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从有关传说的诗歌中梳理出阿哈伊亚时代的希腊生活呢?这个时代约公元前1300年至公元前1100年。我们主要的依据便是诗人荷马,然而是否真有荷马其人尚难断定,而且其史诗至少要比阿哈伊亚时代晚了300年。令考古学家感到惊奇的是,考古学竟然证实了《伊利亚特》史诗中描述的特洛伊、迈锡尼、梯林斯、克诺索斯及其他城市,并且还发掘出与荷马史诗中所描写的很相像的迈锡尼文明。因此,我们今天都认为荷马史诗中各个故事的主角人物是真有其人。但是,我们无法知道荷马史诗到底受他所生存时代的影响有多大。我们想知道,从荷马史诗所得知的希腊传统来设想荷马时代,会是怎么一个样子。总之,我们可以见到希腊从爱琴文化转变成历史上著名的希腊文明。
阿哈伊亚人(英雄时代的希腊人)给我们的印象是他们的文明不及在他们之前的迈锡尼,但却超过在他们之后的多利安人。关于他们的身材,男人高大健壮,女人则非常美妙动人。就像1000年后的罗马人一样,阿哈伊亚人轻视文绉绉的文学,认为那是无丈夫气的堕落。他们唯有不得已时才使用文字书写,他们所知的唯一文学是军歌及游吟诗人未诉诸文字的歌唱。如果我们相信荷马的话,我们必须认为宙斯已在阿哈伊亚的社会中实现了一位美国诗人的梦想,这位美国诗人曾写道:“如果他是上帝的话,他将使所有的男人身体健壮,所有女人美丽动人,然后他自己也将变成男人。”荷马的希腊是一场美人梦。男人也都英俊潇洒,长发美须。男人所能赠人的最大礼物便是割下头发,放在友人火葬柴堆上作为献礼。当时尚不流行裸露,男女均以一件四方形衣服挂两肩,以一个别针固定住,长度几乎可及膝部。女人可能加上一片面纱及腰带,男人则围上腰布——随着他们重视尊严,这种腰布将演进成内裤和长裤。有钱的人则穿着贵重衣服,就像特洛伊王普里阿摩斯送给阿喀琉斯以求赎回其子赫克托耳的衣服一样。男人腿部赤裸,女人则露出手臂,男女在外出时都穿鞋,但在室内则通常赤足。男女均戴珠宝,女人和帕里斯王子均以“玫瑰香油”涂抹身体。
当时他们又是怎样过日子的呢?荷马告诉我们说他们耕地,愉快地闻着新耕过的暗色土地的味道,眼睛扫视着犁得笔直的畦沟,播种小麦,灌溉土地,筑堤以防冬天的水患。他使我们感觉到农民经过数月耕耘的成果被涨满的洪水冲走时的失望心情。“洪水泛滥奔腾,震塌了堤防,长列的土墩无法支撑,果实丰饶的果园园墙也挡不住洪水的突袭。”土地均难以耕种,因为大部分是山区、沼泽或树木茂盛的山丘。村庄时有野兽出没,狩猎起初是一种不得已的行为,而后才变成一种运动。富人均是大畜牧业者,养着牛、绵羊、猪、山羊和马。有一位伊利奇桑琉斯(Erichthonius)的人养了3000匹带着小马的传种母马。穷人三餐吃的是鱼及谷物,偶尔还有蔬菜。战士及富人则吃大块的烤肉,早餐则为肉类及酒。奥德修斯和他的养猪人共同吃一小只烤猪当午饭,晚餐则吃一只5岁的猪的三分之一。他们以蜂蜜代替糖,食用动物的脂肪而非奶油,他们不吃面包而是食用谷类做成的饼,用一块铁或石块所烤成,大而薄。他们吃饭时不像雅典人那样躺靠着,而是坐在椅子上。他们也不是围着一张桌子,而是沿着墙坐,座位之间有小桌。他们不用叉子、汤匙或餐巾,而是只用自己携带的刀子,吃东西时用手指。穷人及小孩通常饮用的酒都是加水稀释过的。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一个家庭或家族,而不是个人。做父亲的有管理和控制的权力,但是他无权卖掉土地。在史诗《伊利亚特》中,有大片的土地称为国王的御地,实际上是属于整个社区的,任何人均可在其中牧羊。在史诗《奥德赛》( Odyssey )中,这些公地均经过划分,被有钱或有势者购去或占用。
