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将宗教视为对超自然能力的崇拜,那首先我们必须注意,一些民族显然没有宗教意识可言。非洲某些俾格米部落就没有显著的祭祀或礼拜仪式,他们没有图腾、偶像,也没有神。他们埋葬死人也不需要任何仪式,似乎对这些已死的人不再过问。如果我们相信一个可信任的游历者的报道,他们甚至连迷信也没有。在西非洲的喀麦隆族(Cameroon),他们认为只有恶毒的神,但他们对之不予理睬,因为他们认为不值一试。今斯里兰卡的维达人也只是承认有神灵与不朽的灵魂的可能性,但他们没有任何祈祷与祭祀等仪式。如果问他们有关神灵的事,他们的回答总是像现在的哲学家一样怀疑与迷茫:“他是在岩石上吗?在一棵树上?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神!”北美洲的印第安人认为有一个神,但没有去膜拜它,与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Epicurus,约公元前341—前270年)一样,觉得他太遥远以致无法扯上关系。南美洲印第安族的阿比庞人(Abipon)颇具孔子作风地回绝一位形而上学者说:“我们历代祖先一贯独自经营大地,他们希望的只是土地里长出草与涌出水来养活他们的牲畜。他们从不为天堂里的事及谁是宇宙的创造者或主宰的问题而困扰自己。”当问爱斯基摩人谁创造了天堂和大地,他们总是回答说:“我们不知道。”再问非洲的祖鲁人:“你眼见太阳升起与落下、树木生长时,你知道谁使它们这样?是谁来管理这些呢?”他们很简单地回答:“我不知道,我只是看见过,但我不能告诉你它们是怎样来的,我认为它们是自己发展起来的。”
这些状况都是例外的。古老的信念认为宗教是普遍存在的,实际上这也是正确的。就哲学家看来,这是历史学与心理学最特殊的事实之一。但,与其说他不认同所有的宗教都包含许多无稽之谈,不如说他对信仰的古老与源远流长的问题感到困惑。那么,什么是人类坚贞不渝的虔敬的来源呢?
如罗马诗人卢克莱修(Lucretius,约公元前99—前55年)所说:“恐惧是神灵的第一个母亲,尤其是对死亡的恐惧。”原始的生活充满危险,很少有人能随生命的自然凋谢而走完人生旅程。距衰老之年尚有一段漫长岁月时,暴行或疾病就会夺去大多数人的生命。因此,早期的人类并不相信死亡是自然现象,而认为是一些超自然的力量在控制。在新不列颠岛土著的神话里,人类的死亡是神灵的错误所致,善神卡姆比那那(Kambinana)告诉他愚笨的弟弟库尔沃瓦(Korvouva)说:“到人间去告诉人类,只要能蜕皮,他们就可以免去死亡。另外告诉毒蛇,它们必定要死。”愚笨的弟弟将这两件事混淆了,他把长生不死的秘诀交给了蛇,而把阴森的死亡送给了人类。很多部落认为死亡是皮肤的收缩所致,人若能蜕皮的话,他就可以长生不死。
对死亡的恐惧出于对未可知和突发的事件感到不可思议,而寄望于神助并祈求好的命运,于是产生了宗教信仰。惊奇和神秘总是与性、梦幻及人和大地之上的浩瀚星空密切相关。原始的人类对梦里所见的一切都感到诧异,更为在梦中眼见所识之人竟变成死人而惶恐万分。他埋葬死人入土是怕他再回来;他又将粮食物品随尸体埋入土中,也是怕死者回来责骂他;有时又将死者曾住过的房屋留给他用,自己迁往别处去住。在有些地方,人死后将尸体不经大门而改从墙上穿孔抬出屋外,再急忙绕屋奔驰3次,这样可使死者迷失,记不清从何门而入,如此他将永远不能再回到家中。
