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样的英国,给予女王权力和胜利,给予莎士比亚语言和灵感呢?这些伊丽莎白时代的人如此鲁莽、富有侵略性,如此坦诚、富裕,究竟他们是何种人呢?他们怎样生活、工作、打扮、思想、恋爱、建筑、唱歌呢?
1581年,他们共约500万人。多数人是农夫,其中许多是与地主分享收成的佃农,有些人是支付固定租金的佃农,另外日益增加的一群人是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圈地运动继续进行,因为放牧较耕种更为有利。农奴几乎完全消失了,但圈地运动和合并已使许多佃农丧失了土地,因而产生一群不幸的劳工阶级,他们在各个田庄或扩张的城市的各个工厂中不安地出卖劳动力。
不过,除了首都以外,其他城镇的规模仍然很小。仅次于伦敦的诺威奇和布里斯托尔两城,每城也只2万余人而已。在这方面有可喜之事:城中居民毗邻而居,就是在伦敦,多数家里也有花园,或靠近原野而能收集莎士比亚歌颂的种种奇花异草。英国人在屋中烧木取暖,多数工业以木炭为燃料。但16世纪,薪材的价格高涨,城里对煤炭日增的需求激使一般地主纷纷在其土地上找寻矿源,由德国入境的技术工人改善了开矿和冶矿的技术。伊丽莎白禁止伦敦居民使用煤炭,但其命令抵挡不过经济上的需要。荷兰的织布和漂布工人不堪阿尔瓦的压迫,纷纷逃至英国,英国纺织工厂得以扩张。胡格诺教徒自法国引进了工艺和商业技术,却是英国牧师威廉·李(William Lee)发明了半自动织布物料机。渔业是此时最兴旺的,因为政府鼓励人们适应航行生活,作为海军的后备员。其后,伊丽莎白向罗马教会低头,下令其人民每周两天及在传统大斋期间不得食肉。
同业公会受到中古种种规矩的束缚,在这个个人主义改革的时代,不断失去其市场。聪明的生产推动者集结资本、买进原料、再配销给工厂和家庭,然后买进其成品,分售给交通所及的各个城市。英国的资本主义首先开始于家庭,即由父亲、母亲、女儿及男孩共同贡献劳动力给企业经营者。此时,“家庭经营制”兴起,至16世纪晚期大为流行。几乎每家就是一个小型工厂,妇人在家中纺织亚麻、羊毛,裁缝、刺绣,准备药草、制酒,而且几乎很成功地发展了英国的烹调术。
伊丽莎白政府不仅勤于宗教立法,而且热心经济立法。政府了解都市对生产和贸易的种种限制会妨害工商业的进步,因此另以全国性的规定来取代地方规定。著名的《学徒法》(Statute of Apprentices,1563年)建立了由政府监督并强制的劳工立法,直到1815年该法仍有效。该法旨在避免懒惰和失业,规定每位身体健康的青年应为学徒7年,理由是:男人在23岁以前,多数是狂野、无判断力和无足够的经验去自治,虽则这并非永远如此。30岁以下每位故意不就业的男人,每年收入在40先令以下者,地方政府迫其就业。在乡间,年龄在60岁以下的健壮男人强迫其参加收割工作。全国工人每年订一次工作合同,保障其每年的工资。王室法官有权决定辖区内最高、最低工资的标准,伦敦工人的工资固定为每天9便士。雇主无故开除雇工者罚款40先令;非法离职者下狱;雇工未经其雇主和地方法官的允许,不得离开城镇或教区。工作时间在夏天为每天12小时,冬天则只在白天工作。任何罢工都禁止,违反则处以拘禁或重罚。