除生产粮食外,土地可能也蕴藏着金属,但是阿哈伊亚人未从事开采工作,反而满足于自外输入的赤铜、锡、银、金以及一种奇异的新奢侈品——铁。在为纪念帕特洛克罗斯(Patroclus)而举行的竞技赛中,一块不成形的铁被作为一项贵重的奖品,阿喀琉斯说这块铁可以制成许多农具。他并没提到可制成武器,因为当时的武器还是用青铜制成的。《奥德赛》曾经描写了铁的锻炼方法 ,不过这首史诗相比《伊利亚特》,属于一个更晚的时代。
铁匠及陶工均各自有店,荷马史诗中的其他匠人——马鞍匠、泥水匠、木匠、家具匠——均是到订做这类东西的人家里工作。他们不是为市场而生产,不是为营利或出售。他们每天工时很长,但是很从容,并未受到互相竞争的影响。每个家庭都设法供应自己大部分的需要,每个成员都要动手工作,即使是一家之长,甚至地方小王,如奥德修斯,都要为自己家庭做床造椅,并为自己制造皮靴和马鞍。他不像以后的希腊人,他对于自己的手艺非常自豪。珀涅罗珀(Penelope)、海伦和安德洛玛刻以及她们的侍女都是同样忙着纺织、刺绣和家庭琐事,当海伦把她的女红展示给忒勒玛科斯(Telemachus)看时,似乎要比她在特洛伊的城垛上行走时更为可爱动人。
古代希腊的匠人都是自由人,从来不曾做过奴隶。农人在紧急状态时可能被征召为国王服役,但是从未听过受到地主束缚的农奴。奴隶的数目不大,而且其地位也并不低下,他们之中大多数是家庭女佣,其地位与今天家庭中的保姆同样高,除非他们是由主人买卖做长期服务而非短期不固定的雇佣。有时他们也遭到残酷的对待,但通常他们被视为家庭中的成员,他们在疾病、衰弱或年老时会受到照顾,与男女主人之间可能会有深挚的感情。瑙西卡(Nausicaa)就协助她的用人在溪水里洗衣服,和他们一起玩球,总之是将他们看成同伴。如果女仆与男主人生了小孩,那么这个小孩通常便成为自由人。但是任何人都可能因为在战场或海上被俘而变成奴隶。这是阿哈伊亚人生活中最痛苦的一面。
荷马史诗中的社会是很乡村化的。所谓“城市”,也不过是聚集在山上城堡周围的村庄而已。通信单靠传令官或信差,如果是长距离的话,则由一个个山头传递烟火。陆地上的交通因为山区无路、河流无桥以及沼泽等关系而显得困难危险。虽然木匠可以造四轮车子,轮上还有辐条及木质轮箍,但是大部分货物还是由人或骡运输。海上贸易则较容易,虽然有海盗和暴风雨,但天然港口甚多,只有从克里特到埃及的4天航程中才见不到陆地。通常船在夜间都靠岸,船员及旅客则找安全的地方过夜。在这个时期,腓尼基人的贸易及航海技术均超过希腊人。希腊人因此轻视贸易并从事海盗行为。
这个时代的希腊人没有“钱”这个东西,他们用以交易的媒介是铁、铜或金的铸块,公牛或母牛也当作一种价值标准。重57磅的金块称为1塔伦(talent)。然而以物易物的买卖到处可见。财富是以物品计算,尤其是以牛,而非以金属或纸制物为准,因为金属等物的价值,随时随地可因人的“经济神学”(economic theology)的交易而有所变动。荷马时代的社会中也有贫富之分,社会像是一辆在崎岖路面上行驶、不时发出隆隆声响的车子,不管车子结构如何精良,车内的某些物件最后一定跑到最下面,有些东西则将升到上头。陶工所做的器皿不全是用相同的泥土,其强度或脆性也有分别。在《伊利亚特》的第二章中我们已可以听到阶级战争之声,并且当瑟塞提兹(Thersites)斥骂阿伽门农时,我们已可以看出一个经常存在的问题的端倪。
当我们读荷马的史诗时,我们所得到的印象是:我们目前的这个社会要较克诺索斯或迈锡尼的社会更不守法纪、更原始。阿哈伊亚文化反而是倒退一步,它是光辉灿烂的爱琴文明与多利安征服后黑暗时代之间的一个过渡时期。荷马史诗中的生活拙于艺术而富于行动,不爱沉思,轻快而节奏迅速。它太年轻力壮,以致无暇顾及道德或哲学。
