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诞生5万年后,人们仍在争论它的本性与历史的起源。什么是美?我们为什么爱美?我们为什么致力于创造美?避开心理学上的论述不谈,我们可以做出简单而不确定的答复:美是任何一个对象或一种形式具有的性质,它使眼见者感到某种愉悦。主要的并不是因为一个对象具有美而使人感到愉快,而是因为它使人愉快而被人称作美。任何一个对象只要能满足人的欲望,就近似于美。对于一个饥饿的人来说,食物就是美。我们认为一件物品赏心悦目,可能持有者本人并不这么认为。在我们的内心里,没有任何其他的形象足以和我们本身具有的美相比,艺术源于个人身上精致的装饰。起初,美好之物可能就是我们思慕的对象。后来,美感的意识可能表现为强烈与亢进的性欲,并将这美的气氛传遍有关她的每样东西与每个像她形状的物体,所有能装饰她、使她满意或让她说出来的颜色,所有她喜爱的装饰品与衣服,及所有可以使她匀称和优雅的式样与姿态动作,这些都是美的。或许这一喜爱的形体,正是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在吸引力以外——充斥了满意信服的意识,随之产生了崇拜的力量,因而创造了最高尚的艺术。最后,由于人的充分合作,大自然本身变得更崇高、更美丽,它不仅激发了妇女的娇美并诱起男人的活力,而且将我们自己的感觉与命运、我们对他人的情爱及我们的青春气息注入其中——享受从暴风雨般的生活里脱逃出来的宁静。在整个生活中,由青涩的青年和成熟的壮年,直到“芳醇的老年”与无情的衰老,我们都与它生活在一起,并将它认作赋予我们生命的母亲,将迎接我们于死亡之门。
艺术是美的创作,它以一种近似美丽与崇高的形式表现出一种思想或感触,进而唤起男女双方原始的喜悦。这种思想可能在生活的每个旨趣上俯拾可得,这份感触也可能在生活急流的起伏中呈现,这一类的方式也可能因和谐而使我们满足,并符合我们呼吸变换的频率。血脉的跳动与神秘而有规律的四季的交替、潮汐的涨落、黑夜与白昼的变更,或其他这类的方式,都是通过协调使我们喜乐。它是一种静谧的调和,代表着力量,并使我们忆起植物与动物、女人与男人的均衡。或是借助颜色,使我们的精神蓬勃或我们的生活有意义。或者,最后的方式是经由真实——因为它的清澈与透明接近自然与真实,使它获得了一些植物或动物的非凡魅力或境遇的外在意义;并让我们一直拥有它,作为我们长久的享受或悠闲的领悟。众多因素产生了这些生活上的高贵珍品——歌唱与舞蹈,音乐与戏剧,陶器与书画,雕刻与建筑,文学与哲理。哲学是什么?不过是一门艺术——又一个将“有意义的形式”赋予混乱繁多的经验的尝试。
如果美的意识在原始社会里不够强烈,那可能是因为在性的欲望与实现中,缺乏了缓冲,以致没有时间去加强对目的物的想象,而这种想象能使目的物产生相当多的美感。原始的人类很少会因为美貌而去选择妇女,他想到的只是能否役用而已,绝没有想到因为丑陋而拒绝一个臂力强劲的新娘。印第安酋长被问到谁是他最心爱的妻子时,他抱歉地回答说,他从未想到过这点,接着以富兰克林式的睿智口吻回答说:“她们的面孔倒有美丑的不同,但其他方面呢?女人都一样。”假若在原始人身上有美的意识存在的话,有时会因为这种美感与现在的差别太大而使我们感到莫名其妙。赖查德(Reichard)说:“就我知道的黑人种族,他们对妇女的审美,不在于束腰,而在于从两肩边缘直到臀部是否是一样的宽度——有如沿海的黑人所说‘像是一架梯子’。”