整体说来,该法施行结果是保护雇主对抗雇工、保护农业对抗工业及保护国家对抗社会革命。赫尔城(Hull)砖工行会在其会章上面加上一段动人的词句:“人类天生平等,均由一位‘工人’(指上帝)从类似的泥巴里捏成。”但是没有人相信它,塞西尔与伊丽莎白尤其不相信。也许是塞西尔领导1563年的经济立法呢!该法对于劳工阶级来说,就是强迫性的贫穷。该法计划定期调整工资,以配合基本食物的价格,可是执行这个任务的地方法官却属于雇主阶级。薪资是提高了,但是远远赶不上物价:1580年至1640年,民生用品的价格涨100%,工资却只涨20%。1550年至1650年,技工和劳工的生活情况一天比一天恶化。伦敦城外“住满一群比较贫苦而且多半做坏事的人,他们住在最低劣的公寓里”。有些地方的人靠偷窃和乞讨为生,什鲁斯伯里伯爵的葬礼中约有2万名乞丐来求施舍(1591年)。
政府为消除这些弊病,制定了严法取缔乞讨行为,并另外制定一系列较为人道的济贫法案(1563—1601年),承认国家有免其人民挨饿的责任。每一个教区均征税作为照顾失业贫民之用,及促成有工作能力者在国家经营的工厂中工作。
物价上升影响工业和商业,犹如它对贫民是一种悲剧一样。其主因是欧洲的开采银矿、自美洲进口稀有金属及政府任由通货贬值。1501年至1544年,不论是进口或在欧洲制造的英国国内的全部白银,总价值相当于1957年的1.5亿镑;1545年至1600年,则价值相当于9亿镑。伊丽莎白尽力抗拒英币的贬值,她采纳谨慎的托马斯·格雷沙姆爵士(Thomas Gresham)的忠告,他警告她的话成为“格雷沙姆定律”(Gresham’s Law),即劣币驱逐良币——意谓货币由贵金属所制成者将被人收藏并运至国外,只有劣质货币才作其他用途,特别是用来付税,国家“得到人民支付的是自己铸造的货币”。伊丽莎白、塞西尔改革女王父亲及兄弟曾加以贬值的货币,并恢复英国货币中的金质和银质。但是物价仍然上涨,因为金银的流入和货币的发行量已经超过物品的生产量了。
垄断也是物价高涨的原因。伊丽莎白准许铁、石油、醋、煤、铅、硝、淀粉、纱、皮革及玻璃制品等垄断专卖。她特许专卖,部分是为了鼓励进口物资和建立新企业,部分作为某些朝臣未得适当报酬的补偿。反对专卖垄断的声浪令国会强烈要求改革时,伊丽莎白同意暂时停止专卖垄断,直到它们的经营受到国会调查并得其同意为止(1601年)。最后仍有某些专卖垄断事业得以维持下去。
受到这些阻碍,国内贸易的发展较对外贸易为慢。除了市集外,任何人不得在非其居住的城市出售货物。许多地方这类市集是定期举行的,而且一年往往有几百次。最受欢迎的是“巴托罗缪市集”(Bartholomew Fair),每年8月在伦敦附近举行,并有马戏班表演吸引观众购物。货物多经水道运送,少经陆路,水路交通频繁,极为活跃。道路不好,可是已渐改善,骑者每日可以跑100英里。传递伊丽莎白死讯至爱丁堡的使者,第一天就已跑了162英里。建立于1517年的邮政完全供政府使用,私人信件由朋友、专差、使者或其他旅客传递。陆路旅行多是骑马,约1564年开始使用驿车,直到1600年,还一直是少数人的奢侈工具。但1634年,驿车数目增加太多,因此政府宣告禁止私人使用驿车,以免交通拥挤。旅舍设备甚佳,侍女也很周到。但路人必须小心钱袋,并隐藏行程。即使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出门仍须特别小心谨慎。