当然,他们也有许多温柔的气质和景象。即使战士们也都慷慨慈爱,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也是深挚的。当奥德修斯经过长期流浪抵家时,他的家人认出他后,便互相亲吻对方的头及肩部。当海伦和墨涅拉俄斯获悉勇敢善战的忒勒玛科斯就是奥德修斯的儿子时,他们都喜极而泣。阿伽门农哭泣时泪眼汪汪,就像“一条溪流奔过岩石”。英雄间的友情坚定不移,不过阿喀琉斯对帕特洛克罗斯的痴情可能夹杂一点同性恋的因素。好客之风很盛,因为“所有陌生人和乞丐也都来自宙斯”。少女为客人洗濯脚或身体,并用药膏涂抹其身体,也可能送给他新衣服。如果必要的话,客人还可接受食宿招待,甚至礼物。当“美丽的海伦”将一件贵重的衣服放入忒勒玛科斯的手中时说:“瞧!孩子!我将这件礼物送给你,这是我亲手做成的,希望留待你盼望多时的结婚来临时,送给新娘子穿。”从这里可以看出人类的慈爱和细致的心,但在《伊利亚特》中,这些感情只能藏于战争的表面之下。
即使战争也无法阻止希腊人对比赛的爱好。成人和小孩都参加各种富于技巧而困难的竞赛,他们公平又心平气和地举行这些竞赛。珀涅罗珀的追求者下棋、掷铁饼或标枪,曾经招待奥德修斯的菲阿刻斯(Phaeacian)主人玩掷铁圈和一种跳舞和球戏混合的娱乐。 当帕特洛克罗斯被火化之后,根据阿哈伊亚人的习俗,随之便举行各种比赛,为奥林匹克竞赛立下先例——赛跑、铁饼、标枪、弓箭、摔跤、赛车、武装决斗,大家兴致勃勃,但是只有统治阶级可以参加,也只有诸神才能作弊。
但就另一方面而言,我们所见到的景象并非令人欣慰。阿喀琉斯提供了“一位善于手工的女人”作为赛车的奖品;而在帕特洛克罗斯火化的柴堆上,放了马、狗、牛、羊和人作为牺牲,使他死后仍享受到好的照料及食物。阿喀琉斯虽然以礼对待普里阿摩斯,但这是在他将普里阿摩斯的儿子赫克托耳的尸体拖着在柴堆绕了几圈之后。对阿哈伊亚男人而言,人命是不值钱的,夺去一个人的性命并不是严重的事,片刻的欢乐便可忘却这回事。当一座城被攻下时,男人不是被杀便是被贩为奴隶,美丽的女人则被纳为妾,否则的话便收为奴隶。海盗行为仍然受到尊敬。即使国王也组织劫掠行列,抢劫村镇,奴役其人民。修昔底德便说:“实际上,这是早期希腊人赖以谋生的主要来源,对这种行为毫不感到羞耻。”相反,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荣耀,就像我们的时代中,大国可以征服毫无防卫力的民族,而不损于其尊严或正义。当奥德修斯被问到是否经商时,他觉得是受到侮辱,因为商人仅记挂着自己贪心的所得,但是他却很自豪地谈着自己从特洛伊回来时,由于补给消耗殆尽,便劫夺了伊斯库斯(Ismarus)城,将食物装满他的船只,或是他如何上溯埃吉普图斯(Aegyptus)河“以抢掠一片美好的土地,带走了妇女小孩,并杀死男人”。没有一个城市可以免遭如此无缘无故的突然攻击。
阿哈伊亚人除了喜爱抢劫和杀戮之外,他们还对说谎毫不在乎。奥德修斯几乎每次说话都免不了说谎,每有行动也都难免狡诈。他和迪奥梅(Diomed)俘虏了特洛伊的侦察员多伦(Dolon)后,告诉他如果提供所需的情报,便可饶他一命,他果然照做,但是却仍难逃一死。当然有许多其他阿哈伊亚人不如奥德修斯狡诈,但是并非他们不愿这样做,他们都欣羡和赞佩他,并且以他为模范人物。诗人把他描述成十足的英雄人物,即使女神雅典娜都赞扬他的说谎,并且以此作为她喜欢他的原因之一。雅典娜以一只手抚摸着他,微笑地告诉他:“能在各种诈欺行为中超过你的人一定是一位狡猾的恶棍,即使他是一位神祇,是一个大胆、狡猾、欺诈的人!似乎在你自己境内都免不了编造欺人之谈和奸计,这其实就是你衷心喜爱的。”