这些经验使早期人类相信每个有生命的事物,都有一个灵魂或秘密的生活,遇到生病、睡觉或死亡时它就与身体分离。在古代印度《奥义书》( Upanishads )中一位哲人曾说,一个人睡觉时,切不可突然将他唤醒,因为他的灵魂会因他的刹那醒来而未能及时返回他的身体,这将是无法医治的。不仅人类,其他东西也有灵魂。外在世界并非无感觉或麻木不仁,而是活灵活现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原始的哲学思想与大自然的物性都成了费解的现象,如太阳的移转、致命的闪电或树林的声响。个人理解目的与结果的方式,优于与人无关的抽象思考,宗教优于哲学。如此的泛神论就是宗教的诗文,及具有诗意的宗教。当风把一张纸吹起,飘落到最低级的动物——狗的面前时,可以从狗的眼中看出它是何等地惊异,它可能以为纸里面有一个精灵在动。同样,我们也可以在最高级的诗文里发现相同的感觉。从原始的心意和各个时代的诗文来看,山岳、河川、岩石、树木、星辰、太阳、月亮以及天空莫不充满了神圣的事物,因为它们都是内在和无形灵魂的表面及有形的象征。在古代希腊,天空神是乌拉诺斯(Ouranos),月亮神是塞勒涅(Selene),地球神是该亚(Gaea),海神是波塞冬(Poseidon),而在各地森林里的是潘神(Pan)。在古代日耳曼原始森林里的是神仙妖怪、小精灵、山神、巨人、矮人与小神仙,这些森林里的众生均活现于德国作曲家瓦格纳的歌剧和挪威剧作家、诗人易卜生的诗歌与戏剧里。爱尔兰较单纯的农民,如今仍相信有妖精存在,爱尔兰文学复兴时期的诗人或作家都采用它们作为题材。在泛神论里也有智慧与美感,它将万物看作活灵活现般,这是一件善事并有意义。对有知觉的神灵,当代最敏感的作家曾做如此的描述:
大自然一开始就以各种不同的姿态出现,某些是可见的,而某些则不可见,但皆具有生命、心智和物质的实质,再掺杂神秘的性质……世界被诸神充斥!从每一星球,每一岩石发射出一些具有各式各样类似神灵的力量,这些强烈的、微弱的、巨大的、微小的力量,依它们秘密的目的,运行于天空与地面之间。
既然万物都有灵魂或一些隐藏的神灵,宗教信仰便有了无数对象。他们可归为6类:天上、地上、性别、动物、人类、属神的。我们永不会知道在宇宙万物中,哪一个是最先被信奉膜拜的。可能第一个就是月亮。就我们自己的民俗学家所说,像“月中人”这类原始的神话中,月亮犹如一个勇敢的男人,他诱惑妇女使她们有了月经。他成了妇女宠爱的神,并被视为保护妇女的神明。这个苍凉的天体也可作为时间的计算法,一般认为它掌管气候,并司职下雨与降雪,甚至青蛙也要向它求雨。
我们还不知道在原始的宗教里,什么时候太阳取代了月亮成为天空之主。大概是因为农耕渐渐取代了狩猎,而太阳的运行决定了耕耘与收割的季节,而且太阳的热度被认为是土壤带给人类恩赐的主要原因,此后土地由热力的滋养而变成女神。人们因此信奉这个伟大的星球,尊它为万物之父。从此,对太阳的崇奉成为古代“异教徒”的信仰,而众多神祇不过是太阳的化身而已。古希腊哲学家阿那克萨戈拉(Anaxagoras,公元前500—前428年)被一群希腊学人放逐,原因是他妄称太阳不是神,不过是一团火球而已,大小也不过有如希腊南方的伯罗奔尼撒半岛(Peloponnesus)一样。在中世纪尤其保留了对太阳信奉的一个圣迹,人们在圣徒的头上画有环绕的光环,而在近代,日本天皇又被他的人民认作太阳神的化身。今天,仍可发现一些古时的迷信,盛行在世界上某些地方。文明是不可靠的成就,也是少数人的奢侈品;人类基本的群众的信仰,从黄金时代到太平盛世几乎是一成不变的。