像大象般大的耳朵与凸出悬吊的肚子,算是女性的美,对一些非洲男性颇具有诱惑力。肥胖的妇女,即使走遍非洲,都被认为是最可爱的。在非洲的苏格兰探险家帕克(Mungo Park,1771—1806年)说:“在尼日利亚,肥胖与美似乎是被视为同义的名词。妇女甚至佯装肥胖,必须要由两个奴隶在臂下扶着,方始举步。而十全十美的女性是要骆驼驮载才能动步的人。”英国人类学家、小说家布里福(Robert S. Briffault,1876—1948年)说:“大部分未开化的民族,有一种在我们看来是极少见到的观念,认为妇女们的优美身段体态,就是长而悬吊的乳房。”达尔文说:“这一现象大家都已知道,南非洲的霍屯督妇女将臀部向后突出,形成一个相当奇怪的样子……经安德鲁·史密斯(Andrew Smith)爵士证实,这样的奇形怪象是当时的男人崇拜的。他有一次看见一个被认为很美的妇女,她的臀部特别肥大,她坐在地面上要起来时,显得非常困难,必须移到有斜坡的地方才能起来……依英国探险家伯顿(Richard F. Burton)所说,在非洲索马里地区,传说男人选择妻子是将被选的妇女排成一列,从侧面去察看,谁的臀部最突出谁就当选。对于这些妇女来说,没有什么比臀部不大更丑的了。”
很可能,“未开化”的男性认为的美是以他自己的标准,而不是以女性的标准——艺术是从家庭开始的。原始的男人与现代的男人在夸大这个方面完全一样,对于妇女来说,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在单纯的民族里,有如动物一样,为了美,身上戴上装饰品,而且大多是男人而不是女人。在美拉尼西亚、新几内亚、南太平洋新喀里多尼亚岛、新几内亚东南的新不列颠岛与新汉诺威岛,及北美洲印第安族都是这样。在某些部落里,装饰耗费了不少时间,甚至比做其他的事还要费时。很显然,艺术的第一个形式是人工文身——有时用来吸引女性,有时用来吓唬敌人。澳洲土著有如现代美国的漂亮女人,经常带着装着红白黄三色颜料的袋子,以备不时涂抹,保持美观。一旦颜料用完,他们不惜长途跋涉,尽快补给,以免中断。平日里,他们喜欢在两颊、两肩与乳部两边涂上几点颜色;若逢节日,则全身涂上色彩,而且认为只是裸体而身上没有色彩是一种耻辱。
在某些部落里,人们保留着涂染身体的权利。在其他的部落,婚后妇女的颈部不许涂色。而且,妇女们使用这种最古老的艺术——化妆——的时间,倒不是很久。库克船长在新西兰逗留时,他们探险完毕回到海岸,发现船上的水手都用人工方法在鼻上涂抹红或黄的颜色,这些来自澳洲土著的颜色便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中非洲费拉他(Fellatah),妇女每天总要花几个钟头在化妆上:她们晚上将手指甲与脚趾甲全部用凤仙花叶子来摩擦,使它们染成紫红色,这要耗去整晚的时间;她们用染料将牙齿轮流染成蓝色、黄色与紫色;她们用靛青染头发,并用硫化锑描画眼睑。非洲东北部邦戈(Bongo)妇女在随身化妆箱里带有修饰睫毛与眉毛的镊子、发针、指环、小铃、纽扣等。