随着工业的发展,对外贸易也颇有进展。成品的输出是抵付进口原料和东方奢侈品的较佳方式。此时,市场的扩展是由地区到国家,再到欧洲,甚至及于亚洲和美洲。政府的工作范围和权力,也受商业扩张和贸易问题的影响而日见增加。英国就像西班牙与法国一样,希望输出货品,换回黄金,因为当时流行的重商主义理论,以拥有珍贵黄金的多寡来计算国家的财富。培根显然是第一位谈及有利的“贸易平衡”的学者,其意思是说只有出超才会流入白银和黄金。塞西尔宣称其目标是“利用各种政策减少使用我们不需要的外国商品”。他知道金银既不能吃也不能穿,但它们是一种国际货币,在紧急时可用以购买很多东西,甚至收买敌人。国内工业在平时应善加保护,以免到了战时国家必须依赖外国产品,因此政府以关税阻碍进口,以补贴鼓励出口。“商行”纷纷组成,在外国销售英国的产品。英国“商业冒险家”在汉堡发展了一条外销路线,安东尼·詹金森(Anthony Jenkinson)率领贸易访问团至俄国(1557年)和波斯(1562年),另一团至印度(1583—1591年)。英商土耳其公司(English Turskey Company)成立于1581年,俄国公司(The Muscovy Company)成立于1595年,划时代的东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则成立于1600年12月31日。舞台已为黑斯廷斯(Hastings)及克莱武(Clive)准备好了。喜爱海洋和财富的人纷纷冒险走向海洋,找寻新的贸易路线。地理学是他们热情的副产品的一部分。寻找市场和殖民潮带来了造船热,英国森林尽成桅樯和船身。英国开始统治海洋,大英帝国也已名副其实地诞生了。
商船到处扬帆时,金融机构也随之发展,以加速商业的成长。1553年,商业冒险家成立股份联合公司,开展与俄国的商业,共发行了240股,每股25镑。每次商团远征返国后,利润均分,投资也渐收回。东印度公司同样获利,其首次冒险就获利87.5%,迅速增加了一群新加入者——廷臣、法官、教士、骑士、寡妇、老处女、商人——来参与第二次冒险。当时也犹如今日,不分男女无不热烈地追求金钱。即使1552年,国会仍旧禁止贷款放利,视之为“最可恨的罪恶”。但平民院中商人集团力量日增,终有1571年《高利贷法案》(The Usury Bill)的制定。该法将一般利息与高利贷分开,并准许合法收息10%。股票生意日渐增加时,证券交易所也告成立,旨在交换股票或货品的所有权,政府又发行更多的货币,以方便商品出售和购入。1566年,格雷沙姆创立了皇家交换所,从事商业和金融活动。1583年,它发行了最早的人寿保险单。
随着伦敦成为世界繁荣昌盛的市场和中心,商业气氛日见增长。原来黯淡的街道现已被货物照亮。一位足迹遍及各国的旅客认为伦敦金匠商店是世界上最豪华的地方。商人争取驻足之地,有些人利用圣保罗教堂为临时事务所,相信自加尔文以后基督已经改变了反对取利的主意。律师在那里会客,人们在坟墓上数钱,小贩在院子里贩卖面包、肉类、鱼、水果、麦酒及啤酒。行人、小贩、驿车、两轮马车,拥挤在狭窄泥泞的街上。泰晤士河是主要的运输干道,驳船、渡船及游船在其中往来行驶,几乎任何地方都可找到船夫待命转运货物和旅客,或往上游或往下游行驶,因而可以听到他们大声喊着:“向东呦!”“向西呦!”——那成为英王詹姆士一世时代戏剧的主要内容。河中臭气减低时,该河成为商业、娱乐、恋爱、举行国家盛典的理想场所。建于1209年的伦敦桥是城中之宝,为贯穿伦敦南北唯一要道。南边酒店、戏院、妓院及监狱林立,北边则是商业中心。这里商人才是主人,贵族必须经过特许才获允进入该区。皇室和贵族多数住在伦敦外面的宫殿里。国会所在地威斯敏斯特当时是一个独立城,商人在那里也受到重视。1600年,商人已能威胁女王,而半世纪后,竟在此处处决了查理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