文,只略晓意大利文,略有地理知识,这使他的戏剧具有从苏格兰一直到艾菲索斯的地方色彩,但他送给波希米亚一个海岸, 又送瓦朗蒂讷经海路由维罗纳到米兰,普罗斯帕罗由米兰登上洋船。他的罗马史大多取自普鲁塔克的作品,英国史则来自荷林塞的著作和较早期的剧本,他认为历史上的错误对剧作家不甚要紧,比如恺撒时的罗马有时钟,克娄巴特拉的埃及有弹子戏。在《约翰王》(King John)剧中未提及《大宪章》,《亨利八世》剧中未提宗教改革。在这里,我们又可看到过去的事会随现代人的笔而改变。从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英国历史剧大致上是对的,但在细节上不很可靠。若就爱国主义观点看来,圣女贞德在莎士比亚剧中,只不过是胡言乱语的女巫。然而有好多英国人如马尔勃罗(Malborough),确实认为他们英国史的知识都得自莎士比亚的戏剧。
如同伊丽莎白时代其他剧作家一样,莎士比亚常常使用法律术语,而有时用得并不正确。这些他可能是搜罗自四法学院——他的3部剧曾在该法律学校演出——或是得自他父亲或他本人的法律诉讼中。他的音乐知识丰富,对音乐的悟性很高——“羊的内脏能将灵魂抖出人的身体之外,这不很奇怪吗?”(意即羊内脏做的风笛激励作战将士。)他忠诚地记起英格兰之花,在《冬天的故事》(The Winter’s Tale)剧中,他将它串成玫瑰圈,装饰在欣喜欲狂的奥菲莉亚身上。他提过180种不同的植物,对户外运动和马的特点相当熟悉。但对培根迷恋的科学毫无兴趣。与培根一样,他相信托勒密天文学,有时(在十四行诗中第15首)似乎相信占星术,他称罗密欧和朱丽叶为“噩运的情人”,但在《李尔王》剧中的埃德蒙和《尤利乌斯·恺撒》剧中的凯西阿斯,则又否认它:“亲爱的布鲁特斯,错不在于我们的星运,而在我们本身,我们是下贱的人。”
这一切都可看出,莎士比亚的学习都是不经意的,他终日忙于剧作的安排、上演和生活本身,无暇沉湎于书本。他惊愕于马基雅维利的思想,他参考拉伯雷,借取蒙田的话和思想,但他不可能读过他们的作品。冈萨罗对理想之国的描述,取自蒙田《论食人肉的野蛮人》一文。同一剧中的人物卡力班或许是莎士比亚用以讽刺蒙田、对美国印第安人的理想化。哈姆雷特的怀疑性格是否源于蒙田的那种天生猜疑性,也不得而知。该剧于1602年推出,早于弗洛里欧译本的出版,但莎士比亚认识弗洛里欧,因此他必然见过手稿。蒙田对传统思想的批评,可能使莎士比亚思想更加深刻,但在这位法国人的作品中,找不出自言自语的哈姆雷特或李尔王、科利奥兰纳斯、泰蒙和麦克白对人生尖刻的指责。莎士比亚就是莎士比亚,与众不同,不管是取美于他人的情节或文辞字句,他总是历史上最有创意、最突出的作家。
他的创意表现在语句、风格、想象、戏剧技巧、幽默、剧中人物和他的哲学。在所有的文学作品中,他的文句最丰富,总共有1.5万字,包括文章、音乐、运动和其他各种职业的术语,各种方言、俚语和成千个机智的临时性用语或偷懒用语,隐没的、揭露的、刺激的……他很喜欢各种字眼,运用语言技巧;他深爱通俗字句,在喜怒哀乐中倾泻而出;若他举出一个花名,他会不停地再举一打之多——而每个名字本身即显得有趣。他笔下的小角色咬文嚼字,善言大而无当的话。他掀起文法的大动乱,将名词、形容词甚至副词化成动词,把动词、形容词甚至代名词变成名词,单数主语带着复数动词、单数动词前接复数主语,他的英文似无文法、无规则——他埋首写作,匆促即成,无暇改正文法上的错误。
但是,这一令人叹为观止的“华丽和巴洛克式”的风格也有缺点:毫无规律的华美的雕砌,词句的使用刻意而奇特,意象牵强不自然,字句繁复,双关语、隐喻反复使用,时而前后不一,陈腔滥调比比皆是,无聊的疲劳轰炸也时而有之。毫无疑问,受过正规训练可以洗练这种风格,减少双关语,果真如此,我们失去的将太多了。也许在他要斐迪南形容阿德里亚诺时,他想到的正是他本人:
古怪的辞藻装满了他一脑壳,
他爱听自己的放言高论,
就好像是沉醉于迷人的音乐,
你们爱听与否,我不晓得,
我倒是喜欢听他胡扯……
从这个制“句”厂,发行了近乎所有流通于世界的词句:
譬如我们隐忍难堪的严冬,
承平时代,
欲望乃思想之母,
说实话使恶魔蒙羞,
坐在那一角落的风上,
戴王冠的反倒失眠,
白百合之上再敷粉,
动之以情,
大家即翕然一致而无异议,
这些人类真愚蠢啊!