原始早期的人,如伯里克利时代的希腊人为毫无意义的描画而焦急,因此发明了文身与衣服来作为较为长久的装饰。在许多部落里,男女都甘愿忍受有色彩的针刺,而且毫不畏缩,甚至在唇上刺色。在格陵兰,母亲提前为女儿文身,以便早日出嫁。但大多数人,往往认为文身不够显眼,也不足以令人印象深刻。因此在各大洲,都有一些部落在肉体上留下深刻而明显的疤痕,以此来取得同伴的赞美或让敌人见之胆怯,如法国诗人、小说家戈蒂埃(Théophile Gautier,1811—1872年)所说:“因为没有衣服可以绣上花纹,竟在自己的皮肤上绣起花来。”用火石或贝壳将肉割开,通常用圆球形的土敷在伤口上,让伤口扩大变成疤痕。在澳洲与新几内亚间托列斯(Torres)海峡的土著两肩上的疤痕,有如士兵的肩章那样大。在尼日利亚西南的阿贝奥库塔(Abeokuta)城的人使疤痕像蜥蜴、鳄鱼、龟等形象。乔治说:“(他们)身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完整的,都是经过装饰、变形、描画、漂白、文身、整形、伸长或缩短,为了装饰,他们极尽虚荣和欲望。”巴西东南部印第安族博托库多(Botocudo)部落,他们的族名起源于木塞,他们在8岁那年就将木塞插入下嘴唇与两耳,并不断地更换较粗的塞子,直到开口大到4英寸为止。南非的霍屯督族妇女经常拉扯下唇,想使它拉长成为“霍屯督式的围巾”,如此才会为男人称颂。耳环与鼻环被视为必需品:在澳洲墨尔本东部吉普斯兰(Gippsland)的土著相信一个人在死时,假若没穿鼻环,在来生会受到很严厉的责罚。一位现代的女士,当她戴上耳环,涂上口红并涂抹了两颊,修饰了眉毛,带上眼睫毛,脸颈与手臂上都扑上了粉,并穿上过于紧脚的鞋,她会说这些都是野蛮的勾当。文身的水手谈及他们所知的“野蛮人”的情况时,不觉间流露出高度的同情心;这些陆地的陌生客一方面吃惊于原始人的文身,另一方面又炫耀他们自己身上留下的疤痕。
衣服,就它的起源来看,显然也是装饰的一种方式,与其说是用来御寒与遮羞的物品,不如说它是性欲的遏阻,或称它为娇媚吧!上古日耳曼民族辛布里人(Cimbri)有裸体乘坐平底雪橇由山顶而下的习惯。达尔文眼见火地岛人的赤裸而怜恤,赠予红色衣服给他们御寒时,土著将衣服撕成碎片,将这些碎布条作为装饰之用。英国探险家詹姆斯·库克(James Cook,1728—1779年)说:“他们永远乐于裸体,但也向往美观。”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南美洲沿奥里诺科河一带,罗马天主教的耶稣会神父送给当地妇女一些布匹作为衣服穿用时,她们也将布匹剪成碎片,将剪成的丝带编成环并绕在颈上,她们坚持认为穿衣是一种耻辱。一位年老的作家叙述那些经常裸体的巴西土著时说:“现在已经有一些妇女穿上了衣服,但并不很重视,她们之所以穿衣是为了时尚而不是为了荣誉,也是奉命行事,以便让一些从国外来的人看着感到美观而已。他们的穿着也只是一件短衫,长不过脐,没有任何装饰,或仅戴一顶小帽,将其他的衣服留在家里。”当穿衣变得不只是一种装饰时,这部分地表示了一个忠贞妻子的已婚地位,也部分地凸显出妇女的外表与美观。原始的妇女对衣装的要求与晚近的妇女注重的大都相同——不仅为了遮盖身体,更为了足以显示她们的妩媚。除去女人与男人本身,其他的统统在变化。