说真的,我们为这位古代的明希森(Munchausen) 所吸引。我们在他身上和他耐劳精明的族人中可以发现一些可爱的气质。他是一位慈父,在其王国内也是一位公平的统治者,他“对国内任何人从没在言行上有所伤害”。他的养猪人说:“不管我到什么地方去,即使回到父母身边,也无法找到一位如此仁慈的长者!”我们羡慕奥德修斯“如神一样的身材”,他的身体非常强健,虽然年近50,但是掷铁饼可以掷得比任何菲阿刻斯的青年更远;我们赞赏他“坚定不移的心”,他的“智慧有如主神朱庇特”;我们也会同情他,例如当他失望于重见“起自他土地上的烟火”而想了此一生时,或是当他遭逢困难痛苦而以苏格拉底喜欢引用的话自我安慰、坚强起来时——“我的灵魂呀,现在耐着性子吧!你曾遭遇过比这更困苦的事。”在身心两方面他都是铁人,但又是百分之百地有人性,因此他令人怀念。
这个问题的答案乃是阿哈伊亚人的判断标准,与我们的不同,就像战争与和平的不同一样。他生长在一个混乱、不安、饥饿的世界,人人必须自卫,时常准备着弓箭,并且面临流血事件时须能镇静应付。就如奥德修斯所说的:“谁也掩藏不了凶狠好吃的肚子……因此,才会派出船只去劫掠海面上的敌人。”因为阿哈伊亚人在自己国内都不安全,在外当然不尊重别人的安全。弱者才讲究公平,他们认为至上的美德乃是勇敢无情的智慧。所谓美德(Virtue)实际就是 Virtus (拉丁文),即男子气概,也是 Arete (拉丁文),即战神( Ares 或 Mars )的气质之意。并不是说温柔、容忍、可靠、冷静、勤劳、诚实的人就是好人,好人必须勇敢善战。而所谓坏人也不是指酗酒、说谎、谋杀、背叛,而是指一个畏怯、愚笨或软弱的人。早在哲人斯拉西马克斯(Thrasymachus)和尼采(Nietzsche)之前,于欧洲早期不成熟但充满活力的时代中,便有了类似尼采的人。
阿哈伊亚的社会是父权独裁,但掺以女人的美、怒以及亲情的热烈温柔。 在理论上,父亲至高无上,他可以随意纳妾 ,他可以将她们送给客人,他可以将子女置于山顶任其自生自灭,他也可以杀害子女以献祭于饥饿的神。此种父权至上的社会并不一定就是残忍的,父权至上的存在是因为国家的组织尚不足以维持社会秩序。在此种社会中,“家庭为了维系秩序,便需要父亲的权力,最后生杀予夺之权为国家所有,父亲的此种权力也就被国家所替代”。随着社会组织的演进,父权和家庭势力逐渐消失,自由及个人主义日见滋长。事实上,阿哈伊亚男人通常都是讲理的,耐心地听着家庭中的唠叨,疼爱子女。
在这种父权结构的社会中,妇女的地位在荷马史诗时代远高于伯里克利时代的希腊。在传说及史诗中,妇女占有重要的地位,从珀罗普斯对希波达米亚的追求到伊菲吉妮娅的温柔和厄勒克特拉(Electra)的怨恨中,可以得到证明。闺房及家庭束缚不了她们;她们在男女群中自由来往,有时还参加男人的正式讨论,就如海伦与墨涅拉俄斯、忒勒玛科斯的讨论一样。当阿哈伊亚的领袖要使其人民激起同仇敌忾之情以对付特洛伊时,他们并不是诉诸政治、种族或宗教的思想,而是诉诸对妇女美貌的情愫。海伦的美貌使得一个攻城略地、争夺贸易的战争更多彩多姿。如果没有了女人,荷马史诗中的英雄将变成粗俗的莽夫,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值得为之生为之死了。女人多少教导了男人一些礼貌、理想和温柔的方式。
婚姻是一种买卖,通常是以牛或相等的东西计算,由追求者付给女子父亲。荷马曾谈到“牛带来的新娘”。这种买卖是相互的,通常女方父亲会给新娘相当丰富的嫁妆。典礼是家庭性及宗教性的,充斥着大吃大喝,尽情跳舞和嘈杂的娱乐。“在火炬的亮光之下,他们携带着各自的新娘,离开房间,穿过街市,新婚歌曲随之响起。青年婆娑起舞,在他们中高高响起横笛和七弦琴的声音。”人生的要求总是少有改变的。女人一旦结婚后,便成为家中的女主人,与其子女所受的尊敬相等。最真实的爱,也就是一种深深的相爱和关心,无论对希腊人还是法国人来说,是在婚后而非在婚前才会有的。它并不是肉体的相亲相近而爆出的火花,而是在家庭日常操心及勤劳中长期厮守结出的果实。荷马史诗时代的妻子很忠贞,而其丈夫则不然。在荷马史诗中有三位与人通奸的女子——克莱登妮丝特拉、海伦及阿佛洛狄忒,但是她们所伤害的如果不是众神,则为凡人。
