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塞说:“西德尼逝矣,逝者是我的朋友,逝去的是活在世上的欢乐。”斯宾塞之所以有勇气写诗,应归功于西德尼的鼓励。斯宾塞不幸生为织工之子,只是贵族斯宾塞家的远亲,当然谈不上有显达的机会。依赖慈善机构的奖学金,他才能在麦钱特·泰勒伊斯学校就读,然后至剑桥彭布罗克学院读书,仍须半工半读,自付膳宿费。16岁时,他开始写诗——甚至开始出版。哈维试图使他以古典形式和主题写诗,斯宾塞最初谦逊地取悦于他,但不久就反对接受这种限制,因为接受这类限制必须把不合己意的脚韵放在诗中。1579年,他把《仙后》的首部示于哈维,哈维不喜欢其中包含的中古寓言式的故事,也不欣赏其中精美的形式,他劝告斯宾塞放弃这种设计,但斯宾塞继续写下去。
暴躁好战的哈维替斯宾塞找到一个在莱斯特伯爵手下的职业。在那里,他认识了西德尼,很喜欢这个人,作《牧羊人的日历》(The Shepherd’s Calendar,1579年)献赠予他。该诗形式仿自西俄克里图斯的作品,但依据流行历书的安排,照每年各季节分配牧羊人科林·克劳特(Colin Clout)的工作。其主题是描写牧羊人科林·克劳特单恋残忍的罗莎琳德(Rosalind)的故事。这算不上值得推介的作品,幸有西德尼的赞扬,斯宾塞才赢得一些喝彩。为了谋生,诗人接受新任爱尔兰贵族代表格雷爵士亚瑟的秘书一职。随之出征,目睹格雷在斯梅里克屠杀投降的爱尔兰人和西班牙人,也无异议。经过7年替爱尔兰的英国政府服务后,他从没收的爱尔兰叛军财产中取得位于马洛与利麦立克(Limerick)之间的基尔科曼(Kilcolman)城堡及3000英亩的土地。
在该地,斯宾塞定居下来,成为垦殖的乡绅,写作精美的诗。为了悼念西德尼的逝世,他写下流畅冗长的挽歌《阿斯特斐尔》(Astrophel,1586年)。之后他又更新、加长《仙后》一诗。胸中热情澎湃,他于1589年渡海返回英国,由雷利推介觐见女皇,并呈献该诗前三册给她,“这三本书将随女王的声名永存”。为赢取普遍的欢迎,他在该诗集的序中献赠颂诗于彭布罗克伯爵夫人、卡鲁夫人、哈顿爵士、雷利爵士、伯夫利爵士、沃尔辛厄姆爵士、汉士顿爵士、布克哈斯特爵士、格雷爵士、霍华德爵士、埃塞克斯伯爵、诺森伯兰伯爵、牛津伯爵、奥蒙德尔伯爵、昆布兰伯爵等人。伯夫利伯爵与莱斯特斗争不已,攻击斯宾塞是一位无聊诗人,但许多人称他是自乔叟以来最伟大的诗人。女王心情愉快,答应每年给他50镑养老金,财务大臣伯夫利爵士却故意延缓支付。斯宾塞曾经期望得到实质的收获,现在失望了,只好回到爱尔兰的城堡,在蛮荒、仇恨和恐惧中,过着写作那部理想史诗的生活。
他曾打算把这部史诗写成12册。1590年印行3本,1596年印行另外3本,自此以后即无进展。即使如此,《仙后》比《伊利亚特》长两倍、比《失乐园》长3倍。每册是一个寓言故事——谈到神圣、戒酒、贞操、友谊、正义、礼仪,全书旨在通过既有的范例的教训,“剖画一个有德行有纪律的绅士或高贵的人”。这就与西德尼把诗当作通过想象的范例表现道德的观念完全相符了。因为非常注意礼仪,斯宾塞的著作很少谈到肉欲享受的问题。有一次他偶然目及“雪白的胸脯,袒露着等待糟蹋”,他却高傲地走过,置之不理。通过6篇诗,他高唱骑士爱情的高调,即是对美丽妇人的无私的服务。
对我们这些忘了骑士精神、讨厌骑士和惑于寓言故事的人来说,《仙后》最初读起来觉得清新可喜,却因太长而无法竟篇。书中的政论被该时代人所喜欢或厌恶,对于我们而言毫无意义。书中轻描淡写的神学之战对于我们而言不能引起震动,其故事至多是对维吉尔、阿里奥斯托及塔索等人的模仿而已。在人为的奇想、笨拙的倒置法、虚伪的仿古和求新及未受阿里奥斯托微笑影响的罗曼蒂克夸张方面,世界文学史上找不到超过美丽的《仙后》的诗篇。约翰·济慈(John Keats)和雪莱(Percy Shelly)喜欢斯宾塞,尊他为“诗人中的诗人”(The Poet’s Poet)。为何?是不是因为其形式上某种美感可以弥补中古的荒诞不经,还是某种绮丽的文笔可以美化其中的失真?斯宾塞的新九行诗是一种麻烦的体例。斯宾塞的诗虽极圆融,如行云流水,而常使我们感到讶异,但是有多少次他竟为了韵律而牺牲内容!