魔鬼也会引用《圣经》的话作辩解,
仲夏的疯狂,
真正的爱绝非慢条斯理的,
将我心放在袖口上,
身上的每一分一寸都是国王,
生而习惯的,
简短是智慧的灵魂……
我们就此止住。
除了上述以外,另有无数的隐喻语,如“看到船的帆受狂飙之孕而鼓个大肚子”,同时有好些文章,现在也同词句一样脍炙人口,如奥菲莉亚搅乱了花草世界、在恺撒尸首上的安东尼、垂死时的克娄巴特拉、洛伦佐对音乐的礼赞等都是。其他还有整段整段的歌,如“谁是西尔维亚”、“听!听!云雀在天门歌唱!”、“把这些唇齿带走吧!”或许莎士比亚的观众不仅是来看他的故事,而且要听他的巧言。
“疯子、情人、诗人,都是用想象力造成的”,莎士比亚已具备其中两个特性,也可能略具第三种。在每一部剧中,他创造一个世界,而且他还不满足,在他幻想的国度、森林和石楠丛中,还充满着天真的戏法、神速的小仙、恐怖的巫怪和幽魂。他的想象力创造了他的新风格,他以意象来思索,化观念为形象,把抽象事物化成可见或可感之物。被逐出维罗纳的罗密欧,嫉妒猫与狗都能窥见朱丽叶,而他则不能,这样的一个罗密欧,除了莎士比亚和彼特拉克外,谁能塑造得出呢?在《皆大欢喜》一剧中被放逐的公爵埋怨道,他必须不停地猎兽,而这些动物都比人类美丽,除了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外,谁又会如此描写呢?在各方面都很精明的他,如此强烈地反对丑陋、贪婪、残忍、色欲、痛苦及有时似乎支配着整个世界的忧伤,是不足为奇的了。
在戏剧技巧上,起初他的创意极少。但作为一个以戏剧为业的人,他懂得卖弄自己的特点。他开始写剧时,设计的舞台布景和所用的语言,都是为了吸引那些嗑胡桃、玩牌、狂饮麦酒、爱戏弄女人的观众。他充分利用伊丽莎白时代的舞台丰富的道具和设备,他研究演员,创造适合演员身心特性的角色。他用尽伪装和洞察的技法,制造各种布景的变化和戏中有戏的复杂情形,但是在戏剧技巧上,显得有点草率。有时情节中的情节将全剧分裂为二,如格劳斯特的悲剧与李尔根本无关,但牵连在同一部剧中,所有的故事几乎都是一种不太可能的巧合、暗中的并合和极度偶然的表现。在歌剧或戏剧中,为了故事或歌曲本身起见,我们自可要求尽量相信这种安排,但是一位艺术家应将其梦想中“无基础的结构”减到最低。还有一些较不重要的瑕疵,就是时间或角色的矛盾;也许以如此惊人速度写作而又漫不经心将其出版的他,认为这些小缺点不会被激动而兴奋的观众觉察。古典文学的标准和现代文学的风味,都谴责莎士比亚舞台剧中常有的暴力,这是对正厅后座观众的另一种让步,也是为了在伊丽莎白和詹姆士一世时代剧作家的竞争中获胜。
莎士比亚写作成熟后,便以幽默来挽救暴力,而且学会了以滑稽的调剂来加深悲剧的艰难技巧。早期的喜剧,是一种并非用以慰藉的机智和幽默;早期的历史剧,是毫无幽默感的生硬作品。《亨利八世》一剧,悲喜剧交替出现,但未能圆熟地融合,《哈姆雷特》剧中,则已达到这种巧妙的融合。有时,幽默显得太过分。索福克勒斯和拉辛必定会翘着他们的古典鼻子,对这些以人类的虚张声势或马屁为材的笑话表示不屑,时而冒出一句色情双关语,对现代口味来说是太猛烈了一点。但一般来说,莎士比亚的幽默是用意良善的,不同于斯威夫特粗野地厌恶人类,他觉得世界上有一两个小丑会更好。
伟大的丑角和哈姆雷特鼎足而立,是莎士比亚创造角色的至高成就——这是对剧作家的最大考验。理查二世与理查三世、霍茨波与沃尔西、刚特与格劳斯特、布鲁特斯与安东尼,在莎士比亚笔下,都脱出炼狱而获得第二生命。在希腊剧中,甚至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没有一个人物具有如此一贯的特质与巨大的威力。因复杂个性而显得有点矛盾的人物创作,最富真实性,如李尔王的残酷与和善,哈姆雷特富于思考而鲁莽,勇敢而寡断。有时角色又显得太单纯,如理查三世似乎仅是卑鄙而已,泰蒙只是愤世嫉俗,而伊阿古一味地恨。一些剧中的女人,似是取自同一模式,如比阿特丽斯和罗莎琳、考狄丽亚与苔丝狄梦娜、米兰达与赫迈奥尼,因而失去真实性;但有时几句话,又使她们显得栩栩如生。因此,奥菲莉亚在哈姆雷特对她说他绝不爱她后,心平气和,但悲伤而带着令人感动的天真说:“我是被骗了。”观察、感觉、神入,令人叹为观止的感受力,敏锐的悟知力,审慎选择重要和特别的细节,超人的记忆力,创造了这批已故的或想象的人物。随着剧本不断推出,这些角色渐渐成长而趋于真实、复杂和深刻,到《哈姆雷特》和《李尔王》两剧,诗人莎士比亚成为哲学家,而其戏剧成为他思想上的光芒四射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