在此种背景之下,荷马所描写的家庭(除掉在荷马史诗中不占地位的奇怪传说之外)是一个健全而宜人的制度,大多是美丽善良的女人和孝顺的子女。妇女不但养育子女,而且还要从事各种工作,如磨谷、梳毛、纺织及刺绣,她们很少缝制衣服,因为衣服通常不用线缝。烹饪工作则由男人负责。此外,妇女还须养育孩子,疗治他们的创伤,调解他们的争吵,教导他们礼节、道德规范及他们部族的传统。当时没有正式教育,孩子显然不学字母、拼字、文法,更没有课本,这真是男孩的乐园。女孩所学的是家庭中的各种手艺,男孩则学习狩猎及战争。男孩要学习钓鱼、游泳、耕地、埋设陷阱、驯养动物、射箭掷枪,并且学习如何在几乎没有法治的社会里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家中最大的男孩成年后,如果父亲不在,他便成为一家之主。当他结婚后,新娘便一起住到他父亲家里,世世代代又因之继续下去。家庭的成员因为时间而改变,但是家庭却是持续不变的单位,也许经历数百年之久,在家庭的冶炼中,塑造了政府所赖以存在的秩序及性格。
阿哈伊亚人将书写的艺术留给商人及低等的书记员,文字可能是迈锡尼人传给他们的,但是阿哈伊亚人轻文事而重武功。在整个荷马史诗中仅有一次提到文字,并且是在很特殊的一个场合:有人把一个折叠的书板交给一位使者,请收受书板的人将使者杀死。如果阿哈伊亚人有时间从事文学的话,那只是在战争及劫掠之后短暂的平静之时。国王召集了他的部下举行宴会,然后一位游吟诗人弹着七弦琴,以简朴的诗句叙述祖先的英勇事迹。对阿哈伊亚人而言,这便是诗歌,也是历史。荷马大概就像天文学家菲狄亚斯一样想将自己的影像深印在其作品中,在其史诗中曾描述菲阿刻斯的国王阿尔辛努斯(Alcinous)在招待奥德修斯时便准备这类诗歌。“去把诗人德莫多克斯(Demodocus)请来,神所赋予他的诗歌能超过任何人……然后传令官走向前来,引导着这位善良的游吟诗人,他是缪斯最喜爱的人,给了他长处和短处。她夺去了他的视力,但给了他吟唱优美诗歌的天赋。”
除了诗歌以外,最令荷马感兴趣的一种艺术是金属工艺。他没有提到绘画或雕刻,但是竭尽想象力描写阿喀琉斯盾牌上金属镶饰的景象或是奥德修斯饰针上的浮雕。他对建筑谈得不多但很清楚。当时的普通住宅的墙是以石块为基础,以晒干的土块砌成,地面是夯平的泥土,肮脏时则将泥土铲去。屋顶是芦苇覆以黏土,斜度刚好可使雨水流泻。门是单扇或双扇,上有锁钥或插销。在较好的住宅中,屋内的墙壁漆以灰泥并有绘画、边饰或饰带,且挂有武器、盾牌和挂毡,没有厨房、烟囱及窗户。中央厅堂的屋顶开有一个出口,可使炉子的部分烟气散出去,其他的则从门出去,或是在墙上留下煤垢。有钱的人家会有浴室,其他人则使用澡盆。家具是用厚重的木材做成,常常很有艺术地予以雕刻和装饰,埃克马琉斯(Icmalius)曾为珀涅罗珀造了一张镶有象牙及贵重金属的太师椅,奥德修斯为自己和妻子做了一张大床,可以使用100年之久。
这个时代的一个特色便是其建筑忽视了庙宇,而全力注重于宫殿,就如伯里克利时代的建筑忽视宫殿而专门重视庙宇一样。我们知道了“帕里斯的豪华住宅,这是王子请了特洛伊最灵巧的建筑师为他造成的”。此外,还有阿尔辛努斯的大厦,铜墙、蓝色玻璃质混合物做成的饰带、金和银的门及其他可能是属于诗歌而不是建筑的特色。我们也知道一点阿伽门农在迈锡尼的王宫,关于奥德修斯在伊萨卡的宫殿我们也听了很多。奥德修斯的宫殿有一个前院,部分是以石块铺成,周围是灰泥墙,栽有树木,并有马房,以及奥德修斯的爱犬阿尔戈斯在阳光底下作为床铺的一堆粪便。 一个有列柱的门廊通向屋里,门廊常是奴隶或客人过夜的地方。屋里,有一个前堂对着一个由大柱支撑的厅堂,有时亮光不但来自屋顶的开口,而且也来自柱顶过梁与屋檐之间的空隙。夜晚时火盆在高高的架上发出不稳定的光亮。厅堂的中央是炉子,在其圣火四周,整个家庭在夜晚时欢聚取暖,争论邻居的行为、孩童的任性、事态的无常。