跟太阳与月亮一样,每个星辰都含有(或者本身就是)一个神,在它们内在的精灵指挥之下运行。依基督教义,这些精灵都变成了导引的天使,或星体的导航者。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Johannes Kepler,1571—1630年)认为这没有科学上的根据,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天空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神,先民将它当作雨水的所有者与赐雨者而虔诚地膜拜。在许多原始民族里,他们视天为神。在非洲,刚果的鲁巴里人(Lubari)与苏丹的丁卡人(Dinkas)认为神就是雨。蒙古人认为至高无上的神是“腾格里”(Tengri)——天;在中国是“天”;在印度的吠陀梵语是“道斯”(Dyaus pitar)——天父;在希腊是“宙斯”(Zeus)——天云神(cloud-compeller);在波斯是“阿胡拉”(Ahura)——蓝天;现在,我们自己仍然在求“上天”来保佑我们。许多原始神话的中心仍是天与地无穷尽的配合。
其次,就地来说,它也是一个神,在各个主要的方面也有一些神来管理。树木与人一样具有灵魂,将它们砍倒也是十足的谋杀行为。北美洲印第安人有时将他们的失败与衰落归罪于白人将树林夷平,而树木正是“红色人种”的保护者。荷属东印度群岛的马六甲群岛认为开花的树正在怀孕,凡大声、火烧或其他足以扰乱它的行为都被禁止,否则,它将像受惊吓的妇人一样,有早产之险。阿姆波那(Amboyna)城于稻米开花时,不许在附近大声喊叫,否则稻米就会变成稻草。古代西欧的高卢人崇拜某些被奉为神圣的森林里的一些树木。英格兰德鲁依(Druid)教派里的教士一直将橡树的寄生小枝视为神圣,因为它使人联想到愉快的仪式。对树木、瀑布、江河及山岳的崇敬是亚洲遗留下来的最古老的宗教形式。许多山岳都是神圣的地方,是雷神之家。地震被认为是由于神灵厌烦与发怒时,耸动双肩而引起的。斐济岛的人将地震看成土地神睡觉时感到不舒服翻身的结果。萨摩亚人说,地震时人们趴在地上用嘴啃地,并向土地神马伏伊(Mafuie)祈求停止,以免它把地球抖散成片。几乎世界各地都把地球视为伟大的母亲,我们的语言常常是原始的或无意识的信仰的沉淀物,如我们今天所称的“物质”(materia)与“母亲”(mater)这两个名词,便很相似。巴比伦的爱神伊什塔尔(Ishtar)与小亚细亚的圣母西布莉(Cybele),希腊的谷神德墨忒尔(Demeter)与罗马的谷神克瑞斯(Ceres),希腊的爱神阿佛洛狄忒(Aphrodite)、罗马的爱神维纳斯(Venus)与条顿的爱神弗雷娅(Freya)——这些都是古代与现代地面上的女神,她们带来了大地的富饶。她们的生育与婚娶、她们的死亡与欣欣向荣被认为是草木萌芽、衰颓及复苏回春的象征或原因。这些神灵以她们的性别说明原始的农业与妇女结下了不解之缘。当农业变成人类生活中的主要生产方式时,主持生长的众女神便立于最高的统治地位了。大多数早期的神都具有较温和的性格,它们逐渐为男性的神灵替代,这也可说是人间父系制家庭的胜利在天堂的一种反映。
正如充满了原始精神的诗文所意识到的,一种神秘的力量促使树木长成,因此同样也有一个超自然的动力助人怀孕或生育孩子。“未开化的人”并不知道有关精子与卵子的事,他们只看见了生殖器的外部形状,并视之为神明。它们也具有心灵,也必须受到崇拜,这些神秘的创造能力神奇之极。在它们里面,甚至在土壤里也会出现更多生殖与成长的奇迹,因此它们必须是最直接的神力的化身。几乎所有古代的人都以某种膜拜的形式与仪式来敬拜男女的性器官,而不仅是最低级的人,即使是高级的文明也在仪礼中毫无保留地将此表现出来。我们可在埃及与印度、巴比伦与亚述、希腊与罗马等地发现类似的膜拜仪式。原始神灵的性方面的特性与职事都受到高度的敬意,不是由于任何心灵的猥亵,而是由于妇女与土地代表着丰盛的激情。有些动物,如奶牛与蛇都被膜拜,成为具有生殖的神圣力量的象征。蛇在伊甸园的故事里,无疑是一个男性生殖器崇拜的象征,表达了性欲是邪恶的来源,使人想到性的觉醒即是善与恶的知识的开端,并暗示出精神纯洁与幸福天堂之间的某种众所周知的联系。