他曾经中断《仙后》的写作,改写一些短诗,也许那才是他成名的主因。其《小爱人》(Amoretti)十四行诗(1594年)也许是彼特拉克派的奇想,或是其长年追求伊丽莎白·波丽(Elizabeth Boyle)的反映。他于1594年娶了她,在其最佳的诗作《结婚曲》(Epithamium)中咏颂其结婚的快乐。他毫不自私地让我们分享她的魅力:
告诉我,商人的女儿,以前你曾否见过
如此漂亮的女人,在你们的镇上,
如此甜美、可人,温柔似她,
美貌兼备德行,便益增风采。
她善良的眼睛似青玉般明亮,
前额似象牙般白净,
她的双颊像太阳晒红的苹果,
嘴唇似樱桃般诱人欲尝,
她的胸脯像碗明净的乳酪,
乳头就像含苞待放的百合,
她的雪颈似大理石般光洁,
而她的胴体就像一座美丽的宫殿……
婚礼和欢宴过后,他敦请客人立即离开:
现在该停止了,少女们,欢乐已经过去,
你们整日的欢乐已经足够,
现在白昼已逝,夜晚也近尾声。
如今该将新娘送到新郎怀中……
她躺在床上;
躺在百合和紫罗兰的旁边,
丝帘低垂,
香气迷人的花帷床单和棉被……
但愿此夜只有沉静寂然,
没有暴风或伤心的争吵,
别像耶夫与美丽的艾尔可梅娜躺在一起……
让少女与少年停止歌唱,
不让森林回答他们,也不让他们的回声响过天空。
还有女孩完成终身大事比这更富情调吗?
斯宾塞这些奔放的感情,尽情表现于《四首赞美诗》(Four Hymns)中,尊重人间的爱、人间的美、天上的爱及天上的美,仿自柏拉图、费西诺及卡斯底里欧内,开济慈的《恩底弥翁》(Endymion)一诗的先河。他忏悔作了“许多首色情短诗”,而愿通过可爱的胴体,使其灵魂找到超俗的美,那是程度不同的隐藏于人间诸物之中的。
爱尔兰人的痛苦遭遇不啻一座活火山,斯宾塞住在那可以说每天都接近死亡边缘。就在怨恨积成的火山再次爆发之前,他写了一篇好散文(因为只有诗人才写得出好的散文)《爱尔兰现状之我见》(View of the Present State of Ireland),主张英国方面适当增加经费和军队,以期完全征服爱尔兰。1598年10月,曼斯特失地的爱尔兰人如火如荼地起来抗暴,驱逐英国殖民者,并烧毁基尔科曼城堡。斯宾塞夫妇在千钧一发中死里逃生,逃回英国。3月后,其财产和热情均已消耗殆尽,诗人终于魂归道山(1599年)。不久注定随其逝世的埃塞克斯爵士为他收埋礼葬,贵族和诗人列队送他出殡,并在威斯敏斯特的墓上献花和致挽词。
现在整个英国竞相写作十四行诗,一时成为风尚,足与戏剧相比——形式上大体颇为精良,只是主题与用词多是陈旧套语;均致少女或其赞助人,并惋惜她们的过分拘谨,劝请她们在美丽褪色之前要善加利用;有时候新颖的旋律闯入心扉,男人答应其情妇在迅急的结合当中给予小孩以为报酬。每位诗人找到一位劳拉——或丹尼尔笔下的迪莉娅,托马斯·洛吉笔下的菲利普斯,康斯特布尔笔下的黛安娜,富尔克·格雷维尔笔下的卡利尔。当中最著名的十四行诗人是塞缪尔·丹尼尔,本·琼森虽是粗野工人,然非“未成熟之人”,称之为“诚实的人,惜非诗人”。米歇尔·杜雷顿(Michael Drayton)的《珀伽索斯集》(Pegasus)具有散文式的诗脚,在各种诗型中特立独行,其中一首十四行诗却有清新的旋律,通过向情妇道别,激使她不再小气——“因为已无他法可想了,过来,让我们吻别吧!”
总而言之,除了戏剧外,伊丽莎白时代的文学较法国落后一个世代之久。散文极有活力、易变,常常纠缠混乱,屡有冗词,多幻想,有时却有高贵的风格和感人至深的韵律,只是未产生像拉伯雷或蒙田这类文学家。在诗歌方面,除了《结婚曲》和《仙后》外,均胆怯地模仿外国的作品。斯宾塞在欧陆从未拥有读者,但龙沙(Ronsard)在英国也未得到读者拥护。诗可以解释语言,我们可以感到其中有一种一般言语听不到的音乐在跃动。民谣较之宫廷诗歌更易获得一般百姓的注意与喜好,它们贴在酒家或酒店的墙上,街头巷尾均有人高唱和出售,兰德尔(Randall)爵士诗集中的挽歌至今使我们感动。也许受了这些民间流行诗歌的影响,而不是受了十四行诗诗人的高明技巧的感化,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人才懂得欣赏莎士比亚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