这些热情而精力充沛的阿哈伊亚人受到什么样的统治呢?在平时,他们由家庭控制,在危急时由部族统治。所谓部族即是一群遵从同一祖先及共同族长的人。族长的城堡即是城市的起源及中心,由于其力量逐渐变成习惯及法律,一族一族的人逐渐聚集而形成一个政治及血族社区。当族长希望全族或整个城市采取某种一致的行动时,他便召集所有自由的男人参加一个公共集会,提出一项建议由集会表决,同意或否决均可,但是唯有族中最重要的成员才有权提议修改这项建议。在这种村庄的集会中——这是一个实质上的封建及贵族社会中唯一的民主因素——善于演说、能够影响他人意见的人对政府是颇具价值的。在老内斯特(Nestor,发自他喉头的声音甜过蜂蜜)和狡猾的奥德修斯(他的话语“如雪片落在人们身上”)的身上,我们可看到雄辩滔滔的口才,演讲在希腊的成就远超过任何其他文明,最后也是它使希腊文明堕落。
当所有各族必须一致行动时,各族族长便遵从他们之中最强者为国王,率领自由人和奴隶组成的军队向国王报到。最接近及亲近国王的族长被称为“国王的伴臣”(King’s Companions),在菲利普(Philip)王的马其顿及亚历山大的营中也是如此称呼。在他们的会议上,贵族享有完全的言论自由,国王在他们之中只是暂时居于首席者。从这些制度中——公众集会、贵族会议、国王——产生了现代西方世界种类繁多的组织法。
可以说,国王的权力被限制得很严,但同时又可能很大。他们的权力在空间上是有限的,因为其王国面积小。在时间上也有限,因为他可能被贵族会议免职,或是被阿哈伊亚人所承认的“强者为王”的规则所推翻。然而,他的统治权是世袭的,其疆界也是很模糊的。最重要的,他是一位军事统帅,非常照顾他的军队,因为如果没有军队支持的话,他可能会被认为是虚设的。他让军队装备良好,粮食充足,训练精良;军队的装备有毒箭、枪、矛、盔、胫甲、胸甲、盾牌、战甲等。只要军队支持他,他便是政府——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集于一身。他也是国教最高的祭司,为其人民奉献牺牲。他的命令便是“法律”(那时尚无“法律”这个名词),他的决定任何人都不能变更。贵族会议有时可以与国王一起审理重大争端,然后贵族会议似乎是要为所有法庭立下先例,判决时都是依判例而决定。判例对法律影响很大,因为判例就是习惯,而习惯便是法律的“善妒兄长”。但是在荷马的社会中任何种类的审判都很少,也没有什么政府的司法机构,每个家庭必须为自己辩护,自己采取报复行动。暴行到处可见。
国王并不是用征税的方法维持其地位,但他偶尔从其臣民中接受一些“礼物”。但是如果完全靠这些礼物的话,他一定不会富有的。国王的主要收入来自向他的士兵及船只所劫掠的财物抽取通行税。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在公元前13世纪末,在埃及和克里特都可见到阿哈伊亚人。他们在埃及做海盗,但不很得意,在克里特则是短暂的征服者。然而,突然地,我们看到阿哈伊亚人以他们一位女人被奸辱的事件激起同胞的义愤,集合了各个部族的部队,武装了10万大军,搭乘了史无前例的1000艘船只,到亚洲前端的特洛伊平原和山丘上去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