从一开始,男女两性都喜爱装饰胜过穿衣。原始的贸易很少贩卖日用物品,一般只限于装饰品与玩具。珠宝是文明中最古老的要素之一,2万年前的古墓里就发现项链上已串有贝壳与牙齿。装饰物从简陋的开始,不久即成为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进而扮演了生活中的主要角色。非洲衣索比亚游牧民族加拉的妇女戴的耳环达6磅之重,而一些苏丹的黑人丁卡族的妇女要戴上50个装饰品。一个非洲的美妇人戴着铜质的饰物,而这种饰物一经日晒即变热,因此必须有随从专为她张伞遮阳或摇扇消暑。刚果瓦布尼亚族(Wabunia)的皇后戴一条铜领圈,重达20磅,她必须时不时躺下休息片刻。贫苦的妇女很不幸,只能戴上一些轻质的饰物,但还要装作像戴了沉重珠宝般蹒跚举步。
艺术的第一个来源似乎是雄性动物在求偶时展示的鲜艳的色彩与外表;它源于装饰和美化身体的愿望。正如自爱与配偶之爱太多,多余之爱加诸天性上,使这一美化的冲动从个人表现延及外部世界。灵魂将借色彩与外表,以客观的方式表达美的感觉。艺术的出现是由人们从事美化事物而开始。大概第一次使用的外在媒介物是陶器。像陶器上的车轮,像书写与版画,代表了历史文明的一部分,但即使没有它,原始人将这种古时的工业提升到艺术境界,也仅仅是使用黏土、水,加上灵巧的手指,就可以做出各种惊人的匀称形式来。我们可以从南部非洲的巴龙加族(Baronga)或美国西南部的普韦布洛(Pueblo)印第安族里目睹他们用陶器做成的各种器物。
陶器工人将一种颜色图案用在他铸成的容器的表面时,他就有了书画艺术的创作。在原始人的手中,绘画并不是独创的艺术,它依附于陶器与雕塑。早先的人类用黏土做成颜料。安达曼人(Andamanese)则用赭石加上石油或动物油来做油画颜料,将它用在武器的装饰上及工具、杯子、衣服、建筑物上。有许多非洲与大洋洲的狩猎部落在他们居住的洞穴的四周或邻近的岩石上,画上一些他们想要捕获的野兽的生动形象。
雕刻如书画一样,可能也来自陶器:陶器工发觉他们不仅会铸造器物,也会铸造作为护身符的模拟形象,及一些他们认为具有美感的器具。爱斯基摩人在鹿角与海象的牙齿上雕刻一些兽类与人类的画像。原始人又用一些形象来表示他们的茅屋,或图腾柱,或坟墓,用来代表膜拜的对象或已死去的人。他们最初只是在一根柱上刻上一张面孔,之后刻一个头部,最后整根柱上都刻满了。通过子女为表孝道而修建的坟墓,雕刻变成了艺术。在复活岛,古时的居民在死者的屋顶上,加上一块巨大的石人像。这样的像有很多,有的有20英尺高,有些到现在虽已倒卧地上变成了废墟,也有60英尺高。
建筑是怎样开始的呢?我们不愿使用夸大的语句来形容原始茅屋的建造。因为建筑不仅指建造了一些房屋,而且要求它们是美观的建筑物。最初一个男人或女人想到要有一个外表美观、可以使用的居所时,建筑就算是开始了。可能具备美观或庄严这样的要求的建筑物首先是坟墓,而后才是房屋。具有纪念意义的柱子发展到雕刻时,坟墓也演变成了庙宇。就原始人类的想法而言,死者远较生者更为重要、更具权威。在他们看来,死者能存留在一个固定的地方,生者则到处漂泊,无法获得永久的归宿。
甚至在早期,可能更远,在想到雕刻对象或构建坟墓之前,人类就已发现韵律中的乐趣。再由野兽的吼叫与家禽的啼鸣,兽类的高视阔步与飞禽的梳羽理毛,进而发展到音乐与舞蹈。可能与动物一样,人类唱歌是在学会讲话以前,舞蹈则与唱歌同时。的确,没有任何艺术可以像舞蹈这样影响或反映出原始人类的性格。他们从原始的单纯进步到在文明里无可匹敌的复杂,进而衍化出各种各样的形式。在部落最大的节日里,经常是用集体与个人的舞蹈来表示庆祝;大的战斗也用战斗的步伐与高唱战歌来揭开序幕;而最大的宗教祭祀也是夹杂着歌唱、戏剧与舞蹈。