从古埃及的圣甲虫(Scarab)到印度的大象,自然界的动物几乎没有未曾被人类当作神明崇拜的。在北美洲的印第安奥吉布瓦人(Ojibwa),将图腾的名字给予他们特别神圣的动物、他们的家族及家族里的每个人。这个令人混淆不清的现象也曾被人类学家误认为是图腾制度,并含糊地解释为对任何一个独特目标的信奉——经常是一个动物或一棵树,特别是团体里被视为神圣的东西。各种不同的图腾制,从北美洲的印第安部落到非洲的土著,从印度南部的达罗毗荼人(Dravidian)到澳洲的部落等地区,都可以发现。被视为宗教崇拜对象的图腾主要用来帮助部落团结,每个人都认为他与它休戚相关,或由它世代递传而来而团结在一起。易洛魁人相信他们是太古的妇女与熊、狼及鹿交配产生的后代。代表目标或象征的图腾变成原始民族中一个有用的辨认相互之间关系的符号,并在世俗化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成了吉祥物或一种标记,如代表国家的狮子或鹰,代表现在兄弟会的麋或大角鹿,及一贯代表政治党派的既笨拙深沉又固执刚毅的一群不能言语的动物。在初期基督教义的象征符号中,鸽、鱼、羊都是图腾崇拜的圣物,即便低贱的猪也一度被作为史前期犹太族的图腾。在很多情况下,这些代表图腾的动物都被列为禁忌,不许触碰。在某些状况下它们又可以当作食物,但仅限于宗教的行为——圣餐的仪式。 阿比西尼亚的加拉人(Galla)在庄严的仪式中将他们信奉的鱼当作食品,并解释说:“我们吃它时,立即感到它的精灵在动。”一些传教士在加拉传福音时感到非常惊异,因为他们发现在这样单纯的乡野,竟存在与弥撒仪式有着意想不到的吻合的行为。
许多祭礼仪式显示,恐惧可能是图腾制的起源。又因为动物是强壮有力的,应与它们和谐相处,因此人们必须向它们祈求祷告。狩猎流行时,森林原野的野兽绝迹,空出的土地带来了较为安全稳定的农业生活,对动物的崇拜因此衰退,但并未全部消失。而第一位人类神的凶恶就是遗传自被取代的那些人类信奉的动物神。这一过渡时期还可以在一些著名的寓言故事里,或在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公元前48—公元17年)的诗集中看出来并告诉我们:这些神过去曾是动物,或又如何变为动物。此后动物的特质就在它们身上生了根,就如马厩的臭味永远附在冒险家们的身上一样。甚至诗人荷马也颇为复杂地描述希腊女神雅典娜有一对猫头鹰眼,另一位女神赫拉有一对牛眼。埃及与巴比伦的神或食人魔是人面兽身,这显示了同样的转变,并使人相信许多人类神一度都是动物神。
大多数神在一开始,似乎仅是理想化的死人。死人在梦里出现,即足以建立对死人的崇拜,因为就崇拜而言,如果不是由恐惧产生,也至少是与之有相当大的关联。那些在生前一直很有权势、受人敬畏的人,等到死后更被敬拜为神。在一些原始的民族里,“鬼神”一词的意义,是指“一个死去的人”。直到今天,英文的“Spirit”与德文的“Geist”都是指鬼与灵魂。希腊人向死人祈求,正如基督徒向圣徒祈祷。人死后继续有生命,原始人对此是坚信不疑的——最初出现在梦里。原始人有时用极其一本正经的方法将他们的意思传达给死者:一个部落的酋长要送一封信给死人,他先口诵给奴隶听,然后将奴隶的头砍下作为特别差遣,如果酋长漏了什么话,他将如此这般再送一个特别差遣,算是补充。