在我们看来,用什么样的方式从事这些活动,可能是早期人类认为相当郑重的事情。他们的舞蹈不仅表现自己,而且表示对大自然与神灵有所建议。例如,对多产的周期性刺激主要是通过舞蹈的催眠来实现。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研究舞蹈的起源,认为它源于欢迎一位酋长从战地胜利归来的仪式。弗洛伊德则认为它源于意识欲望的自然表露,及情欲冲动时团体技艺性的表演。如果有人坚持认为舞蹈是自庄严的祭礼与哑剧而来,则我们可将这三种说法合而为一,这样的结果就成为舞蹈来源的构想,并可能为现代的人们所接受。
我们相信可能是舞蹈带来了乐器与戏剧。制作这样的音乐除了用声音来表示与加强情感外,更产生了舞蹈的节奏,再以尖锐的声音或具有节奏的音调来加强团体协作或从事生产所必需的激励。这些器具在技艺与规格上都有限制,但种类大都不统一。他们就地取材并配合工艺制成了号角、喇叭、锣、大鼓、拍板、音响器、响板、笛,及由角、兽皮、贝壳、象牙、铜、竹子、木头做成的鼓,并用精致的雕刻与色彩加以装饰。弯弓拉紧的弦成为上百种乐器的来源,从最初的七弦琴、意大利人斯特拉底迪瓦里(Stradivarius)的提琴到现代的钢琴。职业歌唱家有如职业舞蹈家从各部落中涌现,而大多数短音阶不够明显的音调也得到发展。
“未开化的人们”将音乐、歌唱与舞蹈配合在一起,从而带给我们戏剧与歌剧。因为原始的舞蹈通常是出于模仿,仿照人与动物最单纯的动作,而达到模拟动作的效果。有如一些澳洲的部落举行一种表现性欲的舞蹈,将一些灌木围绕在圆形土坑的周围,象征女性的阴户,众人做出一些色情的、心醉神迷的姿态后,高视阔步地将手执的长矛象征性地投入坑里。而此岛西北部的部落演出死亡与复活的戏剧,与中世纪的神秘仪式及现代的耶稣受难剧唯一不同的地方,仅有一点而已:这些舞蹈者慢慢地蹲到地下,将头藏在随身携带的树枝里,象征死亡;随后在领导者信号的暗示下,猝然起身,狂欢般呼喊与起舞,宣称灵魂的复活。上千种不同形式的哑剧,用同样的方式,描写一些有关部落历史的重要史事,或一些个人一生中重要的事迹。韵律从这些表演中渐渐消失后,舞蹈就变为戏剧,这种最伟大的艺术形式即告诞生。
文明前期的人类,借助这些方法创造了文明的形式与基础。回顾原始文化的一些简陋成果,我们发现除了书写与国家之外,其他要素都已具备。所有经济生活方式都被发明并带给了我们,诸如打猎与捕鱼、畜牧与农耕、运输与建造、工商业与财务。所有较简单的政治生活的结构都已组成,如家族、家庭、村落组织与部落,自由与秩序——二者互相敌对,而文明也环绕二者运转——也有初步的调整与和谐,法律与正义也出现了。伦理的基础因而建立:子女教育,两性之间的调节,荣誉与端庄、风度与忠诚的培育。宗教基础也已建立,借其希望与虔诚来激励伦理、加强团结。语言也发展到复杂的阶段,医药与内外科医学也已出现。就是以上这些适度的发展创造了科学、文学与艺术。总之,这些奇异的创造,正是从混乱走向有序,及从动物到智者的种种进化阶段的写照。若没有这些所谓的“未开化的人类”及他们上万年的经历与暗中摸索,文明还能存在吗?几乎所有的事情,我们都受到祖先的惠泽,借着祖先长久辛劳所获的结晶,青年获得了文化、安全与悠闲,这是幸运,也可能是堕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