渐渐地,由对鬼神的祭礼变为对祖先的膜拜。所有的死人都是恐怖的,必须给他们超度,否则死者对生者要降祸与诅咒。这种对祖先的祭祀非常适合增进社会的权威性、持续性、保守性与秩序性,因而渐次扩大到世界各地。它曾盛行于埃及、希腊与罗马,而在中国与日本保存直到今日。许多民族祭祀祖先而不再敬奉鬼神。 尽管历经多少世代的仇恨,这些惯例将家族牢牢地结合在一起,而且为早期的社会形成提供一种无形的结构。强制内化成为良知,致使恐惧逐渐转变成热爱。祭祖的礼仪可能源于恐惧心理,而后又掺进了敬畏的情感,最后发展到虔诚与献身。这一发展过程是神灵由一开始像食人魔到最后像慈爱的父亲,由偶像进而变为一种理想,信仰者滋生的安全、宁静与道义的意识安抚并转移了一度肆虐的凶恶神灵。诸神亲切形象的迟缓变化,反映出文明进步的进程是多么缓慢。
人类神灵的观念处于一个长期发展中较成熟的阶段。这一观念经过多少年代,从许许多多的构想或居处在各地的众多精灵与鬼怪中,慢慢地衍化而来。从恐惧和对模糊又无形的精灵顶礼膜拜起,人类似乎经历过对天空的神力、地面的生长力与两性的生殖力感到惊异,进而敬仰动物并发展出对祖先的崇拜。将神比作天父的想法可能起源于对祖先的崇拜,最初意味着人类的身体是神灵赋予的。在原始的神学里,人类与神灵在属类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如古代的希腊人,他们的祖先就是神灵,而他们的神灵就是他们的祖先。进一步的发展在混杂的祖先之外,一些特别超群的男女被挑选出来作为更聪颖的神明。因此,一些较优异的国王兼代了神灵,甚至在他死之前就被尊为神灵了。总之,经过这些发展,我们才达到历史性的文明。
原始人意念中有了神灵世界,但又不知道他们的性格与意向,因此原始人寻求与他们保持和谐的方法,并向他们寻求帮助。原始人宗教的主要部分即是泛灵论加上代表原始礼拜的灵魂——魔力。波利尼西亚人承认一种神通广大的魔力,他们称之为“马那”(mana),他们认为巫师不过是将这不可思议的魔力无穷尽地抖出来而已。而后,崇拜神明和神灵的方式被人类因为某些目的而吸收,成为“交感巫术”最主要的部分。所谓“交感巫术”,是一种有所欲望的行动,通过人们行动的一部分或由人们模仿式的表演,而向神明建议。原始的巫师祈求雨水时,将水泼在地面上,而不是从树上泼下来。南部非洲黑人卡菲尔族在受天旱威胁时,便请求传教士打着伞站在田野间,象征雨将要降临。在苏门答腊岛,不生育的妇女为了怀孕,将一个婴儿的木偶放在腹部衣服下面,希望因而得子。澳洲西北的巴巴尔(Babar)群岛,已婚的妇女为了求孕,便做一个洋娃娃,外穿红袄,佯装喂它奶,并不断使用巫术处方,之后她向村中人宣称她已怀孕,因此亲友们都来贺喜。只有极端倔强的人,才会拒绝效法此种幻想。达雅克族的巫师为了减轻孕妇生产时的痛苦,会转动婴儿在母体内的位置,并移动胎儿;有时又将一块石头缓慢地从孕妇的肚子上滚过,让它掉到地上,这样做是为了使胎儿如法炮制地生下来。中世纪时,人们用针刺在敌人的蜡像上,并念符咒制服他。秘鲁的印第安人将人像烧毁,认为这样就烧死了他的灵魂。
诸如以下列举的方法,特别适用于土地肥沃的地区。祖鲁族的药剂师将英年早逝的男性的生殖器油煎后,再磨成粉末撒遍田里。某些民族选出5月的王与后,或圣灵降临节(Whitsun)的新郎与新娘,让他们公开结婚,这样土地就会获得保护并得到滋养。在一些地方,仪式包括了成婚的公开场面,如此,即使新娘是大傻瓜,造物主也没理由不眷顾她。在爪哇,农人与妻子为了保证他们的稻田肥沃,在田里交配。实际上,他们并不知道植物如何育种,他们总以为这与妇女的生育是同一个道理。我们目前知识的进步,抹杀了他们诗一般的信仰。
几乎在所有播种季节里都有乱交节,首先作为伦理的宽容期(回忆着早期时代性关系的自由),其次作为不育的男人欲使妻子生育的方法之一,最后代表着春天一到,土地解冻,种子萌芽,暗示着将来粮食丰收有望。这些节日大多出现在原始的民族里,特别是非洲刚果的喀麦隆族、好望角的卡菲尔、蛮族霍屯督及中南非洲的班图(Bantu)族。班图族的巫师罗利(Reverend H. Rowley)曾做了以下描述:
他们的丰收庆祝会在性质上与希腊酒神巴克斯(Bacchus)的宴会相同……假若我们去窥视他们,定会面红耳赤。不仅新手可享受全部性行为的自由,而且所有参与节日的人都沉溺在放纵性的享受里。卖淫被无限制地放任,通奸也不被认为是罪恶的行为。参与狂欢节日的人绝不允许与自己的妻子性交。
类似的节日出现在历史的文明里,如希腊酒神巴克斯的庆祝、罗马的农神节(Saturnalia)、中世纪法兰西的愚人庆典(La Fête des Fous)、英格兰的五月节,及当代举行的嘉年华会或“丰富的星期二”(Mardi Gras)。
世界各地如北美洲的印第安联盟波尼人(Pawnee)与中美洲厄瓜多尔的印第安人中间,植物的祭礼很少采用动人的形式。早期是以人为祭品,近期才改为动物,因为人或动物的血能使这些土地肥沃,收获时期的到来被认为是死人的复活。被当作牺牲品的人在行祭祀前,都觉得是神赐予他这项荣誉。这样一来,几乎所有宇宙里的神都以不同的形式,为他们的子民而死,而后再荣耀地转回到人世。诗文渲染了巫术,再将它变成神学。太阳的神话与对万物的礼拜交相融合,神灵死亡与复生的传说,不仅引申至土地在冬天被视为死亡,在春天意味着复活,而且适用于秋分与春分及日月的盈亏盛衰。夜晚的出现只不过是这个悲剧里的一部分而已,每天都有太阳神的出生与死亡,每次日落都是十字架的酷刑,而每次日出也成了神的复活。
在这各类牺牲中,只有人类的牺牲一直为各个民族所赞美。在墨西哥湾卡罗来纳(Carolina)岛上,发现一个巨大中空的金属制墨西哥老人神像,人像里遗存着一具尸体,他显然是被烧死作为对神祭祀的牺牲品。人所共知的,火神摩洛(Moloch)是由腓尼基、迦太基及(偶尔地)闪米特(Semite)共同供奉的。在我们的时代中,罗得西亚尚流行此种风俗。可能这与嗜食人肉的恶习有密切的关系,人们认为神灵与他们有着同样的嗜好。由于宗教信仰的变迁比其他的教条要慢,而祭礼仪式的变动又远较信仰为慢,因此,神的食人恶习在人类相食的习性消失后仍然存在。渐渐地,发展中的伦理甚至将宗教的仪式也改变了。神灵模仿了信奉者不断增进的文雅性,并使他们自己接受了以动物代替人作为牺牲。一只母鹿代替了希腊神话里的女性牺牲伊菲吉妮娅(Iphigenia),一头羊也代替了亚伯拉罕的儿子。有时神灵甚至连动物也不接受;僧侣们喜欢美食,因此,牺牲中可食的部分全被吃光,只剩下骨头与内脏奉上神的祭坛供神食用。
初民相信他吃什么就长什么,因此很自然地有了吃神的观念。在很多状况下,他吃那些养得肥肥胖胖作为牺牲用的肉身神灵的肉,并饮其血。食物供应不断增加,人们变得更人道时,才使用其他形象来代替活人,并对吃掉这些代替物也感到满意。在古代的墨西哥,神的形象是用谷物、种子与蔬菜做成,并掺和做牺牲的孩子们的血,然后作为吃神灵的宗教仪式被吞食。同样的仪式也出现在许多原始部落里。经常参与仪式的人必须在吃神圣的形象之前斋戒,而巫师利用魔法的力量将这些形象变为神灵。
魔法由迷信开始而终于科学。泛灵论产生了一些漫无限制的荒谬信仰,并带来不少怪诞的信条与祭礼。印度阿萨姆库基(Kuki)部落在战时用一种信仰来鼓励自己,认为在战时杀死的敌人,会变成他们来生的奴隶。南部非洲的班图人杀死一个仇敌时,便将自己的头发剃去,并在秃出的地方涂上羊粪,这样就可以避免死人回来找他的麻烦。几乎所有的原始民族都相信诅咒是灵验的,而“邪恶之眼”具有毁灭性。澳洲土著确信凡是具有神力的巫师,经其诅咒,可杀人于百里之外。其次,对巫术的信仰始于人类历史的初期,而且一直没有消失。拜物教——信奉偶像或其他具有魔力的事物,仍然是相当古老而且不可磨灭的。既然许多护符只限于用来作为一种特殊的力量,人们通常准备了很多护符,以应不时之需。具有魔力的圣徒遗物是晚近和当代的事。欧洲人佩戴护身符与垂饰品,他们相信这些物品会给他们带来不可思议的护卫与帮助。历史文明的每个阶段都告诉我们,一种文明的结构是多么的纤弱与肤浅,若再将贫穷及被压制的野性、迷信和无知,加于永不熄灭的火山顶上,又是多么的危险。现代性好比一顶高高戴在中世纪之上的帽子,它将永垂不朽。
哲学家由衷地接受了人类亟须超自然的辅助与慰藉,正如泛灵论促进了诗文、巫术带来了戏剧与科学。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告诉我们,由于巫术的愚昧,科学方能生根。巫术经常失败,致使巫师发现自然界的运行,以形成超自然的力量来达到人类欲求与向往的事。渐渐地,巫师借助自然的方法在人类中保持着优越的支配地位,尽量掩饰这些自然的方法,而代之以超自然的巫术——这正如我们的民众经常以信赖巫术的法力与丹丸来取代对自然诅咒的膜拜。由此,推动了物理学、化学、冶金及天文学的发展。
紧接着魔法形成了僧侣阶级。逐渐地,由于宗教祭礼的增多与复杂,他们节外生枝地制定了一门不为常人所知的学问,形成宗教的特殊阶级,并使自己经常出没于所有的祭礼仪式,专司此类职事。由恍惚而来的美感或秘密的祈祷,神父犹如巫师一样接近精灵或神灵的意识,并可以为了人们的目的而改变神意。原始人类认为这些学问与技术对于他们来说具有重大的价值,更认为超自然的力量能够影响人类全部的命运,因而神父们的权力渐渐与国家一样大。从近代至现代,牧师与武士为了统治与管辖人民,相互竞争,交相轮替。从埃及、罗马及中世纪的欧洲可找出充分的例证来。
牧师并未创建宗教,他只不过有如政治家利用人类一时的情感冲动与风俗习惯来利用宗教。宗教并非出自祭司的发明或欺骗,而是出于人们永远的迷惑、恐惧、不安、失望与寂寞。牧师借纵容迷信以垄断某些知识形态,但他限制并不断地打击迷信,给予人们教育的基本原理,在种族文化遗产的成长中扮演了受托人与传达工具的角色。他安抚那些被强者欺凌的弱者,他也有这样的作用:借宗教孕育艺术,并配合超自然的协力,加强结构薄弱无力的人类伦理。如果他不存在的话,人们也会另外创造出一个他来。
宗教使用两种主要手段来维持伦理:神话与禁忌。神话创造了超自然信条,以此来行使上天的制裁、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借对上天的期望与对上天的恐惧,使人们能够忍受统治者与其团体加诸自己的一切约束。人服从、温和或纯洁的性情并非来自天生;除此以外是上古时代的强制,最后产生了良心——它不会由于畏惧神灵而引起不合适的德行。财产与婚姻的制度,在某些方面有赖于宗教的制裁,并在以后对信仰产生怀疑的时代里渐失其活力。政府本身是最不自然的,却是必要的社会机构。一般而言,它需要忠顺与牧师们的协助,如聪明睿智的异教徒——拿破仑与墨索里尼即发现此种需要,因此神权政治有出现于所有政府组织里的趋势。借助巫术与邪道,原始酋长们的权力倍增。甚至我们自己的政府也从一年一度的朝拜圣地诸神灵的活动中得到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
波利尼西亚人将禁忌列入宗教惩罚的范围。在高度发展的原始社会里,禁忌相当于今天文明世界的法律。但它们都没有一定的形式,一些条款与对象被认为是“庄严的”或“不净洁的”,这两个词实际上是一个警告——“不可以碰的”(untouchable)。因此约柜(Ark of Covenant,藏有刻着摩西十诫的石板)就是禁忌,乌撒(Uzzah)就是立即死亡,我们被告知:“碰它是为了不让它沉下去。”希腊历史学家狄奥多罗斯(Diodorus,公元前1世纪)在他的历史著作中说,古代的埃及人在饥荒时宁愿食人充饥,也不愿将奉为部落图腾的动物充作食品。在原始社会里,有数不清的禁忌:一些字与姓名绝不能使用,一些日子与季节也是禁忌,在这些日子与季节里禁止任何工作。原始人类对食物的认识(某些属于无知和愚昧)完全表现在饮食禁忌里,对卫生学的认识也是借宗教去谆谆教诲,而不信任科学或去服用一般的药物。
原始禁忌中众所公认的目标是妇女。从古到今,无数迷信认为妇女是不可以碰的、可怕的、不净洁的。世界上一些神话的始作俑者就是一些失败的丈夫,他们认为妇女是万恶之源。这种观念不仅在希伯来与基督教的传统里,即使在异教的神话里也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可接近月经期中的妇女是原始禁忌中最显著的部分,任何男人在此期间接触她,会被认为没有德行、没有出息。非洲西岸英属圭亚那的马库斯族(Macusi)禁止经期中的妇女在河里沐浴,以免污浊河水,并禁止她们在这段时期进入树林,以免被迷恋她们的蛇咬伤。甚至,年幼的女童也被列为不净洁之列,而且在月经后,由母亲经过繁缛的宗教仪式才能使她净洁。大部分原始人类将月经期、怀孕期,甚至喂奶期的性交行为视为禁忌。可能这些禁忌都起源于妇女本身,或出于她们的一番好意,为了保护与方便她们自己。但这些原因很容易被遗忘,随之,妇女将自己认定为“猥亵”与“不净洁”。最后她们又接受了男人的观念,在这段经期中,甚至怀孕期中都有了羞耻的感觉。除此以外,原始的禁忌还产生了端庄的气质、罪恶的意识、性欲不净洁的观念、禁欲(苦行)主义、牧师的独身主义、妇女的顺从等。
宗教并非伦理的基础,但有助于伦理。可以想象得到,即使没有宗教,伦理一样可以存在,但经常在进展中遭遇宗教的一些冷漠与顽固的阻力。在早期与近代的社会里,伦理常与宗教毫无关联而且完全各立门户。此时的宗教并未掺杂伦理的行为,而是运用了巫术、祭礼与牺牲,人的善与恶,全凭是否按期从事与完成各项礼拜仪式聚会、是否虔诚地捐献出他的财富来判断。通常,宗教的处罚并非绝对好(一贯如此),但是凭他们的经济力量与社会环境造成的行为规范——如法律——则是通过追溯过去来判断,规范的变动则将留待状况的变异与伦理的改变来定。因此,希腊人的神话里仍在标榜乱伦的神灵时,他们已经了解了乱伦的可憎;基督徒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圣经》又认为一妻(夫)多夫(妻)制是合法;奴隶制已被废止,但牧师又以无可指责的《圣经》权威来对之加以尊崇。最后,世俗的力量占了优势,伦理渐渐适应了经济的发明,而宗教也不得不适应伦理的改变。 宗教的伦理作用与其说是创造新的价值观念,不如说是保持已有的价值观念。
因此,宗教与社会之间某种程度的紧张即象征文明步入了较高的阶段。宗教一开始就借奇迹的力量来困扰与迷惑人们;再由带给人们宗教的信仰与伦理的统一,以达到政治运用与艺术创造的巅峰;最后,在为过去失败的主张做一场毁灭性的奋斗中结束。知识的成长与改变是承续不辍的,因而与神话和神学有了抵触。在知识的成长中,牧师对艺术与文学的控制,有如可憎的手铐和可恨的障碍,而知识的历史又突显了这一“科学与宗教冲突”的特性。最初教士手中掌握的制度,诸如法律与刑罚、教育与伦理、结婚与离婚,渐有从基督教会管制下脱离而变为现世与凡俗的趋势。一般知识阶层放弃了古代的神学,经过一阵迟疑后,理性就与伦理法规结合在一起,文学与哲学变成了反教权的。这一解放运动形成了对理性的充分信仰,而又失落为建立新的、整体的教义与理想的全盘幻想。失去宗教支持的行为堕入了享乐主义的混乱,缺乏信仰慰抚的生活,竟变成自觉的贫乏与乏味的丰富的双重负担。最后,社会与宗教像灵与肉一样,相偕沉沦在和谐的死亡里。同时,另一个被压抑的神话出现了,并带给人们一个新的希望,对人类的努力给予新的鼓励,历经数个世纪的混乱后,建立了另一种文明。